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既敍宮女幽閉之情事,自可與上陽白發人一篇相參證。如詩中:

憶昔宮中被妬猜。因讒得罪配陵來。

之句,殆受上陽白發人李傳所言:

楊貴妃專寵,後宮人無複進幸矣。六宮有美色者,輒置別所。

之暗示而來,而樂天上陽白發人詩雲:

未容君王得見麵,已被楊妃遙側目。妬令潛配上陽宮,一生遂向空房宿。

陵園妾篇中此語自亦與之有關,可無疑也。惟特須注意者。據此篇小序雲:

托幽閉喻被讒遭黜也。

則知此篇實以幽閉之宮女喻竄逐之朝臣。取與上陽白發人一篇比較,其詞語雖或相同,其旨意則全有別。蓋樂天新樂府以一吟悲一事為通則,宜此篇專指遭黜之臣,而不與上陽白發人憫怨曠之旨重複也。

詩之末節雲:

遙想六宮奉至尊。宣徽雪夜浴堂春。雨露之恩不及者,猶聞不啻三千人。三千人,(此三字依全唐詩本補入。)我爾君恩何厚薄。願令輪轉直陵園,三歲一來均苦樂。

寅恪案:宣徽殿即在浴堂殿之東,(詳徐鬆唐兩京城坊考壹大明宮條。)而浴堂則常為召見翰林學士之所。據李相國論事集壹上問得賢興化事條:

上嚐禦浴堂北廊。

同書貳論鄭??事條:

上禦浴堂北廊,召學士李絳對。

同書同卷奏事上怒旋激賞事條:

學士李絳於浴堂北廊奏對。

之紀載可知。是此所謂六宮三千人者,乃指任職京邑之近要與閑散官吏而言也。所謂「三歲一來均苦樂」者,東觀奏記中雲:

上(宣宗)雅重詞學之臣,於翰林學士恩禮特異。宴遊密召,無所間隔。惟於遷轉,皆守彝章。皇甫珪自吏部員外召入內廷,改司勳員外,計吏員二十五個月限,轉司封郎中知製誥。孔溫裕自禮部員外改司封員外入內廷,二十五個月改司勳郎中知製誥。動循官製,不以爵祿私近臣也。

蓋唐家之製,京官遷轉,率以二十五個月為三歲考滿。(可參白氏長慶集捌[新授左拾遺]謝官狀,奏陳情狀及[新授京兆府戶曹參軍]謝官狀。)白氏長慶集壹叁代書詩一百韻寄微之雲:

三考欲成資。

即指此也。樂天此篇結語以三歲輪轉為言,誠符其卒章顯誌之義矣。又通鑒貳肆玖唐紀宣宗紀大中十二年二月甲子條胡注略雲:

宋白曰,凡諸帝升遐,宮人無子者悉遣詣山陵供奉朝夕,具盥櫛,治衾枕,事死如事生。

夫遣詣山陵之嬪妾,本為經事前朝之宮人,而樂天此篇乃言「願令輪轉直陵園,三歲一來均苦樂」,頗嫌失體。然則此篇實與陵園妾並無幹涉,又可見也。

複次,憲宗朝元和元年以後,外貶之朝臣如元和三年四月考策官為宰相李吉甫所訴,韋貫之貶巴州刺史,王涯貶虢州司馬,楊於陵出為嶺南節度使者,(參閱澗底鬆條所引。)雖亦符於樂天小序「被讒遭黜」之旨,但以陵園妾為比,則似不切,且詩中:

山宮一閉無開日,未死此身不令出。

之言,亦嫌過當。樂天此篇所寄慨者,其永貞元年竄逐之八司馬乎?舊唐書壹肆憲宗紀上略雲:

永貞元年十一月(舊紀原脫「十一月」三字。茲據新唐書柒憲宗紀及通鑒貳叁陸唐紀順宗紀補入。)壬申,貶正議大夫中書侍郎韋執誼為崖州司馬。己卯,再貶撫州刺史韓泰為虔州司馬,河中少尹陳諫台州司馬,召州刺史柳宗元為永州司馬,連州刺史劉禹錫朗州司馬,池州刺史韓曄饒州司馬,和州刺史淩準連州司馬,嶽州刺史程異柳州司馬,皆坐交王叔文[也]。元和元年八月壬午,左降官韋執誼,韓泰,陳諫,柳宗元,劉禹錫,韓曄,淩準,程異等八人縱逢恩赦,不在量移之限。

則以隨豐陵葬禮,幽閉山宮,長不令出之嬪妾。喻隨永貞內禪,竄逐遠州,永不量移之朝臣。實一一切合也。惟八司馬最為憲宗所惡,樂天不敢明以豐陵為言。複借被讒遭黜之意,以變易其辭,遂不易為後人覺察耳。又太行路一篇所論,與此篇頗有關涉,讀者幸取而參閱之。詩中「一奉寢宮年月多。」句,前引通鑒胡注引宋白之言,固可為此語之注腳,而韓昌黎集肆豐陵行雲:

設官置衞鎖嬪妓,供養朝夕象平居。

亦可相參證也。

「中官監送鏁門回」句,則太平廣記肆捌陸薛調譔無雙傳雲:

忽報有中使押領內家三十人,往園陵,以備灑掃。

又雲:

忽傳說曰,有高品過,處置園陵宮人。

可以與樂天此句相印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