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雲龍的眼裏,沒有永恒的敵人、沒有永恒的朋友,隻有永恒的利益。戰場如此,市場更是如此。市場的競爭,已經不是和風細雨了,而是強風暴雨。因此,作為一家企業,要想在市場的強風暴雨下生存發展,就要在道德和法律底線上追求永恒的利益,讓利益至上,利益主宰一切。否則企業必將被市場淘汰。

“電影大王”邵逸夫認為,影片的重中之重就是劇本。因此,他對劇本的選擇非常慎重。他剛在香港拍電影時,每天都在不停地審讀劇本。

但是,不幸得很,幾十個劇作家們自鳴得意的大作,統統被槍斃了,令他們大跌眼鏡。其實,他們當中的某些劇本不乏藝術價值,有的創作手法還頗具先鋒意識。

然而,邵逸夫是個商人,有自身的要求和標準。他不是開辦文藝沙龍,更不是藝術至上的倡導者,他對這些當然不感興趣……邵逸夫對什麽感興趣?很簡單,他認為隻有被平民大眾接受的劇本才是好劇本。因為平民大眾接受了,有人看電影了,他的利益就有保證了。對於他來說,他隻追求永恒的利益,藝術與他無關,這就是邵逸夫的商業信條。

於是,一些劇作家按照邵老板的口味——也就是大眾口味去炮製劇本,果然命中率大大提高。這樣,邵氏就有了一批具有票房價值的劇本。邵氏即對傳媒宣布:邵氏公司每年要生產20部國語片、12部粵語片。

邵老板想方設法把他的票房價值論,灌輸於本公司的一切編導演職隊員:“我經營邵氏影城是做生意。如果我要拍一套純藝術的電影,我不敢肯定這種戲會有多少人中意看!少人看的戲,少得益!所以我寧願專門向大家都中意的娛樂片著手!若拍藝術片,我寧願捐錢給香港的藝術中心或支持藝術節。”

邵逸夫甚至直接說:“曲高和寡的陽春白雪,就是票房毒藥!”“拍電影就是為賺錢,就是做生意。”“要娛樂片,不要藝術片!”

邵逸夫興趣於此,編導演職人員唯有投其所好。而邵逸夫所好,又是他認定的觀眾所好。唯此,即使不轟動,票房收入仍可確保。邵氏雖也熱衷角逐大獎,但絕不會以犧牲票房為代價。在他看來,大獎得不得無所謂,隻要有錢賺就行。

有人認為:邵氏能取得驚人的商業成就,是邵逸夫“票房毒藥論”的成果。歸根到底,創辦企業的初衷就是獲利。所以,追求永恒利益的企業才可在波濤洶湧的市場大潮中永立潮頭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