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高關稅或者絕對禁止以限製國內能夠生產的外國貨物的進口,這樣就多少保證了國內生產這些產品的工業對國內市場的壟斷。例如,禁止從外國進口活牲畜和醃製食品,就確保了國內生產這些產品的工業對國內市場的壟斷。對穀物進口征收高關稅,就給予穀物生產者以同樣的利益,因為在中等收成的年份對穀物進口征收高關稅,等於禁止它的進口。外國毛紡織品進口的禁止,同樣有利於毛紡織品製造業。絲織業雖然完全依賴外國原料,但近來也已取得了同樣的利益。麻織業暫時尚未取得這樣的利益,但正在大步向這一目標邁進。還有許多其他種類的製造業同樣地在大不列顛完全取得了或幾乎取得了對他們同胞的壟斷權。大不列顛所絕對禁止進口或在一定條件下禁止進口的商品,其種類之繁多,大大超過了不大熟悉海關法的人所能想象到的。高關稅和禁止二者賦予本國某種工業以壟斷權是非常普遍的。
這種對國內市場的壟斷,對享有壟斷權的各種產業往往給予了很大的鼓勵,同時往往使原本不會流向它的較大部分的社會勞動和資金也轉向了它,這是毫無疑問的。但這辦法究竟是有利於增進社會的全部產業,還是引導全部產業走上最有利的方向,這一點也許不完全明顯。這種做法會鼓勵特定的產業。
社會全部的產業絕不會超過社會資本所能維持的限度。宛如任何人所能雇用的工人的人數必須與其資金保持一定的比例一樣,一個社會所有成員能夠不斷雇用的工人的人數也必須與那個社會的總資金保持一定的比例,而且從來不可能超過那個比例。任何商業條例都不能使任何社會的產業量的增加超過其資本所能維持的限度。它隻能使本來不納入某一方向的一部分產業轉到這個方向上來。而且誰也不能肯定這種人為的導向會比其自然的流向對社會更加有利。
每個人都在不斷地努力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資本找到最為有利的投資途徑。誠然,他所考慮的不是社會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在研究自身利益的時候,自然而然會或者說也是必然會選擇對社會最有利的途徑。
首先,隻要他能取得資本的普通利潤或者不太低於資本的普通利潤,每個人總是竭力把自己的資本投入在盡可能離家近的地方,從而也就盡可能地支持了國內的產業。
所以,在利潤相等或者幾乎相等的情況下,每一個批發商人就都自然寧願經營國內貿易而不願經營消費品的對外貿易,寧願經營消費品對外貿易而不願經營運送貿易。在國內貿易中他的資金絕不會像在對外貿易中的那樣長期處於他的事業之外。這樣他能夠更好地了解信托人的品性和地位,即使被騙了的話,也比較清楚地了解他為取得賠償所必須根據的本國法律。至於運送貿易,商人的資本可以說是被分割在兩個外國之間,而且沒有任何一部分必然會帶回本國,或者置於他的直接視線之內和支配之下。例如,一個從事從柯尼斯堡到裏斯本販運穀物和從裏斯本到柯尼斯堡販運水果和葡萄酒的阿姆斯特丹商人,通常必須把他資本的一半投在柯尼斯堡,另一半投在裏斯本,沒有任何部分有流入阿姆斯特丹的必要。這樣的商人自然應當居住在柯尼斯堡或裏斯本,隻有某種非常特殊的情況才會使他選擇阿姆斯特丹作為他的住處。然而,由於遠離資本而感到的不安,往往促使他把本來要運往裏斯本的柯尼斯堡貨物和要運往柯尼斯堡的裏斯本貨物的一部分,不計裝貨卸貨的雙重費用,也不計稅金和關稅的支付,運往阿姆斯特丹。為了親身監視和支配部分資本,他願意支付這種特殊的費用。也正由於這樣的情況,每個擁有相當份額的運送貿易的國家成為了進行貿易的所有國家的貨物的商業中心或共同市場。為了節省第二次裝貨卸貨的費用,商人總是盡量設法在本國市場出售不同國家的貨物,從而在可能的範圍內使運送貿易變為消費品對外貿易。同樣,經營消費品對外貿易的商人,當收集貨物準備運往外國市場時,總是願意以相等或幾乎相等的利潤盡可能在國內出售貨物的一大部分。當他這樣盡可能地使他的消費品對外貿易變為國內貿易時,他就可以避免承擔出口的風險和麻煩。這樣一來,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本國就以這種方式成為中心,每個國家的居民的資本就是這樣不斷地環繞這個中心而周轉,而且它們總是向這個中心靠攏,雖然由於某些特殊的原因,它們有時可能被從這個中心趕開或驅走,用在更遙遠的地方。可是,我已經指出,投在國內貿易上的資本,與投在消費品國外貿易上的等量資本相比,必然能推動更大量的國內產業,使國內有更多的居民能夠由此獲得收入和工作。投在消費品對外貿易上的資本,與投在運送貿易上的相等的資本相比,具有同樣的優越性。所以,在利潤相等或幾乎相等的情況下,每個個人自然會運用他的資本來給國內產業提供最大的支持,使本國盡量多的居民獲得收入和工作。
