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關心他人、尊重他人、處處以他人為重、時時替他人著想的人,自己也有機會受到別人同樣的尊重。

卡耐基認為,無論是在政治領域還是經濟領域的領導總是要做出一些“人情”事件,應該引起社會各界人士的注意。在中國,從古時候遺留下來的“人情”問題更是愈演愈烈。為此,我們運用卡耐基的觀點,評述一下中國的這種不良社會現象。

在中國,“人情”與“麵子”的關係很密切。一般說來,有“人情”必有“麵子”,給“麵子”也就是“送人情”。我們打一個比方來說,假設有一個人,先前幫助過俅的,你就欠他一個“人情”。下回他來找你幫忙,你就必須償還他一個“人情”。如果你給他“人情”了,則他也就欠下你的“人情”,而你在他“麵前”,也就成了一個“有麵子”的人。於是“麵子”和“人情”就密不可分了,比如“求情”或“說情”時講“不看僧麵看佛麵”雲雲。但即便是“佛祖”出“麵”,也還是“人情”,得了好處的人也要“領情”。由於“人情”與“麵子”是如此地相互依存,所以中國人為了方便起見,又創造了“情麵”一詞。

在中國,“情麵”幾乎是一種任何人都不能不“顧”的東西。通常情況下,一個人正往前走,要去辦“正事”的。“情麵”卻從“後門”進來了,他就不能不回頭去看一下。因為“頁”本是“頭”,也就是長“臉”的地方。“情麵”來“雇”你,你連頭也不回一下,“麵子”上就會“過不去”,也是“給臉不要臉”,所以至少也得打個“照麵”。然而這一“顧”一“照”不要緊,非得“照顧”一下不可。原本是“公辦”的事,也就多半“公辦”不成。除非你有本事一開始就不“照麵”,也許能躲過一些麻煩。

勵誌名言

管理是一個過程,通過它,大量互無關係的資源得以結合成為一個實現既定目標的總體。

———[美]卡斯特

可結果卻是,“情麵”這東西,是輕易躲不掉的。“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你的同事、鄰居、熟人、朋友,豈能永遠不見?既然終究要見“麵”,就不能不講“情”。結果,天理王法之類這些無須“麵對”的東西。也就隻好暫時放在一邊。比如宋江殺了閻婆惜,依照“王法”,是該追究刑事費任的,更何況那婆惜的情夫,又在縣裏“司法部門”工作。但宋江“麵子”大,“人緣”好,縣裏上上下下,都要開脫他。先是縣長大人一味拖延,後是刑警隊長有意放縱,更兼縣政府的同僚們,一個個都到婆惜的情夫張三那裏去說“情”。這些人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連那張三“也耐不過眾人麵皮”,隻好一任自己的情婦,去做那刀下的冤鬼,這便叫“人情大於王法”,中國的法製難以健全,很多都跟“情麵”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

“情麵”的威力可真能通到天邊,它還可以讓某些人死,如春秋時豫讓刺殺趙襄子,戰國時的聶政刺殺俠累即是。豫讓是為舊主智伯報仇,猶有可說。那聶政與俠累素不相識,而且以後也不會打什麽交道,卻甘冒生命危險,大老遠地從衛國跑到韓國去刺殺他,原因是非常簡單的,嚴仲子屢屢“惠顧”自己這個“鼓刀以屠”之“市井小人”的“情麵”。豫讓為自己辯駁說:“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已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為報仇而死”。於是三番兩次去殺襄子,最後竟請求刺殺襄子後再自殺,而襄子居然也“大義之”。此外,如專諸之刺王僚,荊柯之刺秦王,也多因“情麵”之故。卡耐基感歎地說:西方的殺手為金錢而殺人,中國的殺手為“情麵”而殺人,這大概也可以看作是中西文化的一點差異吧!

“情麵”既然如此法力無邊,可以使人死。讓人生,對於任何一個中國人來說,不能不講情麵,也不能不為將來可能的需要,暫且埋下伏筆。

怎樣才能夠給自己留下後路呢?最主要的還是要多多見“麵”。因為“情”由“麵”生,如果從來也不曾見麵,又怎麽能談上“情”呢?同事、同學、鄰居等等之所以較有情麵,就因為經常要“麵對”之故,因此有“遠親不如近鄰。街坊不如對門”的說法。夫妻情份最重,也因為天天都要“麵對”。而戀人與候補配偶當然也就稱為“對象”。“象”如果“對”上了,則為“有情人”。既然是“有情人”,在中國的倫理道理下,又必須“終成眷屬”。但是,即便真是眷屬,比如親戚一類,如果不常“見麵”,或久不“見麵”,感情就會淡薄,甚至於還不如一個近鄰。所以有“人在人情在”的說法。人在。因此“低頭不見抬頭見”,不能不“顧”;人不在了,則反正不怕會有見了麵不好意思的事,也就可以不講“人情”了,任它將來怎樣發展吧。

