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案”發生,當然與鄒容有關,是鄒容的《革命軍》和章太炎的序文起的作用。不過實話說來,鄒容在“《蘇報》案”中並沒不是主要角色,他既不是中國教育會的成員,也不是愛國學社的成員,這件事情與他的關係並不是很大。他在聽到消息後逃往海外,或者暫時隱匿起來,估計也就沒有多大事情了,因為地方政府對這類事從來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後不了了之,誰也不願在自己的地盤上惹是生非,弄出幾個驚天大案。所以,鄒容完全可以躲過這一次災難。

然而,鄒容的那位大哥章太炎太想他了,鄒容也太相信這位老大哥了。

章太炎被羈押後,被關在四馬路巡捕房。由於是外國人管理,各方麵的條件還不錯,並沒有中國人管理的監獄、拘留所無故毆打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惟一使章太炎感到遺憾或不滿意的是孤獨、寂寞和無聊。

按照章太炎的想象,他之所以英雄般的不逃走,是因為他太相信租界當局,然而現在租界當局還是把他給抓來了。更讓他氣惱的是,那些一起共事的朋友說逃還真的都逃走了,他原本以為那隻是說說,誰知道竟然是這樣一種結果呢?

孤獨、寂寞、失落、無聊,在章太炎的心裏占了上風,使他莫名其妙鬼使神差地給鄒容及龍澤厚寫了一封信,希望這兩個兄弟能看在患難之交的情分上,自動前來投案,到這裏陪陪他這位老哥哥。

鄒容和龍澤厚都是講究兄弟情誼的人,和張繼一起藏匿在新閘新馬路的鄒容,7月1日早上收到章太炎的信,被章太炎的情誼所感動,慷慨赴義。張繼當然竭力勸阻,但鄒容不聽。就這樣,鄒容於當天晚上主動跑到巡捕房投案自首。

鄒容的做法讓巡捕房大吃一驚,因為他們還從來沒有遇到這樣的事情。他們不知道這個鄒容是真是假,甚至擔心是流氓故意製造的惡作劇,他們對鄒容反複核查,不敢貿然接收。鄒容見狀反而急了,大聲強調我不是鄒容,豈肯這樣自投羅網?天底下有這樣的傻瓜嗎?不得已,巡捕房隻好將他暫時收監。

巡捕房屬於公共租界下的治安機構。根據中國政府與各國政府達成的協議,公共租界並沒有獨立的司法權,其司法權歸屬於會審公廨。會審公廨是中英兩國政府於1869年協商設立的,是中國政府在特殊曆史時期設在一個特殊區域的特殊司法機構,其職能是專門審理發生在租界內的華人犯罪,或無約國國民為被告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會審公廨的專職會審官稱為讞員,由上海道台任命。很顯然,租界內的司法權依然歸屬於中國政府。

不過,畢竟租界是由外國人管理,而且許多案件涉及外國人,所以為了工作方便,中國政府同意在案件涉及外國人或外國人雇傭的仆人時,可以由外國領事或代表參加會審或觀審。至於純粹的華人案件,則由中國讞員自行斷案。

根據這些原則,“《蘇報》案”是純粹的華人涉案事件,犯罪嫌疑人均為中國人,而這些人所攻擊的對象又是中國政府,所以當案件發生時,中國政府根據慣例和原則,很自然地要求公共租界將這幾個嫌疑人引渡給兩江總督府,由中國政府根據自己的法律獨立審理。

對於中國政府的要求,租界當局既沒有立即同意,也沒有完全拒絕。不過引渡移交之前,租界當局堅持要進行獨立的案件偵查和調查工作,表示不會立即交出這幾個涉案人員,甚至擔心中國方麵用不正當手段劫持或加害他們。工部局按照西方法律程序為鄒容等人配備了律師,並在關押方麵按照西方習慣,注意人道,注意尊嚴。

租界當局暫時不引渡的決定,獲得了各國駐滬領事的認同和支持。7月15日,會審公廨第一次提審鄒容、章太炎等人。會審公廨的讞員是由中國政府任命的,但這一次會審還是鬧出了天大的笑話。

由於租界當局為鄒容、章太炎等人配備了洋人律師,所以當審訊剛剛開始,這些律師就公開發難,認為根據相關法規,有被告而無原告,這個案子不能成立,法庭應該宣布這幾個人無罪釋放。