其次,把自己的資本用於支持國內產業的每個人必然會努力引導那種產業,使其生產物盡可能具有最大的價值。他力圖生產最大的價值。
勞動的產物是勞動在其投入的對象或原料上所附加的價值。雇傭勞動的人的利潤同樣與這個生產物的價值的大小成比例。但是,把資本用來支持產業的人,既然也是以謀取利潤為唯一目的,他自然總會竭力使他用其資本所支持的產業的生產物能具有最大價值,或者說能交換最大數量的貨幣或其他貨物。
但是,每個社會的年收入總是與其產業的全部年產物的交換價值相等,或者確切地說是與那個交換價值相同的東西。所以,由於每一個人都竭力把他的資本盡可能用來支持國內產業,都努力經營國內產業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大,每一個人就必然會盡力使社會的年收入增加。確實,他通常無意去促進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麽程度上促進那種利益。他寧願投資支持國內產業而不是國外產業,是由於他追求的隻是自己的安全;他管理產業從而促使其生產物的價值能達到最大,是由於他追求的隻是自己的利益。在這一點上他就像在許多其他情況下一樣,總是被一隻看不見的手牽引著,去盡力達到一個並非他本意想要達到的目的。而且並不因為不是出於本意,就對社會有害。他在追求個人的利益時,往往使比他在真正出於本意的情況下更有效地促進社會的利益。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些假裝為了公眾利益而經營貿易的人做了多少好事。事實上,這種裝模作樣在商人中並不是普遍存在,所以也就無須說什麽去勸阻他們。
關於可以把他的資本用在什麽類型的國內產業上麵,而且其生產物又有可能具有最大價值這一問題,顯然每一個人根據自己的當地環境能夠比任何政治家或立法家為他做出更好的判斷。如果政治家企圖指導私人應該如何運用他們的資本,那不僅是自尋煩惱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問題,而且是僭取一種不能放心地托付給任何個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於任何委員會或參議院的權力。而且再也沒有比把這樣一個權力交到一個愚蠢傲慢和自以為適合於行使這樣權力的人的手中更危險的事了。他比政治家們能做出更好的判斷。
使國內產業中任何特定的工藝或製造業的生產物壟斷國內市場,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在指導私人應該如何運用他們的資本,而這種管製幾乎毫無例外地必定是無益的或有害的。如果本國產業的生產物在國內市場上的價格同外國產業的生產物一樣低廉,那麽這種管製顯然是無益的。如果價格不能同樣低廉,那麽這個管製通常就必然是有害的。每一個精打細算的人的信條都是:絕不要試圖在家裏製作其花費比購買還貴的任何東西。裁縫絕不會試圖製作他自己的鞋子,他會去鞋匠那裏購買。鞋匠絕不會試圖製作他自己的衣服,他會去裁縫那裏購買。農民也絕不會試圖製作自己的鞋子或者衣服,他會雇用那些不同的工匠去做。他們都感到,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應當把全部勞動投入到他們對其鄰人有某種優勢的方麵,而且用部分自己的產品,或者用部分自己產品的價值去購買他們隨時需要的東西。
