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的儀禮中,最重要的是祭(祭神)祀(祀祖先)。在古代,這些儀禮十分普遍,其中自然攙雜有不少迷信和神話的色彩。在《荀子》和《禮記》中可以看到,儒家對祭祀提出了新的解釋,賦予它們新的意義。在儒家經典之中,有兩部書專談儀禮。一部是《儀禮》,敘述舉行祭祀時的儀式細節。另一部書是《禮記》,內容是對儀禮的解釋。據我看,《禮記》中的大部分是荀子門人所作。
人的頭腦有兩個方麵的作用,一方麵是智性的作用,另一方麵是感情的作用。當我們的親人去世時,從智性上我們知道,人死不能複生,而且也沒有任何憑證表明靈魂永生不滅。如果純粹按理性來說,為死者舉行葬禮。並無需要。但是,人的頭腦還有感情的作用。這使我們在親人去世時,希望他再生,希望死者有一個靈魂,在另一個世界中繼續活下去。當我們讓這樣的幻想在腦中馳騁時,我們把迷信看作真理,而否定了理性的判斷。
這樣,人的知識和人的追求便分離了。知識是重要的,但人不是隻靠知識活著。我們還有感情上的需要,要求滿足。在對待死者的態度上,我們需要同時顧及兩個方麵。儒家所講的葬禮和祭祀便是為此而設的。前麵講到,這些葬儀、祭禮,最初都不免帶有迷信和神話的色彩,經儒家的重新詮釋,剔除了那些迷信和神話色彩,宗教的因素轉變成為詩了。它們不再是宗教意昧的行動,而成為詩意的了。
宗教和詩都是人在幻想的表現,它們都把想象和現實混合在一起。兩者的區別在於:宗教把它所說的看為真的,而詩歌知道它所說是虛幻的。詩歌所提供的不是現實,這是詩人自己知道的,因此,詩人在詩的想象中所做的隻是欺騙自己。在這樣做時,詩人是自覺的,它不符合科學,但並不反對科學。在詩歌中,人們得到了感情的滿足,卻並不阻礙智性的發展和追求。
按照儒家的說法,當我們舉行喪葬和祀祖的儀式時,我們是在欺騙自己,卻又並未真正被欺騙。據《禮記·檀弓》篇所載,孔子曾說:“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為也。”這就是說,對待死者,既不能完全照著所知道的去做,又不能完全照著所希望的去做。中道則是:既要照著所知道的去做,又要照著所希望的去做,對待已經去世的人就如同對待他們生時那樣。
荀子在《禮論》中說:“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無知也,是奸人之道而背叛之心也。……故死之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複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親,於是盡矣。”“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一也。……故喪禮者,無它焉,明死生之義,送以哀敬而終周藏也。”這是說,葬禮的作用是向生者表明人生和死亡的意義,以悲痛和尊敬來送別死者,是隆重表示人的一生的完成。
荀子在《禮論》中又說:“祭者,誌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文貌之盛矣,荀非聖人。莫之能知也。聖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在這樣的解釋之中,葬儀和祭禮已不再有宗教的意味,而完全成為詩意的表現了。
除了祀祖之外,還有其他的祭儀。荀子對它們的解釋也出自與此相同的觀點。《天論》中有一段話說:“雲而雩,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也。”
從這裏看荀子的思想,為降雨而祈禱,為做重大決定而占卜,是為了表示重視,不是為了求以得之。如果認為向神祈禱,便能感動神明,或卜筮便能知未來,那將成為迷信,造成迷信的後果。
荀子還曾著有《樂論》,其中說:“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製《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由此看來,荀子是把音樂作為道德教育的工具,這是儒家對音樂的一般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