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建立新殖民地的動機
歐洲人最初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的動機,並沒有古希臘羅馬建立殖民地的動機那麽簡單明白、顯而易見。
古希臘的各城邦都僅占有一塊極小的領土,任何一個城邦人民增多到本邦領土難以維持的時候,便遣送一部分人民出去,在世界上遼遠的地方尋找新的住處。他們四周包圍著的好戰鄰人,使他們任何一邦都很難在國內大大擴大其領地。多裏安人大都到意大利及西西裏去開拓殖民地。這兩地在羅馬建立以前,為野蠻未開化的人民所占據。伊沃尼亞人及伊沃利亞人(希臘另外兩大部落)大都到小亞細亞及愛琴海各島去開拓殖民地。這兩地居民在當時似乎與意大利及西西裏的居民處於十分相近的狀況。母市雖然視殖民地為孩子,時常給予極大的關懷與援助,也得到殖民地的感激與尊敬,但卻視殖民地為一個已經長大的孩子,對它不要求直接的管轄權。殖民地自己確立政體,自己製定法律,自己選舉行政長官,而且以獨立國名義向鄰國宣戰媾和,無需母市的認可。沒有什麽能比樹立這種殖民的動機更簡單明白、顯而易見的了。
古羅馬像其他大部分古代共和國一樣,最初是在一種土地分配法上建立起來的,即按一定比例將所有的公有領地分配給構成國家的各市民。但人事的變遷——婚嫁、繼承和轉讓必然會破壞原來的分配,常使原來分作許多家族的土地,歸一個人所有。為了糾正這種弊病——他們也認為這是一種弊病,於是頒布了一條限製土地數量的法律。它規定任何一個公民隻能擁有500米格拉的土地,約合350英畝。但該法律,據我所知,雖施行過一兩次,但大都被人忽視或回避,因而財富不均繼續擴大。大部分的公民是沒有土地的,但按當時風俗人情,沒有土地即難於維持自由人的獨立。在現在的時代,沒有土地的窮人,如果稍有資本,可租耕他人土地經營某一種零售業;即使沒有資本,亦可當一個農村勞動者或工匠。但在古羅馬時代,富人的土地都是由奴隸耕種,他們在一個監工的監督下勞動,那個監工同樣是一個奴隸。因此,一個貧窮的自由人就不可能成為一個農民或者農村勞動者。所有商業、製造業,甚至零售業,亦都是由富人的奴隸在替主人經營。他們的財富、權力以及所獲得的保護,使一個貧窮的自由人很難和他們競爭。所以,沒有土地的公民,除了在每年選舉時得到候選人的贈金以外,幾乎沒有別種生計了。護民官們,也隻有在他們想發動人民反對富人和權貴時,才會想起古代對土地的分配法,並把那個限製這種私人財產的法律當作共和國的基本法提了出來。於是人們吵吵嚷嚷地要求分土地,這時我們可以相信富人和權貴是決不會給他們土地的。但為了要給他們相當程度上的滿足,富人和權貴們往往提議建立新殖民地。但作為征服者的羅馬,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沒有必要把它的公民遣送到不知何處可以定居的荒野的世界去尋找財富,它通常都把意大利已征服的土地指定分配給他們。他們在那裏,就像在共和國領土上一樣,不能建立任何獨立的共和國,至多隻能形成一種自治團體。這種自治團體,雖有製定地方法律的權力,但在任何時候都需要服從母市的行政、司法和立法。這種殖民地的建立,不僅僅在於滿足一部分的要求,而且因為一個地方新被征服,當地人民是否服從還未確定,常可借此在當地設置一種衛戍部隊。所以,羅馬殖民地,無論就其性質說或就其建立的動機說,都與希臘殖民地完全不相同。因此,原來用以表示這種建製的字眼,亦有極不相同的意義。拉丁語colonaa表示殖民;反之,希臘語apoikia則表示從一個住所分裂出來,從家裏分出去,離家。羅馬殖民地雖在許多方麵與希臘殖民地不同,但建立的動機卻是同樣簡單明白、顯而易見的。這兩種製度,都溯源於不可抗拒的需要或者明顯的功利性。
歐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建立殖民地就完全不是源於需要了,從殖民地獲得的功利雖然一直很大,但其功利性完全沒有那麽簡單明白、顯而易見。在殖民地最初建立的時候,誰都沒有認識到這種功利性,其建立及其發現的動機,也不是這種功利性。而且直到今日,這種利益的性質、範圍及界限也許還不大為人所理解。美洲殖民地的功利性並不是如此顯而易見。
14世紀到15世紀間,威尼斯人經營一種極有利的貿易,即販運香料及其他東印度貨物售給歐洲其他各國。他們主要是在埃及收購那些貨物。埃及當時由高加索軍人統治,高加索軍人是土耳其人的敵人,而威尼斯人也是土耳其人的敵人。這種利害關係的一致,加上威尼斯貨幣的援助,使得他們聯結成同盟,這樣就使威尼斯人在埃及幾乎享有一種貿易壟斷權。威尼斯人在東印度貨物的貿易方麵有很大的利潤。
威尼斯人所得的巨大利潤誘發了葡萄牙人的貪欲。在15世紀他們一直在努力尋找一條通往摩爾人穿過沙漠給他們帶來象牙和金沙的那些國家的海路。他們發現了馬德拉斯群島、卡內裏群島、亞速爾群島、佛德角群島、幾內亞海岸、盧安果、剛果、安哥拉和本格拉各海岸,最後發現了好望角。他們早就希望分占威尼斯人所進行的利潤豐厚的貿易,而最後那一次發現為他們開拓了可能分占的機會。1497年,瓦斯戈·達·伽馬帶領著由四艘大船組成的船隊從裏斯本港口起航,經過11個月的航行到達了印度斯坦海岸。一個世紀以來,經過他們堅忍不拔和不中斷的努力完成了他們一直追求的發現曆程。
在這之前的一些年,當歐洲人對葡萄牙人的計劃還不置可否時,當葡萄牙人計劃還不一定成功時,一個熱那亞水手,提出一個從西部到達東印度的更加大膽的計劃。東印度各國的情況,當時的歐洲還是不大清楚的。少數曾經到過那裏的歐洲旅行家誇大了距離,這也許出自純樸無知,在那些不能計量距離的人看來,原來確實很遠的距離,就顯得無限的遠;也許是為了給他們在距離歐洲無限遙遠的地區的冒險增加更多奇異的色彩。哥倫布很有道理地做出了結論,向東走這一路程越遠,那麽向西走便越近。因而他建議走這一條路,因為這條路最近又最穩當,同時他又很幸運地說服了卡斯梯爾王國的伊薩伯拉相信他的計劃是可行的。於是,他就在1492年8月,即比瓦斯戈·達·伽馬從葡萄牙出發的時候大約早5年,從帕羅斯港出航,經過兩三個月的航程,先發現了小巴哈馬群島即廬克圓群島中的一些小島,然後才發現了聖多明哥大島。