在每一個私人家庭的管理中是精明的事情,在一個大國的管理中就很少是愚蠢的事情。如果外國能以比我們自己製造還便宜的商品供應我們,我們最好就用自己有某些優勢的產業生產的產品去購買它們。國家的總勞動量既然總是與維持它的產業的資本成比例,就絕不會因此減少,正如上述工匠的勞動並不減少一樣,隻不過是要尋找出一條能獲取最大好處的運用途徑。要是把勞動用來生產那些購買比自己製造還便宜的商品,那肯定不是一種最有利的運用途徑。當勞動被以這樣的方式從生產明顯更有價值的商品轉向生產被指定的產品時,勞動年產物的價值肯定會要減少。假設購買外國的同樣的商品能夠比自己國內生產便宜些,那麽如果順其自然,僅以等量資本雇傭勞動,在國內所生產商品的一部分或其價格的一部分,就可把這些商品購買進來。所以,上述管製導致了國家的勞動由較有利的用途被轉入到較不利的用途。其年產物的交換價值,不但不會根據立法者的意圖而增加,而且必然會逐漸減少。自行製造可以更加低廉地購買的東西,對國家對個人同樣都是蠢事。
誠然,由於有了這種管製,有時某一特定製造業可能比沒有這種管製時更迅速地確立起來,而且經過一段時期以後,其在國內生產的產品可能與國外的同樣低廉或者更加低廉。不過,雖然社會的勞動由於有了此種管製可更迅速地流入有利的特定用途,但社會的總勞動或總收入量決不會由於這種管製而增加。社會的總勞動量隻能隨社會資本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然而社會資本又隻能隨社會收入的節餘的逐漸增多而成比例地增多。而上述那種管製的直接結果,就是減少社會的收入,凡是減少社會收入的措施,肯定不可能把社會資本增長得比憑其自然發展增加得更快;要是聽任資本和勞動尋找自然的用途的話,社會的資本自然會迅速地增加。
雖然沒有這種管製,社會將永遠建立不起某種製造業,但是不能根據那一點就說社會在其存在的某一時期就必然會比較貧困。在社會發展的每一個時期,其全部資本與全部勞動量仍然會以當時最有利的方式得到運用,盡管是用在不同的項目上。在每一個時期,其收入可能是當時資本所能提供的最大的收入,而資本與收入也許以可能有的最快速度進行擴張。
在某些特殊商品的生產中,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所具有的天然優勢有時是極其巨大的,以至於全世界都認為,與這些天然優勢作鬥爭是徒勞的。通過玻璃、溫床和溫牆,蘇格蘭也能培植出極好的葡萄,用它們也可以釀造出極好的葡萄酒,隻是其費用大約30倍於能由外國購買的至少是同樣好品質的葡萄酒。單單為了鼓勵在蘇格蘭製造法國波爾多和勃艮第的紅葡萄酒,而禁止所有外國的葡萄酒進口能是合理的法律嗎?如果說把比從外國購買同等數量所需商品的費用高出30倍的資本和勞動去從事生產本國的那種商品是荒謬的話,那麽用多出1/30,甚或1/300的資本和勞動去從事任何這種生產也必然是荒謬的,其荒謬的程度雖然不是那麽耀眼,但其性質完全相同。至於一國比另一國的優勢,是天然的還是後天建立起來的,在這一點上無關緊要。隻要一個國家有此優勢,另一個國家無此優勢,那麽向前者購買就總是比自己製造對後者更為有利。一個工匠對從事另一行當的鄰人雖然建立了某種優勢,但是他們雙方仍然發現相互購買彼此的東西要比自己去製造不屬於自己行當的東西要更為有利。
商人和製造業者從對國內市場的壟斷中獲得了最大的好處。禁止外國牲畜及醃製食品的進口,以及對外國穀物征收高關稅——這在中等豐收的年份提高到了禁止進口的地步——雖有利於英國畜牧業者與農民,但其有利程度遠沒有像其他同類性質的規章給商人和製造業者所帶來的那麽高。製造品,尤其是精製造品,比穀物和牲畜更易於由一國運至另一國。所以,對外貿易通常以販賣製造品為主要業務。在製造品方麵隻要有一點微小的優勢,就能夠使外國人以低於我們自己工人的產品的價格出售,甚至在國內市場上也是如此。但在土地原生產物方麵,則將需要有一種極大的優勢才能使外國人做到這一點。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準許外國製造品自由進口,也許有幾種國內製造業會遭受挫折,也許有幾種國內製造業會徹底走向毀滅,結果會導致大部分資本與勞動,將離去現在用途而被迫尋找其他用途。然而對土地原生產物最自由的進口,對本國農業也不可能產生這麽大的影響。商人和工廠主從高關稅和禁止進口獲得最大的好處。
