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這個前提,就意味著從一個更高的出發點看事物,有如《齊物論》所說“照之於天”,就是超越任何有局限性的觀點,比照事物的本能,也就是照之於道。《齊物論》中說:“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故曰莫若以明。”換句話說,有“此”就有“彼”,它們之間孰是孰非,往複循環,如同一個圓圈。人若站在道的觀點來看問題,就如同站在圓圈的中心,他看得到圓圈上每一點的運動,而他自己則站在運動以外。這並不是由於他無所作為、逡巡不前,乃是因為他超越了有限,從一個更高的觀點看事物。莊子把囿於有限的觀點比作“井底之蛙”,隻看到天的一角,便以為那就是天的全體。

從道的觀點看事物,每個事物隻有那麽一點大,如同《齊物論》中所說:“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厲與西施,恢詭譎怪,道通為一。”意思是說,由道而生成萬物,事物的名稱是人把它叫出來的。“可”有它可的原因,“不可”有它不可的原因;“是”有它是的原因,“不是”有它不是的原因。為什麽是?自有它是的道理;為什麽不是?自有它不是的道理。為什麽“可”?自有它可的道理;為什麽“不可”?自有它不可的道理。萬物本來都有它們的道理,萬物也本來都有它們得以存在的根據。沒有什麽東西毫無存在的價值,沒有什麽東西不可以存在。所以小草莖和大廳柱、醜陋的女人和美麗的西施,以及一切千奇百怪的東西,從道的觀點看,它們都是可以相通為一的。

接下去,《齊物論》又說:“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以製造一張桌子為例,從桌子的角度看,這是建造:從樹的角度看,這是破壞。叫它建造也好,叫它破壞也好,這都是從有限的角度看它;如果從道的角度看,則建造和破壞都是相對的,都沒有絕對的意義,因此無成也無毀。

再如“我”與“非我”,這也是相對的。從道的觀點看,“我”與“非我”也是相通的,因此也通而為一。這就是《齊物論》中所說:“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大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這又使我們想到惠施所說的:“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