但哥倫布這次航海以及以後各次航海所發現的地方,都並不與他原來所要尋找的那些國家相像。他在聖多明哥以及訪問過的新世界的所有其他地方,看到的不是中國和印度的富裕、開墾了的土地和眾多的人口,而是一個野草叢生、未曾開墾、隻居住著少數赤身**的可憐的野蠻人的國土。但他極不願意相信自己所發現的地方不是馬可·波羅所描寫的一些地方。馬可·波羅是歐洲人中第一個到過中國和東印度的,或者說至少他是第一個在其身後留下了一些關於中國和東印度的描述。一點極其細微的相似,比如他發現聖多明哥的一座山的名字是西巴興,和馬可·波羅提到過的一座山的名字西潘哥相似,就足以使他以為這就是他心中想要到達的地方,雖然有很多證據證明這並不是。他在給裴迪南及伊薩伯拉的信中,把他所發現的那些地方叫做印度。他相信那是馬可·波羅所描寫的地方的一端,且與恒河相距不遠,或者說與亞曆山大所征服的地方相距不遠。即使在後來證明了那是兩個不同地方以後,他還認為那些富裕國家離此不遠。所以,在他隨後的一次航行中他沿著火地島向達裏安海峽航行,繼續尋找它們。哥倫布誤以為他所發現的那些國家是東印度各國。
由於哥倫布的這一錯誤,那些不幸的國家從那時以來一直叫做印度。最後發現了新印度與老印度完全不相同,才把前者叫做西印度,後者叫做東印度,以示區別。然而,對於哥倫布來說不論所發現的是什麽樣的國家,重要的是他對西班牙宮廷描述這些國家對其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而其實構成那些國家真實財富的動植物產品,在當時都不足以證明其重要。因而有東西印度之稱。
布豐先生認為與巴西的阿帕裏亞(Aperea)相似的一種介於老鼠與兔子之間的動物科裏是聖多明哥的一種最大的胎生四足獸,這個物種似乎從來就不很多。據說西班牙人的狗與貓,老早幾乎吃光了這種動物以及軀體比這還要小的其他動物。然而,這種動物以及所謂伊萬拉(Ivana)或伊關拉(Iguana)的那一類相當大的蜥蜴,便是當地所能提供的最主要的動物性食物了。
居民的植物性食物,雖然由於農業不發達而並不豐饒,但不像動物性食物那麽匱乏。其中,主要為玉米、芋、薯、香蕉等等。這些食物都是歐洲沒有的,但卻不為歐洲人所重視,或者說他們從未把它們與歐洲自古以來所栽種的穀類和豆類視作同等的糧食來生產。
誠然,棉花是一種極重要的製造業的材料,而且在當時歐洲人看來它無疑也是島上最有價值的植物了。雖然在15世紀末,歐洲各地都非常喜愛東印度的平紡細布和其他棉織品,但歐洲各地都沒有棉織製造業,所以,甚至這種產物在當時的歐洲人的眼中也不可能顯得十分重要。
哥倫布看到新發現各地方的動植物都不足以證明這些地方是怎樣重要,於是就把目光轉向了它們的礦產。他以為礦物生產的豐富足夠補償動植物生產的微薄。他看到那裏的居民用小金塊來裝飾他們的衣服,而且人們告訴他那些金塊時常可從山上流下的溪流或急流中發現,於是他便十分相信那裏的山必然蘊藏著最富饒的金礦。這樣,聖多明哥就被說成一個盛產黃金的國家,並因此故(不僅根據現今的偏見而且根據當時的偏見),被說成是一個西班牙國王及其國家取之不盡的財富的源泉。哥倫布第一次航海回國時,被按凱旋儀式引見到卡斯梯爾及亞拉岡的國王麵前,當時所發現的各國主要生產物都由隆重的儀仗隊抬著走在他前麵。但其中唯一有價值的部分就是幾隻小的金束發帶、金手鐲、金飾物和幾捆棉花。其餘的則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譬如,幾株極大的蘆葦,幾隻羽毛極美的鳥,幾張裏麵填充了實物的大鱷魚皮和大海牛皮。但走在這前麵的六七個顏色和相貌奇怪的土著人,卻大大增加了這次展覽的新奇。
由於哥倫布的陳述,卡斯梯爾的樞密院決定占有這些毫無自衛能力的國家。傳布基督教這個虔誠的目的使這種非正義的計劃成為神聖的事業。但這種計劃的唯一動機卻是希望發現這些地方的黃金寶藏。而且為了使這個動機具有更大的力量,哥倫布提議那裏所發現的金銀的一半上交給國王。這個提議,亦為樞密院所采納了。
最初冒險家輸入歐洲的黃金的全部或極大部分都是用掠奪毫無抵抗能力的土著人這個極其容易的方法所獲得的,所以,即使要繳納這樣重的稅也不會很困難。但土著人所有的黃金一旦完全被剝奪盡了——事實上,在聖多明哥及哥倫布所發現的所有其他地方,不到6年或8年就完全被剝奪盡了——要再發現一些,就必須從礦井中去掘取了,就不能再繳納這樣重的稅了。據說,這種稅的嚴格征收,曾使聖多明哥的礦山從那時起完全停止開采。所以不久金稅就減至金礦總生產額的1/3,再減至1/5,再減至1/10,最後減至1/20。銀稅在長期內為總生產額的1/5,隻是在本世紀才減至1/10。不過第一批冒險家似乎對白銀沒有很大興趣,似乎沒有什麽比黃金價值低的東西值得他們去關注。
繼哥倫布而起的探索新世界的西班牙冒險家,似乎都具有同一動機。使奧伊達、尼克薩、瓦斯科·努格尼斯·德·巴爾博到達裏安地峽,使馬科特茲到墨西哥,使亞爾馬格羅和波查羅到智利和秘魯的,都是對於黃金的強烈欲望。當這班冒險家到達任何一個陌生的海岸時,首先詢問的總是那裏是否能發現黃金,而且根據他們獲得的有關它的信息,決定自己的去留。
在所有費用浩大、成就不確定並使大部分從事者破產的計劃中,也許再沒有比探索新的金銀礦山更容易使人破產的了。這也許是世界上最無利可圖的彩票,或者說是一個中獎者所得與不中獎者所失最不成比例的彩票。因為,中獎的票很少,空獎的票很多,但每一張票的普通價格就是一個富人的全部財產。開礦的計劃,不僅不能補償開礦的資本並提供資本的平均利潤,而且大都把資本和利潤吞並掉。因此,這種計劃是一個在所有其他計劃中希望增加其國家資本的謹慎的立法者最不樂於給予任何特殊鼓勵的計劃,或者最不樂於違反事物自身的發展規律而把更多的資本投入的計劃。其實,這就是所有的人都有的相信自己會有好運的荒謬的信念,那就是哪裏成功的可能性最小,資本的大部分就會自動地往哪裏去。
憑冷靜理智與經驗作出的判斷,都認為這種計劃是絕對不可以實行的,但由人類貪欲作出的判斷,卻認為這種計劃是完全可以實行的。正是使許多人想起點石成金的荒唐想法的那種**使另外一些人荒唐地想起無窮無盡的金礦銀礦。他們沒考慮到,就所有時代和所有國民來說,這些金屬的價值的不斷上漲主要出於其稀少性,而其稀少性又由於自然藏量很少,而且那少量金屬的四周又包有堅硬和難於處理的物質,以致挖掘並獲取這些金屬所需要的勞動與費用極其浩大。他們以為這些金屬的礦脈在許多地方像通常找到的鉛礦、銅礦、錫礦或鐵礦那麽大、那麽多、那麽容易找到。華爾特·羅利夫爵士所做的有關艾爾多拉多黃金城和黃金國的夢想,充分證明了即使有智之士亦不免有此種奇異的幻想。而在這位偉人死了之後一百餘年,還有耶穌教會會員加米拉相信這個黃金國的存在,而且極其熱烈地,我敢說,還是極其真摯地說,如果他能把福音的光亮帶給能夠如此豐厚地回報他們傳教士的虔誠的勞動的人們,他將是多麽榮幸。