比方說,即使牲畜的進口變得那麽自由,但由於能夠進口的數量是那麽少,所以對大不列顛的畜牧業就不會有生命影響。也許,活牲畜是唯一的一種海上運費要比陸路運費昂貴的商品。因為牲畜能夠行走,陸運時牲畜能自己搬運自己。但由海運,則被輸運的不僅是牲畜,而且還有牲畜所需的食物和水,這樣會花費不小的代價並會造成許多不便。誠然,由於愛爾蘭和大不列顛之間的海路很短,使得從愛爾蘭進口牲畜比較容易。最近隻允許愛爾蘭牲畜在有限時期內進口,但如果允許其永久自由進口,對大不列顛畜牧業者的利益也不會有很大影響。大不列顛靠近愛爾蘭海的地方都是牧草叢生的農村。從愛爾蘭進口的牲畜,必須穿過那些遼闊的農村才能到達適當的市場,所需費用不小,而且還要經曆很多不便。肥的牲畜不能行走那麽遠,所以隻有瘦牲畜才能輸入。而這種輸入不會損害飼養牲畜的地方的利益,因為減低了瘦牲畜的價值,所以對這些地方是有利的,這種輸入隻會損害繁殖牲畜的農村的利益。自從進口愛爾蘭牲畜以後,愛爾蘭牲畜運入不多,而瘦牲畜售價依然高昂這一事實,似乎足以證明,即使是大不列顛繁殖牲畜的農村也從來沒有受到自由進口愛爾蘭牲畜的很大影響。據說,愛爾蘭的老百姓對於牲畜的出口,有時曾加以強烈的反對。但是,如果出口商發現繼續經營這種出口有很大的好處的話,那麽當法律站在他們一邊的時候,他們就能夠很容易地戰勝群眾的這種反對。
此外,飼養牲畜及飼養肥牲畜的農村必須不斷改良,因為繁殖牲畜的農村通常都是沒有很好地開墾過的地方。提高瘦牲畜的價格,由於增加了未開墾土地的價值,無疑是一種反對改良的獎勵金。對於任何一個全部土地都已大加改良的國家,進口瘦牲畜比自己繁殖瘦牲畜更為有利。因此,據說荷蘭現今就是遵循著這個信條。蘇格蘭、威爾士及諾森伯蘭的山地,都是不可能有多大改良的地方,好像天生就是注定作為大不列顛的牲畜繁殖基地。準許外國牲畜自由進口,其唯一結果不過是使這些地方不能利用聯合王國其他地方日益增加的人口與改良獲得好處,即阻止他們把自己牲畜的價格抬高到最高的限度,阻止對全國所有比較進步和開墾過的地區收取實物稅。
對醃製食品的最大進口自由,也像活牲畜一樣,同樣對大不列顛的牲畜業者的利益所能產生的影響小得幾乎等於零。醃製食品,不僅是體積大的商品,而且與鮮肉比較,其質量也較差,又因為運輸所需勞動和費用較高而價格也更高。所以,這種醃製食品雖然能與本國的醃製食品競爭,但絕不能與本國的鮮肉競爭。它們雖然可以作為遠航船隻的儲備食物;然而這類用途從來也不可能構成人民食物中的任何重要部分。自從醃製食品允許自由進口以來,從愛爾蘭進口的醃製食品量仍然不多這一事實,是我國畜牧業者絲毫用不著畏懼這種自由進口的實證。鮮肉的價格似乎不曾顯著地受到它的影響。
外國穀物的自由進口對大不列顛農民的利益也不能有什麽影響。穀物是比鮮肉笨重得多的商品。1便士1鎊的小麥就同4便士1鎊的鮮肉一樣的貴。甚至在大荒年,輸入的外國穀物為數也不多這一事實,足以消除我國農民對自由進口的恐懼。根據見聞廣博的穀物貿易研究者的論文,平均每年進口的各種穀物量約為23728誇脫,隻達本國年消費量的1/571。但由於穀物獎勵金在豐收年導致了超過實際耕作狀態所能允許的大量出口,所以在歉收之年,必然會導致超過實際耕作狀態所能允許的大量進口。這樣一來,一年的豐收並不能補償另一年的歉收。由於出口的平均量必然因為這種獎勵金而增大,所以進口的平均量必然也要超過耕作的實際耕作狀態所需要進口的狀態。要是沒有獎勵金,那麽穀物的出口就會少些,那麽穀物的進口也可能逐年地會比目前要少些。穀物商人,或者說在大不列顛及他國間販運穀物的人,將因此而失去許多生意,遭受很大損失,但就鄉紳和農民來說,則不會受到什麽損失。因此,穀物商人比鄉紳和農民對恢複和保持獎勵金製具有更大要求。即使是穀物的自由輸入,對農場主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在所有人民中,鄉紳與農民是最少受製於令人討厭的壟斷的,這對他們來說是極大的光榮。大製造廠的經營者如果發覺附近20英裏內新建了一個同類性質的工廠,有時會驚慌起來。在阿比維爾經營毛紡織製造業的荷蘭人,規定在那個城鎮附近60英裏內,不能建立同類性質的工廠。相反,農民和鄉紳們則通常都是樂於促進他們鄰近的農場進行開墾和改良,而不願阻礙其發展。大部分製造業都有要保持的秘密,而他們卻沒有什麽秘密,如果他們發現了有利的新方法,通常都願意與他們的鄰人交往,並盡可能推廣。