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帝國衰亡後,城鎮居民的生活還沒有農民過得好。不過,那時候的城鎮居民,與古代希臘共和國和意大利共和國的第一批居民大不相同。在那樣的古代共和國內,地主占居民中的多數,他們分占公地,同時為了方便把房屋建在相鄰的地方,又修建圍牆便於共同防禦。然而在羅馬帝國衰亡後,地主大都散居於各自領地的城寨內,處於各自的佃農及屬民中間。市鎮上居住的主要是商人和技工。他們的處境無異於奴隸,或近似於奴隸。古時賦予歐洲某些主要城鎮居民的權利,充分顯示了他們在未取得這些權利以前的生活情況。這些特權,準許都市人民:第一,可以自由出嫁女兒,無需領主許可;第二,在他們死後,他們的財物,由兒女繼承,不由領主領取;第三,他們可以通過遺囑來處理個人財產。這未被賦予這些權利之前,他們幾乎或者完全和農村耕作者一樣處於農奴狀態。
的確,這些人看來是一群極端貧窮和卑微的人,帶著他們的動產從一個地方輾轉到另一個地方,從一個集市到另一個集市,就像現今沿街叫賣的小販。那時的歐洲各國,像現在亞洲的幾個韃靼政府一樣,經常在這些行人攜帶貨物經過某些莊園,越過某些橋梁,從一個集市趕往另一個集市的時候,或者在某個集市設攤售貨的時候,對他們征稅。這些在英格蘭叫做過界稅、過橋稅、落地稅、攤稅。有的時候,國王或者在某些情況下擁有這項權力的大領主,可以特許某些商人,特別是住在他們領地內的商人,免除賦稅。因此,這些商人雖然在其他方麵仍然與奴隸極其相似甚至完全相同,但在這一點上他們被稱為自由商人。然而,他們每年也需要繳納一定的人頭稅來報答他們的保護人。在當時如果不能給予豐厚的報酬是不容易受到保護的,所以,這種人頭稅也算是他們對保護者舍棄其他稅收所提供的補償。這種交換條件的實行,當初隻限於個人,或全憑保護者高興。英格蘭土地記事簿關於幾個城鎮的極不完全的記載中,常常提及某某市民為這種保護納人頭稅給國王或給予他們保護的大領主。有時,它又隻記錄這些人所納的稅的總和。
無論城鎮居民最初的生活如何低下,他們獲得獨立自由的時間遠遠早於農村的耕作者。這種城鎮居民的人頭稅,由國王在一定年限內包給該市長官或其他人征收,承包者再向國王繳納一定的稅金。但往往市民自己也可以取得這樣的信用,來征收他們本市的這種稅收,於是變成了他們對整個稅金負責。這種包稅的方式,對於歐洲各國國王的一般經濟是十分合適的,因為他們習慣於把莊園全部的稅收,交由莊園全體佃農包辦,使他們對這全部稅收聯合負責。這種辦法對佃農也是有利的。他們可以按照自己喜歡的方法征稅,並通過自己的代理人向國庫繳納稅款,從而不必再遭受國王派出的吏役的蠻橫無理了。這在當時是極其重大的一件事。
最初,市民包辦城鎮的租稅,和農場主包辦莊園的稅一樣,是有年限的。後來,隨著時代的推進,稅額固定在一個數目不能再加。這樣稅額就成為永久的了,從而以納此稅為條件的其他各種賦稅的豁免權也成了永久的了。因此,其他各稅的豁免權就不再是個人的了,不再屬於作為個人的個別的人,而屬於某些特殊城鎮內的所有市民了。基於這一點這個城鎮就成了所謂自由市;同理,市民就成了所謂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最初是有年限的,後來成為永久性的。
前麵說過的那些重要特權即嫁女自由權、兒女承繼權與遺囑權,一般是隨著這種權利一同賜給某些特殊城鎮的一般市民的。那些特權以前是否通常也隨著貿易自由權的賜予,賜給作為個人的個別市民,這一點我不清楚。我想可能會是如此,雖然我拿不出任何直接的證據。不管怎樣,賤奴製度及奴隸製度的主要屬性,就這樣從他們身上解除了。至少,他們在我們現在所說的自由這個字的意義上,是自由了。連同其他特權,就等於是自由。