中國有一句婦儒皆知的俗語“人走茶涼”。但也有“茶不涼”的。比如前麵說的豫讓,就是在智伯死了以後,仍要不計利害地報恩還情。無疑,曆史上和生活中,豫讓這樣的人畢竟不多,因此才特別地被看作是俠義之士,為人們所崇敬、仰慕和表彰。但這也同時可以看出,中國文化的價值取向,是肯定和讚成重情誼、講情麵,否定和反對薄情寡義的。一個人,如果念舊,也就是在不再“見麵”的情況下仍然記掛和認定過去的“情麵”,維持過去“情麵”的有效性,就會被輿論所肯定和讚揚。相反,如果“忘本”,“翻臉不認人”,“轉背就忘情”,則會遭到輿論的譴責,大眾就會罵他,“不是東西”。比如一個人剛死,身邊的人就“翻臉”,便會有人出來“打抱不平”,說“某某屍骨未寒,你們就……”雲雲。我們不妨順著他的話推究一下。如果“屍骨已寒”。是不是就可以如何如何呢?對方很難回答這樣的問題,大多數人還都會默認的。“人在人情在”畢竟是一個規律,至多隻能要求“情”延續的時間,比“麵”稍長一些,不要一下子就“情”、“麵”俱失,那樣就很難符合人世的圭臬,因此遭到大眾的反對。

勵誌名言

管理者不承擔創造知識的任務,他的任務是有效地運用知識。

———[美]卡斯特

因此,中國所要求的,還是多多“見麵”。比如,有事沒事的,經常去串串門,走動走動,或者找種種借口,在一起“聚一聚”。在這方麵,是中國人的拿手好戲,而最好的機會,又莫過於過年。這時,除大年三十夜晚的家庭團聚必不可少外,“拜年”也是很重要的事。關係的親疏,人緣的好壞。地位的高低,權力的大小,都是必須顧及權衡的。一個人,如果過年時沒人來拜訪,是很沒有麵子的。如果門前車水馬龍,家裏常開流水席,則麵子十足,風光體麵得很。如果來拜年的竟是上司、前輩,那就更加體麵,足以成為向他人炫耀的資本。又比如,成立“校友會”、“同鄉會”、“聯誼會”等社團組織,或者參加各種會議。也是製造情麵的有效辦法。總而言之。中國人在這方麵是很有辦法的。

西方人在“見麵”方麵和東方人是差遠了,他們英文“goodbye”意為“上帝保佑你一人獨行”。而中國的重逢或初交時的“久違”、“久仰”、“好久不見”,都與“麵”有關:久違是久違其麵,難免薄情,必須用極富情感色彩的話把麵子補上。

與此同時,如果不想與某人發生人情關係,或必須馬上“絕情”。則必設法和他“見麵”比如前章談到的階級鬥爭時,為揭發批判他人而“背靠背”即是。比又如,在路上相遇,眼睛往別的地方看,裝作沒看見,或者甚至繞道而行。再比如,對方來訪時,甚至要裝病也不予接見。孔子就曾做過這樣的事。魯國的陽貨想讓孔子去見他,孔子不去。於是陽貨就送給孔子一隻蒸熟的小豬。孔子收了人家的“人情”,不好不去拜謝,又不想和他“見麵”,便故意趁陽貨外出時去拜訪,這樣就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聖人即已作出傍樣,我輩自然不妨效法,隻是要事先作好計劃,把一切事情都做得順理成章。

中國人的事情就是這麽麻煩,有意的不見是為了絕情。則無意的不見也就可能被視為或誤為“不講交情”。例如,你回到故鄉、母校、原單位,就應該盡量設法和所有的故舊都見上“麵”。如果不小心漏掉了一位,他就會認為你不給“麵子”,甚或懷疑你對他有“意見”。這種漏掉一人的後果是很嚴重的,因為別人都已“見”了,唯獨他未“見”,也就特別地沒麵子。說不定,本來沒意見的,這回可真的有意見了。因此說,作為一個中國人還必須要“顧全大局”。

談論起中國人的做人準則,還必須體現“分寸感”之重要。就拿見麵的次數來說,有事時才冒然地找上門去,便會疑心你隻是在利用他;但不斷地見麵,也有弊端。第一,見得多了,難免厭煩,讓人難以接受;第二,見得多了,就容易看透,知根知底,弄不好連隱私也保不住;第三,關係一近,難免隨便。一不小心,就會傷了對方的麵子,弄不好還會砸了自己的飯碗。總之,常不見麵,固然難免生疏;常常見麵,也容易“熟”得爛掉。最好是親而不近,敬而不遠,若即若離,恰到好處。這當然很難,所以,古代詩人總結道,“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勵誌名言

不能像在逆境中那樣在順境中持重,是一個人脆弱的表現。

———[西]西塞羅

見麵也好,不見也好。多見也好,少見也好,一應動作,都是圍繞“人情”來設計的。顯然,人情比麵子更重要,也更根本。所以,中國人一說到人情麵子,便總是說“情麵”。

為什麽“情”要比“麵”更重要呢?

