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是什麽?即天的內涵和它的規定性,是董仲舒思想體係中最不容易把握的問題之一。大體說來,董仲舒有時將天看作是一種超自然的實體,有時看作萬物之祖,世界之源,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則可直接等同於現代語言中的“自然界”。

在董仲舒對天的基本認識中,不必諱言存在著大量的因襲成分。“天者,群物之祖也,故遍覆包函而無所殊,建日月風雨以和之,經陰陽寒暑以成之。”[1]世界萬事萬物都在於天和陰陽二氣化合而成,這種認識,明顯地帶有唯心主義的色彩。

但是,如果我們轉換一下評論的角度,就會發現董仲舒的這種看法並非全無道理。我們知道,《老子》在談到世界本源的問題時,曾把一切歸因於“道”與“無”,“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故強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2]又說:“繩繩兮不可名,複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3]這裏的道與無,一般認為是一個超越時空的無差別的絕對靜止的精神本體,因而老子的哲學傾向是唯心主義的,更確切地說,是“客觀唯心主義”。但是,也有學者認為,通觀《老子》全書,老子是把“道”作為“物本體”來表述的,它是一切存在物;這裏的“無”,則是絕對“有”的存在,“無”也就是“有象”、“有物”、“有精”的“道”或“散而為器”的“樸”。[4]假如這種理解有一定道理的話,老子的道與無,便就類似於希臘哲學中的物本體“無限”或“邏各斯”。“米利都人阿那克西曼德說,萬物的本原是無限者,因為一切都生自無限者,一切都滅入無限者。”因此有無窮個世界連續地生自本原,又滅入本原。他說出一個道理來證明本原是無限的:因為那化生一切的應當什麽都不欠缺。但是他沒有說出無限者是什麽,是氣,是水,是土,還是某種別的形體。[5]為了回答這種困惑,亞裏士多德更明確地說,“無限者沒有本原,因為說無限者有本原就等於說它有限。它作為本原,是不生不滅的。凡是產生出來的東西,都要達到一個終點,然而有終點就是有限的。所以說無限者沒有本原,它本身就是別的東西的本原,包羅一切,支配一切”。[6]如果老子的“道”與“無”與“無限”相似的話,那麽當然可以作出唯物主義的解釋。

其實,董仲舒意識中的“天”,如果從本體論的意義上看,也像老子的“道”一樣,具有多義性的特點,無法用“唯心主義”一詞括之。董仲舒說:“天者,而神之君也。”[7]天是淩駕於百神之上的造物主,但天又不是孤立地按照自己的意誌創造世界,生化萬物,而是“陰陽與天地參然後後生”。[8]這就將陰陽學說引進了本體論,天僅被看作創造萬物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唯一條件,不再具有超自然的精神實體的意義,更像希臘哲學中的“無限”或“邏各斯”。

很顯然,董仲舒隻是要說,如果有一個世界本原的話,那也不僅僅是天的作為,而應該是陰陽與天地綜合化生的結果。這種理論,從思維深度上看,較之老子的哲學並沒有多少突破,依然處於樸素唯物主義的機械模擬階段,尚未升華到更高的抽象思維水平。早在蒙昧時代,人們從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相互關係的大量事實中就已觀察到,萬物的生長、人類的生存,許多內在的力量無不來源於天體,如日月的恩賜和大地的哺育。因此,那時的人們便很自然地把萬物的生成歸結於天地之功。這種觀念在未經過統治階級出於自身利益有意歪曲之前,並不具有神秘的意味。隻是進入文明社會之後,統治階級為了強化自己的統治,開始有意識地製造一些謊言,天遂被遵奉為超自然的造物主,它的內在規定性也就發生了質的變化。由此看來,董仲舒的天論雖是對原始天論的複歸,但它已明顯帶有濃厚的神學色彩。

