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辦法

1.總則

信息管理是本單位的基本管理製度,是單位正確決策的前提和依據。為使單位的信息管理規範化、係統化,特製定本辦法。

2.管理原則和體製

(1)單位按集中與分散結合、縱向與橫向結合的原則建立信息管理係統。

(2)單位級信息管理由單位信息部統籌和協調。各部門負責各職責範圍內的信息管理工作。

3.管理分工和內容

(1)綜合信息係統由信息部負責。主要範圍為國家、地方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國家、地方社會經濟、科技發展動態、本公司及上級企業經營管理,公司整體規劃、計劃及有關綜合統計匯總信息、材料,公司訂閱的圖書、報紙、雜誌資料。

(2)行政信息係統。由行政部負責,主要範圍為地方政府、上級企業文件、指示,單位各類公文、來函電記錄,辦公用品功能和市場價格,車輛運行、維修及消耗情況。

(3)人事信息係統。由人事部負責,主要範圍為國家、地方勞動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障政策,人才市場信息,人事、工資檔案,以及人員培訓、考核、考勤等人事執行情況。

(4)財務信息係統。由財務部負責,主要範圍為國家財務、會計、稅收、利率、匯率製度、政策。單位上級、本部和下屬企業財務報表,資金使用狀況,國家通用的會計、審計、稅收慣例、準則;公司融資、社會資金走向,金融、貨幣、財政信息。

(5)其他信息係統。根據實際情況可由各部門建立。

4.信息處理程序

(1)單位信息處理流程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傳遞、貯存、使用等幾個環節。

(2)信息的收集。

5.信息收集來源

(1)單位內部各部門已有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所記載的;

(2)單位外部公共圖書、情報信息機構收集的;

(3)通過社會調查、外出考察獲得的專題信息。

6.信息收集的媒體

(1)統計報表;(2)報紙、期刊;(3)年鑒;(4)書籍;(5)論文與報告;(6)原始記錄和文件;(7)互聯網與局域網。

7.信息收集方式

(1)原件;(2)剪貼複印;(3)文摘卡片;(4)簡錄。

8.信息的加工

(1)篩選。圍繞單位的中心工作、參考價值大、有前瞻性和啟發作用的原則進行選擇。

(2)鑒別。核實和查證,去偽存真,衡量效用。

(3)分類。按單位需要分類。

(4)綜合。對信息進行定性定量分析,對其進行編輯和研究。

9.信息加工的媒體

(1)文字;

(2)表格;

(3)圖式;

(4)影像、錄音。

10.信息傳遞

傳遞方式:

(1)空間傳遞。通過閱讀、宣傳、會議、電話、郵政網絡等傳遞信息。

(2)時間傳遞。通過寫字、印刷、影像、錄音等媒體隨時問流逝而傳遞。

傳遞方向:

(1)單位內部傳遞。在單位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平行、交叉傳遞信息。

(2)單位內外傳遞。

傳遞時間:

各種信息傳遞可規定其時限。

11.信息的存儲

(1)建立信息檔案;

(2)信息存儲電子化,即運用計算機信息管理係統技術。

12.信息的使用

(1)為領導決策服務,即信息自下而上的傳遞,提供決策依據、素材;

(2)為貫徹單位各部門日常經營管理事務服務,即信息自上而下的傳遞;

(3)為單位各部門日常經營管理事務服務,由各個信息係統自行使用信息或上下傳遞;

(4)為單位協調工作服務,即信息平行傳遞;

(5)為特定的谘詢問題服務;

(6)為適應上級領導部門和有關部門需要服務;

(7)為公共關係目的服務。

13.信息的反饋

建立信息反饋機製,評估信息管理效果、效率,改進信息管理作業。

(1)建立信息管理保密製度,製定信息管理流程的權限和責任體製。

(2)信息係統需要投資,耗費人力,公司建立信息係統需要在完備性、先進性、現代性、適用性、效果間權衡。

(3)信息係統建立本著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原則,高起點計劃,逐步由小到大實現現代化、正規化。

14.附則

(1)本製度未盡事項,依其他辦法、規定配套使用。

(2)本製度由信息部門解釋、補充、執行,經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批準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