從根本上說,人情和麵子,都是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群體意識”的典型表現和直接體現。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都必須也隻能通過與他人的關係來確證自己、實現自己,也就是必須“麵對”他人。要“麵對”就得有“麵子”。否則就不符合道理。但是,“麵子”畢竟是“麵”,是“表麵”的東西。每個人,都可以“當麵一套”。“麵對麵”時喊哥哥(稱兄道弟),“背靠背”時摸家夥(你死我活)。這就靠不住。所以說,沒有麵子是站不住腳的。

“人情”就不同了,它在本質上是“情”,而“情”是發自內心的,是一個人最“裏”麵的東西。即所謂“衷情”。情感作為人的一種內心體驗。一種每個人自己才能體驗到的獨特的心理過程,應該說最不可能“作偽”。情感可能是片麵的,比如熱戀中的情人往往看不到對方的缺陷;情感也可能是錯誤的,比如一個母親也許會包庇兒子的錯誤。情感還可能是會壞事的,比如單相思、父母鍾愛不肖之子等。但這些情感都是真實的。所謂“虛情假意”,並非情感可以作偽,它隻不過是外露的一種形式,所以又叫“裝模作樣”。也就是說,作偽的隻是“模樣”,而非情感。

正因為情感是發自內心而又不能作偽的,因此,它會經常被人們所念及。

情感比“利害”可靠。利害是外在而非內在的,隻能使人們結成一種臨時性的、鬆散的關係:有利進趨之若鶩,有害時作鳥獸散;或遇害時團結一致,勝利後又自相殘殺,如越王勾踐之賜死之種,漢高祖之殺韓信,明太祖之誅功臣都屬這方麵的原因。所以酒肉朋友最靠不住:有酒有肉是朋友,無酒無肉如路人,甚至為了爭奪酒肉,反而成了敵人。

情感也比法律是強製性的而非自發性的。它隻能綜合利用表麵的安定,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旦執行不嚴,或法製不到之處。便會有可乘之機。比方說,街上有警察站崗時,大家都規規矩矩的。警察一下班,便紅燈亂闖,自行車帶人。又比如,對於國法,中國人雖不敢強頂,卻敢軟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總能“化千斤為四兩”。所以孔子說:“道(導)之經政,齊之以刑,民冤而無恥”,也就是不相信政令刑律真有什麽根本性的作用。

中國人的道德修養盡管很高,但它也越不過情感的水準。道德修養乃後天之培養而情感能力乃生而有之。一個人。如果道德修養很差或從來不講公德,你就拿他毫無辦法。更何況,中國的倫理範疇和道德準則,也差不多都能還原為情感概念和情感法則。比如,“仁”是一種情感,也叫“仁愛”;“義”是一種恨的情感。也叫“義憤”。又比如,“孝”是父子之情。“悌”是兄弟之情。而且,這些情感又都是雙向的:君仁則臣忠,父慈則子孝,兄友則弟恭,夫愛則婦順。反之“你不仁”,則“休怪我不義”;君視臣若“草芥”,則臣視君為“寇仇”。所以,中國的道德律令,總是相輔相承的。如“尊師愛生”、“擁軍愛民”等。也就是說,隻有以情感為基礎,道德才能夠為眾人所接受。

情感甚至比“麵子”可靠。麵子可以作偽(假麵)。情感卻必須真實(衷情)。麵子有大有小。情感也有深有淺。但情感的深淺並不以麵子的大小為轉移,而麵子的大小卻以情感的深淺而變化。出於麵子而為人辦事,大多都會馬馬虎虎,敷衍了事;出於情感而為人辦事,則會盡心盡力超水平發揮。這樣,當一個群體的每個成員都是出於情感而團結在一起的時候,這種團結就是心甘情願的,它的力量是驚人的。

勵誌名言

人們最出色的工作往往在處於逆境的情況下做出, 思想上的壓力,甚至肉體上的痛苦都可能成為精神上的興奮劑。

———[英]貝弗裏奇

顯然,情感,確實是維係群體的最掛手段。因此,中國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情感的。

中國倫理道德大部分都是從情感中變化出來的,其實可以還原為情感的又豈止倫理道德?詩、音樂、舞蹈、繪畫和書法等等自不必說,就連宗教、哲學、政治、法律,也都與情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佛家講“慈悲”,儒家講“仁愛”,都是著眼於情感。《莊子》講“道”雖“無為無形”,卻也“有情有信”,至少是不反對感情。至於政治上的“以德服人,以柔懷遠”,教育上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也都是靠情感做文章。就連鐵麵無私的法律,在遇到“理無可恕”但“情有可原”的情況時,也不得不另有安排。

這樣一來就得出了以下結論,“有情”與“無情”,簡直就是人與非人的分水嶺。一個人。如果智商較低,隻會說他“愚鈍”’;如果失去理智,隻會說他“瘋狂”;如果意誌薄弱,隻會說他“懦弱”;如果才學平庸,也隻會說他“低能”。所有這些,都不會被說成“不是人”。甚至“愚鈍”等等,還可以用作“廉詞”,比如自稱“愚生”、“愚兄”、“愚晚”等,卻斷然不會有人自稱“無情”的。倘若“無情”,便“禽獸不如”,那是很難站得住腳的。

