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月的一天,羅伯特無意中走到龐得先生住的地方附近,索性從口袋中掏出正好隨身帶著的邀請信,順道拜訪了他。

龐得先生見到這位不速之客又喜又怒。喜的當然是羅伯特能夠過來做客,而怒的是羅伯特隔了那麽久才去找他。羅伯特告訴他一個好消息,他的第一本書就要出版了,龐得得知後馬上到印刷廠去,要了一本羅伯特的書。

拿到書後,龐得坐在小客廳裏,開始讀羅伯特的大作,羅伯特站在旁邊很緊張,不知這位書評專家對他的第一本書看法如何。龐得越看越入神,叫羅伯特自己隨便去找一本其他的書看看,羅伯特剛選了一本書,要坐下來,龐得就下了逐客令,說他要仔細研究他的書。

在回家的路上,羅伯特感到非常高興,他的詩第一次受到書評權威的重視。龐得先生不僅在倫敦有名,在美國也很有名望。莫洛小姐在芝加哥出版《詩評雜誌》,而龐得的詩評將會出現在該雜誌上,想到這裏,羅伯特喜由心生。

沒過多久,龐得就到羅伯特家中拜訪,他不喜歡小孩,不過對羅伯特的孩子們,並不介意。他帶來了他對羅伯特詩評的稿件,並與羅伯特熱烈地討論著,最後才將稿子寄給莫洛小姐。

龐得為羅伯特介紹了許多當地有地位的人士以及倫敦詩界的一些名人,並帶他到處逛逛。他介紹羅伯特認識英國愛爾蘭的詩人及戲劇作家葉慈。

葉慈的創作往往需要經過一番努力,而羅伯特認為寫作是一種愉快的事情,雖然在修辭方麵需要下點工夫,但是整個過程是自然的,尤其是短的抒情詩更是如此。但是葉慈先生並不這樣認為,他寫一首兩行的短詩,需要花費9個小時的苦思,羅伯特說如果自己所作的詩要花費那樣久,他就幹脆把那首詩丟掉。他強調作詩是一種靈感,是要順其自然寫完的,葉慈先生聽了很不高興。

艾德華·湯瑪斯很受羅伯特一家人歡迎,他是羅伯特一家所有的英國友人中最親密的一個。他經常到他們家裏去做客,大家很喜歡聽他唱威爾斯民謠。他本人也是一位詩評家,當四月間羅伯特的第一本書《一個男孩的願望》發行的時候,首先撰文評價該書的就是艾德華·湯瑪斯。他的書評文章出現在倫敦的各大刊物及雜誌上,對羅伯特過去的努力來說,受到大家的重視是他個人所得到的最大鼓勵。因為他第一本書的內容,是他早年作品的最佳代表,所以此書受大家歡迎,使羅伯特與艾莉娜喜出望外。

羅伯特把他的第一本書寄給海斯·華特小姐,她是第一位刊登羅伯特作品《我的蝴蝶》的編輯,此詩也包括在《一位男孩的願望》之內。

芝加哥出版的《詩評雜誌》抵達英倫,羅伯特作品的第一次由龐得所撰寫的評論也出現於其上。文中對其家庭生活的描述與真實的情形有天壤之別!而文中出現的引句,全被龐得改寫過,任意曲折作者的原意,這是件令人惱怒的事。羅伯特對於龐得的鼎力相助很是感激,但是他隨意改寫別人的原文,讓人不能接受。

