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賈的思想建構有效地阻止了漢初儒學獨尊的思想傾向,但在另一方麵則又開啟了漢初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使黃老學說一度成為漢代的官方意識形態。
黃老學是漢初社會特殊的文化現象,自從司馬遷《史記》著錄這一文化現象後,學術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然限於資料的不完整,特別是黃老學的相關著作的基本丟失,人們對黃老學之在漢代的實際情況及其實際影響力缺乏真切的理解,故而或語焉不詳,或不免多為推測之辭。近年來,隨著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的發現和相關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對黃老學和漢初社會的內在關聯又有了許多新的認識,普遍相信黃老學是漢初幾十年最具有影響力的學說,漢初經濟之所以能在短時期內得到恢複和發展,在某種程度上應當歸之於黃老學指導下的無為政治。就其原則而言,這種說法或許不錯,但其對黃老學的實際影響力則未免估計過高。[1]
黃老學是黃帝之學與老子之學的簡稱。它們或許都出現在先秦時期,但二者的結合應當很晚,因為《莊子·天下篇》在評述先秦學術大勢時,僅僅評述過老子其人其說,而並未涉及到黃帝之學。另一值得注意的現象是,《莊子》在評述老子之學時,將之與關尹的學說相連屬,而沒有黃、老相比的痕跡。他稱頌關、老以“太一”為核心,虛懷若穀,能讓人,能容物,雖委曲求全,但不削於人,澹然獨與神明居。其學其說雖未能達到至高的境界,但也畢竟稱得上古之偉大的真人了。[2]依此反觀漢代幾位號稱尊奉黃老的人物,如曹參、竇太後、汲黯等等,他們除了僅得老學的皮毛外,其精神修煉的程度似乎還差得很遠。
當然,《莊子·天下篇》沒有評述黃帝之學,並不意味著黃學在先秦時代並不存在。事實上,通觀《莊子》全書,也多次提及黃帝其人,有的地方似乎也足以顯示黃帝的思想傾向,隻是沒有與老學相連屬而已。由此我們相信,在先秦時期,黃是黃,老是老,二者之間的界限雖不甚分明,但它們並沒有合一則似為事實。
黃老合稱,首見於《史記》。不過《史記》對黃老的源流及其分野的辨別並不明晰。司馬遷寫道:“老子修道德,其學以自隱無名為務。……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儒學亦絀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豈謂是耶?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3]言下之意,老學與儒學相對。
至於黃學,《史記》中幾乎從未單獨提及,每每與老學合而論之,所述較詳且為曆代學者所重視的首推這段話:“始,齊之蒯通及主父偃讀樂毅報燕王書,未嚐不廢書而泣也。樂臣公學黃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丈上人,不知其所出。河丈上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暇公,樂暇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為曹相國師。”[4]將黃老學源流變遷作了一個頗為含糊的交代。
事實上,黃老的結合應當是很晚的事。因為不僅在戰國末年及秦王朝統治的那些歲月裏,我們尚找不到黃老學派活動的絲毫痕跡,即使在漢王朝建立之後的若幹年裏,似乎也不存在黃老學派的活動。我們知道,農民出身的開國皇帝劉邦,不僅對儒家學說有一種本能的反感,而且似乎對所有的既成學說都不屑一顧。他隻是出於極為現實的功利主義的原則,才不得不接受叔孫通、陸賈諸人的忠告,對儒家學說表示出一些必要的和適度的尊重。在漢初諸帝中,第一個也是惟一一個尊奉黃老學的是景帝[5],不過那也是因為他的母親竇太後強迫之故。“竇太後好黃帝、老子言,景帝及諸竇不得不讀《老子》,尊其術。”[6]值得注意的是,在景帝被迫接受的教育中,也僅讀《老子》,而未涉及黃帝的什麽書,似乎黃帝學一如先前,僅是一種信仰,並沒有什麽著作。
竇太後確實是有漢一代諸皇後中最具有影響力的皇後之一,她對黃老學的偏愛當然要影響到漢代的政治。不過,由於漢初鑒於諸呂之亂的教訓,皇後們的政治影響力甚為有限,而且竇太後因眼疾失明,在客觀上也必然為其活動帶來明顯的不便。她在漢初政治中開始發揮作用,那還是文帝去世之後,即公元前157年之後。此時距漢王朝的建立已有半個世紀之久。
在漢初諸功臣將相中,對黃老的尊奉也相當晚。高祖劉邦,“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製禮儀,陸賈造《新語》。”[7]這些第一代權臣們似乎尚無暇眷顧什麽黃學與老學。
如果不是牽強附會的話,我們應當承認,漢初位至將相而又尊奉黃老的僅有曹參、陳平二人。而且,他們尊奉黃老的這一動向又和漢初政治的發展密切相關,並非完全出於內心的真誠愛好與信仰。
