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蒙古人入主中國後,擄民之有藝業者為軍匠及諸色工匠,著籍為匠戶。世世替國家服役。明朝也沿其遺製,法製且比前朝加密。直到建州人入關後,順治二年(1645年)才令各省俱除匠籍為民。

在《元文類》和《馬哥孛羅遊記》諸書中,我們知道從十三世紀後期以來國營工廠的盛況。從《元史》《明史》諸記載中,我們知道當時一部分匠戶的數目就是三十萬戶,同時在工作的軍匠民匠人夫有過二十五萬九千餘人的記錄。

在這一長期的國營工廠時代中(約1280—1645年),最使我們感覺興味的是私人工廠的出現。在下文所引史料中,第一件可以看出從個人手工業的出產到集體手工業生產的過渡契機,明徐一夔《始豐稿》卷一《織工對》:

錢塘之相安裏有饒於財者,率居工以織,每夜至二鼓。老屋將壓,杼機四五具,南北向列工十數人,手提足蹴,皆蒼然無神色。日傭為錢二百緡,吾衣食於主人,而以日之所入養吾父母妻子,雖食無甘美而亦不甚饑寒。於凡織作,鹹極精致,為時所尚,故主之聚易以售,而傭之直亦易以入。

由資本家出房子、機械、原料、工資,工人則出賣勞力,這和近代的工廠毫無區別。所不同的是工作時間過長,一天要做十三四小時工作,和衣食都由廠主供給,比近代工人稍被優遇而已。並且這一類小規模的工廠,在當時似乎很發達,廠和廠間也有競爭,肯出高價延攬技術熟練的工人。徐氏又記:

有同業者傭於他家,受直略相似。久之乃曰:吾藝固過於人,而受直與眾工等,當求倍直者而為之傭。已而他家果倍其直傭之。主者閱其織,果異於人。他工見其藝精,亦頗推之。主者退自喜曰:得一工,勝十工,倍其直,不吝也。

徐氏是十四世紀中葉的著名學者,他曾以在野學者的地位,替明政府修過禮書,同時又對元史的修纂貢獻過意見。根據他在社會上活動的時間,他的《織工對》一文大約寫成於明興以前。他所記的工廠至少是十四世紀中葉以前的情形。

除國營的、私人的工廠以外,第三種的工業生產方式是奴隸手工業,試舉兩例,元陸文圭《牆東類稿》卷一二《武節將軍呂侯墓誌銘》:

侯連歲出征,夫人躬自蠶織。家童數十人稱工藝廩食之,無惰遊者,以故資用豐裕。

明於慎行《穀山筆麈》卷四:

吳人以織作為業。即士大夫家多以紡織求利。其俗勤嗇好殖,以故富庶。然而可議者,如華亭相在位,多蓄織婦,歲計所織,與市為賈,公儀休之所不為也。

前一例是十三世紀時事,後一例是十六世紀中葉時事。蒙古舊製,將士出征自備武器及給養,一切所需都取給於奴隸所生產。這種製度在幾百年後仍被部分地保留著。徐階是嘉靖後期的首相,家蓄奴隸千餘人,以殖產為世所譏。在這兩例中我們看出元明兩代除利用奴隸於農業畜牧商業諸部門外,並且也利用到手工業方麵。

國營工廠,資本家的工廠,官吏貴族的奴隸手工業,再加上個人的和副業的手工業者的活動,同時在發展著。這中間的消長和相互的影響,是值得我們詳細研究的一個問題。

十一月十五日晚,病後試筆。

(原載《清華周刊》第四十五卷第五期,19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