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賞罰也。賞隨功,罰隨罪,故論功察罪,不可不審也。夫賞高罰下,而上無必知其道也,與無道同也。凡知道者,勢數也。故先王不恃其強而恃其勢;不恃其信,而恃其數。今夫飛蓬遇飄風而行千裏,乘風之勢也。探淵者知千仞之深,縣繩之數也。故托其勢者,雖遠必至;守其數者,雖深必得。

今夫幽夜,山陵之大,而離婁不見;清朝日?,則上別飛鳥,下察秋毫。故目之見也,托日之勢也。得勢之至,不參官而潔,陳數而物當。今恃多官眾吏,官立丞監。夫置丞立監者,且以禁人之為利也;而丞監亦欲為利,則何以相禁?故恃丞監而治者,僅存之治也。通數者不然也,別其勢,難其道。故曰:"其勢難匿者,雖蹠不為非焉。"故先王貴勢。

[譯文]

君主用來調動和組織大臣的手段是獎賞和懲罰。獎賞需要給予功績,懲罰需要根據罪行。因此,在評估功績和罪行的時候不可以粗心大意,一定要慎重。獎勵功績,懲罰罪過,但是如果君主卻不明白理解這裏麵蘊含的道理,那麽就算有法律也和沒有法律沒有什麽區別了。任何能夠理解懂得法律的人,他一定懂得客觀情況和統治策略。

所以,古代帝王不倚仗他的強悍,而是倚仗客觀形勢;不仗恃他的忠信,而是倚仗統治方法。就如同飛蓬遇到旋風而飄越千裏,是因為憑借風勢啊;測量深潭的人能夠知道千尺的深度,是因為運用了懸繩測量的方法。所以,依憑客觀形勢的,即使道路遙遠也一定能到達;掌握了方法,即使非常深也一定能測出來。

假如現在是黑夜,即使有一座高山之大,離婁也看不清。而在清晨陽光明亮充足,他上能夠分辨天上的飛鳥,下能辨別地上的毫毛。所以,眼睛能看見東西是依靠了太陽這一客觀條件。善於利用客觀形勢的君主,不需要多設官吏而有廉潔的效果,運用合適的方法政事就會得到治理。

如今,依靠著官員眾多,在官員裏麵設立了負責監察的丞和監。設立丞和監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官員們以權謀私。但是丞和監也會有以權謀私的想法,那麽又該如何禁止他們呢?因此,依仗丞和監治理,這樣的國家隻是可能免於滅亡。知道如何治理國家方法的君主是不會這樣做的。分析其客觀情況,讓一群謀私的道路出現障礙。所以說,當客觀情況沒有辦法掩蓋其私人利益的時候,即便是盜蹠也不敢去做壞事。因此,古時候的君主非常重視對客觀情況的運用。

或曰:"人主執虛後以應,則物應稽驗,稽驗則奸得。"臣以為不然。夫吏專製決事於千裏之外,十二月而計書以定,事以一歲別計,而主以一聽,見所疑焉,不可蔽,員不足。夫物至,則目不得不見;言薄,則耳不得不聞。故物至則變,言至則論。故治國之製,民不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見遁心。

今亂國不然,恃多官眾吏。吏雖眾,事同體一也。夫事同體一者,相監不可。且夫利異而害不同者,先王所以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上與吏也,事合而利異者也。今夫騶虞,以相監不可,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馬焉能言,則騶虞無所逃其惡矣,利異也。利合而惡同者,父不能以問子,君不能以問臣。吏之與吏,利合而惡同也。夫事合而利異者,先王之所以為保也。民之蔽主,而不害於監,賢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損。故遺賢去智,治之數也。

[譯文]

有一些人說:"君主以謙和的心態對待一切,這樣事物就可以得到證實,並且在證實隻有就能夠發現奸邪。"我不同意這種說法。身在在千裏之外的官員獨立斷決國家事務,並且在十二月份按時向君主上報記載大小這種事情的簿冊。這樣的匯報每年就一次,君主也隻聽一次,即使在匯報的時候存有疑問,也沒有辦法做出決斷,這是因為缺乏實質性的證據。

但是眼前出現了東西,眼睛就不可能看不到;耳邊響起了聲音,耳朵就不可能聽不見。所以,東西在眼前就能分辨清楚;有了言論出現,才能加以討論決定。治理清明的國家,在其所製定的法度之下,百姓無法隱藏罪惡,就如同眼睛不能讓看見的東西逃出心的審視一樣。

今天,政治混亂的國家卻不是這樣的,他們隻仰仗著官吏眾多。官吏雖然很多,但是彼此的利益卻一致,這就致使他們之間不可能彼此監督。古代君主實行連坐的根據,正是利害的不同。所以好的政治,即使夫妻、朋友都不可以互相包庇掩藏罪惡,但卻並不妨礙人們的親情,而是周圍的百姓容不得他們去隱瞞。國君與官吏,就是彼此事務相關而又利益不同的關係。

讓馬夫和馬夫相互監督這是不可以的。這是因為他們的相關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如果馬可以隨時說話的話,那麽馬夫的罪行就無處可藏了,這是因為馬和馬夫的利益是不一樣的。

如果是利益相同,罪惡相同,那麽父親就可以不追究兒子,君主也可以不追究大臣。官員與官員之間則是利益相同,罪惡也相同的。隻有當事務相關但是利益不同的時候,才是確保君主建立連保的根據。百姓欺瞞君主,導致不需要手監督的幹涉。這樣,德才兼備的人沒有辦法增加,但是沒有道德才能的人也沒有辦法減少。因此,為了確保政治的清明,我們必須要冷落德才兼備之人,排除聰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