在西班牙人最初發現的那些國家裏,現在看來沒有一個是值得開采的金銀礦山。據說最初的冒險家在那裏發現的這些金屬的數量,以及最初發現後就馬上進行開采的那些礦的蘊藏量,都被過分誇大了。不過那些冒險家的報導已經足夠喚起他們本國人的貪欲。每一個航行到美洲的西班牙人都希望發現一個黃金國。而命運女神,在這種情況下像在其他極少數情況下一樣,光臨了,她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她的信徒的過分的希望,而且在墨西哥和秘魯被發現與被征服的時候(前者發生在哥倫布第一次航行之後約30年的時候,後者發生在之後約40年的時候),他們可以說從命運女神手上得到了他們所尋找的豐饒的貴金屬。在這種情況下,就西班牙人來說,希望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了。
一個與東印度通商的計劃,引起了西印度的第一次發現,一個征服的計劃,又引起了西班牙人在這些新發現的國家建立起所有的機構。然而激勵他們去征服那些國家的動機,卻又是發現金銀礦山的計劃。而這一計劃又由於一係列的非人類智慧所能預見到的意外事件而取得了比參與者所指望的更大的成功。
歐洲其他各國最初企圖到美洲去殖民的冒險家,也是受同樣的妄想驅使,但他們卻沒有獲得同樣的成功。巴西自第一次殖民以來,經過100多年才發現金、銀和金剛石礦山。在英國、法國、荷蘭、丹麥等國的殖民地中,卻是至今還沒有發現過貴金屬礦山,至少還沒有發現在現在看來有開采價值的礦山。不過,在北美的第一批英國殖民者提出了應把在那裏發現的金銀的1/5上交國王的倡議,使得國王頒發給了他們特許證。因而發給華爾特·羅利夫爵士的特許證,發給倫敦公司以及普裏茅斯公司的特許證,發給普裏茅斯參議會的特許證等等中都寫明1/5為國王所有。這些最初的殖民者,希望發現金銀礦山,又希望發現一條通往東印度的西北航線,但是直到現在為止在這兩個方麵他們都沒有獲得成功。但其他國家不是那麽成功。
第二節新殖民地繁榮的原因
文明國家的殖民地不是一個土地荒蕪的國家,就是一個居民極其稀少的國家,土著人很容易讓位於新來的殖民者,所以他們比任何其他人類社會在邁向富裕和繁榮時要快得多。
這些殖民者隨身帶來的關於農業和有用技術的知識,自然比未開化的野蠻人幾百年、幾千年自發地成長的知識先進。同時,這些殖民者又隨身帶來了從屬的習慣,即他們自己國家內所存在的正規政府的某些概念,支持其政府的法律體係的概念以及一個正規的司法管理概念。他們自然要把這些在新殖民地建立起來。但在未開化的野蠻民族中,在保護自身所必需的法律與政府已經確立之後,法律與政府的自然進步就比技術的自然進步要慢得多。每一個殖民者所得的土地都多於他所能耕作的土地。他不需要支付地租,也不需要交納任何稅收。沒有地主分享他們的土地的生產物,而國王所分掉的那一部分通常也很小。他有強烈的要求使產量盡可能地提高,因為這生產物幾乎全是他自己的。但他所有的土地是那麽廣闊,以致盡他一己的勞動,以及他所能雇用的他人的勞動,也很難使土地生產出它所能生產的數量的1/10。所以,他急切地從各地招募勞動者,並付以最優厚的工資。但這些優厚的工資再加上土地又多又便宜,不久就使那些勞動者離開他,自己去當地主。他們又以同樣優厚的工資報酬其他勞動者,正如他們離開他們的主人一樣,這些其他勞動者不久也離開他們。優厚的報酬鼓勵了結婚。孩子們在未成年的這一時期吃得好,被照看得好,當他們長大成人時,他們的勞動價值又大大地補償了他們的撫養費用。當他們到達壯年時,勞動價格的高昂與土地價格的低廉又使他們能夠用他們父輩同樣的方式成家立業。
在其他國家,地租和利潤吃掉了工資,人民中的上層階級壓迫下層階級。但在新殖民地,上層階級的利益,使得他們不得不更寬宏地更人道地對待下層階級,至少,在那裏下層階級不處在奴役狀態。生產力極大的荒地,隻需要付出很小代價就可獲得。土地的所有者通常也是耕種者,他們指望從改良中所獲得的收入的增長就構成了他們的利潤。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利潤一般極為豐厚。但這種豐厚的利潤,除非雇用他人的勞動來開墾土地耕作土地,否則就無法取得。而在新殖民地上,土地麵積之大與人口之少,其間的不相稱現象也使他很難去找到所需要的勞動力。所以,他不計較工資,願在任何價格下雇用勞動者。勞動工資的高昂,鼓勵了人口的增殖。良好土地的豐饒與低廉,又鼓勵了耕作的改良,也使得土地所有者有能力支付這樣高的工資。土地的全部價格幾乎全由這種工資構成。作為勞動的工資,雖然是很高的,但作為有那麽大價值的東西的價格,則又是低的。獎勵人口和耕作的改良,又獎勵真實財富的增長。受到鼓勵的是人口和進步,這意味著財富和強大。
因而,古希臘的許多殖民地走向富裕與繁榮的進程似乎也曾是非常迅速的。在一兩個世紀的過程中似乎就有一些能夠與母國相抗衡,甚至還超過母國。西西裏的塞拉庫西及阿格裏琴托,意大利的塔倫圖及洛克裏,小亞細亞的埃弗塞斯和密理圖斯,無論就哪一方麵來說,也可與古希臘的任何一個城邦相抗衡。建設雖然較晚,但所有藝術、哲學、詩學及修辭學,卻和母國任何部分發生得一樣早,發展到了一樣的高度。值得指出,兩個最古老的希臘哲學學派,即泰勒士學派及畢達格拉斯學派,並不是建立在古希臘,而是一個建立在亞細亞殖民地,另一個建立在意大利殖民地。這所有的殖民地都是建立在未開化的野蠻民族所居的地方,在那裏新殖民者容易取得他們的居地。新殖民者有很多肥沃的土地,而且由於他們完全獨立於母市,他們還能按照他們自己認為最有利於他們自己的方式,自由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希臘殖民地的進步非常快。
羅馬殖民地的曆史似乎沒有這樣輝煌了。確實,其中的某些殖民地,如佛洛倫斯,經過許多代人的努力,在母市衰落之後發展成為大的城邦。但是其中似乎沒有一個曾經發展得如此迅速。那些殖民地都建立在被征服的地方,那裏人口絕大多數早已十分稠密。分給新殖民者的土地通常都不夠大。而且由於殖民地不獨立,他們並非能按照自己認為的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自由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羅馬殖民地的進步緩慢得多。