這還不是全部,他們通常設立一種自治機關,有權推舉市長,設立市議會,設立市政府,頒布市法規,修建城牆以自衛,使居民接受一些軍事訓練。遇到敵人的攻擊或突發事件,所有的居民,不分晝夜,都要盡到防衛的責任。在英格蘭,他們一般可免受郡、州法院的管轄;所有訴訟,除刑事訴訟外,全部交由他們自己的行政長官裁決。在其他各國他們被授予的裁判權還要大得多。
也許,很有必要授予那些被允許承包他們自己稅收的城鎮某種強製性的權力以強迫其市民納稅。在當時那個混亂的年代,如果要市民們到別的法庭請求這種判決,一定極其困難。但很奇怪,歐洲各國君主為什麽要用這種方式來交換這種固定的不得增加的租稅呢?我們知道,它也許是所有其他收入中最可能隨著事物的自然發展而無須他們花費任何費用或關注就能有所增加的一種。此外,還很奇怪的是,君主們竟然還要用這種方式自願地在他們領土的中心建立一種獨立的共和國。看來很奇怪,君主們放棄增稅並建立獨立的共和國。
要理解這一點,必須記住在當時的紛亂情形下,也許沒有一個歐洲各國君主能保護國內弱小人民使其不受大領主的壓迫。這一部分弱小人民,既不受法律保護又無力自衛,所以隻有兩條路走,就是說,他們若不投身某大領主之下作為奴隸尋求保護,就隻有聯合起來共同守衛相互保護。作為個人的城鎮居民並沒有能力保護自己,但是一旦參加了與鄰人相互保衛的同盟,則其抵抗力不能輕視。領主常鄙視市民,不僅認為市民的身份是屬於另一階層的,而且認為市民是被解放了的奴隸,與自己是不同的。因此,市民的富裕常常引起領主的嫉妒,憤恨,因此他們總是抓住機會對富裕的市民們橫加掠奪,毫不手軟。市民當然嫉恨領主,畏懼領主。就連國王也是同樣地畏懼領主,嫉恨領主。不過雖然國王也鄙視市民,但他並沒理由有嫉恨他們,畏懼他們。所以,為了共同的利益,國王市民互結同盟來對抗領主。市民是國王敵人的敵人,所以,國王為了他自己的利益,盡其所能穩固市民的地位,不依靠這種敵人。國王通過給予市民權力,使其能推舉市長,製訂市法規,建築城堡自衛,進行軍事訓練。國王就這樣盡他權力之所及,給予市民們防衛和不依附領主們的手段。但要使他們的自由同盟能對他們提供永久的援助,使他們能對國王提供有力的支持,則不得不建立正規的政府,不得不給予他們強製居民服從的權威。通過讓市民永久地承包城鎮的租稅,國王使之成為自己的朋友,使之成為自己的同盟軍,並且消除了所有嫉妒和以後會壓迫他們的懷疑的基礎,即既不會提高他們城鎮的租稅,又不會把它承包給別的什麽人。但城鎮是君主反對貴族的天然同盟軍。
那些與領主相處得很糟的國王們似乎在授予他們的市民的這類特權上表現得最為大方和慷慨。例如,英格蘭國王約翰對市民最為寬容。法蘭西腓力普一世喪失了統率領主的權力。據丹尼爾神父所說,在他在位的晚年,他的兒子路易,即後來被稱為肥路易的,曾與皇室內各主教商討最適當的方法來取締領主暴行。主教們主要有兩種不同的建議:一,在國王領土內的各大城鎮都設市長和市議會,建立新的管轄體係;二,使城鎮居民組織新的民軍,聽市長調遣,在必要時出麵援助國王。據法蘭西各考古學家說,法蘭西市長製度和市議會製度就是那時創立的。德意誌大部分自由市也是在蘇阿比亞王統治最不興旺的時期,才得到這種特權;著名的漢薩同盟也是在這時才開始嶄露頭角的。
那時城鎮民兵的力量毫不遜色於國家民兵,而且由於他們在任何緊急時刻能夠比較迅速地集合起來,所以他們在與當地領主糾紛時常常占上風。在意大利、瑞士等地,各個都市或由於離首府所在地很遠,或由於本身的天然力量,或由於其他原因,國王逐漸喪失了其全部權力,這些城鎮則逐漸成為獨立的共和國,並征服當地貴族,迫令其拆毀鄉間城堡,而且像其他和平居民一樣進入了城鎮。這就是伯爾尼民主國及瑞士其他幾個城鎮的簡史。除威尼斯外,十二世紀末至十六世紀初,意大利屢起屢滅的無數大民主國的曆史都是如此。城鎮民兵的力量通常要大於附近的領主,如在意大利和瑞士。
