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洵(1886—1949),醇親王奕譞第六子,光緒帝弟。1889年晉輔國公,次年又晉鎮國公。1902年襲貝勒,1908年加郡王銜。

辛亥革命雖然說是對一百多年前法國大革命的回應,是要終結皇權,重建民權,但就這場革命具體情形說,顯然具有偶發性,並不是曆史因果鏈條中的必然。導致這個偶發事件的是兩件事:第一件是清政府不慎將責任內閣辦成了皇族內閣、親貴內閣;第二件是這個皇族內閣發布的第一號文件,竟然是將鐵路幹線收歸國有,由此將清政府先前十多年苦心經營的政治經濟改革全盤顛覆,甚至連帶著將清政府送進了曆史。

清政府對立憲的讓步

責任內閣是君主立憲國家的必然選擇。所謂君主立憲,其實就是用憲法去約束君主的權力,將管理國家日常事務的權力交給內閣;君主在許多時候不再處於權力要衝,不再成為各種政治勢力覬覦的焦點。

清政府在1906年宣布預備立憲的時候,對此已有足夠政治考量。後來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宣布立憲日程,成立責任內閣始終是立憲預備中的應有之義,並沒有什麽人對此產生懷疑。這一點在朝野之間早就達成了共識,並不存在障礙。朝野之間的分歧主要是時間,即何時召開國會,何時發表第一屆責任內閣的名單。

從朝廷的立場說,他們希望按照預備立憲清單一步一步去實現;而政治情緒被調動起來的民眾,由於外交危機一再刺激,總希望朝廷根據變化的情形調整方案,盡早召集國會,成立責任內閣。那幾年一波又一波的國會請願運動,其主旨就是這樣幾件事。

對於民間呼籲,朝廷其實一直給予善意回應,並未斷然拒絕民眾呼聲。但要立即召開國會宣布責任內閣,還是覺得太過草率,畢竟這關涉國家管理體製的大變化,絲毫馬虎不得。朝廷的態度是一種可以理解的謹慎,但是民間對此並不領情。1910年8月,各省請願國會代表作出決議,宣稱國會不開,各省均將倡導“不納稅主義”,要求各省谘議局在國會召開之前,不得承認新租稅。這就將民主政治中的程序性衝突轉化為一種政治對抗了。

更為蹊蹺的是,這種政治性對抗並不僅僅表現在朝野之間,並不隻是朝廷與人民之間的分歧,而是隨著立憲政治的發展,呈現出中央與地方之間越來越嚴重的權力衝突。地方督撫逐漸站在了民眾尤其是立憲黨人一邊,儼然成為朝廷的對立麵,這對朝廷後來的決策發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1910年9月30日,廣西巡撫張鳴岐向朝廷上了一個奏折,以為籌備憲政當從本源入手,而這個本源其實就是責任內閣,就是國會,就是司法獨立。至於人們經常談論朝廷一直重視的所謂教育、巡警、自治等,則為普通行政的範圍,不論立憲以前,還是立憲之後,均應該視民力而次序推進,即便將來實現了君憲主義,這些普通行政的改革依然不會就此結束。

張鳴岐的說法當然是有道理的,所以當中央臨時議會資政院開會後,各省立憲黨人又開始向北京聚集。他們發起聲勢更為浩大的第三次國會請願運動,強烈要求攝政王當機立斷,即日請旨,速開國會。

對於地方督撫和各地立憲黨人的呼籲,朝廷給予積極回應,於1910年11月4日宣布,將九年預備立憲期限縮短為五年,並先期組織責任內閣。應該說朝廷的讓步還是比較大的。

政治變動的惡性互動

然而,朝廷的讓步意味著先前“有計劃的政治”可以隨時調整,也就開啟了政治變動的惡性互動。朝廷從九年變五年的巨大讓步不僅沒有滿足立憲黨人的要求,反而引導他們去想:既然可以從九年變成五年,為什麽不能立即實行呢?

1910年11月9日,山東巡撫孫寶琦代遞在籍紳士的呈請,呼籲朝廷速開國會。12月9日,東三省總督錫良將奉省紳民的一個呼籲轉報朝廷,強調即開國會設內閣是大局扭轉的關鍵,是防止東三省版圖淪為異域的唯一辦法。

孫寶琦、錫良等大員的建議並沒有使朝廷改變主意,但朝廷先前對立憲期限的調整無疑激勵人們有理由期待奇跡,相信朝廷最終不會漠視人民的要求。於是各地紳民乃至學生要求朝廷速開國會設內閣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各種各樣的請願運動也是風起雲湧。

當時的中國政治形成了一個很奇怪的景觀,地方督撫和資政院、谘議局大致與民眾站在一起要求加快政治改革,隻有朝廷在孤零零地堅守著宣統五年才能實行立憲的“有計劃政治”。清政府的堅守並不是不動,而是按照既定日程往前走。1911年1月17日,憲政編查館根據朝廷指示編製了一個修正後籌備立憲逐年清單,對此後兩年需要籌備事宜都有目標明確的規定。28日,朝廷公布宣統三年預算案。這是中國幾千年曆史上第一次將政府收入和支出向社會公布。從這裏不難體會清政府立憲的誠意。

清政府的誠意贏得了各方麵善意回應,此後幾個月國內形勢大致風平浪靜,即便春天在廣州發生了一場極為激烈的黃花崗起義,但絲毫沒有影響清政府立憲的決心。國內各界相對平靜,也沒有多少集會、遊行或請願。大家靜待朝廷按部就班落實立憲步驟,想想看現在已經是宣統三年了,即便是宣統五年步入立憲,不就還有兩年時間嗎?兩千年都這樣過去了,為什麽這兩年不能等?