就土地的充足這一方麵來說,歐洲人在美洲及西印度所建立的殖民地和古希臘殖民地相似,甚至還大大超過了古希臘殖民地。就附屬於母國這一方麵來說,它們雖然和古羅馬殖民地相似,但因為它們距離歐洲很遠,也就或多或少地減少了這種依附的影響。它們的地理位置使它們較少地受母國的監視和支配。在它們按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利益的時候,它們的行為,或由於歐洲不知道,或由於歐洲不了解,往往被忽視。而且在某些時候歐洲隻好遷就,因為它們的距離遙遠使得歐洲難以製約。甚至就連西班牙那樣強暴專橫的政府,亦時常為免於引起普遍的**,而把已經發下的對所屬殖民地政府的命令撤回或修改。這樣一來,歐洲所有殖民地在財富、人口和改良方麵都進步得很迅速。美洲殖民地有大量的土地,沒有受到母國的過多幹擾。
西班牙國王,由於分享金銀,所以從建立第一批殖民地起就從其殖民地獲取了某些收入。這種收入同時也是一種激起人類貪心、指望獲取更大財富的性質的收入。因此,西班牙殖民地從建立第一批殖民地起,就引起了母國的極大關注,而當時歐洲其他國家,卻在長期內對其殖民地都不大關注。也許,前者並不因為有這種關注而更加繁榮,後者亦不因為沒有這種關注而更加衰落。而且,按照所掌握的土地麵積比例來說,西班牙殖民地並不如歐洲其他國家殖民地,它們人口較少,而且也不繁榮。但西班牙殖民地在人口增長與土地改良方麵的進步,亦是非常迅速、非常巨大的。征服後建立的利瑪市,據烏羅阿所說,在將近30年前還不過隻有5萬人。基多原來僅僅是印第安人的一個小村落,然而據烏羅阿說,在他所處的那個時代,它就已經和利瑪市有相同的人口了。克麥利·卡勒裏——雖然據說是個冒牌旅行家,但是他對各地的記述卻是根據完全可靠的信息所寫的,據他記載,墨西哥城當時就有10萬居民。無論西班牙作家們是怎樣誇大了這個數目,但它卻比該城在蒙特祖瑪時代的居民數目大了5倍以上。這個數目大大超過了英國殖民地的三大都市波士頓、紐約和費城的居民數。不論是墨西哥還是秘魯,它們在被西班牙征服以前都沒有適當的馱畜。無峰駝是唯一的馱畜,而它的力氣比起一頭普通的驢子也差得很遠。它們的人民沒有耕犁,他們不會使用鐵器,他們沒有鑄幣,亦沒有任何確定的商業媒介。他們的貿易就是物物交換。一種木製的鋤是他們農業上的主要用具,尖石就是他們砍劈的刀斧。魚骨或某些動物的堅實的腱是他們縫補用的針。而這所有似乎就是他們職業上的主要用具了。在這樣的狀態下,那些帝國顯然不可能像現在已經有了各種各樣的歐洲牲畜,學會了使用鐵器,使用犁頭和許多歐洲的技術那樣如此進步和耕種得如此之好。然而所有國家的人口密度必然與其改良及耕作程度成比例。所以,土著人自被征服以來,雖然慘遭殘酷的屠殺,但這兩大帝國現在的人口仍比從前多些。而且這些人肯定也大大不同於從前。我認為我們必須承認,西班牙後裔的西印度人,就許多方麵來說都要比古印第安人強。
除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外,葡萄牙人在巴西的殖民地就算是歐洲人在美洲建立的最早的殖民地了。但由於在巴西發現後很長一段時期內,都還沒有找到過金銀礦,所以為國王所能提供的收入也很少,甚或沒有,於是有很長一段時期它在很大程度上被葡萄牙政府忽視了。然而,就在這種不受關注的情況下,它卻發展成為強大的殖民地了。在葡萄牙處於西班牙統治時,巴西遭到了荷蘭人的侵襲,荷蘭占據了巴西14個省中的7個。荷蘭人本來要奪取其他7省,但不久葡萄牙便通過布拉甘查家族登上王位而恢複了獨立。那時荷蘭人作為西班牙人的敵人,變成了葡萄牙人的朋友,而葡萄牙人也是西班牙人的敵人。所以,荷蘭人就同意把巴西其餘未被征服的那7省留給葡萄牙;葡萄牙人亦同意把巴西已被征服的那部分留給荷蘭人。當時兩國已成為良好同盟,自然不值得為此發生爭執。但荷蘭政府不久即開始壓迫葡萄牙殖民者。這些葡萄牙殖民者並不滿足於發牢騷,而是拿起武器來反抗他們的新主人。他們雖然未曾得到母國公開的援助,但在母國默許之下,就靠著自己的勇氣和決心把荷蘭人逐出了巴西。鑒於自己不可能再保有巴西任何部分,荷蘭人於是也就同意把巴西全部歸還給了葡萄牙國王。在這個殖民地內,據說有60萬以上的人民,其中有葡萄牙人、葡萄牙人的後裔、西印度的西班牙移民後裔、黑白混血人種以及一種介於葡萄牙人和巴西人之間的混血兒。沒有一個美洲殖民地包含如此多的歐洲血統。
在15世紀末以及16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裏,西班牙與葡萄牙是海上兩大海軍強國。威尼斯雖然與歐洲各地通商,但其艦隊卻幾乎不曾出地中海一步。因為西班牙人是美洲的最初發現者,所以他們認為美洲全是他們所有。雖然他們沒有能力阻止像葡萄牙這樣一個如此強大的海軍強國殖民巴西,但他們的威名使大部分歐洲國家害怕,所以歐洲其他國家絕大部分都不敢在那個大洲建立殖民地。企圖在佛羅裏達殖民的法國人,全被西班牙人殺光了。但自從他們所謂的無敵艦隊在16世紀末慘敗以後,西班牙的海軍力量也衰敗了,再沒有能力阻止其他歐洲國家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了。所以,在17世紀期間,英國、法國、荷蘭、丹麥和瑞典,總之所有有海港的大國,都企圖在新大陸上建立殖民地了。當西班牙衰落時,各國在美洲獲得駐足點。
瑞典人在新澤西殖民。在那裏現今仍可發現不少瑞典家族,這充分證明了如果一個殖民地有母國的保護,那個殖民地就可能繁榮。但瑞典卻並不重視這個殖民地,所以不久就被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所吞並了。而荷蘭人的紐約殖民地,則於1674年落入了英國的統治。
丹麥人在新世界上僅占有聖托馬斯和聖克羅斯兩個小島,這兩個小殖民地處於一個壟斷公司的管理之下。隻有這家壟斷公司有權購買殖民地的剩餘生產物,並供應殖民地所需要的外國貨物。所以,這家公司在收購和出售中不僅有權壓迫殖民地的人,而且也有著一種最強大的**力驅使他們這樣去做。商人的壟斷公司的統治,無論在什麽地方都是最壞的統治,但它不能阻止這些殖民地的進步,隻不過使其進步較為遲緩。丹麥前國王諭令解散了這個公司,從那之後這兩個殖民地就很快繁榮起來了。