無罪釋放當然不可能,但律師緊接著追問,那麽原告是誰?會審讞員被問得不知所措,茫然答道,原告為中國政府。於是清政府的代理人從背後走上前台,代表一個國家起訴這幾個人。這確實開了曆史上的一個先例。

原告摘引鄒容、章太炎等人在《蘇報》上發表的文字,認為這些文字故意汙蔑當今皇上,心懷叵測,圖謀不軌,大逆不道,煽惑亂黨。不管清政府代表的指控有多少道理,但這些指控讓人覺得不舒服,堂堂一個政府竟然與幾個人成了對手,成了控辯雙方。這自然使章太炎、鄒容等人更加自信,當他們聽到這些話時,不禁覺得以中國政府控告他們,這也算是他們的光榮,而且這個控告不在他國法院,而在中國自己所管轄的最小的新衙門,真是千古笑柄。

第一次審訊就這樣草草結束了,鄒容、章太炎等人仍被英國巡捕押送回關押的地方。據章太炎說,那天沿途觀者不禁唏噓,而他自己似乎很得意,誦“風吹枷鎖滿城香,街市爭看員外郎”而返,好像自己真的就是英雄誌士,就是譚嗣同。

7月21日下午兩點一刻,章太炎、鄒容等5人被巡捕房乘馬押解至會審公廨,接受第二次審訊。清政府聘請的律師古柏發言時表示,上次審訊後,查得此案之外另有交涉,有許多事情還沒有弄清楚,現在不便向法庭提出,因此原告方請求暫時中止審訊,待調查清楚後另行會商審訊日期。

對於原告的建議,被告章太炎的律師博易在發言時表示反對,認為原告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據《公共租界章程》,租界內的事情,應歸公堂審理,現在的原告究竟是中國政府,還是江蘇巡撫,還是上海道台?被告方都弄不清楚。

對於被告律師的詢問,法庭給予解釋,表示章、鄒等犯,係奉旨著江蘇巡撫飭拘,言下之意,屬於欽犯,原告也就是中國政府了。

被告律師接著說,政府律師如果不能指出被告所犯何種罪行,又不能說清還有什麽事情,那麽法庭應該將此案注銷,將被告無罪釋放。

原告律師哈華托接著說,此案案由最為明白,現在隻是等待政府與租界當局進行交涉,一旦議妥,立即開庭。讞員孫建臣接受了原告的建議,此案審判暫時中止,章太炎等人繼續在巡捕房被羈押。這就意味著,章太炎、鄒容等人不會很快被釋放,他們的命運交給了中國政府和租界當局甚至各國政府的幕後談判。

毫無疑問,原告即中國政府的決定,對章太炎、鄒容等人來說是個沉重打擊,使他們原本認為事情不會太大,或者租界當局一定會保護他們的想法有了變化,產生了某種失望情緒。到了這個時候,章太炎似乎意識到寫信讓鄒容前來投案可能是一個錯誤,所以他在第二天(7月22日)寫了這樣一首詩:

獄中贈鄒容

鄒容吾小弟,被發下瀛洲。

快剪刀除辮,幹牛肉作糗。

英雄一入獄,天地亦悲秋。

臨命須摻手,乾坤隻兩頭。

章太炎似乎對前途不再那麽樂觀了,開始懷疑租界當局很可能在受到中國政府壓力不支時將他們引渡給中國政府,果真如此,他和鄒容都是死罪。那他寫信讓鄒容投案可就真的是罪孽沉重了。畢竟鄒容才剛剛18歲,人生剛剛開始啊!

鄒容治印(程陶庵供圖)

鄒容畢竟剛剛18歲,血氣方剛,意氣風發,決策容易感情用事。根據他的弟弟鄒俠丹的記述,鄒容在獄中曾寄回一張照片,照片的背麵用指血略述被捕後生死未卜,語至哀婉,多少有點兒後悔,畢竟牽連了家庭。而他父親鄒子璠獲悉鄒容被捕後,也迅即將鄒容留在家中的圖書、文稿、照片等付之一炬。不過現在章太炎這位老大哥已有悔意,既然事情已經這樣了,那還有什麽辦法呢?一切聽命吧,於是鄒容在當天寫了一首和詩:

我兄章枚叔,憂國心如焚。

並世無知已,吾生苦不文。

一朝淪地域,何日掃妖氛?

昨夜夢和爾,同興革命軍。

這顯然是反過來勸慰章太炎不要自責,接受現實。作為小弟弟,能與你這位博學多聞的長者一起坐牢,也算是一種不幸之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