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函雲:承詢大著《體用論》第一三九頁、一四四頁所說關於小一群與成物的關係是否錯誤。鄙意從大概說,尊論與現近科學家所得的結論亦甚符合,即世間蕃然萬物,皆為約百數元素所形成;而此百數元素,又為少數基本粒子所集成是也。因此,公意中之小一群是指的元素的原子,或所成原子的基本粒子,尚待明了。

好在此種分別於公的推論似可不發生困難也。承教,甚感。公據科學問及小一群是指元素的原子,抑是指原子的基本粒子?我的意思,隻是在實體變成功用之翕的方麵來說。實體變成功用,有翕、辟兩方麵,詳在《體用論》。翕的本身元是質、力渾淪的大流,渾淪者,不可分之貌。質、力是從兩方麵來說,不可剖作兩物。質的本性並不是凝固的東西,及其成物才變似凝固。從質和力的凝攝而成物來說,即名之為翕。翕的凝攝之幾乍起,即便分化而凝成無數的小一。幾者,動之微。即便者,凝攝之幾乍起時即是分化成小一時,非有先後的次第。此中凝字隻是稀微至極的模樣,可想像為若動波然。

無數的小一才起,即便各隨所遇機緣分別集成無數小一群。即便二宇,解見上。由無數小一群達到原子的基本粒子,中間可能經過不少變化。凡物之發展,不能不以漸,原子的基本粒子當非一蹴可至。若謂不會更有基本,餘猶未能信也。拙論提出小一與小一群,意在說明翕的成物從全體起分化,分化仍不失為全體,分合無礙,小一便分了,而多數小一各隨機緣分別集合為無數小一群,其分其合,互不相礙。小大互見,小一可謂小極矣,而物質宇宙自此始,是小中見大也。大物如諸天體可謂至大,而推其原隻是小一,是大中見小也。聚散不常,小一聚而成粗物。粗物成,而有不易之型。有不易之型,則便於發展。而亦以有不易之型故,發展疾盈其量,歸於壞滅,故萬物不守故常也。

顯微無間,小一,至微也。眾多小一合成粗物,便甚顯著。而顯即是微之顯,微即是顯之微,何間之有乎?睹萬物之活躍,皆有理則而不可亂。此莊生所以有詭譎之歎歟!拙論闡明翕的成物,隻談到小一與小一群,以明大物必起於小是物質宇宙成立之普遍原則,用意在此而已。科學守實測之規矩,不得不謹嚴,公之詰問自是應當。哲學妙萬物而為言,此語借用《大易·說卦傳》。漢儒雲:“理微曰妙。”哲學綜觀萬物,得其深微之理,其言直湊衝微,無所不包通而不滯於象,故曰妙萬物而為言。拙論之小一群,隻以圖摹翕的分化開始,即具成物之端緒,而小一群不必是原子的基本粒子也。

附識:餘前言“從全體起分化”雲雲,此中頗有一種意思未說出,今補於此。實體變成功用,功用則有翕、辟兩方麵。翕的方麵起分化,遂發展為物質宇宙,此成物之大略也。餘以為克就翕言,卻是質、力渾淪的全體。這個全體起分化時,卻已為向後種種發展、漸趨完整的物質宇宙,為字讀若衛。一齊儲備了端倪。倪,亦端也,作複詞用。後來千條萬緒的發展,都不無因,都不偶然。譬如極小萌芽,向後深根、眾幹、繁枝,榮榮茂葉,華實燦然,方其為芽固已儲備眾端,後來萬般發展不偶然也。餘意中之小一群隻就分化開端時說。

來函雲:尊論尚有一點,鄙意覺得略欠圓滿者,如雲:“質力本非二物。”而下雲:“力發而猛,有助於質之凝成。”第一三O頁,《成物章》。實則力如發散,則質亦隨之消滅矣,現今之原子彈即是一例。此下以香楮火輪證明質由力成,尤覺不妥。蓋火輪非質,加於香楮之力,亦非物質本身之力。香楮火輪隻是一種幻覺,與質力之論無涉。尊意以為然否?

拙論隻取火輪為譬喻,非用火輪作證明也。因明學言,凡譬喻隻取少分相似,不能求其全似也。香楮之現火輪,正由香楮被人猛力旋轉甚疾之故。香楮上端火焰緊縮相連,故現火輪。此確不是幻覺。唯眼患翳者見燈光有輪相,卻是幻覺。弟意質、力本非兩物,力若回旋極猛,即質向裏收縮,不至向外消失,故自注中用香楮火輪之喻,有曰:由此可悟質之凝斂而成物,其凝斂必有資於旋轉之猛力也。弟之本意並無錯誤。但正文中有“力發而猛”一語,弟殊不憶,得來教後即查閱,確如明示。幸而草稿一束,尚未毀棄,查得此句“發”字元是“旋”字,與注文恰合。旋字之義為反旋或回旋,是向裏收斂,不是向外發散。此一字之錯有差之毫厘、謬以千裏之大過,非小失也。敝書出贈,殊少有惠教及此者,唯兄博學而素謹嚴,心靜而眼不花,故如此不苟。

敬謝敬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