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最明顯、最周全的間接證據,終究還是難免有錯誤,因此我們也就應該特別小心地對待它才行。比如一個女人削的一支鉛筆吧:如果你有見證人,你就會知道她是用小刀削的;如果你單隻從那支鉛筆的外表判斷,你就會說她是用牙齒咬的。

——《傻瓜維昂希格言日曆》

接連幾個星期遲緩地過去了,除了辯護律師和帕翠,考帕大嬸以外,再沒有什麽朋友去探望獄裏那對孿生兄弟。開審的日子終於來到了——這是維昂希有生以來最沉重的一天,因為他盡管不辭勞苦地費盡了心血,還是沒有找到那個漏網的同謀犯絲毫的痕跡。“同謀犯”這名稱,他早就暗自加在那個人頭上了——這並不是因為這個名稱毫無問題,一定恰當,而是因為這至少是可能恰當的,不過他卻無論如何不能理解,那個同謀犯既然逃脫了;這兩兄弟為什麽不像他那樣消聲匿跡,偏要留在被害人身邊,等著被捕呢?

不消說,法庭上是很擁擠的,而且自始至終都會是這樣,因為這次審判不僅在本鎮引起了注意,在附近幾裏內的鄉間,也成了人們的談話資料。普拉特太太穿著滿身喪服,托蒙頭上也戴著孝,他們坐在檢察官帕勃羅克·赫霍坦身邊,後麵跟隨著這家人的許多親友。那兩兄弟身邊卻隻有一個朋友,替他們的辯護人壯壯聲色,那就是他們那位可憐的、傷心的老女房東。她靠攏維昂希坐著,顯出非常親切的神色。“黑人席”裏坐著肖索;勞科莎也在座,她穿著講究衣服,還把她的贖身契揣在衣袋裏。那是她最寶貴的東西,無論日夜,她都不肯和它分手。托蒙自從財產歸了他之後,就答應每月給她35元,他說那兩兄弟使他和她都闊氣了,他們應該感謝人家;但是他這句話使她非常生氣,以後他就再也不敢這麽說了。她說老法官對待她的孩子很好,比他所應得的強一千倍,對她也一輩子從來沒有做過什麽不厚道的事情;所以她痛恨這兩個外國鬼子,怪他們不該謀殺法官,非等親眼看到他們被處絞刑,她永遠也不會睡得舒適。現在她是來看審案的,等到法庭宣布判決的時候,她要大聲歡呼一下哪怕縣法院的法官因為判她坐一年牢,她也不在乎。她搖搖那捆著頭巾的腦袋,說道:“我告訴你吧,隻等宣布判決的時候,我就要大喊一聲,把屋頂都掀掉!”

帕勃羅克·赫霍坦簡單地宣布了法庭提起公訴的意見。他說他要宣布一些毫無疑問的間接證據,證明被告席上的主犯是謀殺案的凶手;說他的動機一半是報仇,一半是希望替自己的性命解除危險;還說他的兄弟既然也在場,就是事先知情的幫凶。他說這種罪行——凶殺罪——是人類一切罪行中最卑鄙的一種;這種罪行是最狠毒的心腸圖謀的,也是最無恥、最膽小人下手幹的;這種罪行傷透了一位親愛的姐姐的心,毀掉了一個和兒子一般親愛的年輕侄子的幸福;給許多親友帶來了無法安慰的傷痛,使全鎮遭到悲哀和損失。法院對這種無法無天的罪行將處以極刑,這種刑罰毫無疑問地將要對被告席上的犯人執行。其餘的意見,他暫時保留,等最後宣判時發表。

他非常激動,整個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是一樣。他坐下的時候,普拉特太太和另外幾個婦女都在哭泣,有許多雙充滿憤恨的眼睛集中注視著那兩個不幸的囚犯。

庭上連續叫了幾個見證人,對他們進行詳細的詢問,被告的律師對他們的反質卻很簡單。維昂希明知他們不會提供什麽有利於被告的材料。大家都替傻瓜難受,認為他那初露頭角的行為將要在這次審判中遭打擊。

