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財富的自然發展

每一個文明社會中的重要商業,都是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通商。在這種商業中 ,人們有時用原生產物和製造品進行直接的交換,有時也使用貨幣或紙幣進行媒介交換。農村為城鎮提供生活資料和製造材料,城鎮則提供一部分製造品給農村居民。城鎮是既不生產也不能夠再生產生活資料的,可以說它的全部財富和全部生活資料都得來自農村。但我們不要根據這點,就說城鎮的利益即是農村的損失。實際上它們有相互的利害關係。勞動分工的存在,與其他方麵的分工一樣,對雙方從事各種職業的居民都有利益。農村居民,與其親自勞動來製造他們需要的製造品,還不如進行交換,因為他們可用較少量的自身勞動生產物購得較大量的製造品。城鎮為農村的剩餘生產物提供了市場,或者為種植者們維持生活以外的東西提供了市場,因而農民一旦有多餘的東西,就拿到城鎮去交換他們需要的物品。城鎮的居民越多,其居民的收入就越多,那麽它對農村居民提供的市場也就越大,它對大多數人也更有利。距離城鎮1英裏的地方生產的穀物,與距離城鎮20英裏的地方生產的穀物,兩者在市上的售價都一樣。然而後者所得的售價不但要補償其生產費用和上市費用,而且要向農場主提供農業的平均利潤。所以,城鎮附近的農場主和耕作者,從穀物售價所得的,不僅是農業的平均利潤,而且還節省了自遠地運來出售的穀物的運費的全部價值。此外,在他們購買的東西的買價上,他們還節省這些東西的遠途運費的全部價值。試一比較城鎮附近各農村和遠離城鎮各農村的耕作事業,你就知道城鎮商業是怎樣有利於農村了。就連所有宣傳貿易差額的各種謬說,也從來沒有一種敢說農村由於與城鎮的貿易吃了虧,或者城鎮由於與維持其存在的農村的貿易而吃了虧。城鄉之間的商業是最大的商業,這種商業顯然對城鄉均有利。

根據事物的本性,生活資料必優先於便利品和奢侈品,所以生產前者的產業亦優先於生產後者的產業。因此提供生活資料的農村的耕種和改良,必優先於隻提供奢侈品和便利品的城鎮的發展。因為構成城鎮生活資料的隻是農村的剩餘產品,即超過維持耕作者日常生活的部分。所以,要先增加農村產物的剩餘,才談得上發展城鎮。但城鎮生活資料不一定要依靠附近的農村,甚至不一定要依靠國內的農村,還可以從國外進口。所以,這隻能被看作是例外而不是一般原則,即使各時代與各國家在財富增長方麵有所差異。

這種順序對於大多數國家的發展來說是有其必要性的,當然不是所有國家都是如此。但在所有國家中,人類的天性卻都導致了這種結果。隻要人為製度不阻礙這一人類天性,則在境內土地尚未完全開墾改良以前,城鎮的發展,絕不能超過農村的耕作情況和改良情況所能支持的限度。如果利潤相等或幾乎相等,多數人就會傾向於投資土地的改良和開墾,不願投資於工業及國外貿易。投在土地上的資本,可受到投資人自身更直接的監察;與商人資本相比,他的財產不易遭遇意外。商人的財產,不但會受到狂風巨浪的威脅,而且還會受到人類愚蠢不公的因素的支配,因為他必須非常信任遙遠國度的人們,但這些人的品質與情況他卻無法完全了解。反觀地主,其資本與土地同在,可隻說是盡了人事所做得到的安全。而且,農村風景的美麗,生活的愉快,心理的恬靜,以及其所提供的獨立性,隻要不受到人為迫害的話,農村生活的巨大魅力吸引著每一個人。所以耕作土地這一人類的原始目標和原始職業一直受到人類的喜愛,在有人類存在的每一階段都將如此。這種事物的順序受到人類對農業的天然愛好的支持。

