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反對後期墨家這種觀點的,主要有兩派意見:其一認為,天下之人無數,一個人怎能做到愛天下人?這種反對意見被概括稱作“無窮害兼”;第二種反對意見認為,如果未曾愛某個人,就是未曾愛天下人,那麽,殺一個強盜就違反兼愛的宗旨了,這種反對意見稱作“殺盜,殺人也”。後期墨家就運用他們的“辯”來駁倒這些反對意見。
《經下》中說:“無窮不害兼,說在盈否。”意思是說,“無窮”與“兼”可以相容,全看“盈與否”。《經說下》對此解釋說:“無(反對一方):‘南方有窮則可盡(古代中國認為南方無垠),無窮則不可盡。有窮無窮未可智,則可盡不可盡未可智。人之盈之否未可智,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而必人之可盡愛也,悖。’(答):‘人若不盈無窮,則人有窮也,盡有窮無難。盈無窮,則無窮盡也,盡有窮無難。反對一方的立論是:曆來認為南方遼闊無垠,那裏的人有多少,也說不清,卻說統統都愛,豈非荒謬!“墨經”回答說,如果南方遼闊無垠,人填補不滿南方,那麽人的數目就是有限的。要一一數盡南方的人,也就不難了。如果無垠的南方能被人填滿,那麽,南方就不是無垠,因此,把南方的人都包括在內,也就可以做到了。
“殺盜,殺人也”,這是反對墨家的的另一個論點,如果殺一個強盜,就說明兼愛一切人是不可能的。《小取》篇對此回答說: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有人名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有人名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乘船,非乘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
“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矣。”
後期墨家便是使用這樣的“辯”來駁倒“殺盜違反兼愛”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