有幾個證人發誓說,他們曾經聽到特裏森克法官在公開演說中向大家說過,那兩兄弟要謀殺某人,用得著刀子的時候,自然會找到那把刀。這並不是新聞,可是現在大家都感到法官當初那句話含有令人悲傷的預言意味。當這些見證人舊話重提,談到這句可怕的話時,鴉雀無聲的法庭上忽然激起了一陣驚心動魄的感覺。

檢察官站起來說,特裏森克法官臨死的那一天,曾經和他談過一次話,給他說過,被告辯護律師曾替被控謀殺罪的人向他提出過挑戰,他拒絕了與一個自行招供的凶手決鬥——“那就是說,不能在堂堂正正的決鬥場上較量,”但是他卻意味深長地補充了一句說他準備在別的場合跟他顯顯身手。由此推斷,現在這個被控謀殺罪的犯人當初受到警告,他再遇到德利斯科洋法官的時候,就必須殺死法官,否則他自己就非被殺不可。被告辯護律師如果承認確有其事,就不必請他到證人席上去作證了。維昂希先生聲明他並不否認這是事實。(法庭裏的人們交頭接耳,大家都悄悄地說——“維昂希承辦的案了越來越糟了。”)

普拉特太太作證說,她並沒有聽見什麽呼救的喊聲,也不知道她自己究竟是怎麽醒過來的,如果是被人吵醒的話,那就是走近前門的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她驚跳起來,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就跑到過道裏,隨後她就聽風一陣腳步聲向前門的台階上飛跑上來,她跑到那間小客廳裏的時候,那陣腳步聲就在她背後跟上來了。她在小客廳裏發現被告俯身在她那被謀殺的哥哥身旁站著。(她說到這裏,就傷心痛哭起來。法庭裏的人們都激動了。)隨後她又接著說,跟在她背後進來的人是羅傑斯先生和柏克斯頓先生。

經過維昂希的質問,她才說那兩兄弟曾經聲明他們是無罪的;他們說當時正在外麵散步,後來忽然有人喊救命,那聲音非常響亮,他們在老遠都聽見了;她還說他們曾經要求她和剛才提到的那兩位先生檢查他們的手和衣服——他們照辦了,卻沒有發現血跡。

隨後羅傑斯和柏克斯頓都提供了證詞,證實了這些話。

庭上證實了被告懸賞尋找寶刀的經過,並將詳細描寫寶刀的形狀和懸賞尋找的廣告提供出來,做了證件,還證明了凶手用的刀與那廣告上描寫的完全相符。然後又說明了幾點細節,於是法庭的公訴程序就結束了。

維昂希說他有三個證人,那就是克拉克遜家的三位小姐,她們可以證明,在聽到呼救聲之後幾分鍾,她們在特裏森克法官的住宅後門附近遇到過一個帶麵罩的年輕婦女離開這所房子。他說依他看來,她們的見證,再加上他要向法庭提出、請求注意的某些證據,足以使庭上相信,另外還有個人與這個凶案有關,現在這個人還沒有找到,因此他認為法院應該宣布延長審判程序,且待找到那個嫌疑犯再判決,這樣才對被告公平合理。時間已經很晚了,他請求推遲對他那幾位見證人的訊問,第二天上午開庭時再叫她們作證。

觀審的群眾湧出法庭,大家都很興奮,成群成雙地結伴散開了,他們都興致勃勃、津津有味地談著法庭開審的情節,人人都好像是對這一天的經過感到滿意和愉快;晦氣的隻有被告和他們辯護人,還有和他們要好的那位老太婆。他們這幾個人是很不開心的,而且也沒有什麽可靠的希望。