英法兩國國王的權威雖有時微乎其微,但從未全部消亡,都市因此沒有完全獨立的機會。但因市民勢力日益強大,除上述的市稅以外,國王所有賦稅,須得到市民同意才能征收得到。國王有急需時,會邀請各市派代表出席國會。這些代表可與牧師和貴族一起商議,給予國王某些特別幫助。由於市民代表大都偏向國王,國王有時利用他們抵抗議會內大領主的權力。這就是歐洲各大君主專製國家市民代議製的由來。
當農村土地耕作者還麵臨各種暴力侵害的時候,有序和良好的政府以及隨之而來的個人的自由安全就這樣在各個城鎮裏建立起來了。處於無力自衛狀態的人,自然滿足於僅夠過活的生活資料;因為,擁有更多財富,隻會招惹壓迫者更嚴苛的侵犯。相反,當人們有把握親自享受他們的勞動果實的時候,自然就會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不僅要獲得生活必需品,而且要獲得生活上的便利品和裝飾品。所以,以生產生活必需品以外的東西為目的的產業,在城鎮建立的時期比在農村早得多。受領主奴役鉗製的貧窮農民,稍有儲蓄,一定會小心翼翼地掩藏起來免得領主看見,據為己有,而且一有機會就會逃往都市。再加上當時法律對市民非常寬縱,又熱切希望削減領主對農民的權力。所以,農民隻要逃往城鎮躲過領主的追捕超過一年,他就永遠自由了。因此,農村勤勞居民隻要積累了一些財產,就自然會逃往城鎮,城鎮是他們能夠保障個人財產的唯一避難所。
城鎮居民的生活必需品、生產所需材料和手段,歸根到底都出自農村。但近海岸沿河邊的城鎮居民,卻不一定隻從鄰近農村得到這些物品。他們可以在更大範圍內得到貨源。他們用本國的產品作交換,或者經營遙遠國家之間的運輸進入相互交換,從很遠的地方取得他們所需要的種種物品。一個城鎮在其鄰近各農村和它所與通商的各個農村都很貧乏很衰落的情況下,仍然可以以這種方式成長起來,日益繁榮富強。因為單個地說,每個農村對它所能提供的生活必需品與雇傭機會也許有限,但他們結合起來之後所能提供的就極其可觀了。不過,在貿易圈還極狹隘的當時,就有些國家很富裕、產業很發達了。例如,未曾滅亡時的希臘帝國,亞巴西德統治下的撒拉遜人的帝國,未被土耳其人征服的埃及巴伯裏海岸某地,以及摩爾人統治下的西班牙各省都是如此。
意大利的城鎮似乎是歐洲最早由商貿致富的城鎮。意大利當時位於世界文明和進步的中心。十字軍東征雖然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財富損失,阻礙了歐洲大部分地方的進步,但卻非常有利於意大利某些城鎮的發展。來自四麵八方為爭奪聖地的大軍,極大地促進了威尼斯、熱那亞和比薩各市的航海業。有時是運兵,而更常的是為他們供應糧食。它們簡直可以說是那些軍隊的軍需營地。曾經降臨在歐洲國家頭上最具破壞性的動亂卻成了那些共和國富裕的根源。意大利的城鎮首先變得富裕,因其位置適中,又得益於十字軍。
商業城鎮的居民通過進口比較富裕國家製造的先進而昂貴的奢侈品,為大土地所有者的虛榮心提供了某種食糧。他們急切地用自己土地上的大量原生產物來購買它們。因此,當時大部分歐洲商業,主要都是以本國土地原生物去交換文明國家的製造品。英格蘭的羊毛常用以交換法蘭西的葡萄酒及弗蘭德的精製呢絨;波蘭的穀物則常與法蘭西的葡萄酒、白蘭地酒及法蘭西意大利的絲綢、天鵝絨交換。城鎮從比較富裕的國家進口製成品和奢侈品,用天然產物支付。
這樣,對精良製造品的嗜好,就通過對外貿易漸漸普及到還沒有精製造業的國家。但此種嗜好得到普及並引起很大的需要時,商人為節省運費,自然會想到在本國建立同種製造業。這就是羅馬帝國衰亡後西歐各地為遠地銷售而建立的製造業的起源。
必須指出世界上從未存在過而且也決不能存在完全沒有製造業的大國。如果說大國沒有製造業,那該製造業所指的隻是精細的先進的製造業,或適於遠銷的製造業。每一個大國裏大部分居民所穿的衣服所用的家具,都是本國工業的產物。這種情形,製造業發達的富國,在通常所謂沒有製造業的貧國更為普遍。與貧國比較,富國下等階級人民日用的衣服家具,有大得多的部分是來自外國。
各國適於遠地銷售的製造業主要通過兩種情況引進到各國。