荷蘭人在西印度的殖民地與他們在東印度的殖民地一樣,最初也是由一個壟斷公司在管理的。所以,這些殖民地中有一些,雖然與任何一個住滿了人和建立了國家的舊殖民地比較,有很大進步,但與大部分新殖民地比較,其進步就顯得緩慢了。蘇裏南殖民地的進步雖然很可觀,但還不如其他歐洲國家的大部分蔗田殖民地。現在劃分成紐約和新澤西兩個省的諾瓦·伯爾基亞殖民地,即使仍然處於荷蘭統治下,可能不久也會變得非常繁榮。良好土地的充足與廉價是繁榮的有力因素,所以,即使是最不好的統治也不能完全阻止其有效發揮。而且,遠離母國也使得殖民者能通過走私或多或少逃避公司對他們的壟斷。現在這個公司允許所有荷蘭船隻在繳納貨物價值25%的稅後,就可獲得特許證與蘇裏南通商,但非洲與美洲間的直接貿易——那幾乎全是奴隸買賣——依然為其壟斷。公司壟斷權的放鬆也許是該殖民地今日能夠那麽繁榮的最大原因。庫拉索亞和尤斯特沙,這兩個屬於荷蘭的主要島嶼是對所有國家船舶開放的自由港。這種自由在港口隻對一國船舶開放得比較好的殖民地中又成為這兩個貧瘠的島嶼繁榮的主要原因。
法國在加拿大的殖民地,在上世紀大部分時間和本世紀一部分時間內,亦為一個壟斷公司所統治。在這樣一種極端不利的統治下,其進步與其他殖民地相比必然是很緩慢的,但在所謂密西西比計劃失敗後,這家公司被解散了,該殖民地也就進步得快得多了。當該殖民地後來被英國占領的時候,他們發現它的人口比神父查理瓦所述二三十年前的人口幾乎增加了1倍。這位耶穌教會會員曾遊曆了加拿大全境,他自然不會有意少報其實際人數。
法國在聖多明哥的殖民地是由海盜建立起來的。他們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不需要法國的保護,亦不承認法國的權力。後來,這批盜匪受了招安,承認了法國的權力,但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仍受著非常寬大的待遇。在這一段時期內,該殖民地的人口增長與技術改進都發展得非常快。過去有一段時期,壟斷公司對它及其他法國所有殖民地的壓迫無疑阻礙了其發展,但並不能完全阻止其進步。而這種壓迫一旦解除,其繁榮的速度又和從前一樣快了。現在那裏已經是西印度最重要的蔗田殖民地了。其產量據說比全部英國蔗田殖民地總產量還要大。法國的其他蔗田殖民地也大都非常繁榮。
但是沒有一個殖民地的進步能比得上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
所有新殖民地繁榮的兩大原因,似乎是良好土地的充足以及允許他們按照自己方式自由處理自己的事務。
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無疑都擁有非常充足的良好的土地,然而在這一點上它們都要遜色於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北美的殖民地,同時也並不比上次戰爭前法國人的一些殖民地好。但是英國殖民地的政治製度,卻比其他三國任何一國殖民地的政治製度更有利於土地的改良與耕作。
第一,在英國殖民地上,對未開墾的土地的大量占有雖然沒有得到完全的禁止,但是比起在其他殖民地受到了更多的限製。殖民地法規定,每一個土地占有者都有義務在限定期間內改良並耕作所有土地的一定部分,而在不履行義務時,那些被忽視了的土地將轉讓給他人。這個法律雖然沒有得到非常嚴格的執行,不過還是有相當的效果的。對未開墾土地的壟斷受到更多的限製。
第二,在賓夕法尼亞沒有實行長子繼承權,土地像動產一樣平均分配給家中的所有兒女。在新英格蘭的三個省裏,長子也隻能像摩西的法律裏所規定的那樣分得雙份。而在這幾個省,雖然有時也有個別人獨占大量的土地,但隻要經過一兩代,土地又可能被重新分割了。在其他英國殖民地裏,雖然像英國法律所規定的那樣實行的是長子繼承製,但在所有英國的殖民地上,根據自由借地法保有的土地的借用權,使得土地易於轉讓,大塊土地的領受人通常都覺得,為了自己的利益考慮,不如盡快地把大部分土地轉讓出去而隻保留一小部分免役地租的土地對自己更好些。在西班牙及葡萄牙殖民地裏,對所有附有任何爵位稱號的所有大地產的繼承實行的是所謂的瑪加羅卓權,大地產全歸一個人,實際上是限定繼承,不能轉讓的。誠然,法國殖民地都遵循巴黎的風俗習慣,在土地繼承方麵比英國法律更有利於年幼的孩子。但在法國殖民地中,有騎士尊號和領地稱號的貴族保有地,若有任何部分轉讓,那麽在一定期限內,領地的繼承人或家族的繼承人有權贖回。而國內所有最大的地產都是這種貴族保有地,這樣必然對轉讓造成了許多麻煩。但在新殖民地裏,未開墾的大地產通過轉讓似乎比通過繼承分割的還快得多。我們說過,良好土地的充足與廉價是殖民地迅速繁榮的主要原因。土地的獨占事實上破壞了這種充足與廉價。此外,未開墾土地的獨占又是土地改良的最大障礙。對社會提供最多和最大價值的生產物的,乃是用來改良土地和耕作土地的勞動。在這種情況下,勞動的生產物不僅支付它自己的工資和雇傭勞動的資本的利潤,而且支付勞動所耕土地的地租。所以,英國殖民地的勞動由於更多地用於土地的改良和耕作,所能提供的生產物就比其他三個國家中的任何一個都要多,價值也更大。其他三國的殖民地由於都實行土地獨占,這樣就或多或少地使勞動流入其他用途。長子繼承製和限定繼承製不那麽流行,土地轉讓比較常見。
第三,英國殖民者的勞動,不僅可以提供較多和較有價值的生產物,而且因為賦稅適中,使生產物的大部分屬於他們自己,他們可以把其生產物貯藏起來用於調動更多的勞動力。英國殖民者,對於母國的國防和行政費用從來沒有做出過什麽貢獻。相反,迄今為止衛護他們所需的費用幾乎全部由母國支付。海陸軍費用大大超過必要的行政費用,所以行政費用總是很少,通常隻包括總督、法官及其一些警察官吏的適當薪俸,以及最有用的公共設施的維持費。在目前這次動亂事件以前,馬薩諸塞的行政設施費通常一年僅為18000鎊左右;新漢普斯菲爾和羅得島的行政設施費一年平均僅為3500鎊左右;康涅狄格為4000鎊;紐約及賓夕法尼亞各為4500鎊;新澤西為1200鎊;弗吉尼亞及南卡羅來納各為8000鎊。諾瓦斯科夏及喬治亞的行政費每年部分由議會撥款支付,而諾瓦斯科夏每年要支付的殖民地行政費為7000鎊左右,喬治亞每年2500鎊左右,總之,北美全部的行政設施費,除了馬裏蘭及北卡羅來納這兩州沒有確切的記載以外,在這次動亂事件以前每年由其居民開支的不超過64700鎊,用如此少的費用,不僅能夠統治300萬人,而且統治得很好,那真是一個值得永遠記住的榜樣。誠然,政府費用的最重要部分即全部防衛費,一直是由母國負擔。殖民地的民事政府的所有儀式如迎接新總督、新議會開幕等也是相當簡樸,從不鋪張浪費。他們的教會也是同樣節儉。他們沒有什一稅,他們為數不多的牧師,靠微薄的薪俸或人民的捐款維持生活。