老卡托曾說:Pius Questus,stabilissimusque,minimeque invidiosus;minimeque male cogitantes sunt, qui in co studio occuoati (這是最受人尊敬的職業,從事於這種職業的人,生活最為穩定,最不為人們所忌恨,他們也最沒有不滿之念。)鄉紳和農民分散在全國各個不同的角落,不可能像聚居城鎮和具有壟斷性的同業公會精神的商人和製造業者那麽容易聯合起來。他們自然竭力反對針對各城鎮居民的壟斷性特權,看來他們是對外國商品進口施加各種限製的最初發明人。因為這些限製可以確保他們對國內市場的壟斷。鄉紳和農民似乎忘記了屬於他們地位天然具有的慷慨,也要求向他們的同胞提供穀物和鮮肉的壟斷性特權。他們可能沒有花時間去思考自由貿易對他們利益的影響比起對他們所效仿的那些人的利益的影響又小得多。
通過一項永久性的法律禁止穀物及牲畜的進口,實際上等於規定一國的人口與勞動力永遠不得超過本國土地原生產物所能維持的限度。
但是,給外國產業加上某些負擔以獎勵國內產業,似乎一般隻在下述兩種情況下是有利的。
第一種情況是當某種特定產業是為國防所必須時。例如,大不列顛的國防,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海員與船隻的數量。所以,大不列顛的航海法,當然力圖通過絕對禁止或對外國航船征收重稅來使本國海員和船舶壟斷本國航運業。下麵是這個法令的主要規定:
一、凡是與大不列顛居留地和殖民地通商或在大不列顛沿岸經商的船舶,其船主、船長及3/4船員,必須為大不列顛居民者,違者沒收船舶及其所載的貨物。
二、許多體積很大的進口貨物,隻能由上述那種船舶或者商品生產國的船舶(其船主、船長及3/4船員為該國人民)輸入大不列顛,但由後一類船舶輸入,必須要征收雙倍的外國人稅。如果裝運進口的船舶屬於其他任何國家,則罰以沒收船舶及其所載貨物。荷蘭從前和現在都是歐洲的大運輸者,當這個法令頒布時,根據這個規定他們就完全被排斥在與大不列顛進行運輸的隊伍之外,或者完全被剝奪向我們輸入其他歐洲國家的貨物的權力。
三、有許多體積很大的進口貨物,隻允許由生產國船舶輸入,就連使用大不列顛船舶運送也在禁止之列,違者沒收船舶及其所載貨物。這項規定,可能也是專為荷蘭人而設。當時的荷蘭像現今一樣是歐洲各國貨物的一個大中心市場,有了這個條例,大不列顛船舶就不能在荷蘭國境內裝載其他歐洲國家的貨物。
四、各種醃魚、鯨須、鯨鰭、鯨油、鯨脂,如果不是由大不列顛船隻捕獲且不是在大不列顛船上加工,那麽在輸入大不列顛時,要征收雙倍外國人稅。那時荷蘭人像現今一樣仍然是主要的捕魚業者,是當時歐洲唯一的力圖供應各國魚類的捕魚業者。有了這個條例,他們把魚供應給大不列顛,就必須繳納很重的稅。
當航海法製定的時候,盡管英格蘭和荷蘭實際上並未交戰,然而兩國彼此的仇恨已達到極點。這仇恨在製定此項法律的長期議會時期已經開始。並在克倫威爾王朝及查理二世王朝的荷蘭戰爭後不久便爆發了出來。所以說這個著名法令的某些規定是源於民族的仇恨也未嚐不可。不過,它們非常明智,就像它們是最謹慎的智慧的結果一樣。那個時期的民族仇恨,以削弱唯一能夠對英格蘭安全形成威脅的荷蘭海軍力量為目標,這和最謹慎的智慧要建議的完全相同。
航海法對外貿,或者說對因對外貿易而增加的財富是不利的。一個國家的利益在它與外國的商業關係中就像一個商人的利益與同他做交易的各種人們的關係一樣,以賤買貴賣最為有利。但是,隻有在貿易完全自由的情況下,一個國家才最可能有賤買的機會,因為貿易完全自由才會鼓勵所有國家把它所要出售的貨物都輸送到市場上去。由於同一原因它也最可能貴賣,因為那樣的話市場上會充滿最大多數的買者,從而貨物售價可盡量提高。誠然,航海法沒有對前來出口大不列顛產物的外國船舶征收重稅。甚至過去一貫對出口和進口所有貨物征收的外國人稅,由於後來的幾個法令,有大部分的出口產品不需要再繳納了。但這所有都不足以減輕航海法對國外貿易的損害。由於禁止或者高關稅的原因,外國人受阻不能前來出售,那麽自然也不可能前來購買。空船來我國裝貨的外國人,必然要遭受從本國到大不列顛一路之上空船的損失。所以減少了賣者的數量,也是減少了買者的數量。這樣,相較於貿易完全自由的時候,我們不僅購買外國貨物要更貴些,而且在出售本國貨物也要更便宜些。但是,由於國防比富裕更加重要,也許航海法要算是英格蘭所有商業法規中最明智的了。航海法於對外貿易不利。