第一種是像上麵提到的,國內商人和企業家因要仿效外國在本國建立同種製造業,大膽地把資本投下來經營的。如此產生的製造業是對外貿易的產物。十三世紀盛行於路卡地方的綢製造業、絨製造業、緞製造業,就是這樣產生的。然而這些製造業後來被馬基雅弗利的英雄之一卡斯特拉卡尼的暴政所驅逐。1310年,有九百家族被驅逐出路卡;其中有三十一家退往威尼斯,同時把絲製造業引進到了那裏,得到當地官吏準許,並獲得了多種特權。因此,他們就在那裏雇傭了三百個工人開始創設綢業。伊麗莎白時代才傳入英格蘭而在古代即已盛行於弗蘭德的呢絨業,現在裏昂及斯皮塔菲爾的綢業也屬於這一類。這樣產生的製造業,因為是仿效外國,一般都使用外國原料。在威尼斯製造業建立之初,所有原材料都是從西西裏和利文運來的。更久以前的路卡製造業,其所用的材料也產自外國。在十六世紀以前,意大利北部人似乎還不大知道如何培植桑樹,飼養蠶蟲。直到查理九世執政時期,種桑養蠶的技術才傳入法國。弗蘭德製造業所用的羊毛,主要來自西班牙和英格蘭。西班牙羊毛,雖然不是英格蘭一流毛織物的原料,卻是適於遠銷的毛織業的一流材料。裏昂製造業今天所用的絲,一半以上都是外國產物;而且,在它初建時,就全部或幾乎全部是外國產物。斯皮塔菲爾製造業所用的材料,可能全部都不是英國產物。像這樣的製造業,大部分是因少數人的想法創辦的,所以設立的地址,有時是濱海的都市,有時是內陸的都市,這視少數人的利害關係和判斷而定。
有時,適於遠地銷售的製造業,是由家庭製造業和較粗糙的製造業逐漸改良自然而然發展成的。這些由最貧窮落後的國家都會擁有的製造業逐漸改良而生的製造業,大都使用國產原料;這些製造業最初往往是在離海岸很遠有時甚至距離可通航運的水路亦很遠的內陸國家。土壤肥沃的內地,容易耕作,它所生產的糧食,除了維持耕者生活所需外,還有很多剩餘。這種剩餘由於陸地運費太貴,水運不便,不易運往外地。因此,出產的豐饒,使糧食價格低廉,從而鼓勵工人住在那裏。他們覺得,那裏與其他地方相比,他們的勞動可獲得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他們所用的材料是本地出產的,他們把材料加工後,以製成品的價格,換得更多的材料和糧食。他們節省了由內地到沿河沿海各地或遙遠市場的運輸費,從而給剩餘部分原生產物,增加了一個新的價值。同時,他們可以用比從前更為簡易的條件,從耕種者手裏取得對他們有用或者使他們滿意的物品。對於剩餘部分農產物,耕者可取得更高的價格;他們所需要的其他便利品,又可以較低的價格買得。這樣鼓勵農民並使農民有能力進一步改良土地耕作土地來增加剩餘產物。土地肥沃,使製造業誕生,而製造業的發展,又轉過來增進土地的生產力。製造業最初僅供應本地;後來,他們經過改良和深加工,產品便能供應遠地的市場。雖然原生產物甚至粗製造品很難擔負由陸地運輸的費用,而精製造品卻沒有這種困擾。精製造品,在小容積中,常包含大量原生產物的價格。例如,一匹精製呢絨,雖僅重八十磅,它的價格卻不僅是八十磅羊毛的價格,有時還包含著幾千磅穀物,而後者足夠不同工人和雇主維持生活。如果以穀物的原形運往海外,一定是十分困難的。但如果以精製品的形態則可以輕而易舉地運往世界上最遠的角落。利斯、赫利法克、設菲爾德、伯明翰、沃弗漢普頓等地的製造業就是這樣自然而然地發展起來的。這種製造業是農業的產物。其推廣與改進,在歐洲現代史上,一般遲於那些由對外貿易促成的製造業。英格蘭曾以其用西班牙羊毛為原料的精製呢絨業著稱於世,這比上述各地那些繁榮的製造業適於外銷要早一百多年。這一類製造業是隨著農業的發展而推廣、改進的,而農業的推廣與改進,又是國外貿易和直接由此而產生的製造業的最後和最大的結果。關於這一點,我將在下麵說明。有時候它是由比較粗糙的家庭製造業成長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