相反,西班牙及葡萄牙政權,在一定程度上還要從殖民地所征稅收中獲取經濟上的支持。法國雖然不曾從其殖民地抽取任何可觀的收入,而征自殖民地的稅通常也都用在殖民地,但其行政費卻與其他兩國一樣是非常大的,而儀式的花費更大。例如,秘魯迎接新總督的花費通常就十分巨大。這樣的儀式不僅花費掉了對富裕殖民者征收的實實在在的賦稅,而且在他們中形成了一種在所有情況下講究虛榮的習慣。那不僅是暫時性的非常苛酷的稅,而且有助於形成永久性而更苛酷的稅,是一種具有毀滅性的個人奢侈和浪費的賦稅。此外,在所有這三國的殖民地中,教會也施行苛政。這些地方都有什一稅,在西班牙及葡萄牙兩國殖民地中,征收得更重。這些殖民地都有很多托缽和尚化緣,他們的乞討不僅是經過特許的,而且被宗教認為是不可侵犯的。這對貧民是個很大的負擔,他們都從小受到教導,認為布施和尚是義務,拒絕布施是非常大的罪惡。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這三國殖民地裏僧侶是最大的土地所有者。稅收適中。
第四,英國殖民地在處置其剩餘生產物即自己消費不了的生產物時,比起任何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處於更有利的地位,而且擁有更廣闊的市場。每一個歐洲國家都或多或少地企圖壟斷其所屬殖民地的貿易,並因此禁止外國船舶和它們通商,禁止它們從任何外國進口歐洲貨物。但實施這種壟斷的方法在各個國家都極不相同。
有些國家把它們殖民地的貿易全部交給了一個壟斷公司。殖民地人民必須向這個公司購買他們所需要的所有歐洲貨物,並且也必須把他們剩餘生產物全部賣給這個公司。所以這個公司的利益,不僅在於以盡可能高的價格出售前一種貨物,還在於以盡可能低的價格購買後一種貨物。即使在如此低的價格上,他們也僅僅收購他們能在歐洲獲取最高價格的那一部分。它的利益,不僅在於在所有情況下都壓低殖民地剩餘生產物的價值,而且在於在許多情況下阻抑其產量的自然增長。要妨礙新殖民地的自然發展,在所有能夠想象到的措施中,壟斷公司無疑是最有效的一個。這一措施的施行一直是荷蘭的政策,雖然荷蘭的公司在本世紀中在許多方麵已經放棄了壟斷權。丹麥的政策也是如此,直到前一國王即位才放棄這種政策。法國的政策有時也是如此。不過最近,自1755年以來,這個政策由於其荒謬性而被所有其他歐洲國家放棄後,葡萄牙卻仍奉行這種政策,至少在巴西兩個主要省份即伯南布哥及馬拉尼翁仍實施這種政策。因為壟斷公司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盡可能低廉地購買殖民地的產物。
其他沒有設立壟斷公司的國家都是把其殖民地的全部貿易限製在母國的某一特定港口。隻能在特定季節結成船隊出航,此外任何船隻不能出海,如果是單個船隻則必須得到特許,在大多數情況下要獲取這個特許證都要付出極其昂貴的費用。然而,這種政策使母國全體居民都能從事殖民地貿易,隻要他們是在適當的港口,在適當的期間,使用適當的船隻進行就行。但投資裝備船隻領受這種特許證的商人,為了利益必然會聯結起來,所以這樣經營的貿易必然是按照大體上類似壟斷公司的經營原則經營的。這些商人的利潤和壟斷公司的利潤幾乎是同樣驚人的高。殖民地將不可能得到良好的供給,它們不得不以極高的價格購買,而以極低的價格出售。這是西班牙的政策,一直到前幾年為止,因而據說所有歐洲貨物的價格在西屬印度一直都很高。烏羅阿告訴我們,在基多一磅鐵售價大約為4先令6便士,一磅鋼售價大約為6先令9便士。殖民地出售自己的產物主要是為了購買歐洲的貨物。對於後者他們出價越高,對於前者他們出的價格就越低。後者的高價與前者的低價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就這一點來說,葡萄牙對於伯南布哥及馬拉尼翁兩個省份以外殖民地所采取的政策,和西班牙的古代政策完全一樣,而對於那兩個省份最近則變本加厲。
有些國家允許它們的全體人民自由經營殖民地貿易。他們可以從母國任何港口與殖民地通商,而且除了海關的普通的派遣證以外,不需要任何特許證。在這種情況下,經商者人數眾多,而且散居各地使得他們不能共同聯結,他們彼此間的競爭也使得他們不能榨取非常高的利潤。在這樣一種寬鬆的政策下,殖民地能夠以一個合理的價格出售他們的生產物和購買歐洲的貨物。自從普裏茅斯公司解散以來(那時我國殖民地還在搖籃時期),這就已經是英國的一貫政策了。這通常也是法國的政策,而且自從英國人通常所稱的密西西比公司解散以後就一直如此。所以,英法兩國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利潤並不是非常高的,不過要是準許其他各國自由競爭,利潤也許還要低些。因而,歐洲貨物的價格在這兩個國家中的絕大部分殖民地都不是高不可攀的。
在英國殖民地剩餘生產物出口方麵,亦隻有某些商品限定輸到母國的市場。這些受限商品都列舉在航海法和其後所頒布的相關法令中,因此它們又被稱作列舉商品,其餘則被稱作非列舉商品,可直接向其他國家出口,但運輸的船必須為英國船或殖民地船。這些船隻,必須為英國人所有,其船員亦必須有3/4為英國人。
美洲及西印度有幾種極為重要的產物,亦包含在非列舉商品中,例如各種穀物、木材、醃製食品、魚類、砂糖及甜酒。
穀物自然是所有新殖民地耕種的最初的和主要的對象。法律通過為殖民地的穀物提供一個極為廣闊的市場,鼓勵新殖民地除了其本土稀少的居民的消費以外大量擴種這種植物,從而預先為不斷增加的人口儲備豐富的生活資料。
在一個到處長滿了樹木的國家,木材自然價值低廉,甚或沒有什麽價值,於是開荒的費用便成為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法律通過為殖民地的木材提供一個極為廣闊的市場,竭力提高本來可能是沒有價值的商品的價格來推動改良,並且以此使殖民地能夠從本來可能隻是支出的計劃中獲取某些利潤。
在人口不稠密、耕作也還沒充分發展的地方,牲畜的繁殖自然會多於當地居民的消費,因此牲畜往往價值低廉,甚或完全沒有價值。但我們說過,牲畜的價格與穀物的價格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一個國家絕大部分的土地才可能得到改良。法律使美洲的牲畜不論死活都有一個極為廣闊的市場,並竭力提高其價格,而這個商品價格的上漲對土地改良的作用至關重要。喬治三世第4年第15號法令,把皮革和毛皮定為列舉商品,降低了美洲牲畜的價值。上述自由的良好影響,必然在一定程度上被這個法令所減少了。
