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的《公羊》學,其代表人物主要有胡毋生、董仲舒、公孫弘等人。關於胡毋生,我們將在後麵論述。而公孫弘,由於其主要是個政治實踐家,他雖然對《公羊》學地位的確立立下汗馬功勞,但在理論上卻極少建樹。因此,我們這裏討論的《公羊》學,基本上可以界定為董仲舒的思想主張。
《公羊》學作為儒學的一個分支,在董仲舒之前即與其他流派發生過相互吸收與排斥的現象。隻是大體說來,它在董仲舒之前處於一個相對獨立的發展過程。換句話說,它對其他思想要素的吸收與容受,也隻是儒學發展的內部矛盾運動。但是到了西漢中期,由於社會對理論的需求發生一些明顯的變化,因而使得董仲舒的《公羊》學不得不雜糅一些非儒學派的東西。其中最顯明的莫過於對陰陽五行學說的批判與繼承。
陰陽學說和五行學說都是中國早已存在並各自獨立發展的學說,它們的真正結合大約開始於戰國晚期,起過重要作用的是鄒衍。因此,要真正說清《公羊》學說與陰陽五行的關係,不能不研究鄒衍及其學說。[1]
研究鄒衍,首要的困難是資料不足。雖然《漢書·藝文誌》著錄《鄒子》四十九篇,又有《鄒子終始》五十六篇,但由於其語“閎大不經”,其術“迂大而閎辯”,“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術不能通”其義,[2]遂使其著作漸漸散失,學說漸漸失傳。同時,鄒衍的學說雖然在戰國末年轟動一時,但由於理論形成相當的社會影響需要一個過程,所以同時代的學者如荀子、莊子、韓非等人的著作都沒有關於鄒衍學說的記載。因此,在沒有新的材料發現之前,我們主要仍隻能依據《史記》以及後人著作中的零星記載加以闡釋。
鄒衍,齊國人。生卒年都無法確考,據司馬遷說,他活動於齊威王、宣王之時,與孟子、公孫龍等人曾有接觸。[3]至於其生平事跡,在文獻上更是一筆糊塗賬,由於塗抹著濃厚的神學色彩,因此難以深究。《淮南子》佚文說他“事燕王盡忠,左右譖之,王係之。仰天而哭,五月,天為之下霜。”[4]還有一種說法稱:“北方有地,美而寒,不生五穀。鄒子吹律暖之,而禾黍滋生。”[5]這些神話般的描寫,顯然都增加了理解鄒衍學說的難度。
關於鄒衍學說的內容,劉向曾概括為三個方麵,即五德說、天地廣大說和天論。[6]我們這裏所感興趣的主要是前者。
所謂“五德”,即“五行”。主要是指由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元素所標誌、象征的五種德性。它是中國古代思想家用來說明世界萬物的起源和多樣性的統一。原始五行說由來已久,司馬遷稱他讀黃帝時的諜記,“稽其曆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古文鹹不同,乖異。”[7]似乎黃帝時已有五德之說,未免失之過早。比較可靠的說法,五行意識形成於殷周之際。較為成型的記載見諸成書於戰國末年的《尚書》的《洪範》、《甘誓》、《大禹謨》等篇。不過,此時的五行說,雖然各個要素都已具備,但其相生相克的程序似乎尚不盡完善。“鄒子有終始五德,從所不勝,木德繼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8]說是五德,實際缺少土德。再遲,《呂氏春秋》十二紀將五行並舉,但其次序仍不能有效地表述相生相克的完整過程。顯然,這不是一種偶然的現象。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中央者土,君官也。”[9]土德所象征的一統帝國的君主形象,隻能產生在大一統的社會裏,怎能設想產生於諸侯紛爭的戰國時代呢?因此,隻是到了董仲舒的時候,大漢帝國的地位逐步確立,五行相生相克的順序才有可能逐漸獲得解決。
通觀董仲舒的全部著作,我們發現在其談到五行理論時,時而將土德加進去,時而不講,其躲躲閃閃正表明理論的不成熟。但董仲舒確實是五行理論體係構造的最終完成者,他將土德配給了君主,以生養萬物為事,使五行理論的哲學表述體係化,並滿足了現實對理論的需求。
陰陽觀念的起源並不比五行觀念遲,《周易》經、傳都保存有大量的陰陽思想。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伯陽甫談及地震產生的原因,就認為是“陽失其所而填陰”的緣故,並將陰陽學說與社會現象的變遷視為互為因果。
劉向《別錄》在概括鄒衍的學術範圍時,沒有提到他的陰陽學說,但從《史記》的《封禪書》、《孟荀列傳》等篇中的相關記載,再從思想發展史的角度觀察,我們可以相信司馬遷的說法,即鄒衍“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遷之變”。[10]其學說中含有陰陽觀念的成分。然而,現在的問題是,鄒衍是否將陰陽五行融為一體,是否從陰陽五行的角度對宇宙作一個有係統的全麵的說明。
傳統的說法很少有人從這個角度提出問題,一般總是統而言之鄒衍的陰陽五行思想,給人的印象似乎是鄒衍已將陰陽五行合而為一,建構了一個陰陽五行的完整體係。考諸史事,這種說法是值得重新考慮的。
由於鄒衍學說具有濃厚的神秘特色,特別是其著作的失傳,我們確實很難從其思想本身來說明這個問題,而隻能另辟蹊徑,從其學說在後世發生的實際影響來盡量說明這一點。
據說,鄒衍的學說曾被秦朝運用於政治生活,“齊人鄒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傳,始皇采用。”[11]那麽,讓我們看一看秦始皇運用的什麽實際內容吧!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德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能。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12]可知秦始皇僅運用了五德的理論,而並未與陰陽學說相配合。即使到了漢初,這種情況依然存在。漢丞相張蒼著《終始五德傳》“曆譜五德”;[13]魯人公孫臣稱“漢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14]似乎都未將陰陽與五行作為一個完整的思想體係。
