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著重培養依法辦事思維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黨的政策成為國家法律後,實施法律就是貫徹黨的意誌,依法辦事就是執行黨的政策。黨的十八大提出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依法治國作為我國理政的一個重要規則、理念,隨著近年來的推進,正在成為從基層到中央上下一體遵循的基本規則,這意味執政黨要依法執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在工作的時候也就要做到法律至上。

依法辦事思維的培養需要著重把握以下幾方麵:

第一,樹立法治思維。“法治思維”是相對於人治思維而言的。領導幹部樹立法治思維,就是要在世界觀、方法論的層次上真正地崇尚憲法和法律的權威,運用法理思考問題、進行價值判斷,依據法律邏輯闡釋社會現象、校正社會觀念。法律是國家意誌的體現。法律作為強製性的社會規範,是處理國家與社會、國家與集體、國家與公民以及群體與群體、群體與公民、公民與公民關係的基本準則。當前,我們正處於全麵深化改革的攻堅時期、處於實現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階段,領導幹部必須深刻認識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緊緊抓住法治這個社會治理根本手段,牢固樹立依法治理理念,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謀劃、推進社會建設各項工作,善於運用法治方式研究、解決社會建設麵臨的問題,從而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第二,樹立法律意識。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它同人們的世界觀、倫理道德觀等有密切聯係,具有強烈的階級性。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心理和知識的總稱。主要包括:人們對法的產生、本質和作用以及發展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理解、解釋、態度和情緒,對自己和他人權利、義務的認識,對人們行為的合法性的評價,以及人們關於法律的知識和修養等。領導幹部隻有樹立起相應的法律意識,自覺接受公開的社會監督和法律製約,公正執法才能落實,公平待人的實現才有保障,依法治國、依法行政才能轉變為現實。領導幹部隻有樹立了公平待人的法律角色意識、公正執法的法律服務意識和公開製約權力的法律責任意識,才能在依法治國方略指引下,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過程中,使依法治國這個係統工程,通過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政府形象作用及全社會知法、懂法、依法辦事的法律秩序條件得以完成。

第三,樹立規則意識。規則意識即是遵守製度或章程的良好態度和習慣,實際上就是規則的意識化,也就是要使規則真正深入人心,形成一種自覺的意識,並轉換成自覺的行動。它至少應當包括這樣一些內容:承認規則、熟悉規則、理解規則、遵守規則、運用規則、維護規則等。規則意識要求領導幹部在日常生活中,想問題、做事情,首先不應該看行為的後果對自己是否有利,而需要看自己的行為是否有法律的依據,是否為法律所授權,或者是否為法律所禁止。並且,不僅要看到法律的存在,而且還要自覺地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第四,樹立法製觀念。法製觀念是人們對現行法律所持的一種尊重、信賴並積極認同的態度,是社會主體對社會法的現象在理性認識基礎上而產生的一種切身體驗,是對法的一種心悅誠服的感知和認同。因此,它直接決定人們的法律態度,也製約著人們的法律行為。對於領導幹部而言,依法行政,公正執法,秉公辦事,不僅需要法律知識,更需要法製觀念。如果沒有法製觀念的支撐,領導幹部就失去了對法律的尊重與信賴,盡管其有豐富的法律知識,有出色的辦事能力,但仍可能經受不住金錢與權勢的誘惑,會目中無法,以權謀私,徇私枉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