通過擴展殖民地漁業來增加我國航運業和海軍的力量,似乎是我國議會長期以來一直追求的一個目標。這種漁業因此取得了自由製度所能給予的所有獎勵,因而大大繁榮起來。特別是新英格蘭的漁業,在上次動亂之前也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漁業之一。捕鯨業,在英國雖有很高的獎勵金,但成效不大,在許多人看來(不過我不擔保),它的整個產值比每年所付獎勵金的價值也多不了許多。而在新英格蘭雖然沒有獎勵金,卻發展到了很大的規模。魚是北美洲與西班牙、葡萄牙及地中海沿岸各國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
砂糖本來也是隻許出口到英國的列舉商品。但1731年,由於甘蔗栽種者的請求,它被允許向世界各地出口。不過,伴隨著對這種自由所規定的限製,再加上英國砂糖價格的高昂,使得這個出口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其效用。英國及其殖民地,依然幾乎是英國蔗糖殖民地所產砂糖的唯一市場。它們的消費量增加得很快,雖牙買加和被割讓各島土地不斷改良,砂糖的進口在這20年內仍大有增加,而出口到外國去的據說並未比從前增加了多少。
甜酒是美洲與非洲沿岸通商的一個極重要的商品,而從這種通商帶回來的就是黑奴。
如果美洲各種穀物、醃製食品和魚類的全部剩餘生產物都定為列舉商品,它們都隻能進入英國市場,那麽它們就會大大地幹擾我們本國人民的勞動生產物。這些重要商品所以不但不曾被定為列舉商品,而且除了稻米,所有穀物及醃製食品,在一般情況下都被法律禁止輸入英國,那也許並不是出於對美洲利益的考慮,而是出於為了防止這種過大的幹擾。
非列舉商品,原來可以向世界各地出口。木材及稻米曾一度定為列舉商品,隨後不久即定為非列舉商品,但準許輸往的歐洲市場,仍限於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歐洲各國。依照喬治三世第6年第52號法令,所有非列舉商品都受同樣的限製。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歐洲各國都不是製造業國。所以我們不太擔心殖民地船隻會從它們那裏把那些能妨礙我們本國製造品的東西帶來。
列舉商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美洲特有的產物,或者是母國所不能生產的產物,至少也是母國不生產的產物。屬於這一類的有蜜糖、咖啡、椰子果、煙草、黑胡椒、生薑、鯨須、生絲、棉花、海狸皮和美洲其他各種毛皮、靛青、黃佛提樹及其他各種染色樹木。第二類,非美洲所特有的產物,母國也能夠生產,但其產量不足供應其需要,以致有大部分要依賴國外進口的非美洲特有產物。屬於這一類的有海軍用品,如船桅、帆桁、牙檣、鬆脂、柏油、鬆香油、生鐵、鐵條、銅礦、生皮、皮革、錫罐、珍珠粉。第一類商品即使是最大量的進口,也不能妨礙母國任何生產物的生產與銷售。我們的商人不僅想通過限製這種商品使其僅能輸到本國市場,並想通過這種限製使自己能夠在殖民地上廉價購買,然後在國內以較好的價格出售;而且想要在殖民地與外國之間,建立一種有利的轉口貿易,那就必須以英國為中心,也就是說,這些商品在輸入歐洲前,必須先輸到英國。第二類商品的輸入,據說,也需要經過妥善的安排,使其不妨礙本國同種產物的銷售,而僅妨害外國進口的同類商品的銷售。因為在征收適當的稅時,那種商品總會比前者略為昂貴,但比後者低廉得多。限製這些商品,使其僅能輸入本國市場,並非要妨礙英國產物,所要妨害的是貿易差額被認為不利於英國的那些外國的產物。
禁止殖民地把船桅、帆桁、牙檣、鬆脂、柏油輸到英國以外的任何國家,自然會降低殖民地木材的價格,因而會增加開拓殖民地土地的費用,而這是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礙。在本世紀初,1703年,瑞典鬆脂柏油公司規定,它的商品必須按他們規定的價格和數量用他們的船隻裝運,它企圖通過該辦法來抬高其商品出口到英國的價格。為了要對抗這個苛刻的商業政策,並使英國盡可能不依賴瑞典,同時也無須依賴北方任何其他國家,英國采取了對美洲進口的海軍用品發放獎勵金的措施。這種獎勵金,使美洲木材價格抬高到大大超過木材限定輸入國內市場所能減低的程度。因為這兩個規定是同時頒布的,其連帶的作用,不是妨礙而是鼓勵了美洲土地的開發。對海軍用品輸入英國發給獎勵金。
生鐵和鐵條雖然為列舉商品,但從美洲進口可以免納重稅,而從其他各國進口卻得交納重稅,所以該規定中的部分內容起了鼓勵美洲製鐵廠建設的作用。雖然其中有部分內容起到了妨礙的作用,不過鼓勵的作用比妨礙的作用大。因為沒有一種製造業能像熔鐵那樣消費大量的木材,或者能像熔鐵爐那樣促進樹木遍野的國家的開發。
這些規定,有些會提高美洲木材的價值,因而促進土地的開拓。不過這一點並非立法當局的意圖,也未為立法當局所理解。其有利效果,雖然就這方麵說是完全偶然的,但卻並不因此而真實。
英國美洲殖民地及西印度間的貿易,無論就列舉商品說或就非列舉商品來說,都獲得了完全的自由。這些殖民地現在是那麽富庶,所以彼此間對於彼此所有的產物都能提供廣大的市場。如果把這所有殖民地看成一個整體,那麽它們對於彼此的產物就是一個巨大的國內市場了。
但英國對其殖民地貿易所采用的寬大政策,大體上隻限於原料和粗製品的貿易。至於比較高級和比較精致一些的製造品,英國商人和製造者想要自己經營,並請求國會,以高關稅或絕對禁止,使這些製造業不能在殖民地建立。
例如,從英國殖民地進口粗製砂糖,每英擔(相當於50公斤)僅納稅6先令4便士,白砂糖每英擔納稅1鎊1先令1便士,單製或複製的精製糖塊每英擔納稅4鎊2先令5又8/20便士。在征稅如此苛重時,英國是英國殖民地砂糖輸出的唯一市場,至今仍然是其出口的主要市場。這種高關稅,起初等於禁止白糖或精製砂糖供應任何國外市場,現在又等於禁止製造白糖或精製砂糖供應那也許可銷其全產量9/10以上的市場。因此,法國蔗糖殖民地有很發達的砂糖精製業,但在英國殖民地上,除供應殖民地本地市場的少數製糖業外,簡直沒有其他什麽製糖業。當格倫納達由法國人占領時,那裏有蔗糖加工業,也有砂糖漂白廠。但一經英國人占領,這一類製造廠就幾乎全部遭到了遺棄。現在(1773年10月)我相信,這島上至多不過隻有兩三家工廠了。但是,現今因為海關寬鬆,白糖或精製糖若能從塊狀研成粉末,通常可作為粗砂糖進口。