久而久之,就有了“人情”這個詞。它的意思是,“是人”便必“有情”。它既是“人之情感”,也是“人之常情”。“不通人情”,便“不是人”;“不懂人情”,也“不是人”。所謂“不通”,就是不能與別人進行情感交流,不能通過情感的交流來建立一定的人際關係,等於自絕於群體,自絕於社會;所謂“不懂”,就是雖有上述願望,卻不能掌握應有的操作方法,欲通而反絕,同樣為群體和社會所不容。所以這又出現了一個做人的問題。

做人問題在中國表現得尤為重要。西方文化認為,人是上帝創造的,因此他有上天聽賦予的權利。無論其後天表現如何,你都不能剝奪他作為人而存在的權利。中國文化卻不這樣認為,他們提出人是自己“做”出來的觀點。一個人,無論他先天素質如何,如果不會“做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就不算作是人。所以,中國曆史上,常有虐等俘虜的囚犯的事例,而且其所受之待遇,往往競至於“牛馬不如”、“豬狗不如”,就因為這裏隱含著一個邏輯上的前提:你既然不會“做人”,那麽我就不把你當人看。

可想而知,在中國做人是多麽的不容易。

如果一個人,遵紀守法,嫉惡如仇,發現單位上有人貪汙,或考試中作弊,便立即舉報,雖說也會受到上級和老師的表揚,但在同事或同學中,往往會沒有人敢去接近他,被視為“不會做人”。又比如,一個人,潔身自好,廉潔奉公,從不參加公費吃喝,也不拉幫結派,結果也會被“孤立”,弄得“呆不下去”。看來,“惡人”(舉報別人)“好人”(潔身自好)都不好做。那麽,“不好不壞”怎麽樣呢?有時也很難。表現不好要挨批評,太好又遭嫉妒,不好不壞,甘居中遊,則又可能被視為平庸,通常也是行不通的,再比如,有人托了“人情”來求你,要辦一件極難的事,是答應好呢?還是不答應好呢?答應了辦不成是“騙人”,不答應又好像不給麵子,真是使人左右為難。諸如此類的事,在生活中可謂不勝枚舉。因此,當中國人感到“力不從心”、“裏外不是人”時,便會由衷地感歎:“做人真難!”

勵誌名言

時間的步伐有三種:未來姍姍來遲,現在像箭一般飛逝,過去永遠靜立不動。

———[德]席勒

做人為什麽會這麽困難呢?就在於這“人”原本不是自己要“做”,而是為了別人而“做”的。如果一個人“是不是人”隻由自己說了算,那又何難之有?“是不是人”要靠別人來評說,來判決,來確認,而“別人”又是那樣地多,每個人又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標準,勢必是“顧得了東頭,顧不了西頭,顧得了上頭,顧不了下頭”。比如說,做“媳婦”的人,是應該早點起床幹活服侍公婆呢?還是應該晚點起床和丈夫多溫存一會兒呢?便很難掌握。結果。“起晚了得罪公婆,起早了又得罪丈夫”,很可能“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其結果落得兩頭受氣。

“做人之難,難於上青天”,關鍵就是他必須做出來給別人“看”的。這就要有“麵子”。沒有“麵子”自己“臉上不好看”,別人也“看不下去”,或“不放在眼裏”。這時,當事人就應該“臉紅”,否則就是“無恥”。人們一說起“無恥”就會立即聯想到“臉皮厚”,蓋“臉皮”一厚,耳和心都被遮蔽起來,隨便別人說什麽,都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式,因此又叫“厚顏無恥”。這類人一般都被認為是無可救藥的,往往成為大多數人的對立麵。在“麵子係統”中,它的含義有時即等於“沒臉沒皮”。看來,“臉麵”這玩意,也真不好操作:“沒臉沒皮”是無恥,“臉皮太厚”也是無恥,厚了薄了多了少了都不行。對於一些領導來說,更要注意這方麵的內容。

按照中國入的方式,“做人”是為了掩人耳目,則有人看時須“有恥”(有羞恥心),無人看時便不妨“無恥”。“恥”之有無,全看有沒有人“看”。比如**的事,背著人怎麽都行,但就是不能在別人麵前做。如果在公開場合摟摟抱抱,扣扣摸摸,便會被視為“無恥”,遭人“白眼”,甚至會遭到大家的一致攻擊。其實,他倆人自在那裏快活,幹他人何事?說穿了,不可容忍者,並不在於他們的“行為”(背著人就可以放肆),而在於他們的“態度”——“居然不怕別人議論”。豈非“根本不把別人放在眼裏”?完全不符合中國人的“做人”標準。