真正將陰陽與五行相配合,完成其體係構造的仍是董仲舒。按照他的設計,“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比相生而間相勝也。”[15]從時間、空間和氣的結合完成陰陽五行的宇宙圖式,真正將陰陽與五行一體化。
董仲舒之所以將陰陽五行合一,決非其最終目的,他的真實目的是要將陰陽五行學說與《春秋公羊》學合流,重建一全新的理論體係,以滿足西漢皇權政治的需求。換言之,董仲舒的《公羊》學已非先前之舊,而是為現實的需要,吸收了一些陰陽五行的說法。“《春秋繁露》中《五行相勝》篇據五行相勝之義,推《春秋》某災為某事之應,漢儒說《春秋》者多用之,然《春秋傳》中遇災異,每曰何以書?記災也。何以書?記異也。不言某災應某事,致某禍,如何與五行相勝合,則董生之說,非《公羊》家所本有者矣。又,戰國之世,孟、荀大儒皆不言五行災異之應,則獨非為《公羊》家所無,亦儒者所不道也。”[16]顯而易見,正是董仲舒真正使陰陽五行與《公羊》學合流。
董仲舒認為,儒家六經是一個完整的體係,每部經典各有分工和所用,而隻有《春秋》具有總綱性的意義。“《詩》、《書》序其誌,《禮》、《樂》純其養,《易》、《春秋》明其知,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不可或缺。《詩》言誌,故長於本質的剖析;《禮》主要規定人們形式(文);《樂》主要用來陶冶人們的思想情操,其所長在於諷諫規勸;《書》作為古代檔案文件,其所重在於對事實的清理與陳述上;《易》主要論述了自然界的現象以及自然和人之間的關係,故長於數的分析。而“《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17]要言之,董仲舒將《春秋》視為儒家思想體係的主幹,因而將之作為政治、哲學教科書而不是作為曆史書來研究。
站在宗教神學的立場上,董仲舒強調指出,君主的政治欲求,不是憑個人一己所好,而是要求之於天即仿之於自然。他認為,君主行為處世的這一根本原則是儒家精神,也是《春秋》政治論的最起碼的要求。他說:“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也;正者,王之所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而下以正其所為,正王道之端雲爾。然則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18]
應該說明,董仲舒這裏的“天”,雖然帶有“上帝”(God)的濃厚神學氣味,但仔細考量,也不難覺察其根本不過是神化了的自然而已。而且,在董仲舒的思想體係中,天對天子的基本要求,每每表現出來的,不過是博愛眾生,施仁政、行禮樂而已。由此,我們看到,董仲舒立足於《公羊》學的立場對陰陽五行學說的吸收,實際上是囿於漢代宗教神學的文化氛圍,頑強地繼承原始儒家的人文主義傳統,曲折地表達了儒家倫理對人類生命的終極關懷。
在對君主行為範式的設計中,董仲舒強調,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絕對規律在於陰陽二氣的矛盾運動。陽是矛盾的主要方麵,陰是次要方麵,但不論是主要方麵還是次要方麵,二者都是必要方麵,既是矛盾運動中不可缺少的,又是可以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的。他指出:“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任德不任刑也。”[19]在這裏,董仲舒引進陰陽概念以表述天的兩大特征,其意在於告誡君主,在複雜的政治生活中,任何偏激都無補於治,政治路線的最佳選擇在於依據儒家的中庸原則,以陽(德)為主,以陰(刑)為輔,陰陽合濟合用。因為人類的社會生活是極其複雜的係統,在這一係統的某一時刻或某一方麵,君主可以采取刑殺的手段,但刑殺決不是目的,而隻有天下大治、人民富庶、國家強盛才是君主的根本追求,因此,在更多的時刻或更多的方麵,君主應該采用教化養育的手段。應當承認,董仲舒這些雜糅陰陽學說的《公羊》學理論,既克服了早期儒家一味重視德教,盲目反對刑殺的仁政主張,又克服法家與刑名之學隻知用民,不知恤民,一味妄殺的野蠻政策。更為重要的是,董仲舒這一理論隻有建立在對曆史主體——人的價值的充分尊重上才有可能實現。
[1]參閱馬勇:《鄒衍與陰陽五行學說》,《社會科學研究》1985年第6期。
[2]《史記·孟荀列傳》。
[3]《史記·封禪書》。
[4]《後漢書·劉瑜傳》注引。
[5]《列子·湯問》張湛注。
[6]《史記·孟荀列傳》集解引劉向《別錄》。
[7]《文選·魏都賦》注引《別錄》。
[8]《文選·魏都賦》注引《別錄》。
[9]《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10]《史記·孟荀列傳》。
[11]《漢書·郊祀誌》。
[12]《史記·秦始皇本紀》。
[13]《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及索隱案。
[14]《史記·曆書》。
[15]《春秋繁露·五行相生》。
[16]徐哲東:《公羊榷論·董學》。
[17]《春秋繁露·玉杯》。
[18]《漢書·董仲舒傳》。
[19]《漢書·董仲舒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