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某種不宜宣告的目的,采用施詭辯、造謊言、示假像、裝友善、留空檔、顯漏洞等等手法,製造種種迷魂情景,誘人人圈,拖人下水,從而達到欺騙人的目的,可以算作故布疑陣。放布疑陣的種類很多,社會中常見的有:
一是運用詭辯。西安一顧客王某路過某布店,聽店主說:“這布便宜,1米4元。”即進店詢問,店主反複說1米4元。等布扯下來交錢時,店主說:“優惠4元,實賣14元,你1米交10元就行。”這顧客方知上當,表示不買,結果遭到圍攻,隻好付了錢。又例如;石家莊長途汽車站北人口,有一個體便民小吃攤,攤主叫賣:“熱饅頭、小水粥,各種小菜,8角1份。”有鄉下母女二人吃了4個饅頭,4碗米湯,兩小碟鹹菜,店主張口要8元錢。原來他們所謂“份”不是指一份飯,而是一個饅頭算一份8角,一碗米湯算一份8角,一碟鹹菜也算一份8角。
上麵兩例,都是含糊其詞,偷換概念的手法。前者把“1米優惠4元”故意說成“1米4元”,使你以為1米價錢是4元;後者所謂“8角1份”,顧客認為吃的饅頭、米湯、鹹菜等加在一起為一份,而攤主卻解釋為“饅頭、米湯、鹹菜各為1份。”這些都是行騙人故意以詭辯術布下的疑陣。
在購銷過程中,一些經營者玩弄詭計的不限於賣方,做為買方,同樣也玩弄詭辯術騙人。廣東一家企業與一港商簽訂了一份賣廢礦渣協議。條款上規定:港方每天拉一車,每天拉一次,共拉10天。開始港商用翻鬥車拉,第二天改用小卡車拉,第三天改用大卡車拉,每車的運量增加甚多。這家企業發現有問題,去與港商交涉,說你們拉礦渣的車不應越來越大,可港商拿出了協議,說協議上規定:“每天拉一車,我們每天拉的是一車,符合協議規定。”廣東方無言以對。為此,該單位損失90萬元。
這裏,廣東方與港商簽訂協議,上寫“一天拉一車”,“一車”是一個模糊概念。模糊概念是外延對象不確定的概念。“一車”究竟是多少?數量並不確定。其責任與廣東方有關。從港商方麵來看,他們是有意運用這類模糊概念,借以欺騙廣東方,借機大發其財。這種詭術竟使廣東方無理申辯,有苦難言。
二是假裝友善。據紐約(美洲華僑日報)報道,日本某首飾製造廠想要仿造中國的景泰藍,始終沒有成功。最後他們用重金收買了一個華僑,讓他到中國去偷景泰藍的製作工藝技術。那個華僑回到中國,以代理商的身份要求參觀景泰藍的製作過程。接待部門替他做了安排,廠方殷勤接待了這位“代理商”,讓他參觀了工廠,把工藝製作的全過程拍了照片。這個華僑順利地完成了日本主子交給的任務。那家日本工廠,不久就製造出標上日本製造的景泰藍在國際市場上和中國競爭。
這裏,日本廠家一心想仿造中國的景泰藍,但苦於拿不到工程技術資料,於是利用中國大陸人對華僑的特殊感情,相信華僑愛國,又利用廠方的輕信心理,這位華僑喬裝“代理商”參觀工廠,這個“迷陣”沒有被我方識破,因此使景泰藍製作工藝從此泄密,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無獨有偶。安徽經涇紙廠生產的宣紙,世界上首屈一指。1981年,幾位日本商人要求參觀在涇縣紙廠幫助下建立起來的一個宣紙廠。日商來廠後,第一天介紹情況,參觀生產過程;第二天座談,技術交流;第三天對生產宣紙的全過程進行錄像。在參觀座談過程中,日商詢問甚為詳細,還索去了某些原料,並以幫助化驗為名帶走了造紙用的井水。這樣,日本人分文不花,就搞到了製造宣紙的全部技術。
請看,這幾位日本商人,為偷竊我國生產宣紙的技術,製造了一個參觀工廠的假象,布下了技術交流,幫助化驗等疑陣,可我方完全相信口商的謊言,絲毫沒有警覺,不得不上當受騙。
三是“火上澆油”。當你漫步城市自由市場時,常常看到有人拿著某種貨物高聲叫賣,旁邊圍著幾個人,有挑選貨物的,有起勁討價還價的,有買賣成交的,吸引了不少顧客,你也不自覺地湊上去看看。其實,他們很可能是一夥的,其任務是煽動路人購買,這通常稱之為“火上燒油”。
在湖南益陽地區賣藥的藥販子,他們找來一些女人當說客,演雙簧,當地話稱為“帶籠子”。當一個顧客在藥攤子前猶豫時,便有一個女人走到攤前,煞有介事地對藥販子說:“這位師傅,我上次買你這種‘觀音掌’,我家老倌使了挺管用,風濕病好多了,我想再買些,你給挑好一點的,價錢貴點沒關係,隻要藥好。”說著便大方地掏出幾張10元票子遞給藥販子。那位想買又不放心的顧客便動了心,也掏出錢來買藥。就這樣,一天的買賣做完了,藥販子便與女說客分成。請看,那些女說客哪裏是真買了藥,隻不過是說給顧客聽,演給他人看的疑陣!
四是故意犯錯。有的人在生意交易協議簽字時,故意造成計算錯誤,或在行文中偷換某些概念,使受騙一方一時不易發覺,從而欺騙對方,一獲得更多利益。例如:
——在談判時,曾有一個商人,故意將數字算錯,多算了1萬美元,由於價格總額近百萬元,相差1萬多元,對方並沒有察覺。這類疑陣,如果一旦被人發現,他也會謊稱無意中出差錯,並不會受到處罰。
——雙方已達成某些協議,簽訂協議時,一方故意改動某些詞語,如把“總收入”故意寫成“淨收入”。淨收人由於有各種不同的計算方法,有時淨收入可計算為零,造成對方無利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