如果我們在現實生活語言中再尋覓一番,你會發現“太不像話”,也是中國的一大發明。

如果我們從語法上推敲一下。“太不像話”這種說法是全然不通的。“話”,是一種語言,怎麽能去“像”?也許,它原本不過隻是“像人們話中怕說的那樣”之省略。琢磨起來也不合理。因為“不像話”者之言行,發生在斥其“不像話”之前。你事前並未“話”過,讓人家怎麽去“像”。或雲此“話”乃公認之道德標準。這也同樣有問題,因為世間並無一成不變的什麽“公認道德標準”。比方說,一對小夫妻,恩恩愛愛,聊聊我我,同出同進,體貼溫柔。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呢?就很不好說了。在觀念比較傳統的人看來,也許就“不像話”;而在接受了現代文明的人看來。打老婆,當爺們,視妻子如奴仆的作派,才叫“太不像話”。總之,像話不像話,全看別人如何說話,大眾才是上帝。

正因為從來也沒有一個客觀和準確的標準,所以,“太不像話”就出現了“泛濫成災”的局麵。武裝幹涉別國是“太不像話”,以車上搶了別人的座位也是“太不像話”;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是“太不像話”,生活條件好了也是“太不像話”。可見,何謂“像話”,何謂“不像話”,何謂一般“不像話”,何謂嚴重的“不像話”都很難說清楚。

勵誌名言

時間是君子,時間永遠說老實話。

———[德]博馬舍

一言以蔽之,所謂“太不像話”,隻不過是表達了一種憤怒和鄙視的情感態度,與人的思想感情是分不開的。它加之於人,既非法律懲處,也非道德譴責。在分量上,也遠較“缺德”、“卑鄙”、“下浪”、“無恥”、“喪盡天良”等為輕。但唯其“輕”,也就可以廣泛運用了。反正隨便說人“太不像話”。也不會受到什麽嚴厲的懲罰。頂多被回贈一句“你才太不像話”。於是,有了這個武器。中國人就可以自由而得心應手地對一切自己“看不慣”、“看不順眼”、“看不下去”的人和事,用上這個“萬能詞組”了。

為了不致被人斥為“太不像話”,中國人從小就被施以“注意影響”的教育,懂得不要“授人口實”、“留言為話柄”、“招來物議”等“人言可畏”的道理,從而小心謹慎地去做人,不敢做冒尖的人物,畢竟“木秀於林,風必吹之”。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做人原本是做給別人看的,如果辛辛苦苦地“做”了出來,別人看著“不順眼”(“影”不好),說著“不中聽”(“響”不好),豈不是無法再麵對世人。於是,便隻好“出門看天色,進門看臉色”,走路看影子,說話聽回音(響),規行矩步,瞻前顧後。至於什麽“開拓”啦,“創造”啦,都要在“瞻前顧後”以後才能試探性地做一點。

做人應該從“注意影響”起步。僅僅隻會注意影響,至多不過能避免被評為“太不像話”而已,如果要想“很像話”甚或“吃得開”,那還必須“懂人情”、“通事故”。

下麵我們就要闡述一下“情”的由來。

尋根究底,人類一切情感最終都可以歸結“同情感”。愛是一種肯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象中把對方看作是和自己一樣愛著的人,這才“越看越可愛”。有的時候還會“愛屋及烏”。恨則是一種否定性的同情感,它總是在想象中把對方看作是和自己一樣恨著的人,這才“越看越可恨”。如果被愛者竟然無動於衷,就能激起愛的火花;如果被恨者竟然一臉麻木,就不會給恨者以複仇的快感。

“同情感”是情感最根本的麵的特征,所以“同情心”也就是人情最重要的內容。所謂“同情”,與“憐憫”有著不同的意義,而是在情感交流中體驗到與別人“相同的情感”。也可以這樣說,它就是把別人的痛苦看作自己的痛苦,把別人的歡樂看作自己的歡樂。如果一個人,別人有喜,他不能欣然於色;別人有悲,他居然無動於衷;別人有難,他不能拔刀相助,或者不能設身處地替別人排憂解難,甚至連“順水人情”,也不肯做,那就是“不通人情”、“麻木不仁”了。同理可推知,他也休想得到別人的“同情”,最終隻能自絕於社會和群體,因為中國的“人情”大都是相互的。

所以說,所謂“通曉人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種“設身處地”、“將心比心”的情感體驗態度。具體做起來,可以從兩個方麵去考慮。從正麵講,就是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比方說,自己肚子餓了要吃飯,應該想到別人肚子餓也要吃飯,從而“推食食人”;自己身上冷要穿衣,應該想到別人身上冷也要穿衣,從而“解衣衣人”。劉邦懂得這個道理,所以他能夠取得天下。項羽卻不懂這個道理。自己想稱王,卻想不到別人也想當官。該封官賜爵時,大印捏在手裏梭角都磨圓了,也舍不得頒發下去。他既然這樣“不會做人”。怎麽能夠得民心呢?

