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心與色,佛家的本義,《新論》原有大體不錯的理解。如
說:“釋迦創教時,解析色心,隻是平列而談,並未以色攝屬於心,其骨子裏已近二元論。”佛法雖不是二元論,但就事論事,心、色是相依互緣而各有特性的。“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心色平等的緣起論,與唯心論者確有不同。但《新論》傾向於神化的唯心論,所以忽略佛家的本義,舍本逐末說:“中國哲學思想,要不外儒佛兩大流,而兩派又同是唯心論。”如此而談融會儒佛,純正的佛家,即萬難同意!
《新論》自己說:“我之所謂唯心,隻是著重心之方麵的意思。”但從《新論》的全體思想看,不單是著重吧!如說:“一、克就法相而談,心物俱在。二、攝相歸體,即一真絕待,物相本空,心相亦泯。三、即相以顯體,則說本心是體。”《新論》的主要思想,即在第三的以相(用)顯體。依《新論》說:“翕,元是本體的顯現,但翕則成物,故與其本體是相反的。閽,雖不即是本體,卻是不物化的……是本體的自性的顯現。”《新論》的本體顯現說,雖一翕一閽而似心物二相,但物相是反本體的,雖從本體顯現而幾乎可以不稱之為用的;唯有心,才是本體的自性顯現,才真是本體的大用流行。這樣,《新論》是從重心輕物,到達唯心非物的本體論。“故說物質宇宙本來是無,是如實說”,《新論》的玄學體係,豈但是著重心而已。
從現象的重心輕物,到達本體的唯心非物,原是宗教及神學式的玄學的老調。如耶和華上帝創造一切——心與色,但“上帝是靈”,人類的靈性也是從上帝那裏來的。如婆羅門教的梵我論,雖為萬化的本原,顯現一切;但“不可認識的認識者,即真我”,與大梵是同質,也有說是同量的。如笛卡兒在心物二元上有上帝,而心是更近於上帝的。類似的意義,多得很。《新論》的唯心論,實在庸俗得可以!與其說融會儒佛,倒不如說融會神學,更為恰當!
《新論》說:“唯物論者……妄計有物質才有生化。殊不知如有物質,便成滯礙,何能生化!”《新論》批評以“功用流行為物”者,“與世間所雲之物之本義不符”。但《新論》心目中的物質——假使有的話——,是質而非力的,靜而非動的,是滯礙的死物!玄學者的“物”,也決不是世間所雲之本義。依世間說:物有質也有力;物是存在的,也是活動的。依佛法說:色(物)即“變礙”義;色——四大,即任持、凝攝、熟變、輕動,為什麽有色——物——即滯礙而不能生化?《新論》抹煞現實(破相),剝奪了物質的變化性,把他看作凝固的死物。同時,又漫無範圍的擴大了心的意義,說什麽“健而不可撓名心,神而不可測名心,純而不染名心,生生而不容已名心,勇悍而不可墜墮名心”。“確是依著向上的,開發的,不肯物化的剛健的一種勢用而說名為心。”《新論》的心,即神的別名,“與世間所雲心之本義”是否相符,《新論》不妨反省看!
色是變礙義,心是覺了義,佛法的說色說心,是現實的。依此現實而悟得性自空寂的實性;悟得緣起心色的絕無自性,但是相依相待而幻現有色心的相對待性。宇宙是心色而空寂,空寂而心色的。沒有獨立自性,所以不成為二元。心與色,惟有在緣起幻相邊說;在空寂的自證中,是什麽也不可安立的。然而,為自性妄執所誑惑的,不能不尋求什麽萬化的本源實體,他們僅憑想像,或似是而非的神秘經驗,不知畢竟空寂——《新論》也沒有例外——而妄執本體。其實,所謂本體,到底不過是在現象的心或色等中,給予神秘化、藝術化,稱之為神、為本體,陶醉自己,自以為滿足了!
緣起心色,即宇宙的現實,而世學者不能如此。如唯物論者,以物質為實體,以精神為物質所派生的;但是,自然科學的物質,在哲學中,在認識論中,不得不修改為“心外的客觀存在為物”,也即不能不承認心物的同在。如唯心論者,由於幻想物相從心體而現起的,所以以“向上的、開發的”等為心;但在認識論中,也不能否認心物俱在,僅能說“境必待心而始呈現,應說唯心,不說唯境”。唯心論者的對待心待境起,與唯物論者忽視與客觀相待的主觀一樣。總之,由於心色的極無自性,即在緣起相對的心與色中,各有特性,誰也唯不了誰。唯物論者不能不承認意識的相對主動性;唯心論者也不能漠視心為物所限製——坎。依佛法來說:唯物是外向的俗化,唯心是內向的神化,過猶不及!
真常唯心論者,在從心而物,從善而惡的解說中,包含有同一性質的難題。如論到心與物,《新論》以“本心即是實體”,強調心的自在,不失自性。但在現實世界中,極難同意。“心之能用物而資之以顯發自己也,則唯在有機物或人體之構造臻於精密時始有可能耳!前乎此者,心唯固蔽於物。據此,則心之力用甚微,奚見其能宰物而言唯耶?”此難,是極為徹底的。這等於責難上帝:上帝是全能的,一切是上帝造的,為什麽世界一塌糟,甚至有人根本反對上帝,想取消教會,上帝也還是毫無辦法!《新論》在這裏,以坎、離來解說。坎陷與出離的現象,確乎是有的。然在坎陷的階段,決不能忽略被陷者本身的缺陷,或外來力量強大而自身過於渺小。假使說心為物陷,這必是心的微弱渺小,心的本身不夠健全,不能幻想此心為盡善的、自由的、能主宰物的!在坎陷階段——如奴隸社會中的奴隸——充滿缺陷、不自由,不能抹煞事實而說他還是盡善的,自由主宰的!唯心論者,並不能答複此鐵的事實。
依佛法的緣起論說:坎陷,是依於緣起——種種因緣——而如此的。但緣起的缺陷相,不是自性的,不變的,坎陷必將被否定而到達出離的。依緣起性空義,指出坎陷有出離自在的可能;但並不在係縛的坎陷中,即幻想內在的自由與主宰。佛法的無我論,否定真心真我論,即是如此。
《新論》的善惡說,是“吾人本性無染,隻徇形骸之私,便成乎惡”。“惑非自性固有,乃緣形物而生。”“因本心之力用,流行於根門,而根假之以成為根之靈明,乃逐物而化於物,由此有染習生。”這樣的將一切罪惡根源,推向物質、根身,歸咎於根的逐物;反顯心體的本淨性。這等於國政荒亂,而歸咎於人民,歸咎於官吏,而聖王無罪。論理,心為本體的流行,形物不過似相,心體總是主宰而自由的。就以人類來說,也應該善多而惡少,“性智”顯現者多而妄執者少。然而,除了“滿街都是聖賢人”的幻覺而外,有眼有耳者是誰也不會讚同的。真心論者與神我論者,真是一丘之貉!假使依佛法的緣起論說:眾生無始以來,有——有漏——善也有惡。惡,待因緣生,雖也與境相的誑惑,根身的逐物有關,而心識本身為無始來習以成性的貪、瞋、癡、慢所惱亂,知情意一切都不能得其正,決不能漠視。所以,佛法的修持,不是不受用——見聞等——外界,也不是自毀根身,是反省自心的缺陷而對治他、淨化他,根本在深見緣起本相,以智化情而融治他。佛法確信眾生“生得善惡”而可善可惡,所以止惡行善,圓滿善行到成佛,都需要我們自己的精進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