英國,一方麵允許生鐵和鐵條從美洲免稅進口(由其他國家進口,則不能免稅),以獎勵美洲的這種製造業,另一方麵卻又絕對禁止在任何英國殖民地上建立煉鋼廠及鐵工廠。它甚至不允許其殖民地人民為自身消費而製作這種精製品,而堅持要他們向其商人和製造者購買他們所需要的這一類物品。
英國又禁止由水運,甚至由車馬陸運,把美洲生產的帽子、羊毛和毛織物從一州運至另一州。這種條例很有效地使這個殖民地不能為遠地販賣而建立這一類商品的製造業,這樣就使殖民地人民隻能經營通常僅供自用或本州鄰人使用的那些粗糙物品的家庭製造業。
禁止人民大眾製造他們所能製造的全部物品,或禁止這麽多的人把自己的資產與勞動投在自己認為最有利的領域裏,這顯然是侵犯了最神聖的人權。然而,這種禁令雖然是那麽不公正,但並沒有在很大程度上妨害了殖民地。土地仍是那麽低廉,勞動力仍是那麽昂貴,以致他們仍能以比自己製造更低廉的價格從母國進口幾乎所有種類的精製品。所以,即使不禁止他們建立這一類製造業,在現有改良情況下,他們一考慮到自己的利益,也許也不會願意經營這種製造業。在他們現有的改良情況下,這種禁令也許沒有限製他們的勞動,沒有使他們的勞動不能投在按自然趨勢要投的用途上。這是母國商人和製造者,由於嫉妒毫無理由地加在他們身上的無禮的奴役標記。在比較進步的情況下,這種禁令很可能成為不能容忍的真正的壓迫。
英國把殖民地某幾種極為重要的產物限定隻能進入它的市場,作為補償。它就使殖民地這幾種產物在該市場裏占有某種優勢,其所用的方法是對由其他國家進口的同種產物征收高關稅,而有時對由殖民地進口的則給予獎勵金。通過前一種方法,它在國內市場裏給予殖民地的砂糖、煙草和鐵某些優惠,通過後一種方法,它給予殖民地的生絲、大麻、亞麻、靛青、海軍用品和建築木材某些優惠。以獎勵金獎勵殖民地產物進口的這第二種方法,據我所知是英國所特有的。第一種方法則不是這樣。葡萄牙不滿足於僅以高關稅限製煙草從殖民地以外任何其他地方輸入本國,而幹脆采取重罰以禁止。
在關於歐洲貨物的進口上,英國對殖民地的政策同樣也比任何其他國家寬鬆。
英國對於外國貨物進口時所納的稅,準許其在再輸出時退還一部分。退稅的數量幾乎都是一半,有時是大部分,有時是全部。如果外國貨物進入英國時需要繳納極重的關稅,而在再輸出時又不退還任何部分,那就沒有任何一個獨立的外國會接受這種再輸出的商品了,這是顯而易見的。所以,除非在出口時退還部分的稅,否則重商主義那麽提倡的轉口貿易,就根本不會有了。
但我們的殖民地並不是獨立的外國,而英國又取得了以所有歐洲商品供給其所屬殖民地的壟斷權,英國正可像其他國家對待殖民地一樣,強製其所屬殖民地接受這種在進入母國時課有重稅的商品。但在1763年以前,大部分外國貨物在輸到我國殖民地時和輸到任何獨立外國時一樣要退稅。不過,1763年喬治三世第4年第15號法令,在很大程度上取消了這種寬大的待遇,它規定:“歐洲或東印度的任何農產品或製造品,從本王國出口到任何英屬美洲殖民地時,稱為舊補助稅的那一種賦稅的任何部分不得退還,但葡萄酒、白洋布、細洋布除外。”在該法律頒布之前,在殖民地購買許多外國貨物可能比在母國購買還要便宜,而有些現在仍然如此。
這裏必須指出,在製定有關殖民地貿易的大部分條例時,經營殖民地貿易的商人都曾經是主要的顧問。所以,這些條例在更大程度上考慮這些商人的利益,在較小程度上考慮殖民地或母國的利益,這是絲毫不足為怪的。他們有壟斷的特權,可以輸運歐洲貨物供應殖民地,又可以購買殖民地不妨害他們國內貿易的那部分剩餘生產物。這種壟斷權顯然是以犧牲殖民地的利益為代價來保護這些商人的利益。他們在把歐洲及東印度大部分貨物再出口到殖民地去的時候,又像再出口到獨立國家去一樣享有退稅。這種退稅即使按照重商主義的利益觀念也是以犧牲母國的利益來保護商人的利益。商人的利益在於,對運送到殖民地去的外國貨物盡可能少納稅,對進口到英國的外國貨物盡可能收回所墊付的稅。這樣他們就能在殖民地出售等量貨物時得到較多利潤,或出售較大數量貨物時相應地得到更多的利潤,因而能從兩方麵都得利。殖民地的利益同樣在於,以盡可能低的價格取得盡可能多的這所有貨物。但母國的利益未必總是這樣。退還這些貨物輸入時所納稅的大部分會影響母國的收入,而且由於有了這種退稅,外國製造品就可以更方便地運到殖民地,使得母國製造品在殖民地市場隻得降價出售,這就會影響母國的製造業。人們常說,德國亞麻布再出口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稅大大推遲了英國亞麻布製造業的進步。
但是,關於殖民地貿易,英國的政策雖然和其他各國一樣一直受著重商主義精神的支配,不過總的說來,不像其他國家那麽狹隘、那麽令人窒息。
除了對外貿易,英屬殖民地人民在其他各方麵都有完全的自由按他們自己的方式來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務。在所有方麵,他們的自由都和他們國內同胞的自由相等,而且同樣受到人民代表議會的保障。隻有人民代表議會才有權力征稅以維持殖民地政府。這個議會的權力超越行政權力,即最卑賤或最可憎惡的殖民地人民隻要遵守法律就用不著害怕總督或省內文武官吏對他們的怨恨。殖民地議會和英國下院一樣,雖然未必是極平等的人民代表機關,但總具有這種性質。行政機關也許無力收買議會,而且因為行政機關經費由母國支付,亦無收買議會的必要。所以,通常說來,這種議會也許更受選舉人意誌的影響。殖民地參議院與英國貴族院相當,但不是由世襲的貴族構成。在一些殖民地,例如新英格蘭的三個殖民地,這些參議院議員都並非是由政府指派的,而是由人民的代表推選的。沒有一個英屬殖民地有世襲的貴族。在所有殖民地,像在其他自由國家一樣,老殖民家族的後裔雖然比有同等功績同等財產的暴發戶受到人們更大的尊敬,但亦隻是更受人們尊敬而已,他們並沒有幹擾鄰人的特權。在現在的動亂發生以前,殖民地議會不僅有立法權,而且有一部分行政權。在康涅狄克及羅得島,總督亦由議會選舉。在其他殖民地上,議會規定的賦稅由議會直接派官員出去征收,他們對議會直接負責。所以,英屬殖民地的人民比在母國的居民享有更多的平等。他們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其政府尤其是新英格蘭的那三個政府,一直都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