中國在靜靜的等待中度過了半年時間。5月8日,清政府根據立憲日程,頒布內閣章程及官製,裁撤舊有內閣、軍機處及會議政務處,按照君主立憲原則籌組新的中央權力中樞即新內閣。新內閣設總理大臣一人,內閣協理大臣兩人。下設十個部,每個部不再像過去那樣設立滿大臣、漢大臣,而是各部隻設一個大臣,不分滿漢,族群出身不再成為選拔大臣的標準。這不僅在客觀上消除了滿漢族群分歧,不動聲色地廢除了被人詬病的“滿漢雙軌體製”,而且大幅度降低了政府職數,有助於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新內閣的政治架構和部院設置,應該說改革力度不小,先前數年各界批評意見都在一定程度獲得了吸收和采納。這個新內閣不論其權限還是設置,其實就是立憲政體下的責任內閣,內閣總理大臣就是國務大臣之領袖,秉承宸謨,定政治方針,保持行政統一。

按理說,新內閣成立了,而且是按照調整後的立憲步驟成立了發布了,各方麵應該滿意了安心了,應該相信朝廷會按照既定計劃走下去了。然而誰也想不到的是,原本趨於平靜的中國卻被這個內閣名單給掀翻了,曆史從此轉彎了。

皇族內閣暴露真麵目

各界的不滿乃至憤怒不是指向內閣的政治架構,而是內閣名單。十大部院加上總理大臣、協理大臣共計十三人,竟然有皇族出身的六人、宗室一人、滿洲貴族二人,留給漢人的名額隻有四人。如此算來,漢大臣不是增加了分量,而是大幅度減少了,因為按照改革前滿漢雙首長政治架構,十大部院就應該有十個漢大臣,在全部名額中應該占50或稍弱。

清政府發布的這個親貴內閣名單引起了立憲黨人極端憤怒,谘議局聯合會很快向都察院提交了一份抗議書,明白表示皇族內閣與君主立憲政體有不能相容的性質,要求朝廷迅速改正,盡快於皇族之外選派大臣重組責任內閣。

皇族成員不宜擔任內閣成員尤其是首席,大約在皇族內部也有爭議。皇族內閣名單宣布後,內閣總理大臣慶親王奕助率協理大臣徐世昌、那桐兩次請辭,這或許是他們意識到了什麽,但他們並沒有從製度建構層麵進行反省。現在谘議局聯合會從製度層麵提出反對,這就為立憲黨人提供了一個反對的充足理由。

5月14日,山東巡撫孫寶琦向朝廷提交了一份奏折,強調宗支不宜參與內閣。到了6月下旬和7月初,直隸、奉天、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廣西、貴州、雲南等省谘議局議長及議員四十多人一再聯名或單獨向朝廷請願,一再重申“君主不擔負責任,皇族不組織內閣”為君主立憲唯一原則,請求朝廷盡快取消這個皇族內閣,於皇族外選派大臣另行組建責任內閣。

對於各界要求,朝廷這一次似乎不準備讓步了,先是嚴肅訓斥孫寶琦的建議太過荒唐,緊接著發布一個上諭,對《欽定憲法大綱》給予重新解釋,以為即便實行了君主立憲,黜陟百司的權力仍然歸屬於君主,議員不得幹預,以為這才是君主立憲的本旨。

朝廷的強硬姿態徹底斷了立憲黨人的念想,使他們突然醒悟可能還是孫中山等革命黨人說得對,清政府過去十年可能一直就是假立憲假改革,在涉及政治權利根本時,清政府終於露出了不願分享的真麵目。被欺騙的感覺一旦醒悟,立憲黨人立馬與清政府分手。清政府終於用自己的手,將最重要的盟友推給了革命黨,陷入低穀的革命運動立馬獲得了新動力,兩百多年的清帝國就這樣走向自己的終點。

百年之後回望皇族內閣這件事,究竟錯在哪裏呢?按照清政府的考慮和辯解,既然是第一屆,就有第二、第三屆,第一屆有問題,為什麽不能等到第二屆予以更正呢?還有,君主立憲使所有人一律平等享有參政的權利,大家都說皇族也就是那時的高幹子弟不得入閣,為什麽他們不能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呢?更何況,這幾個入閣的皇族成員高幹子弟,也並不是五穀不分的草包飯桶,大家為什麽這樣嫉恨呢?

這些辯解都有理由的,但是清政府忘了,皇族優先享有政治權利,其實是對平民,對立憲黨人政治權利的剝奪,君主立憲就是要約束君主的權力,現在弄了一大幫皇族組成政府,君憲還有什麽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