沒有工匠的幫助,農耕必大感不便,且會時作時輟。農民常常需要鍛工、木匠、輪匠、犁匠、泥水匠、磚匠、皮革匠、鞋匠和裁縫的服務。工匠偶爾也需要互相幫助,然而由於他們居住的地方不像農場主那樣必須固定在一個地方,他們自然都定居在相互鄰近的地方,結果就形成了一個小鎮或村落。後來,又有屠戶、釀酒師、麵包師以及許多其他的偶爾需要和相互用得著的工匠和零售商販的加入,於是小鎮日益擴大起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互相提供服務。城鎮是農村居民不斷前往把原生產物交換製造品的集市或市場。就是通過這種交換,城鎮居民才取得了工作原料和生活資料。他們售給農村居民的製成品的數量,支配他們所購的原料及食料的數量。所以,他們的原料及食料的增加,隻能按照農村對製成品需要增加的比例而增加,而這個比例又和土地耕作和改良事業相一致。所以,如果人為製度不擾亂自然進程,則無論在什麽政治社會裏,城鎮財富的增長與規模的擴大,都是農村土地耕作及改良事業發展的結果,並與之保持相同的比例。農民需要工匠的幫助,工匠住在一起形成村落,他們的職業隨著鄉村的改良而擴張。

在未曾墾殖且土地極易購得的北美殖民地,還沒有興起為銷售於遠方而興辦的製造業。當那裏的工匠獲得的資本,在自己職業所需之外還有盈餘時,他不會想辦一家工廠來做銷售遠方的生意。而是用來購買或改良未開墾的土地,由技工變為農場主。當地付給技工的高昂工資,對於技工所提供的舒暢生活,都不足以誘使他為他人工作,他總情願為自己工作。他覺得,技工是顧客的仆役,靠顧客的賞賜過活;至於耕作自己的土地,從自己家庭的勞力取得衣食之資的農場主,則是真正的主人翁,獨立於世界。在美洲殖民地,獲得了充足資本的工匠成為農場主,而不是為遠方銷售而製造。

反之,在土地全已開墾或不易購得的國家,技工所獲資本,如果已經超過了本行所需,就會用來擴張營業,準備銷售遠方。鍛工將建立鐵廠,織工將建立麻織廠毛織廠。隨著時間的推進,各種製造業將發生緩慢而細密的分工,用各種方法加以改進。這是大家容易想得到的,用不著詳述。

在利潤相等或幾乎相等的條件下,人們選擇投資途徑時,在製造業與國外貿易業兩者中,寧願選擇製造業,其原因正如在農業與製造業中,寧願選擇農業一樣。與製造商的資本比較,地主或農場主的資本更加安全。同樣地,與國外貿易的資本比較,製造商的資本更加安全,因為隨時都在自己的監察之下。當然,在所有社會的任何時期,天然產品和製成品的剩餘部分,或國內沒有需求的部分必須送到國外來換取本國的需要。當然運輸剩餘產物到外國去的資本,為本國所有還是外國所有,都是無關緊要的。如果本國的資本,不夠我們同時耕作所有土地,並完完全全地製造所有原生產物,那麽,由外國資本來運輸本國剩餘原生產物到外國去,亦對本國有很大的利益。因為,賴有這種資本,本國的資本,便可全部投在更有利的用途上。中國、印度、古埃及的富裕就是很好的例子,說明即使本國的出口貿易有大部分為外國人經營,這個國家仍然可以達到高度的富足。北美殖民地、西印度殖民地,假如除了本地所有的資本,即沒有外國資本替它們輸出剩餘產物,它們的進步,會慢得多吧?

按照事物發展的自然趨勢,在一個進步的社會中,大部分資本應當首先投在農業上,其次投在工業上,最後才是對外貿易。這種順序是順理成章的。我相信,在所有擁有多少領土的社會,資本總是在某程度上按照這種順序投用的。總得先開墾一些土地然後才能建立城鎮;總得在城鎮裏先有了些粗糙的製造業,然後才會有人願意投身於對外貿易。所以事物的自然進程是:首先是農業,其次是製造業,最後是對外貿易。

這種自然的順序,雖然在所有進步的社會裏都已在某種程度上發生,但就今日歐洲各國的情況來說,這種順序卻在許多方麵完全相反。它們某些城鎮的對外貿易引進了所有精密製造業或適於遠地銷售的製造業。農業大改良,也是製造業和對外貿易所產生的結果。它們原來的統治性質造成的習氣,在該統治大大改變之後仍然得以保留。也必然迫使它們采取這種不自然的、倒逆的次序。但是這種順序在許多方麵被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