從反麵講,就是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比方說,自己不想死,就不要殺別人;你怕丟麵子,就不要傷別人。說話的時候,更尊重對方,稱呼上要掌握分寸,不要進呼其名;對方的請求和給予(如敬酒、讓菜),即使不能接受,也要婉言辭謝,不要斷然拒絕;對方有了錯誤即便是下屬,也應該豁達大度,包容一切;對方向你訴說某一事情或心情時,即便不願聽。也不要粗暴地打斷,而應在適當的時候岔開話題;對方與你爭辯時,即便說得不對,也不要“得理不饒人”,為圖一時痛快,把對方逼進“死胡同”,“下不了台”……”否則,不但對方會覺得大傷麵子,惱羞成怒。在旁觀者看來,也會認為你“太不像話”。這些都是“做人”的準則,也是領導們應該注意的。

勵誌名言

時間會刺破青春表麵的彩飾,會在美人的額上掘深溝淺槽,會吃掉稀世之珍! 天生麗質,什麽都逃不過他那橫掃的鐮刀。

———[英]莎士比亞

會做人的人,總是能夠表現出關心他人、尊重他人、處處以他人為重、時時替他人著想的心理傾向。比方說,見了麵問人家“吃了沒有”、“身體好嗎”,或問“有朋友沒有”、“時展如何”,甚至幫他尋找“對象”或“門路”。這些被西方視為“打探隱私”的問題,卻被中國人視為“有人情味”的表現。又比如,朋友搬家去“湊一把手”,鄰居外出代為“看門”,同事犯了錯誤替他向鄰居“說情”等等,也都是實實在在的“通人情”、“會做人”的表現。

“做人難,難做人”,隻說不做,同樣“不是人”。不過這裏必須強調,這種關心他人的心理傾向必須是真誠的,而不是“做”出來的。即使是“做”,也要真誠地去“做”,“做”得不露痕跡。有些人,雖然也熱衷於關心他人、幫助他人,但“做”了好事之後,反而會“大姑娘生孩子——出力不落好”,給人一種虛偽做作的印象。真心的幫助他人,應以“不計報酬,“不求回報”為前提。事實上,如果嚷嚷得滿世界都知道,不但受惠者會覺得很沒有“麵子”,也會讓人覺得你並不聰明。

在中國做領導,要有“人緣”,否則你就不會做得長穩。用“人緣”這個詞來表示“人際關係”,是很精當的。“緣”的本義是“衣邊”,因此有“邊緣”義。所謂“邊緣”,也就是兩物分界之處,同時也要兩物相連之處。兩物如“相緣”,也就有了“關係”。“關係”也好,“緣”也好,都有著一定的聯係。所以兩個人關係如果極深,便說他們有“千絲萬縷”的聯係;如果表麵關係已斷而情感猶存,便說他們“藕斷絲連”。因為感情正如蠶絲,既是細微的,又是有彈性的韌性的,拉拉扯扯,糾糾纏纏,“剪不斷,理還亂”。用“緣”來表示依靠情感而維持的人際關係,就有許多妙處。

人們常把建立新的人際關係稱作“結緣”。比如結為夫妻叫“喜結良緣”,以惠結人叫“廣結善緣”。“良緣”也好,“善緣”也好,都是一種“人情”,即把情感之絲打成“結”。使之更為牢靠。如果兩個人從前素不相識,隻是由於偶然的機會相遇,可通過他人的介紹相交,卻“一見鍾情”,或“情投意合”,便會覺得彼此十分“投緣”,他們就會成為很要好的朋友,盡管相識的時間很短。所謂“緣分”,即是“人情”再加上“天意”。人與人之間,本來在氣質、性格、閱曆、境遇各方麵都差異,要想真正情投意合,原本就很難;而安土重遷的中國人,又很難有機會在茫茫人海中去尋訪“知己”。這樣一來“人情”加“天意”的“緣分”,就顯得更加彌足珍貴。一個人,如在“可遇而不可求”的機遇中得一“知己”,那就不但是“緣分”,也可以成為人生的第三大幸福。

當然,說一個人“有人緣”或“人緣好”,並不是說他有此“緣分”或“福分”,反倒是說他即便無此“緣分””或“福分”,也能結交朋友,受人歡迎。或者說,有“緣人”的能力。有此能力就能處理好自己的周邊關係,使自己的“邊緣”聚滿了人。這種良好的人際關係,完全是靠他自己做人給“做”出來的,因此說,並非是上天的注定。

勵誌名言

時間的無聲的腳步,往往不等我完成最緊急的事務就溜過去了。

———[英]莎士比亞

什麽人有“人緣”?隻要總結一下就很清楚了。所謂對朋友俠肝義膽有人緣,對世人仗義疏財有人緣,對窮人急人所難有人緣,對闊人禮讓謙遜有人緣,對下人知人善用有人緣……那麽,什麽人沒人緣?自私自利沒人緣。慳吝小氣沒人緣,無情無義沒人緣,缺心缺肺沒有緣……總之是會做人。能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有人緣,否則隻好形影相吊了。

有人緣,就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竟的財富,因為“沒有人辦不了的事情”。尤其在中國,整個社會都靠“人情法則”來運轉,來操作。沒“人緣”,便沒“情麵”;沒有“情麵”,就會到處碰壁,走投無路,難以生存。這正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家有萬畝良田,不如有個好人緣”。

要想學會做人,就必須懂得人情的標準。

人情法則最基本的內容就是“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情感在本質上最終職權以歸結為同情感,被愛者和被恨者在愛者與恨者的想象中,都被感覺為在進行著愛與恨的“回報”最基本的法則之中。

