傳播三大定律

刺激反射定律

人的一切行為都是刺激反射行為,所有的傳播都是自我釋放出一個刺激信號,謀求顧客的一個行動反射。

顧客的反射是可以測量的,這是我們的最終目的。所以,華與華方法很大程度上是行為主義的方法。

播傳定律

傳播的本質不是“傳播”,而是“播傳”。

是“播”出去,發動消費者替我們“傳”。

顧客替我們傳,就是從向我們“買”,到替我們“賣”。

信號能量定律

刺激信號的能量越強,則行動反射越大。放大刺激信號是華與華方法的核心。

華與華元媒體模型

商品和人,本身就是最好的媒體,華與華稱之為“元媒體”。

在商品和人之間的那些需要花錢購買的媒體,華與華稱之為“延伸媒體”。

元媒體和延伸媒體有兩個區別:一是元媒體比延伸媒體更強大、更有效;二是元媒體不要錢,延伸媒體要花錢。

人們往往一說推廣,就在延伸媒體上下功夫,花大價錢投資,卻沒有對元媒體進行任何規劃,這是普遍的問題。對元媒體的無知,是一種重大的理論缺陷。

播傳

傳播的本質不是“播”,而是“傳”,傳播的關鍵在於傳,所以不做“傳播”做“播傳”。

播傳是我播一個東西讓它自己能傳,發動消費者替我們傳,先考慮不花成本的“傳達率”。不是我說一句話給他聽,而是我設計一句話他會說給別人聽。

品牌設計三位一體模型

品牌設計,包括一切標識、包裝、店招和廣告設計,首先是信號設計,發出信號,謀求顧客的行為反射。但是,由於Brand(品牌)的詞源含義是“烙印”,VIS(visual identity system,視覺識別係統)又以識別為核心訴求,導致整個行業傾向於識別設計。品牌形象的理論,又以“圖騰”為自我滿足,“信號”就越來越弱,消費者沒有行為反射,廣告無效。超級符號是取代VIS的新思想、新體係。我們要用超級符號建立VSS(visual signs system,視覺信號係統),品牌信號係統,是行為反射。

自媒體工程和全麵媒體化

產品本身就是企業的“自媒體”,是品牌最大的媒體。

自媒體不是微博、微信,而是你的產品、包裝、工廠、員工、車輛……你所有的一切,不放過任何一個跟消費者接觸的點,把他們和它們全麵媒體化。

每一個營銷工具,都要能單獨完成一次完整的進攻。一個包裝、一張海報、一張宣傳單頁,都要具備單獨完成銷售的資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