第二種情況是,為了鼓勵本國的產業而對外國商品加以某種負擔,那就是在國內對本國勞動的產品征收某種稅收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對外國勞動的同樣產物征收同等的稅收似乎也是合理的。這樣就不會給國內產業以國內市場的壟斷權,亦不會使流入某特殊用途的資本與勞動比自然會流入的多。征稅的結果,僅使本來要流入這用途的任何一部分資本與勞動不流入非自然的用途,而本國產業與外國產業在征稅後,仍能在和征稅前盡可能相同的條件下互相競爭。在大不列顛,當任何這種稅附加在國內勞動的產物上時,通常就對同種類外國商品的輸入征收更高的關稅,從而避免我國的商人和製造業者對於他們的商品隻得廉價出售的抱怨。
關於自由貿易的第二項限製,有些人抱有這樣一點觀點,即在某些情況下不應局限於輸入本國而與本國征稅商品相競爭的那些外國商品,而應該擴大到所有外國商品。他們認為生活必需品,要是在國內征稅,那麽不僅對外國輸入的同種生活必需品征稅是適宜的,即對輸入本國能和本國任何產業的生產物競爭的各種外國商品征稅也是適宜的。他們說,這種征稅的結果必然會抬高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從而勞動的價格也必然總是隨著勞動者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同時增長。所以,本國產業生產的各種商品,雖然沒有直接征稅,但其價格都將因此而上升,因為生產各種商品的勞動的價格上升了。所以,他們說,這些稅雖然隻以生活必需品為對象,但實際上等於對國內所有產物征稅。為了使國內產業與國外產業立於同等地位,所以他們認為必須對每一種商品征稅,其稅額等於使國內商品能與外國商品進行競爭而提高了的價格。
生活必需品稅,如大不列顛的石鹼稅、鹽稅、皮革稅、燭稅等,是否必然提高勞動價格,從而提高所有其他商品的價格,我將在後麵探討各種稅收時再加以論述。但是,假定這種稅有這後果(它無疑有這後果),所有商品價格像這樣由於勞動價格的上漲而普遍上漲的情況,在以下兩方麵和特定商品由於直接征稅而漲價的情況有所不同。
第一,人們總是可以極準確地知道由於這種征稅這樣一種商品的價格會上漲多少;但勞動價格普遍上漲,可在什麽程度上影響各種不同勞動生產物的價格,卻不能相當準確地判定。所以,要按各種國內商品價格上漲的比例,對各種外國商品定稅就不可能做得相當準確。
第二,生活必需品稅對人民生活條件的影響,和貧瘠土壤與不良氣候所產生的影響大致相同。因此,就像需要特別的勞動和費用去培植它們一樣,食品會變得貴些。在土壤和氣候引起天然的缺乏時,指導人民如何使用其資本與勞動是不合理的;在對生活必需品征稅引起人為的缺乏時,指導人民應如何使用其資本與勞動也是不合理的。很顯然在這兩種情況下,對人民最有利的是,讓他們盡可能適應自己的處境(盡管他們的條件不好),尋找那些他們可能在國內市場或國外市場有某種優勢的用途。他們的稅已經是不堪重負了,而且他們為生活必需品已付出了更高的代價,如果為了使他們為其他大部分商品同樣付出過於昂貴的代價,而對他們征收新稅,無疑是最不合理的賠償方法。
這類稅收,在達到一定高度時所造成的禍害,等於土壤貧瘠和氣候險惡所造成的禍害。然而在最富裕和最勤勞的國家,它們通常都是普遍征收的。其他國家都承受不起這麽大的混亂。就像隻有最強健的身體才能在不衛生的飲食下生存並處在健康狀態,所以也隻有各種產業都具有最大天然優勢和後來獲得優勢的國家,才能在這類稅收下生存並繁榮。在歐洲,這一類稅收最多的國家當屬荷蘭,而荷蘭之所以繼續繁榮,並不是像那種不合理的想象那樣是由於有了這一類賦稅,而是由於荷蘭自身的特殊情況而使得這種賦稅不能阻止其繼續繁榮。
對外國商品征收某種稅以鼓勵本國產業,在上述兩種情況下通常是有利的,而在下述兩種情況下則有考慮的餘地。(一)在何種程度上,繼續準許某些外國貨物的自由進口是適宜的;(二)在自由進口被中斷一段時間之後,恢複到什麽尺度或以什麽方式恢複可能算作是適宜的。