董仲舒天論的神學色彩,主要表現為對天的人格化處理。他說:“仁之美者在於天。天,仁也。天覆育萬物既化而生之,有養而成之。事功無已,終而複始。凡舉歸之以奉人,察於天之意,無窮極之,仁也。人之受命於天也,取仁與天而仁也。”[9]在這段話裏,董仲舒雖然並未對天的威權作神秘性的發揮,但他將天人格化,把天描繪成一個具有普遍愛心的偉人,實際上也是神學主義的傾向。這正如斯賓諾莎所斷言的那樣:“預言家僅是借想像之力,窺知上帝的啟示而已。那就是說,憑借真的或想像的語言或形象。”[10]約言之,具有普遍愛心的天,隻不過是董仲舒的想像或期望而已。

人格化實際上是一種無類比附,這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是一種較為普通的現象。董仲舒思想體係中的“人副天數”,實際上是“天副人數”的異化過程,是人間的世俗生活在“天國”的投影。董仲舒認為,在天地之間,萬物芸生,但它們都不具有人類群體的本質特征,所以“生物者,莫貴於人”,“唯人獨能為仁義”,隻有人才具有道德倫理規範,人為萬物之靈。而人的這些屬性與特點,不是人類勞動的產物,而是來自“天國”的啟示,既是天的意誌的體現,又是人對天的模仿。“人有三百六十節,偶天之數也”,“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11]董仲舒這些理論表明,天與人之間,自然界與人類社會之間,不僅有著密切的聯係,而且在許多方麵表現出驚人的相似。人有喜怒哀樂,天有暖冷晴雨。天為本,人的作為隻不過是天的意誌的具體表現而已。從表麵上看,董仲舒在這裏抹殺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將天抬到嚇人的擁有最終決定力的地位,明顯地是對荀子思想的大倒退。荀子說過:“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與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12]天與人沒有絲毫的相通相同之處,放棄人對於自然的作用,而指望天的功能,顯然是不符合萬物發生發展的實際情況,當然是一種不可取的態度。不過,當我們從認識論的角度來考察,我們便不難發現,荀子否認天人之間的相關性與同一性,雖然有一定的理論價值,但畢竟失於偏頗。而董仲舒強調天人之間,人與自然界之間,思維與存在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係和同一性,可能還是頗有見地的。

天人之間,思維與存在之間既然是有一定聯係和同一的,那麽,人的思維能否反映存在?人能否認識乃至最終把握自然界?董仲舒沒有從理論上正麵回答這類問題,但通過迂回曲折的思維方式,我們發現董仲舒的答案是頗為肯定的。

我們知道,譴告說是董仲舒借助於宗教表達自己觀念的一種方式和手段,它的前提條件是把天或自然作為有意識、有人格的實體。董仲舒說:“天心之仁愛人君而欲止其亂,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盡欲扶持而安全之。”[13]在他看來,天為自然界與人類社會的最高主宰,但天的意誌和願望都是善良而美好的,是為人類謀幸福的。天對人類社會的譴告,並不是無故發泄,而是有的放矢。“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14]從這個意義上說,來自自然規律的懲罰與警醒,正是由於人類社會活動本身特別是天之子——君主們的行為違反了自然規律的結果。

當然,董仲舒或許沒有這樣高的認識水平,但由於他強調人與自然界的同一性問題,那麽,在哲學基本問題的第二方麵,即人的思維能否反映客觀存在的問題上,董仲舒的回答雖然是羞羞答答的,但他畢竟還是肯定的。隻是認識的主體與客體在大部分條件下是倒置的。

所謂倒置,也就是說,在人與自然界這一對矛盾中自然界或天對人的反映始終是主動的,處於主體的地位,而人或人類社會或君主則一直處於消極的被動的地位。這是為什麽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將董仲舒的“天”放到一個係統中來考察。

[1]《漢書·董仲舒傳》

[2]《老子》第25章。

[3]《老子》第13章。

[4]參見張鬆如:《老子校讀》第462—470頁,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

[5]艾修斯:《學述》,轉引自《西方哲學原著選讀》上冊第16—17頁,商務印書館1981年。

[6]亞裏士多德:《物理學》第203頁。

[7]《春秋繁露·郊義》。

[8]《春秋繁露·順命》。

[9]《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10]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第32頁,商務印書館1963年。

[11]《春秋繁露·人副天數》。

[12]《荀子·天論》。

[13]《漢書·董仲舒傳》。

[14]《春秋繁露·必仁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