文中他描寫羅伯特就像一位愛爾蘭人坐在廚房裏,幻想天空中的繁星,而事實上羅伯特的作品,全是以他自己的真實生活為題材,絕不是虛構的。

但是,評論大部分是正確的,龐得確實能夠一眼看穿大詩人,如果他能盡量避免主觀,考慮別人的想法,羅伯特與他的友誼或許會更長一點。

羅伯特並不想追隨任何詩人之後,也不願意帶領一群詩人來跟從他。龐得和他都有自己獨特的性情與想法,這使得他們之間無法彼此深入了解,自然無法友誼長存了。

7月,倫敦多霧,羅伯特全家遷往北部的金巴恩,這是蘇格蘭海岸上的漁村。沒用多久,羅伯特結識了也在附近的作家史密斯先生。兩家人很快就成了很好的朋友。史密斯很欣賞羅伯特最近完成的《雇工的死亡》一詩,並介紹羅伯特認識英國詩人賓揚先生及布立奇先生。羅伯特由這些詩人中,也學到不少東西,可謂受益匪淺。

幾個月前羅伯特說什麽話都是沒有分量的,可是到了現在,他已是一本書的作者,並受到許多好評,尤其是回到家裏見到《學院雜誌》上稱讚他的書的專文,使他覺得終於找到知音了。專文中寫著:

“我們很謹慎地指出《一個男孩的願望》一書與其他書不同的地方。書中的詩,每一句給人的感受,為其他時下各類書籍所不及。從詩中我們可以發現,作者是一位年輕人。對詩有所研究或關心詩的人們,應該讀讀此書。我們並不認識誰是羅伯特·弗羅斯特,但是我們誠心地歡迎他進入詩界,並希望他能夠繼續創作現代詩,為我們帶來最有價值、最有意義的作品。”

羅伯特看完了此文,心中產生了憂慮,不知第二本書會不會有第一本書那樣的水準。羅伯特所寫的詩都是白話詩,雖然題材是英國,但仍具有濃厚的美國地方色彩,比如說,他的《畏懼》《一百個衣領》就是這樣的作品。

1914年,羅伯特的第二本書就要出版,裏麵的部分作品,已先出現在各種不同的雜誌上。1月15日的《自主雜誌》刊登了《家庭主婦》一詩。龐得雖然與羅伯特處得不好,但仍在英國推崇羅伯特的作品,龐得向《大西洋月刊》推薦一些羅伯特的作品,但是不幸的是,都遭到了拒絕。

羅伯特因為需要錢作為搬家之用,所以不遺餘力地向各雜誌社推銷自己的作品,而魯特夫人認為此舉違反合約,凡是刊登過的詩,不能作為一本書的內容。

第二本書的主要內容是描寫美國的農夫。羅伯特曾為這本書的書名傷了好一陣腦筋,後來他突然發現,自從來到英國後,這兒的大多數人都認為新英格蘭像波士頓一樣,是一個工商業兼具的文化中心,而他這本書的內容,描述的是新英格蘭的鄉間民眾,為了糾正一般英國人的錯誤觀念,於是,他就把書名取為《波士頓以北》。

女兒萊絲莉經常替父親打稿件。她已經快15歲了,經常幫母親做家務事,並時常陪父親到倫敦參加文學會議。

羅伯特開始憂慮第二本書,不知道是否受大家的歡迎,更不知道書評是否會了解他描寫新英格蘭的方式。

就在一個多霧的早晨,羅伯特在平房後的院子走著,回想家鄉美國山區生活與此處的不同,家鄉有許多樺樹,小時候的他,常常喜歡爬到樺樹上搖動樹枝。突然間,他有了靈感,飛快地跑回家去,一口氣寫完了一首詩,這首《樺樹》,將使他聞名全世界。他把這首詩保留起來,而沒有出現在他的第二本書上。

三月底,《波士頓以北》完稿後,羅伯特便把稿子交給魯特夫人,並計劃舉家遷往中地。在搬家之前,他曾先到倫敦的詩店二樓住了一個禮拜,那裏住著許多藝術家。

羅伯特一家人對城市的繁華都不留戀,他們所習慣的還是淳樸的鄉村生活,後來他們搬到漢瑞福夏郡的迪莫克,這裏正好也是艾德華·湯瑪斯住的地方。這裏有許多傑出的詩人,在湯瑪斯的團結下,組成了一個屬於自己的小天地,出了一本自己的刊物《新詩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