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訖隋,特多鬼神誌怪之書。其書有出於文人者,有出於教徒者。文人之作,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殊途,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之別矣。
《隋誌》有《列異傳》三卷,魏文帝撰,今佚。惟古來文籍中頗多引用,故猶得見其遺文,則正如《隋誌》所言,“以序鬼物奇怪之事”者也。文中有甘露年間事,在文帝後,或後人有增益,或撰人是假托,皆不可知。兩《唐誌》皆雲張華撰,亦別無佐證,殆後有悟其抵牾者,因改易之。惟宋裴鬆之《三國誌注》,後魏酈道元《水經注》皆已征引,則為魏晉人作無疑也。
南陽宗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鬼也。”鬼曰:“卿複誰?”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數裏,鬼言:“步行大亟,可共迭相擔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裏,鬼言:“卿大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複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複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曰:“唯不喜人唾。”……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至頭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索下。不複聽之,徑至宛市中,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便化,乃唾之,得錢千五百。 《太平禦覽》八百八十四,《法苑珠林》六
神仙麻姑降東陽蔡經家,手爪長四寸。經意曰:“此女子實好佳手,願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見經頓地,兩目流血。 《太平禦覽》三百七十
武昌新縣北山上有望夫石,狀若人立者。相傳雲,昔有貞婦,其夫從役,遠赴國難,婦攜幼子,餞送此山,立望而形化為石。 《太平禦覽》八百八十八
晉以後人之造偽書,於記注殊方異物者每雲張華,亦如言仙人神境者之好稱東方朔。張華字茂先,範陽方城人,魏初舉太常博士,入晉官至司空,領著作,封壯武郡公,永康元年四月趙王倫之變,華被害,夷三族,時年六十九 二三二——三〇〇 ,傳在《晉書》。華既通圖緯,又多覽方伎書,能識災祥異物,故有博物洽聞之稱,然亦遂多附會之說。梁蕭綺所錄王嘉《拾遺記》 九 言華嚐“捃采天下遺逸,自書契之始,考驗神怪,及世間閭裏所說,造《博物誌》四百卷,奏於武帝”,帝令芟截浮疑,分為十卷。其書今存,乃類記異境奇物及古代瑣聞雜事,皆刺取故書,殊乏新異,不能副其名,或由後人綴輯複成,非其原本歟?今所存漢至隋小說,大抵此類。
《周書》曰:“西域獻火浣布,昆吾氏獻切玉刀,火浣布汙則燒之則潔,刀切玉如蠟。”布漢世有獻者,刀則未聞。 卷二《異產》
取鱉剉令如棋子大,赤莧汁和合,厚以茅苞,五六月中作,投池中,經旬臠臠盡成鱉也。 卷四《戲術》
燕太子丹質於秦,……欲歸,請於秦王。王不聽。謬言曰:“令烏頭白,馬生角,乃可。”丹仰而歎,烏即頭白,俯而嗟,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為機發之橋,欲陷丹,丹驅馳過之而橋不發。遁到關,關門不開,丹為雞鳴,於是眾雞悉鳴,遂歸。 卷八《史補》
老子雲:“萬民皆付西王母;唯王、聖人、真人、仙人、道人之命,上屬九天君耳。” 卷九《雜說》上