中國人的社會生活是極其重視“回報”的,“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往往被認為是合情合理的事。有恩不報固然是“小人”,有仇不報亦非“君子”。不過,相比較而言,中國人之重視“報恩”。又甚於“報仇”。一個人,如果“忘恩負義”,便“不是東西”;如果“恩將仇報”,更是“喪盡天良”。但是,如果報恩的程度大大超過施恩,那麽,他就會被當作英雄,而很有“人緣”。無論怎樣加倍地回報,都不會視為過分,可以到對方不好意思領受為止。

報仇和報恩是兩碼事,報仇講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是“仇”的大小。如果隻是輕度傷害,則“冤家宜解不宜結”,最好講和,不必“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其次是“報”的分量。一般地說,以等值為宜。如果人家不過隻是踩了你的腳,你卻要砍人家的腳,就“太不像話”了,反而會遭到旁人的唾棄。再者是複仇者與結仇者之間地位和力量相當,那就是他們自己的事,輿論界一般隻作“壁上觀”;如果是弱者向強者複仇,便會贏得同情、支持和敬佩;如果是強者向弱者複仇,整個局麵就要熱鬧起來了。因為重人情的中國人,其同情心總是在弱者一方的。除非雙方結之仇極深,且結仇時強弱正好相反,否則便會有人出來“打抱不平。所以,當韓信功成名就,衣錦還鄉時。對當年有“一飯之恩”的漂母,便報以千金;對當年使自己遭致“**之辱”的少年,則不予追究,原因也就在這裏。

中國文化之所以鼓勵報恩,而對報仇作一定的限製,是因為報恩隻會加強人與人之間的聯係,有利於群體的團結和社會的安定;報仇則呆能造成人與人之間的敵對,對大家都沒有好處,甚至會破壞社會秩序,造成動亂。可見,中國人的“群體意識”是很重的。不管是“報恩”還是“報仇”,如果人力不足以回報,便寄希望於“天意”;今生不足以回報,便寄希望於“來世”。所謂“來生變牛變馬也要報答”,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機未到。時機一到,一切都報”,說的都是這些道理。例如:晉國將領魏顆,在父親去世以後。未將父親的小妾殉葬(此為其父臨終所囑),而是將她嫁了出去。結果,在公元前594年(魯宣布十五年)的秦晉輔氏之戰中。小妾之父的鬼魂,便在地上結草為絆,幫助魏顆俘虜了秦將杜回。還有一例說東漢楊寶曾救過一隻黃雀,後來夢見一黃衣童子以白環四枚相報。使楊寶一家四代顯赫富貴。至於報仇,則多為冤魂化作厲鬼前來索命之類,故民諺雲:“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

勵誌名言

時間往往會給那不能理解的東西改換名稱的。

———[匈]李斯特

於是,人與人之間的情感關係,也就往往被看成是“施”與“報”的關係,總也擺脫不清。

既然人與人的關係,是一種“施送”與“領受”的關係。則被施者如果“領”了。其必須“回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問題是:在中國人的“人情”關係中,施送的並非物質,而是情感。即便送的是某一物質,比如在一個人遭災受難時送衣送飯,但所送者除此物質之外,也還有“人情。甚至有時候,那些物質的東西不過隻是載體。真正要送的還是“人情”。物質的東西是容易回報和償還的。比如你請我一桌,我還你一席,表麵上看,雙方誰也不欠誰什麽東西,但這裏麵所暗含的情感是無形的、無價的,不能測量,無法估算。還沒還,報沒報,或者還沒還“夠”,大家心裏都沒有一個“底”,隻好完全憑“良心”辦事。有些特別講“良心”的人,隻好經數十倍的代價去償還,如所謂“滴水之恩。湧泉相報”說的就是這種行為。

然而,情感之為情感,原本隻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僅為每個人所獨有的心理體驗。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人,隻要自己體驗到了某一情感,在這個問題上就不應再有要求。所謂“情感要求回報”,說的是一種心靈上的回報。也是人們的一種心態罷了。比如我們欣賞大自然。熱愛大自然,便在想象中覺得自然也在欣賞我們、愛我們,在這樣一種思想觀念的驅使下,我們會更加去熱愛大自然。其實大自然又何嚐真的回報過我們?但有些想象,隻是在填補內心的一些空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又說:愛是無私的。是隻需要奉獻不需要回報的。這樣一來,如果像“還錢”一樣去“還憎愛分明”,就會沒有“人情味”了。

