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提升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突發事件是難以預料、突然發生、關係全局安危的重大事件,具有複雜性、破壞性、危險性等特點。這種特點決定了突發事件往往超出了正常社會秩序和人們的心理慣性的運行,而且,由於以網絡技術為代表的信息社會的到來,使得危機造成的負麵影響很容易在極短的時間內傳播開來,造成嚴重局麵。在處理突發事件時,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做到科學應對、正確處理。

古語講:兵貴神速。應對突發事件同樣需要領導幹部善於把握時機,及時決策,把突發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及時化解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總體要求是“早發現、早報告、早決策、早控製”。

早發現。堅持第一時間原則,是確保突發社會穩定事件得到及時控製的前提條件。隻有做到信息及時準確,為領導決策和有效處置提供可靠依據,贏得戰機和主動,才能減少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破壞性、危害性和負麵影響,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安定民眾心理,保證整個事件的順利處理。

早報告。突發或可能突發社會穩定事件信息發現後,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要準確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及區維穩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上級維穩決策機構報告,但報告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對重大涉穩信息要即發即報,並跟蹤續報。

早決策。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的決策,屬於非程序決策的範圍,作為黨委、

政府來說,在突發事件麵前必須果斷決策,絕不能貽誤戰機。能否及時、正確、果斷地決策,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或處置預案,保證各部門協同作戰,把突發事件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限度,是新時期黨委、政府應對突發社會穩定事件、提高自身執政能力、構建和諧社會能力的極大考驗。對重大穩定信息反應不靈,議而不決,左顧右盼,坐等指令,不敢負責,是非常有害的。

早控製。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製,就是要采取相應的政府幹預、社會行動,把社會風險控製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在合理程序內,以確保社會成本與代價不超出社會承受力,維護社會的相對穩定,把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隻有控製得早,才能控製得住;隻有控製得住,才能化解得了。處置群體性事件應堅持以教育疏導為主的方針,堅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和區分性質、講究策略、把握時機、嚴格執法、冷靜穩妥的基本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團結、教育、爭取絕大多數,孤立和依法打擊極少數組織、策劃、煽動鬧事的骨幹人員,要分清性質,慎用警力,慎用強製措施。要把群體性事件有效地控製在穩定與秩序範圍內,讓群眾依法合理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及時化解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還需要立足本地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發展實際,建立健全更為科學、更為主動、更為有效的運行機製。

各地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不同,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不盡相同,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也不一

樣。要密切關注形勢發展變化,主動分析評估本地的穩定狀況,善於把個案分析與全局研判結合起來,明確重點、抓住關鍵,對各種不穩定因素心中有數。要建立健全由各級維穩部門牽頭的信息分析研判機製,準確判斷矛盾問題,科學應對、正確處置。要完善網絡、暢通渠道,對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要高度警惕、保持清醒,從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局出發,堅決防範和打擊各種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

在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中,大量的是人民內部矛盾,是利益關係糾紛。要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分類處理,把改善民生與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注重協調和處理好利益關係。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具體單位、部門和人員責任,堅持開展縣級領導大接訪,進家入戶麵對麵做好工作。要建立全方位、動態化的社會穩定預警機製,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製,完善應急處置機製,加強應急處置知識學習培訓,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類應急工作預案,及時發布突發事件準確權威信息,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有效應對和及時化解突發性事件,領導幹部既要從科學發展的高度,構築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法治化的危機防控體係,建立化解突發性事件的長效機製,又要從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入手,在增強判斷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的同時,強化心理素質,提高事前疏導、事中化解和事後總結的能力,真正從源頭上和根本上減少突發性事件的發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