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掉工作,很受傷。

她不甘心。

她用行動掩埋失敗和痛苦。

她出手了。

1971年6月10日,張愛玲寫信給夏誌清,交代“詞語事件”的前因後果後,道:“但無論怎樣不讓它影響情緒,健康很受影響,預備找水晶來。”

水晶是幸運的,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正好在張愛玲難挨的時刻,準備人生掉頭的時候出現了。

就這樣,他見到了張愛玲。

通過水晶的筆,世人再次見到了張愛玲。

她很痩。尤其是兩條胳臂,“清暉玉臂寒”。她的臉龐很大,保持了胡蘭成所寫的“白描的牡丹花”的底子。眼睛也大,“清炯炯的,滿溢著顫抖的靈魂,像是《魂歸離恨天》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

她一天隻吃半個英國蛋糕。以前喜歡吃魚,因為怕血管硬化,遵醫囑連魚也不吃了。於是成了如今最時尚的骨感女子。

她微仰著臉,穿著高領青蓮色旗袍,斜插著身子坐在沙發上,頭發是“五鳳翻飛”的式樣。

知道水晶訂婚了,她預備了一份禮物:一瓶8盎司的香奈爾五號香水。她偏愛這個牌子。

她殷勤問水晶要不要喝點酒,是喜歡味美思,還是波旁酒,因為一個人家裏,總得預備一點酒,她說。

水晶說不會喝酒,她便去開了一罐可口可樂。

她也還是不會做家務,開一個罐頭,很費力的樣子,令人擔心會紮破了手。

因為是在家裏,話題很是散漫。

她說,她還有一個筆名,叫梁京。梁山伯的梁,京城的京。

《十八春》在初次問世的時候,便是用這個筆名發表的。那時,那樣的曆史氛圍裏,她用淪陷期的盛名“張愛玲”,已無法發表作品了。

她喜歡看章回小說,她的小說,跳過五四文化,接續傳統白話小說《紅樓夢》《金瓶梅》。

她看《歇浦潮》是在童年。

“圓光”這一段,似是順著下意識滑進《怨女》書中去的,寫《怨女》時,手邊並沒有《歇浦潮》作參考。她還記得書中寫得最好的是賈少奶、賈琢渠、倪俊人的姨太太無雙。

她起身,走到廚房裏,替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她用茶匙攪動著,攪得很慢。又替水晶端了一杯來。她說一向喜歡喝茶,不過在美國買不到好茶葉,隻有改喝咖啡。

從《歇浦潮》,談到了《海上花列傳》。

她道:像《紅樓夢》有頭沒有尾,《海上花列傳》中間爛掉一塊,都算是缺點。

遇見對的人,她很健談。

早年的東西,她都不大記得了,離開上海的時候,不敢帶出來。《半生緣》最近重印過一次,記憶還算新;《傾城之戀》並沒有覺察到“神話結構”這一點。她是反**的,追求平淡和自然。

她每篇小說的意象,安排得好,和整個故事的結構、人物都有關係,有時是嘲弄,有時是一種暗示性的“道德批判”,很少有人能夠將意象的功效,發揮得像她這般精妙的。

《第一爐香》裏,薇龍的姑媽梁太太一出場的時候,麵紗上爬著一粒綠寶石蜘蛛,後來薇龍進入宅第後,“一抬頭望見鋼琴上麵,有一棵仙人掌,……那蒼綠的厚葉子,四下裏探著頭,像一窠青蛇;那枝頭的一撚紅,便像吐出的蛇芯子”。

園遊會過後,薇龍陪同姑媽一同進餐,因為彼此找到了新的男朋友,心裏歡喜,嘴裏說不出來,兩人同時割切著冷牛舌——這牛舌頭像唐人絕句裏的“鸚鵡前頭不敢言”,產生了極深的嘲弄意趣。

聞水晶如是說,她道,我的作品要是能出批注的版本,像脂本《紅樓夢》一樣,你這些評論就像脂批。

水晶受到鼓勵,當真批點起來。

張愛玲聞言,滿心歡喜,笑出聲來。笑聲軟糯,是小女孩的那種笑聲,令人完全不敢相信,她已經活過了半個世紀。

隨即談到了《紅玫瑰與白玫瑰》。

《傳奇》裏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其本”的,也就是她所謂的documentaries,紅玫瑰表麵上像個“壞”女人,其實很忠厚,作者對她非常同情;而佟振保卻是個道道地地的偽君子。佟振保是個保守性的人物。他深愛著紅玫瑰,但他不敢同她結婚,在現實與利害的雙重壓力下,娶了白玫瑰。其實他根本用不著這樣瞻顧的,結果害了三個人,包括他自己在內。寫完了這篇故事,覺得很對不住佟振保和白玫瑰,這兩人她都見過,而紅玫瑰隻是聽見過。沒有道德製裁。都是人情世故的不得已。

當她已經喝完第四杯咖啡的時候,話題轉到五四以來的作家。

喜歡閱讀沈從文的作品,這樣好的一個文體家。

老舍還是短篇精彩。

魯迅,很能暴露中國人性格中的陰暗麵和劣根性。這一種傳統等到魯迅一死,突告中斷,很是可惜。因為後來的中國作家,在提高民族自信心的旗幟下,走的都是文過飾非的路子,隻說好的,不說壞的,實在可惜。

關於作品留傳的問題,她感到非常不確定。因為似乎從五四一開始,就讓幾個作家決定了一切,後來的人根本就不被重視。她開始寫作的時候,便感到這層困擾,現在困擾是越來越深了。