曹、陳二人都是劉邦的重要謀士或重要將領。在其軍事活動的早期,似乎更傾心於縱橫權謀之術,而與什麽黃老無緣。正如陳平所說的那樣:“我多陰謀,是道家之所禁。”[8]至於“革命”成功之後,他們確曾轉而傾心於某種頹廢思想,似乎有那麽一點接近後世所理解的黃老的傾向,但其深意可能如司馬光所說:“夫生之有死,譬猶夜旦之必然。自古及今,固未嚐有超然而獨存之也。以子房之明辨達理,足以知神仙之為虛詭矣。然其欲從赤鬆子遊者,其智可知也。夫功名之際,人臣之難處。如高帝所稱者,三傑而已。淮陰誅夷,蕭何係獄,非以履盛滿而不止耶?故子房托於神仙,遺棄人間,等功名於物外,置榮利而不顧,所謂明哲保身者,子房有焉。”[9]功勳如韓信、蕭何、張良者在“革命”成功之後尚不能自保,其他功臣的內心恐懼狀態便可想而知了。曹、陳等人玩世不恭的外在表現,無不曲折地反映了他們明哲保身的真實想法。司馬遷說:“及【韓】信已滅,而列侯成功,惟獨參擅其名。參為漢相國,清靜及言合道。”[10]又說:“及呂後時,事多故矣。然【陳】平竟自脫,定宗廟,以榮名終,稱賢相,豈不善始善終哉!非知謀孰能當此者乎?”[11]這多少透露出曹、陳政治選擇的內心苦衷。
不過,也必須承認,曹、陳的黃老傾向雖然是一種不得已的權宜之計,但其休息無為的政策給漢初社會確實帶來了出其不意的好處,特別是他們將這一政策帶到中央向全國推廣,因而在漢代學術史上就有了至關重要的意義。
曹參繼蕭何為丞相,一遵蕭何約束,就職伊始,“擇郡國裏木詘於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輒斥去之。日夜飲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賓客見不事事,來者皆欲有言。至者,參輒飲以醇酒,間之,欲有所言,複飲之,醉而後去,終莫得開說,以為常”。[12]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曹參黃老無為而治。
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自劉邦建立西漢王朝到武帝即位的幾十年間,漢王朝的統治思想一度確曾是以“清靜無為”為主要特征的黃老政治學說。黃老學說在漢代的出現、發展與被逐出曆史舞台,有著其特殊的曆史條件和複雜的社會原因,它對漢代社會的發展也起著正負兩個方麵的巨大影響。
所謂特殊的曆史條件,主要是指這樣兩個方麵:首先,黃老學說的出現與演化是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它不僅合乎統治者的需要,而且符合一般民眾的共同願望。
戰國以來,諸國紛爭,戰爭頻仍,特別是秦始皇的統一戰爭,秦王朝的苛政、暴政,以及秦漢之際的社會大動亂,給一般百姓的生活帶來極大的困難和不寧。戰爭的最終受害者無疑是廣大民眾,但作為統治者,特別是通過戰爭奪取政權的新的統治者,他們也不願意將混亂局麵持續下去,而希望建立一種寧靜的、有秩序的社會。因此,西漢重建統一之後,不論是一般民眾,還是統治者,他們在主觀上都渴望贏得一個和平的內外部環境,以使人民得以休養生息,恢複生產,重建家園;也便於統治階級利用和平環境,調整社會結構,建立一種有序的社會。在這種條件下,以“清靜無為”、“垂拱而治”為主要特征的黃老學說登上曆史舞台,便有呼之欲出的趨勢。
從本質上說,黃老學說是一種時代性文化。因為在先秦並不存在著這樣一個獨立的思想派別。漢代人根據社會的需要,將兩個根本不曾相屬的黃帝、老子合而為一,構造成一種新的學說,即黃老之學。其實,漢代人心目中的黃老之學,與黃帝、老子的思想見解相差甚遠,隻是有選擇地保留了老子的“清靜無為”思想。然而,正是在這一點上,黃老之學與漢初社會對理論的需求極為吻合。“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民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製,政不出戶房,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13]清靜無為的統治方略,無疑有益於社會安寧,社會的安寧又無疑有助於促進漢初由亂到治的曆史轉折。
[1]參見馬勇:《黃老學與漢初社會》,《中國史研究》1994年第4期。
[2]《莊子·天下篇》。
[3]《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4]《史記·樂毅列傳》。
[5]《隋書·經籍誌》稱“曹參始薦蓋公能言黃老,文帝宗之”雲雲,不足信。因為《史記·懦林傳》明說“文帝本好刑名之言”。而刑名與黃老似乎並不能等同。
[6]《漢書·外戚傳·竇太後傳》。
[7]《漢書·高帝紀》。
[8]《史記·陳丞相世家》。
[9]《資治通鑒》漢紀三,太祖高皇帝七年。
[10]《史記·曹丞相世家》。
[11]《史記·曹丞相世家》。
[12]《史記·曹丞相世家》。
[13]《史記·呂太後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