當某一個國家通過高關稅限製或者禁止我們的某些製造品進入他們的國家時,我們在何種程度上繼續準許某些外國貨物的自由進口,這種情況有時可能是一件值得考慮的事情。在這種情況下,複仇心理自然要驅使我們報複,我們對他們某些或者所有製造品的進口征收同樣的賦稅或者同樣實行禁止。各國通常都是如此進行報複的。法國人特別喜歡對能與他們本國商品進行競爭的這類外國商品的進口進行限製。這似乎是科爾伯特先生的政策的大部分。科爾伯特盡管有很大才能,但在這裏卻似乎被商人和製造業者的詭辯所迷惑了,這些商人和製造業者總是要求對本國的同胞有壟斷權。當今法國最有才智的人的看法是他在這方麵所采取的行動對其本國一直是有利的。這位大臣1667年公布關稅法,對大多數外國製造品征收極高的關稅。在他拒絕對荷蘭減輕關稅之後,荷蘭在1671年禁止了法國的葡萄酒和白蘭地的進口。1672年的戰事似乎部分可歸根於這次商業上的糾紛。1678年,尼麥根和約結束了那次戰爭。通過減輕某些對荷蘭商品的關稅,荷蘭人於是也撤回了輸入禁令。英法兩國幾乎是在同一個時期開始互相采用同樣的高關稅與禁止政策來壓迫對方的產業的,但首先采用的似乎是法蘭西。從那時以來存在著的敵對情緒一直妨礙著雙方的緩和。1697年,英國禁止弗蘭德製造的花邊進口。弗蘭德那時為西班牙領地,作為回報,他們宣布禁止進口英國毛紡織品。1700年,英國撤回了禁止弗蘭德花邊進口的禁令,條件是英國的毛紡織品要像以前一樣在同樣立足點上進入弗蘭德。
為了要撤廢大家所斥責的高關稅或禁令而采用的報複政策,如果能達到撤廢的目的,就可以說是良好的政策。通常來說,一個廣大的國外市場的恢複所帶來的好處遠遠超過對在一個短時期內對某種貨物所付出的價高的暫時不便的補償。要判斷這種報複能否產生那種效果,與其說需要有立法者的知識,不如說需要有所謂政治家或政客的技巧,因為立法者的思考應該是受永恒不變的普通原理所支配,而狡猾的動物即世俗所謂政治家或政客的考慮,則是受事物的頃刻波動所支配的。在沒有撤銷這種禁令的可能性的時候,為了要補償我國某些階級人民所受的傷害,再由我們自己來傷害我們的利益,於是不僅對那些階級,而且對幾乎所有其他階級進行了另一次傷害,似乎不是一個好辦法。在我們鄰國禁止我國某種製造品進口時,我們通常不但禁止他們的同種製造品,而且禁止他們的某些其他製造品,因為僅僅隻禁止前者不足以對他們產生重大影響。這無疑可給我國某些部門的工人以鼓勵,替他們排除了一些競爭者,使他們能夠在國內市場上抬高他們的價格。不過,因鄰國禁令而蒙受損害的那些我國工人,絕不會從我國的禁令中得到利益。相反,他們以及我國幾乎所有其他階級的人民,都因此而必須為某些貨物支付比以前更高的價格。所以,每一道這類法令都對整個國家征收了一種實際的稅,它不利於受我們鄰國的禁令傷害的那一階級的工人,而是有利於其他某一階級的工人。在能使外國取消限製時,可能是好政策。
一種有時可能是值得考慮的情況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禁止後,對外國貨物的自由進口恢複到何種程度或者以什麽方式恢複才是適宜的。本國的某些製造業,由於所有能和它們的製造品競爭的外國貨物都被征收高關稅或被禁止進口,從而大大地發展起來,發展到能雇用大量的工人。在這種情況下,人道主義也許要求緩慢地逐步恢複自由貿易,不過這必須要有極大的保留和慎重。如果驟然撤廢高關稅與禁令,那麽較為低廉的同類外國貨物將迅速流入國內市場,把我國成千上萬人民的日常工作與生活資料奪去。由此而起的混亂無疑將是十分巨大的。但依據下述兩個原因,這混亂也許比我們通常所想象的要小得多。
第一,所有不享受獎勵金而通常有一部分向其他歐洲國家出口的那些製造品,不會受到外國商品自由進口多大的影響。這種製造品,出口到外國,其售價必須與同種類同品質的其他外國商品同樣低廉。而在國內,其售價還需更低廉,這樣才能繼續占有國內市場。即使有一些愛時髦的人,有時會因為是外國貨便去購買,而不願購買本國製造的價更廉物更美的同類貨物,不過這種愚蠢的行為從事物的本性出發是不會普及的,因而對人民的一般就業也就不會產生顯著的影響。我國的毛紡織品製造業、製革業和五金業中,在不享受獎勵金的情況下每年有大量產品出口到歐洲其他國家,而這些製造業卻雇用了最大數量的工人。也許,自由貿易的最大受害者是絲織業,其次是麻織業,雖然後者比前者所受的損失要小得多。
