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麵對某一問題時,若僅從自己的角度去考慮,而不顧及他人,往往會失之偏頗,甚至傷害他人。凡事設身處地,換一角度想想,原本疑惑不解的問題可能.就變得豁然開朗了。
生活中有時會發生這種情形:對方也許完全錯了,但他仍然不以為然。在這種情況下,不要責怪他人,因為這是笨人的做法。你應該了解他,而隻有聰明、寬容、特殊的人才會這樣去做。
對方為什麽會有那樣的思想和行為,其中自有一定的原因。尋找出其中隱藏的原因來。你便得到了了解他人行動或人格的鑰匙。而要找到這種鑰匙,就必須誠實地將你自己放在他的地位上。
如果你對自己說:“如果我處在他當時的困難中,我會有何感受,有何反應?”這樣你就可省去許多時間與煩惱,也可以增加許多處理人際關係的技巧。
多少年來,我經常到離家不遠的公園中散步、騎馬,以此作為消遣,像古時高爾人的傳教士一樣。我很喜歡橡樹,因此每當我看見一些小樹及灌木被人為地燒掉時,就很痛心,這些火不是由於粗心的吸煙者所致,它們差不多都是由於到園中野炊的孩子們摧殘所致。有時這些火蔓延得很凶,以致必須叫來消防隊員才能撲滅。
公園邊上有一塊布告牌,上麵寫道,“凡引火者應受罰款及拘禁”。然而這布告豎在偏僻的地方,很少有兒童能看見它。有一位騎馬的警察在照看這一公園,但他對自己的職務不怎麽認真,火仍然是經常蔓延。有一次,我跑到一個警察那邊,告訴他一場火正快速在園中蔓延著,要他通知消防隊。他卻冷淡地回答說,那不是他的事,因為不在他的管轄區中!我急了,因此在那以後,當我騎馬的時候,我就擔負起保護公共地方的義務。開始,我沒有試著從兒童的角度來阻止這件事。當我看見樹下起火時就非常不快,急於想做出正當的事來阻止他們。我上前警告他們,用威嚴的聲調命令他們將火撲滅。.而且,如果他們拒絕,我就威嚇要將他們交給警察。我隻在發泄我的情感,而沒有考慮孩子們的觀點。
結果呢?那些兒童遵從了——帶著一種反感的情緒遵從了。在我騎過山後,他們又重新生火,並恨不得燒盡公園。
多少年以後,我希望我增加了一些有關人際關係學的知識與手段,於是我不再發布命令了,甚至威嚇他們,而是騎向火前,同他們說道:“孩子們,這樣很愜意,是嗎?你們在做什麽晚餐?……當我是一個孩童時,我也喜歡生火——我現在也非常喜歡。但你何知道在這公園中生火是極危險的嗎?我知道你們不是故意的,但別的孩子們會怎麽樣呢?他們過來見你們生了火,所以他們也會學著生火,回家的時候也不撲滅,以至於火在幹葉中蔓延燒毀了樹木。如果我們不再小心,這裏就會沒有樹林。因為生火,你們可能被拘捕入獄。我不阻止你們的快樂,我喜歡看到你們如此快樂。但請你們立刻將所有的樹葉耙得離火遠些——在你們離開以前,你們要小心用土蓋起來,下次你們取樂時,請你們在山丘那邊沙灘中生火,好嗎?那裏不會有危險——多謝了,孩子們,祝你們快樂。”
這種說法產生的效果有很大區別!它使孩子們產生了一種同你合作的欲望,沒有怨恨也沒有反感。他們沒有被強製服從命令;他們保全了麵子。他們的感覺很好,我也感覺很好,因為我解決這事情時,考慮了他們的觀點。
“在和人會談以前,我情願在那人辦公室外的人行道上踱上兩小時,”哈佛商學院的一位院士說,“而不願意走進他的辦公室。如果對於我所要說的,及他似乎要回答的東西沒有一個極清楚的觀念。”
假如你讀這本書的結果隻是得到一件事——永遠按照對方的觀點去想,由他人的立場去看事,一如由你自己的一樣,這也許不難成為影響你終身事業的一個關鍵因素。
所以,如果你要使人信服你,你就應該遵守第十大原則:
“真誠地盡力從對方的角度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