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勢必引導到下麵的問題:人怎樣能夠在道德上達到善?如果按荀子所說,人生來就有惡端,那麽,善又是從何而來呢?在回答這個問題時,荀子提出兩個論據。
首先,荀子指出,人的生存離不開社會組織。若沒有在社會組織中的合作和互相支持,人不可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在《富國》篇中,他說:“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人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這是從個人求生存的角度來說的。荀子還從人需要在競爭中求生存指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荀子·王製》)。
為這兩項理由,人需要社會組織。為使社會組織起來,人們需要有共同的行為準則。因此而需要有禮(用禮來規範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如何相待,製定日常生活的共同準則)。儒家一般說來,都重視儀禮,荀子對此更加強調。“禮”是由何而來的呢?荀子在《禮論》中說:“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這是說,人生而有欲,有欲就有求,求滿足欲望而無節製,必定引起競爭,有爭就有亂,亂則一事無成。先王製定禮(個人行為準則)義(道德),就是為了杜絕社會和思想的混亂。
在《富國》篇中,荀子還說:“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這裏,荀子提出人類社會種種問題的根源,就在於人們所愛和所恨的都是同樣的東西。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人喜歡征服別人,而另一個人則喜歡被征服,這兩個和睦共處便不成問題。再假如人們所喜愛的東西十分豐富,如同空氣那麽多,那也就不成問題。或者,人們在生活中隔得很遠,互不相幹,彼此之間的問題也會簡單得多。但是,世間不是那樣理想的地方,人們必須住在一起,又無法避免競爭,於是對每個人的欲望都不能不加以節製。“禮”的作用就是規定應有的節製。凡建立起“禮”的地方,就形成“道德”;按“禮”而行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違反“禮”的人就是沒有道德的人。
這是荀子論述道德和善的起源的一個論點,它的思想基礎是功利主義,和墨子的思想很相近。
荀子還使用另一個論據。他在《非相》篇中說:“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
這裏,荀子指出了自然和文化的區別,或用莊子的詞匯說,何為天,何為人。禽獸有父子、有雌雄,這是自然。在人類社會裏,有父子關係、夫妻關係,這是文化和文明的產物。這不是自然的恩賜,而是人類的精神成就。人應當有社會關係和“禮”,這是區別人與禽獸的標誌。按照這個論據,人的道德不是自然產生,而是由於人的需要,這個論點和孟子的論點比較接近。
在儒家思想中,“禮”的含義十分廣泛。它可以意味著儀式、禮節或社會行為準則。“禮”可用以指所有這些內容,但在上麵的論述中,“禮”的含義更多是指社會行為的準則。這時,禮所起的是規範作用。“禮”在人滿足欲望時,加以規範。但是在用於禮節、禮儀時,禮有另一種作用,就是文化教養。在這個意義上,禮淨化人的感情,使它純潔、典雅。在這方麵,荀子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