她想要寫的東西太多太多。

“又譬如美國人的事情,我也想寫的”。

“我寫的東西,總得醞釀上一二十年”。

譬如《色,戒》。

寫作的時候,是非常高興的,寫完以後,簡直是“狂喜”!她用嘹亮鏗鏘的音調,說出“狂喜”兩字。

這次會麵,持續了7個小時。她說的,像這樣的談話,十年大概隻能一次!又說朋友間會麵,有時終生隻得一次。

水晶捧著張愛玲親筆題贈的《怨女》英文本,和香奈兒五號香水,下得樓來,站在街邊,已是淩晨。仰麵,看著張愛玲公寓的小陽台,看著窗內黃暈暈的燈光,一時間,他覺得張愛玲如一隻蟬,薄薄的紗翼雖然脆弱,身體的纖維質素卻很堅實,潛伏的力量也大,藏到柳蔭深處,夏天正午的蟬聲,……吱……吱……吱,棲高聲自遠。

那一年,1971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智利詩人聶魯達。

聶魯達有詩雲:

“旅人自問,是不是浪費了光陰,行至更遠處,卻又回到起點悲歎,耗掉一份故我,再度告別,再次啟程。”

一夜,就是一個世紀。

這次采訪,是張愛玲自編自導的一個新聞發布會。

五十一年來,麵對外界,她第一次如此酣暢淋漓自我告白,讓渡隱私;她成功地擔任了自己的新聞發言官——

修正美國夢。

回歸傳統,回歸母語寫作。

2014年9月2日中午,我經過張愛玲在布什街的舊居,乘坐BART紅線,去舊金山灣區,繼水晶之後,拜訪這個物理空間,張愛玲個人曆史的拐點。

地址是從哈佛大學檔案館獲得的。

加州柏克萊杜倫街2025,307公寓。

綠灰色的建築,下午四點鍾的陽光。

小小的庭院,一窪碎石,幾棵綠色植物,一盞老舊的吊燈。

狹窄的電梯。

上得三樓。

307室。

門口一塊擦腳墊。

悄無聲息。這是張愛玲喜歡的氛圍。

輕叩房門,沒有聲息。

我倚在門上,拍照留存。

慈禧太後不願意拍照,害怕靈魂被攝走。

我希冀張愛玲的靈魂能夠進入我的相機。

電梯門開了,一位中年男士走過來,疑惑地看著我。

我說明來意,他驚訝道:“我就住在307室。我不知道你說的這位女士,不過總有什麽人知道的。”

我問:“可以進去看看嗎?”

他道:“當然可以。”

他開了門,喃喃道:“抱歉,屋子很淩亂,請不要介意。”

沒有會客區。越過門廳,便是臥室。

落地窗,麵朝杜蘭街。

窗外,一個大工地,正在蓋新的建築。

床的周圍,一排書架,書太多,彼此擠在一起,唯恐落下來。手工製品與廚房的杯碟參差錯落地擱置在架子上,似乎主人從來不曾使用過。

牆上一張畫報,是詩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和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背景是舊金山城市之光書店(City Lights Bookstore)——垮掉的一代的發源地、大本營,“反叛文化”的路標,在如今多元文化和信息的衝擊下,依然傲然屹立。

“City Lights Bookstore”位於美國舊金山北海灘,中國城和意大利區的交界處,是張愛玲和賴雅經常散步買食物的地方。如今,依舊有中年人站在城市之光書店的玻璃窗前,凝視著《在路上》的封麵,緬懷曾經**的青春。

空間逼仄,也不便讓座,我們就站在這張海報前。

他叫Michael Ryder,在附近醫院工作。張愛玲居住在這裏的時候,他才剛剛出生。

他愛文學,愛電影,看過李安導演的電影《色,戒》,隻是不知道這是根據張愛玲的小說改編的。

對我,特地從中國跑來此地尋訪一位在美國默默無聞的已故女作家,他十分驚訝。

他說,他願意在方便的時候為我做一些搜尋工作,譬如當年張愛玲的鄰居狀況,當年的房租情況。

離開杜蘭公寓,沿著別墅區,步行去聖保羅大街(San Pablo Ave)。

1969年7月20日下午,張愛玲抱著一架小電視機,在聖保羅大街上跌跌撞撞,滿臉茫然。恰巧她的上司陳世驤開車路過,停車問:“你在這裏?”

張愛玲抱歉地囁嚅道:“剛買了電視機準備看登月轉播,可是找不到汽車站了。”

2014年9月3日下午,我在寒風裏,走了十二個街區,跟蹤張愛玲一路來到這裏。站在聖保羅大街的路牌下,我對張愛玲說:

“我從上海到舊金山,一萬多公裏,遠山遠水來看你,因為你曾來過。”

無論我,無論張愛玲。我們都回不去了。

晚上,回到酒店,讀張愛玲的《私語》:

“年初一我預先囑咐阿媽天明就叫我起來看他們迎新年,誰知他們怕我熬夜辛苦了讓我多睡一會,醒來時鞭炮已經放過了。我覺得一切的繁華熱鬧都已經成了過去,我沒有份了,我在**哭了又哭,不肯起來……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時候,還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趕不上了。”

是的,我也沒有趕上。

張愛玲雲:

“每次想起茫茫人海中,

我們很可能錯過認識的機會——太危險了。

命運安排多好。”

風繼續吹。

有軌電車一班又一班,叮叮當當,不緊不慢,穿梭在起伏的坡道上;沒有車水馬龍市井人聲,隔壁張愛玲,如何睡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