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得以靠這兩條原則而運轉,因為西周封建社會的結構相對簡單。天子、諸侯、大夫之間,有血緣關係和聯姻關係把他們聯結在一起。理論上,每一個侯國都從屬於周天子,在侯國裏,小貴族又從屬於王侯大貴族。但實際上,大小諸侯從祖先那裏繼承領土和貴族特權,年代已久,並不覺得周天子和他們有什麽關係。因此,周天子隻有名義,並無實權,各侯國事實上處於半獨立狀態;在這些侯國裏的大夫(統率的範圍稱“家”)也是處於半獨立狀態。這些王侯彼此都是親戚,按照大家的不成文法,保持著私人關係、外交關係,以至商業往來。這種“君子協定”式的關係便是“禮”。
天子、諸侯都生活在社會金字塔的頂尖上,和庶民大眾沒有直接的交道,如果需要打交道,也是由下級諸侯、小貴族去做。王公貴族各有自己的封地,由於這些封地都不大、人口也不多,因此,貴族通常可以實行個人統治,靠刑罰來迫使庶民服從。可以看出,在西周封建社會裏,各種社會關係主要是靠個人接觸和個人關係來維持的。
這種關係在此後若幹世紀裏逐漸削弱,西周封建社會製度的瓦解帶來了影響深遠的社會、政治變化。公侯君子和庶民小人的社會分野逐漸模糊。孔子的時代已經可以看到,有的貴族失去封地和稱號,有才能或運氣好的庶民百姓,也有的上升到顯貴的地位。社會各階層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漸被打破。與此同時,大國用侵略、兼並的手法,擴大統治的領土。在這形勢下,各國為準備戰爭或防禦入侵,都需要強化國家的統治,就是說,需要集中權力。這就使政府的結構和行使職權都日益複雜化了。
新的形勢帶來了新的問題,對各國都一樣。麵對這樣的形勢,從孔子起的各派思想家都力求解決君王的各種問題。他們建議的解決辦法往往並不切合實際,各國君王所愛聽的不是勸他們怎樣謀求民眾的福祉,而是要能應付眼前難題的靈計妙策。
在謀士中也有少數是懂得現實政治的,各國君王通常也願聽聽他們有什麽看法。如果他們的建議行之有效,國王就待如上賓,甚至委以高位。這些謀士就是被稱為“方術之上”的一班人。
他們以此得名,是因為他們為君王公侯出謀劃策,告訴統治者怎樣統治廣大的封地、怎樣把權力集中到自己的手裏。他們鼓吹:君王不需要是聖人或超人,隻要實行他們提出的一套方略,一個僅具中人之資的人就可以把國家治理得井井有條。還有一些方術之士,為他們鼓吹的統治方略提出理論根據,這便構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張。
因此,如果對“法家”望文生義,以為法家便是主張法學,這便錯了。法家的主張,用現代語言來說,乃是一套組織領導的理論和方法。一個人如果想走極權主義道路,組織大眾,充當領袖,就會認為法家的理論和方法頗有一點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