新蔡幹寶字令升,晉中興後置史官,寶始以著作郎領國史,因家貧求補山陰令,遷始安太守,王導請為司徒右長史,遷散騎常侍 四世紀中 。寶著《晉紀》二十卷,時稱良史;而性好陰陽術數,嚐感於其父婢死而再生,及其兄氣絕複蘇,自言見天神事,乃撰《搜神記》二十卷。以“發明神道之不誣” 自序中語 ,見《晉書》本傳。《搜神記》今存者正二十卷,然亦非原書,其書於神祇靈異人物變化之外,頗言神仙五行,又偶有釋氏說。
漢下邳周式,嚐至東海,道逢一吏,持一卷書,求寄載,行十餘裏,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君船中,慎勿發之!”去後,式盜發視,書皆諸死人錄,下條有式名。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而忽視之!”式叩頭流血,良久,吏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卿名,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得度也。勿道見吾書!”式還,不出已二年餘,家皆怪之。鄰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已,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門,知複奈何?吾求不見連累為鞭杖,今已見汝,可複奈何?後三日日中,當相取也。”……至三日日中,果見來取,便死。 卷五
阮瞻字千裏,素執無鬼論,物莫能難,每自謂此理足以辨正幽明。忽有客通名詣瞻,寒溫畢,聊談名理,客甚有才辨,瞻與之言良久,及鬼神之事,反複甚苦,客遂屈,乃作色曰:“鬼神古今聖賢所共傳,君何得獨言無?即仆便是鬼!”於是變為異形,須臾消滅。瞻默然,意色大惡,歲餘而卒。 卷十六
焦湖廟有一玉枕,枕有小坼。時單父縣人楊林為賈客,至廟祈求,廟巫謂曰:“君欲好婚否?”林曰:“幸甚。”巫即遣林近枕邊,因入坼中,遂見朱樓瓊室。有趙太尉在其中,即嫁女與林,生六子,皆為秘書郎。曆數十年,並無思歸之誌,忽如夢覺,猶在枕傍,林愴然久之。 今本無此條,見《太平寰宇記》一百二十六引
續幹寶書者,有《搜神後記》十卷。題陶潛撰。其書今具存,亦記靈異變化之事如前記,陶潛曠達,未必拳拳於鬼神,蓋偽托也。
幹寶字令升,其先新蔡人。父瑩,有嬖妾。母至妬,寶父葬時,因生推婢著藏中,寶兄弟年小,不之審也。經十年而母喪,開墓,見其妾伏棺上,衣服如生,就視猶暖,輿還家,終日而蘇,雲寶父常致飲食,與之寢接,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輒語之,校之悉驗,平複數年後方卒。寶兄常病,氣絕積日不冷,後遂寤,雲見天地間鬼神事,如夢覺,不自知死。 卷四
晉中興後,譙郡周子文家在晉陵,少時喜射獵。常入山,忽山岫間有一人長五六丈,手捉弓箭,箭鏑頭廣二尺許,白如霜雪,忽出聲喚曰:“阿鼠!” 原注,子文小字 子文不覺應曰:“喏。”此人便牽弓滿鏑向子文,子文便失魂厭伏。 卷七
晉時,又有荀氏作《靈鬼誌》,陸氏作《異林》,西戎主簿戴祚作《甄異傳》,祖衝之作《述異記》,祖台之作《誌怪》,此外作誌怪者尚多,有孔氏、殖氏、曹毗等,今俱佚,間存遺文。至於現行之《述異記》二卷,稱梁任昉撰者,則唐宋間人偽作,而襲祖衝之之書名者也,故唐人書中皆未嚐引。
劉敬叔字敬叔,彭城人,少穎敏有異才,晉末拜南平國郎中令,入宋為給事黃門郎,數年,以病免,泰始中卒於家 約三九〇——四七〇 ,所著有《異苑》十餘卷,行世 詳見明胡震亨所作小傳,在汲古閣本《異苑》卷首 。《異苑》今存者十卷,然亦非原書。
魏時,殿前大鍾無故大鳴,人皆異之,以問張華,華曰:“此蜀郡銅山崩,故鍾鳴應之耳。”尋蜀郡上其事,果如華言。 卷二
義熙中,東海徐氏婢蘭忽患羸黃,而拂拭異常,共伺察之,見掃帚從壁角來趨婢床,乃取而焚之,婢即平複。 卷八
晉太元十九年,鄱陽桓闡殺犬祭鄉裏綏山,煮肉不熟。神怒,即下教於巫曰:“桓闡以肉生貽我,當謫令自食也。”其年忽變作虎,作虎之始,見人以斑皮衣之,即能跳躍噬逐。 卷八
