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天下》篇裏說,老子“建之以常無有,主之以太一”。這是說,老子的學說以“太一”和“無有為常”作為主旨。太一即道,道生一,因此,道稱為“太一”。“常”的含義是永久、永在。萬物都是變動不居的,但決定萬物變動的法則卻是不變的。因此,《老子》書中的“常”字,既是“恒常”,又是“常則”。如《老子》第四十八章說:“取天下常以無事。”又如第七十九章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在主宰事物變化的法則中,最根本的一條是中國人常說的一句話:“物極必反。”這四個字源自老子的思想,但不是老子的原話。老子的原話見《道德經》第四十章“反者道之動”和第二十五章所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這是老子歸納的自然法則。因此,《道德經》第五十八章說:“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又如第二十二章所說:“少則得,多則惑。”第二十三章又說:“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第四十三章說:“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又如第四十二章所說:“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所有這些看似反論的話,隻要人懂得了自然的根本法則,便知道它們不是反論。隻是常人不懂得自然法則,便覺得它們真是難解。因此,老子在第四十一章說:“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
人們會問:如果物極必反,那麽“極”在哪裏呢?任何事物的發展超過了人們認為的極限,那又將如何呢?是否還有一個絕對的限度呢?在《道德經》裏,沒有提出這個問題,因此也沒有對它的明確答案。但是,如果當時有人對老子提出這個問題,我估計,老子的回答將是:萬物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預先劃出的絕對限度。就人類的活動來說,人的進化到哪裏為止,全在於人的主觀感覺和客觀情況。以牛頓為例,他自認對宇宙的知識隻相當於一個在海灘上玩耍的孩子對大海的了解。牛頓盡管在物理學方麵已經取得巨大的成就,他的自我感覺是在知識領域裏,還遠遠沒有走到極限。但是,如果有一個高中學生,讀完了高中物理學教科書,就此認為自己已經掌握了物理學的全部知識,也就不可能在科學知識上再有所進步,而且將會“倒退”。老子在《道德經》第九章告訴人們:“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驕傲就是一個人的進步已到達極限的標誌,它是任何人首先要力戒的事情。
任何一種活動的前進極限還要看客觀的情況。人如果吃得太多,就會噎食。吃得太多時,本來對人身體有益的食物會倒轉來成為對人有害。人在飲食上應當適度;至於多少是“適度”,則要看各人的年齡、健康和食品的質量而定。
這些是左右事物變化的法則,老子稱之為“常”。《道德經》第十六章說:“知常曰明。”接下去說:“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這是說,知道事物變化的常理,人的思想就明智,明智的人就得以避免偏見;沒有偏見,人的思想才能全麵;思想全麵才能胸懷廣闊;胸懷廣闊的人得見真理;得見真理的人將持續不敗,終身也不會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