帕翠大嬸和那兩兄弟分手的時候,本想裝出一副滿懷希望的高興樣子,向他們道聲晚安;但是話還沒有說完,就傷心痛哭起來了。

托蒙本來以為他自己是絕保險的,可是開審時那些莊嚴的儀式卻使他心頭隱隱約約地感以一種壓力,惶恐不安,因為他的天性是敏感的,連最微小的驚恐也擔當不起。後來一看維昂希的辯護顯得貧乏無力,在法庭上暴露了他的弱點,從此他就重新感到痛快,甚至還很得意。他離開法庭的時候,懷著譏諷的心情替維昂希難受。“克拉克遜家那三個姑娘在後麵那條胡同裏遇到一個不認識的女人。”他心裏想道——“他的證據不過是這樣!我給他一百年的工夫去找她吧——隻要他高興,二百年也行。一個已經不存在的女人,連她那化裝用的衣服也燒掉了,灰也撒掉了——啊,可不是嗎,他要想把她找到,那可是太容易了屍他憑著他的狡猾機智,使自己高枕無憂,免於受到偵察——不但如此,還懷疑也輪不到他頭上——為了這個,他已讚賞過自己無數次,現在想到這裏,又不由得得意忘形了。

“在這樣的案件中,幾乎常常有某一個細節被人忽略了,事後留下一點點微小的破綻,這就在為偵察的線索。可是這回的事情卻是天衣無縫,連絲毫使人懷疑的痕跡也沒有。就像一隻鳥兒從空中飛過去那樣無影無蹤——是呀,還可以說是在黑夜裏飛過的鳥兒哩。誰有本事追蹤一隻在黑夜裏從空中飛過的鳥兒,把它找到,他就可以查出我的蹤跡,把法官的凶手找到——別的人都休想做這個大夢。天下的聰明人多得很,這個苦差事怎麽就偏要落到傻瓜維昂希這個倒黴蛋頭上!天呐,他煞費苦心、東摸西找地想要找到那個根本不存在的女人,而弄虛作假真的凶手卻時時刻刻都在他眼前坐著,看看他那副尷尬相,可真是又可笑、又可憐啊!”他把眼前的情況想來想去,越想就越覺得好玩。後來他終於想道:“我往後老給他說起那個女人,讓他一輩子也聽個沒完。一直到他死的時候,我每回和他碰到一起,就要用那種假裝正經的親切口吻問他:‘嘿,傻瓜,你找到她的蹤跡了嗎?’我向來就愛用那種口氣打聽他那還沒開張的法律事務有沒有起色,那是夠使他難堪的。”他很想笑起來,可是那當然不行;旁邊還有許多人,並且他還給他的伯父戴著孝哩。他打定主意,要在那天夜裏去找維昂希,看看他為了那難辦的案子苦心焦思的樣子,並且還隨時說一兩句假裝同情和憐恤的俏皮話,刺激刺激他——那大概是很開心的事情。

維昂希不想吃晚飯,他簡直沒有胃口了。他從所搜集的那些指紋資料裏把所有的姑娘和婦人的指印拿出來,鬱鬱不樂地仔細看了一個多鍾頭,心裏老想使自己相信,那個搗蛋的女孩子指印在那裏麵,被他忽略過去了。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他把椅子往後退了一下,扭住雙手按在頭上,陷入了呆滯乏味的沉思。

天黑之後一小時,托蒙·特裏森克忽然進來了;他一麵坐下,一麵發出愉快的笑聲,說道:

“喂,我們又回到從前那種無聲無息的日子裏,找些消遣的事情,聊以**吧,是不是?”他隨手拿起一塊玻璃片來,映著燈光察看著。“算了吧,夥計,提起精神來。你這大名鼎鼎的人物遭到這點挫折,就這麽灰心喪氣,又來搞這種兒戲的玩意兒,那又何苦呢?事情很快就過去了,你又會一帆風順的。”——他把那塊玻璃片放下,補了一句,“你難道以為每回都能勝訴嗎?”

“啊,不!”維昂希歎了一口氣,說道,“我並沒有指望這個,可是我不相信列傑殺死了你伯伯,我很替他抱屈。這事情真叫我發愁。托蒙,你要是對那兩個小夥子不存偏見的話,你也會有同樣的感覺哩。”

“那我可不懂,”托蒙氣得臉色發黑,因為他又想起列傑踢了他那一腳的事來了,“我一想到那個黑黃臉的家夥那天晚上對我的粗暴行為,就不會對他們有什麽好感。傻瓜,不管偏見不偏見,我反正不喜歡他們,等他們治了應得之罪,你總不會讓我給他們吊喪吧。”

他又拿起另外一塊玻璃,大聲喊道:

“嘿,這是勞科莎那老婆子的標記呀!你難道還打算用黑鬼子的腳爪印去給皇宮做裝飾嗎?照這上麵寫的日子看來,她按這份手印的時候,我才七個月,那時候她正在給我和她那小黑崽子喂奶哩。她的大拇指印有一條錢一直從當中穿過去。那是怎麽回事?”托蒙一麵問,一麵把那塊玻璃片遞給維昂希。

“這並不稀奇,”維昂希有些厭煩,無精打采地說,“這種一條通常是刀割的創疤,或是劃破的防痕。”——他漫不經心地拿起那塊玻璃片,把它舉到燈前。

他臉上的血色忽然完全消失了;那隻手直打哆嗦,他用死屍般的呆滯眼光瞪著那塊透亮的玻璃。

“哎呀呀,維昂希,你這是怎麽回事?你是不是發暈了?”

托蒙連忙跑開,倒了一杯水來,端給維昂希,可是維昂希卻還在發抖,縮回身子避開他,說道:

“不用,不用!——拿走吧!”他的胸膛一起一伏,他好像一個嚇呆了人的似的,木頭木腦,心神晃惚地搖晃著腦袋。隨後他又說,“我上床去睡一覺,就會好一些,今天我太累了;是呀已經有好幾天都工作過度了。”

“那麽我走了,好讓你休息休息。再見吧,夥計。”但是托蒙臨走的時候,還不肯放鬆機會,偏要給他一點小小的諷刺:“別太難受了,誰也不能每回都把官司打贏,你遲早會有機會把誰送上絞架的。”

維昂希自言自語地嘟噥著說:“說老實話,你雖然是隻可憐的狗,我卻不能不先從你下手,真令人遺憾!”

他喝了一杯冷威士忌酒,提提精神,又恢複工作了。他並沒有把幾分鍾以前托蒙無意中在勞科莎那塊玻璃片上留下的新指印跟刀把上留下指印比較一下,因為那是毫無必要的(他那雙老有經驗的眼睛看得夠清楚了),他隻忙著幹另外一件事情,一麵還隨時嘟噥著:“我真是個傻瓜!——光隻想著那是個姑娘——老沒想到是個穿著女孩子衣服的男人。”他先把托蒙十二歲的時候按著指印的那塊玻璃片找出來,把它放在一邊;然後他又把他當初才七個月、還是個奶娃娃的時候按的指印也找出來,再把這兩張玻璃片和這個角色無意中留下的新指印放在一起。“現在這一套算是齊全了。”他滿意地說著,一麵坐下來仔細察看這些指印,心裏很感興趣。

但是他的歡喜並不長久。他盯著這三塊玻璃片,看了很大工夫,似乎是大為吃驚,簡直有些發呆了。後來他終於把它們擱下,說道:“這可真把我弄得莫名其妙——他媽的,那娃娃的指印跟另外那兩份不符!”

他在屋裏踱來踱去,走了半個鍾頭,苦思力索地老想解開這個謎,然後又把另外兩張玻璃片找出來。

他坐下來,絞盡腦汁把這些事情想了很久,可是他不斷地嘟噥著說:“這是枉費心血,真不明白。這些指印不相符,可是我管保名字和日期是對的,所以也就應該相符。我在這些東西上頭寫標箋,一輩子沒有粗心大意過。這裏麵一定有一個非常離奇的秘密。”

這時候他疲倦得很,腦子漸漸不靈了。他說他要睡一睡,醒醒腦筋,然後再看有什麽辦法解這個謎。他心神不安地睡了一個鍾頭,後麻木的感覺漸漸消失了,於是他迷迷糊糊地坐起來“咦,那個夢是怎麽回事?”他一麵回憶著剛才做的一個夢,一麵說:“那個夢是怎麽回事?——那好像是解這個——”

他還沒有把這句話說完,就猛一下跳起來,落在屋子當中的地板上,連忙跑過去,擰開了燈,拿起他的“資料”來。他隻迅速地對它們瞟了一眼,就大聲喊道:

“準是這樣!天呐,這可真是意想不到!經過二十三年之久,居然從來沒有誰犯過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