另外,中國人之所謂“人情”,其實包含著兩個內容。一種是真正的感情,是發自內心的、不求回報的,我們無妨稱為“衷情”。比如男子之“鍾情”於女子,妻子之“衷情”於丈夫,父親之“鍾愛”子女。都是情理之中的事。哪裏還要什麽“回報”?所欲求者。隻不過對方也能愛自己一下而已。另外一種則是表麵、程式化或儀式化的東西,我們無防稱之為“表情”。它隻是人們在社會生活用於人際交往的一種工具和手段。帶有功利的性質。當然是要求回報的。我們通常說的“做人情”,指的就是這種“表情”。它既然可以“做”,自然也可以“送”,當然也不會是“衷情”。如果你把“表情”當作“衷情”而不加回報,人家就會認為你這家夥太不懂規矩,太不會做人,甚至太沒有“良心”,或者“太不像話”。反之,你如果把“衷情”錯當“表情”,用常規方式而加以回他,則對方便會感到“信心”,甚至會憤怒:“你竟然把我當成了什麽人(外人或商人)!”這當然也是要不得的。朋友們之間,最容易發生的,就是這種尷尬事體:回報吧。顯得“生分”、“見外”、“不貼心”;不回報吧,又似乎不那麽合情合理。中國人的做人之難。可真難以表達。

其實,“衷情”也是需要回報的。隻不過其方式,與回報“表情”不大相同,很多情況下都要做。

比如父親對子女的愛,無疑是絕對真誠的。中國的父母。尤其當代中國的父母。對於子女,可真稱得上“做牛做馬”四字。不辭辛苦,甚至類似於“父母”的組織,如黨和政府,對待自己的“子民”也是“愛護有加?免費供他們上學,畢業後為其安排就業,提供化費醫療和低租住房。死了以後還要為其送終。更像父母一點的單位領導,在職工犯了錯誤時,還要代其向上級“求情”,甚或代為承擔責任。接受一定的處罰,這樣一片“愛心”,在中國是大受“歡迎”的。

勵誌名言

時間帶走一切,長年累月會把你的名字、外貌、性格、命運都改變。

———[古希臘]柏拉圖

我們再把話說回來,這種“關心愛護”,實在很難說是出於“公心”還是出於“私心”,因為即便在最真誠的“關心愛護”之中,也未嚐沒有希望得到“回報”的成分在內。領導關心群眾,是為了讓群眾“安分守己”的工作,父母關心子女,是希望子女長大成人後“有出息”,能夠光宗耀祖;黨和政府關心我們,則是希望我們能“報效祖國”、“為國爭光”。說到底,“施”與“報”總也分不開。所不同者,僅在於父母的愛太真太深,“情分”也太大太重,連說“答謝”都嫌太輕,簡直就應該報之以全部身心才符合道德準則。

報之以全部身心,在父母看來就是要“聽話”。一個子女如果“不聽話”,是最讓父母痛心疾首的“傷心”所舉,因為希望其所能“聽”的那些話,都是出於真誠的“愛心”,比如天冷了要加衣服,在單位上不要和領導吵,你交的男朋友靠不住等。所以,一旦子女不聽,甚或頂嘴,便既感傷心,又不理解:“爸爸媽媽都是為你好,你為什麽不聽我的話呢?”其次,“衣人之衣”,“食人之食”,是要“懷人之憂”和“死人之事”的。現在爸爸媽媽並不要你去“死我之事”,隻是要你聽一下話,更何況這“聽話”還是“為了你好”,都難以實現,還說什麽其他?一個連“話”都不肯一“聽”的孩子,還有什麽指望?所以痛心疾首之餘,那斥責的語言便是:“想想看,是誰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你拉扯大的?你讓我死後如何去見列祖列宗?”

所以說,即便是父母對子女的這種最為真誠的愛,也是必須“回報”的,而“聽話”,也是一種情感的“回報方式”。父母哺育了我們,所以我們要聽父母的話;老師教育了我們,所以我們要聽老師的話;黨培育了我們,所以我們要聽黨的話。如果不聽,就不合乎道理。那麽,何以謂之“聽話”?所謂“聽話”,也就是以對方的意誌為意誌,以對方的情感為情感,以對方的愛憎好惡為愛憎好惡。這還不是報之以全身心嗎?

其實,“不聽話”之所以讓人感到傷心,首先還不完全在於“不回報”。從總體上講,“聽話”作為一種態度,當然是對父母的一種回報(其代價是交出自己的自由意誌)。但是,我們應該這樣來說,“聽話”又是回報的前提。因為父母要求子女聽話,都是出於一片“好心”,本身就是一份“人情”。如若不聽,則這樣一份人情也就無由送達。這樣一來“不聽話”就豈不是“不思回報”,簡直就是“不領情”!豈止“不領情”,簡直又是“好心當作了驢肝肺”!這樣說來,作父輩的怎麽能夠忍受呢?“聽話”不聽話的問題仍然出於情感本身。

再者說來,情感在本身上可以歸結為同情感。因此情感體驗的過程,也就必須是主體與客體相同一的過程。一方麵,主體必須與客體同一,即所謂“設身處地”、“將心比心”;另一方麵,主體也會要求客體與自己同一,而且情感越是濃烈,這種要求也是強烈。當這一客體是自然物或藝術品時,這種主客同一便成了“審美”;當客體是具體的、與自己有著密切的關係的人時,則這種主客同一,這種“愛護”就不能被接受了。

所以說,作為子女,作為被“愛護”的人,怎麽有權力不聽話呢?如果我們再仔細的合算一番,會發現“聽話”的“好處”的。

勵誌名言

時間是吞噬一切的。

———[古羅馬]奧維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