東莞劉邕性嗜食瘡痂,以為味似鰒魚。嚐詣孟靈休,靈休先患灸瘡,癡落在床,邕取食之,靈休大驚,痂未落者悉褫取飴邕。南康國吏二百許人,不問有罪無罪,遞與鞭,瘡痂落,常以給膳。 卷十
臨川王劉義慶 四〇三——四四四 為性簡素,愛好文義,撰述甚多 詳見《宋書·宗室傳》 ,有《幽明錄》三十卷,見《隋誌》史部雜傳類,《新唐誌》入小說。其書今雖不存。而他書征引甚多,大抵如《搜神》《列異》之類;然似皆集錄前人撰作,非自造也。唐時嚐盛行,劉知幾 《史通》 雲《晉書》多取之。
宋散騎侍郎東陽無疑有《齊諧記》七卷,亦見《隋誌》,今佚。梁吳均作《續齊諧記》一卷,今尚存,然亦非原本。吳均字叔庠,吳興故鄣人,天監初為吳興主簿,旋兼建安王偉記室,終除奉朝請,以撰《齊春秋》不實免職,已而複召,使撰通史,未就,普通元年卒,年五十二 四六九——五二〇 ,事詳《梁書·文學傳》。均夙有詩名,文體清拔,好事者或模擬之,稱“吳均體”,故其為小說,亦卓然可觀,唐宋文人多引為典據,陽羨鵝籠之記,尤其奇詭者也。
陽羨許彥於綏安山行,遇一書生,年十七八,臥路側,雲腳痛,求寄鵝籠中。彥以為戲言,書生便入籠,籠亦不更廣,書生亦不更小,宛然與雙鵝並坐,鵝亦不驚。彥負籠而去,都不覺重。前行息樹下,書生乃出籠謂彥曰:“欲為君薄設。”彥曰:“善。”乃口中吐出一銅奩子,奩子中具諸肴饌。……酒數行,謂彥曰:“向將一婦人自隨。今欲暫邀之。”彥曰:“善。”又於口中吐一女子,年可十五六,衣服綺麗,容貌殊絕,共坐宴。俄而書生醉臥,此女謂彥曰:“雖與書生結妻,而實懷怨,向亦竊得一男子同行,書生既眠,暫喚之,君幸勿言。”彥曰:“善。”女子於口中吐出一男子,年可二十三四,亦穎悟可愛,乃與彥敘寒溫。書生臥欲覺,女子口吐一錦行障遮書生,書生乃留女子共臥。男子謂彥曰:“此女雖有情,心亦不盡,向複竊得一女人同行,今欲暫見之,願君勿泄。”彥曰:“善。”男子又於口中吐一婦人,年可二十許,共酌,戲談甚久,聞書生動聲,男子曰:“二人眠已覺。”因取所吐女人,還納口中。須臾,書生處女乃出謂彥曰:“書生欲起。”乃吞向男子,獨對彥坐。然後書生起謂彥曰:“暫眠遂久,君獨坐,當悒悒耶?日又晚,當與君別。”遂吞其女子,諸器皿悉納口中,留大銅盤可二尺廣,與彥別曰:“無以藉君,與君相憶也。”彥大元中為蘭台令史,以盤餉侍中張散;散看其銘題,雲是永平三年作。
然此類思想,蓋非中國所故有,段成式已謂出於天竺,《酉陽雜俎》 《續集·貶誤篇》 雲:“釋氏《譬喻經》雲,昔梵誌作術,吐出一壺,中有女子與屏,處作家室。梵誌少息,女複作術,吐出一壺,中有男子,複與共臥。梵誌覺,次第互吞之,柱杖而去。餘以吳均嚐覽此事,訝其說以為至怪也。”所雲釋氏經者,即《舊雜譬喻經》,吳時康僧會譯,今尚存;而此一事,則複有他經為本,如《觀佛三昧海經》 卷一 說觀佛苦行時白毫毛相雲:“天見毛內有百億光,其光微妙,不可具宣。於其光中,現化菩薩,皆修苦行,如此不異。菩薩不小,毛亦不大。”當又為梵誌吐壺相之淵源矣。魏晉以來,漸譯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於有意或無意中用之,遂蛻化為國有,如晉人荀氏作《靈鬼誌》,亦記道人入籠子中事,尚雲來自外國,至吳均記,乃為中國之書生。
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國來,能吞刀吐火,吐珠玉金銀,自說其所受師,即白衣,非沙門也。嚐行,見一人擔擔,上有小籠子,可受升餘,語擔人雲:“吾步行疲極,欲寄君擔。”擔人甚怪之,慮是狂人,便語之雲:“自可耳。”……即入籠中,籠不更大,其人亦不更小,擔之亦不覺重於先。既行數十裏,樹下住食,擔人呼共食,雲“我自有食”,不肯出。……食未半,語擔人“我欲與婦共食”,即複口吐出女子,年二十許,衣裳容貌甚美,二人便共食。食欲竟,其夫便臥;婦語擔人:“我有外夫,欲來共食,夫覺,君勿道之。”婦便口中出一年少丈夫,共食。籠中便有三人,寬急之事,亦複不異。有頃,其夫動,如欲覺,婦便以外夫內口中。夫起,語擔人曰:“可去!”即以婦內口中,次及食器物。…… 《法苑珠林》六十一。《太平禦覽》三百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