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書上說:"戰士努力殺敵,是因為他們被激怒了。"劉伯溫也極為認同此觀點,他認為與敵人作戰,就應該激勵士兵,激起他們仇敵之心後再作戰。
東漢建武四年,光武帝命令王霸、馬武到垂惠去討伐周建。蘇茂帶領4000多名士兵前去救援周建。他先派精銳騎兵攔擊馬武的軍糧。馬武前去搶救,周建又從城裏派兵與蘇茂一起夾擊馬武。
馬武仗著有王霸軍隊的援助,所以並不盡力作戰,遂被蘇茂、周建打敗。他退兵經過王霸軍營前大呼求救,王霸說:"賊兵勢力強大,如果出營迎戰,我們會被打敗。你還是拚命作戰吧!"於是關上營門,堅守營中不出戰。
這時王霸軍中的官兵都急著要去救馬武,王霸說:"蘇茂、周建的軍士都是精兵銳卒,人數眾多,而我方官兵心中恐懼,在這種情況下兩軍對峙,我方軍隊沒有匯集一起,這是自取滅亡的做法。現在我們關閉營門堅守,表示不去援助馬武,蘇茂等人一定乘勝輕率進攻;馬武心中怨恨我們不去援救,打起仗來一定會全力以赴,這樣蘇茂的軍隊就會疲勞。我軍乘他們疲憊之時再出擊,一定可以打敗他們。"
蘇茂、周建果然率領全部兵力攻打馬武,雙方長時間會戰。這時王霸軍中有幾十名壯士斷發表示置生死於度外,堅決請求出戰。王霸這才下令打開營門,全軍出擊,派精銳騎兵襲擊蘇茂、周建軍隊的後部,蘇茂、周建前後受到夾擊,於是大敗而逃。
此例中,劉伯溫主張"怒戰",似乎犯了兵家的大忌。老子曾說"善戰者不怒",孫子也說"忿速,可侮也",意思是說急躁易怒,就可能中敵人之計,並且把它當作"用兵之災"來看待。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到,這裏所說的"怒戰"絕不是意氣用事的戰爭,而是在關鍵時刻激勵士兵的勇氣,改變自己不利的處境,取得戰爭的勝利。
劉伯溫認為,在一般情況下,士兵不會盡全力去作戰,隻有在緊急情況下他們才會受到激勵拚死奮鬥,實際上這等同於"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意思。所以關鍵不在怒與不怒,而在於主將能否正確地分析形勢,能否掌握恰當的作戰時機,能否妥善地將士兵的"怒氣"導往正確的方向。
高明的統帥往往能正確把握敵我雙方的激憤情緒,達到戰勝敵人的目的。孫子一方麵對敵人要"怒而撓之",即敵人易怒,就設法激怒它,從而把它引向輕舉妄動的境地加以消滅。另一方麵又說"殺敵者,怒也",這正是看到了問題的不同麵。
《晉書?高祖宣帝紀》載:
漢建興十二,就是公元234年,諸葛禮明攻魏,進軍到五丈原,就是後來的陝西周至西南。魏將司馬懿率軍渡渭水,築壘抵禦。孔明幾次挑戰,司馬懿都堅守不出,孔明就派人送去婦女頭巾侮辱他,企圖借此激怒司馬懿,促其出戰,但司馬懿卻始終按兵不動。
此例中,足智多謀的諸葛亮企圖"以怒致戰",而司馬懿卻不為所動,"激怒思變"。真可謂棋逢對手,將遇良才。
與"怒戰"相應的還有"氣戰"。劉伯溫在《百戰奇略》中說:"將領作戰所憑借的是士兵,士兵戰鬥所憑借的是氣勢,士兵氣勢高昂所憑借的是戰鼓。敲擊戰鼓能振作士兵的鬥誌,但戰鼓不可擊得太頻繁,頻繁擊鼓容易使士兵鬥誌衰落;擊鼓時也不可距離敵人太遠,太遠也容易使士兵鬥誌過早消盡。應該距敵60至0步內的距離,敲擊戰鼓,號令軍隊前進與敵作戰。待敵人士氣衰減,我軍士氣正旺,一定能戰敗他們。"兵書上說:"士氣高漲時與敵人作戰,士氣衰減時就趕快撤退。"就是這個道理。
春秋時期,齊國進攻魯國。魯莊公與齊國決戰,曹劌請求莊公允許他隨行。莊公與他同乘一輛戰車,出戰於長勺。作戰開始,莊公正要擊戰鼓進攻,曹劌阻止他說:"現在還不行。"
等到齊人已擊過三遍戰鼓了,曹劌這才說:"我們可以擊鼓了。"魯莊公敲起戰鼓,大敗齊國軍隊。
戰後莊公問曹劌為什麽在敵人擊三遍鼓後我方才擊鼓。曹劌回答說:"戰鬥所憑借的是士兵的勇氣,擊一次鼓士兵的鬥誌便振奮起來,再擊一次鼓那鬥誌就衰減了,擊二次鼓士氣就消減光了。敵兵鬥誌衰竭,我方鬥誌正高昂,所以攻破了他們。"
此例主要闡述部隊士氣在作戰中的重要作用和發揮士卒勇敢精神應注意的謀略思想。劉伯溫認為,將領指揮作戰靠的是部隊旺盛的士氣,而部隊旺盛的士氣則是靠擊鼓。
但是,擊鼓要適度,不可過於頻繁,過頻則士氣易衰;要發揮士卒的衝擊力,不可距離太遠,太遠則力量竭。隻有在距離適當、敵人氣衰力竭之時發起攻擊,才能獲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