第二,雖然有很大數量的人會由於自由貿易的恢複而失去他們平常的工作和普通的生存手段,但絕不能因此而得出結論說他們將從此永遠被剝奪工作或生活的手段。上次戰爭結束後,海陸軍裁減了十萬以上,所減人數等於所有大的製造業中所雇用的工人的人數,他們頓時失去了他們平常的工作,無疑會感到困難,但他們並未因此而就被剝奪了所有的就業機會和生存手段。較大部分也許隻要有機會就逐漸轉移到商船界;同時被遣散的海陸軍兵士也都被融入了人民大眾之中,而受雇於各行各業。十萬多慣於使用武器,而且其中有許多慣於劫掠的軍人,他們位置的巨大變化並不曾引發什麽大的**和混亂。並沒有一個什麽地方流氓的數目因此而顯著增加,而且據我所知,除了商船海員外,無論何種職業的勞動工資都沒有因此而減少。但是如果我們比較一下士兵和任何種類製造業工人的生活習慣,就可以發現後者改業的可能性比前者大,因為士兵一向依賴薪餉而生活,而製造業工人則一直習慣於憑自己的勞動而且僅僅是自己的勞動而生活。前者習慣於怠惰與閑**,後者習慣於勤勉與刻苦,由一種辛勤勞動改為另一種辛勤勞動,當然比由怠惰閑**改為辛勤勞動容易得多。此外,我在前麵已經指出過,大部分製造業都有許多性質十分相近的附屬製造業,所以工人能夠比較容易地從這些製造業的一種轉到另一種。而且這類工人的大部分,有時還被雇從事農村勞動。以前在特定製造業上雇用他們的資本仍留在國內,隻是以另外的方式去雇傭同等數量的工人。國家的資本仍和從前相同,勞動的需要也和從前相同或者幾乎相同,不過是用在了不同地方和不同職業上。誠然,海陸軍士兵如被遣散,有在大不列顛或愛爾蘭的任何城鎮或任何地方從事任何職業的自由。如果要恢複國王陛下的所有臣民擁有能夠選擇任何職業的天賦自由(就像海陸軍士兵所享受的那樣),那麽就隻有打破行業工會的排他性特權、廢除學徒法令(這二者都是對天賦自由的實際蠶食),此外,還因廢除居留權法,使窮苦工人被從一個行業或一個地方解雇後,無須擔心被人檢舉,亦無須擔心被迫遣返,這樣不論是社會還是個人就不會由於遭到某一類製造業的偶爾遣散而受到比士兵遭到遣散還要大的傷害。我國的製造業工人,無疑對國家有很大的功績,但和以血肉之軀保衛國家的那些人相比,他們的功績顯然較小,當然也就不應該受到更大的照顧。
的確,指望自由貿易能在大不列顛完全恢複是同指望在大不列顛建立“理想島”或者“烏托邦”一樣荒謬。那樣不僅會遭到公眾偏見的反對,而且會遭到更加難以戰勝的許多人個人利益的堅決反對。如果軍隊的軍官,都像製造業者反對在國內市場增加競爭者人數的法律那樣激烈和一致地反對裁減軍隊,都像製造業者煽動他們工人以暴力攻擊這種法律的提議者那樣鼓動他們的士兵以暴力攻擊縮減兵力的提議者,那麽企圖裁減軍隊就將同現在企圖在任何方麵削減我國製造業者既得壟斷權同樣危險。這種壟斷權,已經在很大的程度上增加了某些製造業的人數,他們像一支過於龐大的常備軍一樣,不僅對政府已形成威脅,而且在許多情況下已經可以恐嚇立法機關了。支持加強這種壟斷權提案的國會議員,不僅可獲得了解貿易的極佳聲譽,而且還會獲得人數和財富都具有極大重要性的那個階層的極大歡迎和擁護。相反,要是他反對這類提案,要是他有阻止這類提案的權力,那麽即使他被公認是最正直的人,有最高的地位,有最大的社會功績,恐怕仍不可避免遭受憤怒而失望的壟斷者的瘋狂報複所發出的最不名譽的謾罵、誹謗和人身攻擊,有時甚至是實實在在的危險。私人利益過於強大,以致不能在大不列顛恢複行業自由。
大製造業經營者,如果由於國內市場突然對外國競爭者的開放而被迫放棄了他的行業,無疑會遭受很大的損失。通常用來購買原料和支付工人工資的那一部分資本,要另覓用途也許不會十分困難。但固定在廠房及生產工具上的那一部分資本,其處置卻不免造成相當大的損失。因而,出於對他們的利益公平的考慮,要求這種變革不要來得太突然,而要緩慢地、逐漸地,而且在發出警告很久以後實行。如果可能,立法機關的考慮不應總是受局部利益的糾纏不休的要求所支配,而應受共同利益的長遠眼光所支配,那麽它為此要特別小心地不去建立任何新的這類壟斷,也不推廣已經建立的這類壟斷。因為每一種這類法規都會引起國家內部機構某種程度的混亂,要克服這種混亂就容易引起另外新的一種混亂。公平對待在企業中投下資本的製造業者,是一項反對建立新壟斷的理由。
至於能在什麽程度上對外國商品的進口征收關稅,不是為了阻礙進口,而是為了提高政府收入,那是以後當我探討稅收時需要予以考慮的問題。但為阻止甚或為減少進口而征收的稅,顯然既是對自由貿易的破壞,又是對海關收入的破壞。為收入而課征的稅以後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