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樹立公共服務的觀念

建設服務型政黨、服務型政府,首先要解決觀念的問題。服務型政黨、服務型政府要求黨和政府及各部門盡快轉變思想和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職能,實現由管製到服務的轉變。實踐證明,隻有在樹立正確的觀念前提下,才能革除不利於改革深入推進的觀念因素,從而推進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加快建設服務型政黨、服務型政府。

確立公共服務的觀念,要廓清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和現代政府理念的區別,擺脫和克服傳統行政管理觀念的束縛和影響。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與現代政府理念是兩種根本不同的思想理論體係。其本質區別主要表現在:一是出發點不同。在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支配下的管製型政府是為了實現管製而行使權力。它主張官本位、權力本位。而現代政府理念支配下的服務型政府則是從人民需要出發,主張人本位、社會本位。二是政府工作的實現過程不同。在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支配下的管製型政府的管理是一種居高臨下的“恩賜”過程,是一種自上而下的統治;而在現代政府理念支配下的服務型政府則是人民與服務者一種互動的過程,雙方可以交流信息,相互協商,達成一致。三是工作對象的選擇權利不同。在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支配下的管製型政府麵前,被服務者也是被統治對象。因此,一切服務都不排斥強製性(包括出於好心的服務);而在現代政府理念支配下的服務型政府的管理模式下,服務的成立條件則是被服務者的自願與要求。因此,杜絕強製,是服務型政府的服務所實現的根本變革。四是對政府職能定位不同。傳統的行政管理觀念認為,政府的核心職責是發展經濟,要建立管製型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現代政府理念則認為,政府的核心職能是公共服務,即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社會就業、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以及發布公共信息等。五是對政府工作檢測的標準不同。傳統的行政管理把行政效率作為檢測政府工作的標準。現代政府的服務、管理則以績效作為檢測政府工作的標準,即要從經濟、效益、效率方麵進行檢測。

確立公共服務的觀念,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人民,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政府工作的宗旨,一切政府工作者都是人民的公仆。要通過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使政府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完善公共服務手段,健全公共服務法規,從而更加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務職責,更好地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確立公共服務的觀念,要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維護人民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我國行政機關一切活動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行政管理體製改革的成效,要以人民擁護不擁護、讚成不讚成、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為檢驗尺度。要針對廣大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管理和服務方麵的問題,通過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解決機構臃腫、效率低下、官僚主義以及腐敗現象等問題,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

確立公共服務的觀念,要樹立公共服務的理念。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要求必須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努力實現管理與服務有機結合,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當前,必須要革除片麵地強調以部門職能為中心的部門利益觀念,樹立圍繞企業、社會、公眾的需求而發揮政府部門職能作用的觀念。政府的所有工作必須以群眾需要為出發點,以服務企業發展為宗旨,真正成為經濟發展方向的指引者、經濟關係的調節者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