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市場調查規程
第一條 為了使本公司及時掌握市場情況,有效地開展廣告宣傳工作,收集和整理計劃製訂所需要的各種材料,展開有效而適宜的市場調查,規範市場調查業務的內容和方法,特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 主管。本公司市場調查由廣告宣傳部市場調查室主管,有關部門應予以通力合作。
第三行決策。由市場調查室製定市場調查實施方案,上報廣告宣傳部計劃委員會決定。
第四條 調查方法。市場調查方法根據具體情況和具體計劃來確定。原則上采用常規方法。
第五條 市場調查報告書。市場調查報告書不得擅自向其他公司公開和透露。市場調查報告書由市場調查室起草或撰寫,其具體內容如下:
1.調查目的。
2.調查方法。
3.調查對象或調查對象分組情況。
4.調查規模。
5.調查項目。
6.麵談調查。
7.抽樣調查。
8.調查用表。
9.其他與調查有關的情況與結果。
第六條 報告書附件。由市場調查室撰寫或編輯附件,附件內容不限。一式若幹份,分送各分部門或分公司,作為研究資料。
第七條 銷售記錄分析。在過去的記錄的基礎上,對商品的需求變動趨勢進行比較分析,以指導未來的經營。需要分析研究的資料如下:
1.營業旬報。
2.營業月報。
3.營業概況。
4.收支實際情況表。
5.經費開支報表。
6.未承兌票據明細表。
7.承兌票據明細表。
8.銀行往來賬戶明細表。
第八條 銷售活動調查。對銷售活動的調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對本公司在同行業中的地位進行調查。
2.測定推銷能力與效率。
3.測定各地區市場潛力。
4.計算各商品的銷售量。
5.計算或測算目標市場與結構容量。
第九條 流通渠道調查。對銷售機構,包括零售、批發部門進行詳細調查,研究流通渠道以及本公司在流通渠道上的障礙,進而確定本公司流通渠道的長度與覆蓋麵。
第十條 銷售費用分析。在市場調查基礎上,計算各項銷售開支與費用,並確定合理的費用開支額度。
第十一條 消費者調查。對消費者的調查主要包括:
1.消費者地域人口分布。
2.消費者受教育程度。
3.消費者購買力情況(收入階層情況)。
4.消費者價值傾向調查。
第十二條 大宗消費者調查。對大宗消費者或主顧,進行以下項目調查:
1.對公司、廠家以及其他企業單位進行調查。
2.對政府部門、社會團體等事業單位進行調查。
第十三條 商標地位調查。對商標地位的調查分析主要有以下項目:
1.對同行或同類商品商標的變化情況、變化地點以及變化時間,進行係統調查。
2.調查經銷單位對商標的意見。
3.傾聽消費者對商標的意見。
第十四條 批發部調查。對批發部門進行如下調查:
1.批發部門的地理位置調查。
2.批發部門經營方針和政策調查。
3.批發部門經營狀況和經營條件調查。
4.批發部門的市場占有率或覆蓋麵調查。
5.批發部門的財務方針、習慣和信譽調查。
第十五條 產品與包裝調查。產品與包裝的調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尋找或發現商品的新需求或新用途。
2.對消費者所喜歡的外觀包裝進行調查。
3.對新產品開發方向和內涵進行研究和探索。
4.尋找流通中不良品產生的原因。
5.對消費者的質量評價進行調查。
第十六條 輿論調查。為了弄清公司內外的輿論傾向,需要對下列項目進行調查。
1.對公司經營的評價。
2.測評公司的公關工作的效果。
3.對公司商品銷售地域的輿論進行調查。
4.測評公司與交易夥伴的公關效果。
第十七條市場動態分析。對市場動態分析的內容是:
1.一年以上的長期分析(預測)。
2.一年以下的短期分析(預測)。
3.其他必要的財政、金融和貿易市場趨勢分析(預測)。
第十八條 價格調查。在新產品定價時,事先應進行價格方麵的調查:
1.一般物價的漲落趨勢。
2.與代用商品的價格關係。
3.競爭商品的價格調整趨勢。
第十九條 批發市場調查。對批發市場的調查範圍如下:
1.進貨(供貨)關係。
(1)年供貨量、供貨額增長率。
(2)供貨企業、供貨地區的供貨量比例。
(3)各供貨企業、供貨地區的供貨額比例。
2.支付方式,包括預付、現付和其他支付方式的比例;現金支付的比例。
(1)批發商的進貨期、進貨間隔期、間隔期的長短。
(2)批發商與供貨企業的關係,有無特殊關係,關係如何。
3.銷貨(批發)關係。
(1)各購貨商業機構購貨額比例。
(2)各購貨商業機構、購貨地區的貨量比例。
(3)年購貨量、購貨額增長率。
(4)貨款回收方式,貨款回收周期長短。
(5)利潤率變動情況。
(6)購貨方式以及各種購貨方式(如上門訂貨、通信訂貨和現貨交易等等)的比例。
(7)呆賬比率增長率。
(8)退貨比率增長率。
(9)與購貨商業機構的關係,有無特殊關係,關係如何。
4.經雷狀況。
(1)廣告宣傳的方法。
(2)廣告宣傳費占銷售收入的比率,以及比率的增減情況。
(3)商品周轉率或商品周轉速度。
(4)營業開支情況。
(5)月平均庫存情況,包括庫存增減趨勢,各商品庫存增減趨勢。
第二十條 一般消費者調查。一般消費者調查的內容包括:
1.消費者的實際情況,包括職業、年齡構成、收人等。
2.消費者的態度、價值觀、意識以及輿論傾向。
3.購買動機和購買方式。
4.對廣告宣傳的態度,包括對各種廣告宣傳媒介,如電視、廣播、報紙雜誌的態度。
第二十一條 通過零售商調查。通過零售商可以了解下列消費情況:
1.在該地區、該商店的銷售量。
2.對本公司商品的質量、價格有何評價與希望。
3.有關該地區消費者需求傾向,以及廣告宣傳的問題和消費問題。
第二十二條 零售店調查。對零售店需就下列問題進行調查:
1.與批發商的關係,包括從哪家批發商購進商品,與批發商的地理聯係如何,對方是否負責運送。
2.零售店所處的地域是住宅用地還是商業用地或者是工業用地。
3.與生產廠家的直接聯係如何,生產廠家提供何種便利,成立何種機構從事這項工作。
4.零售店的規模大小,是新店還是老店,銷售收入是多少,商品周轉率和利潤率水平是否穩定。
5.在店麵的宣傳,包括特價銷售、有獎銷售和宣傳品等,存在什麽問題,輿論評價如何。
6.零售店的有獎銷售規模有多大,獎酬有多高,有多少人關注。
第二十三條 調查員的教育培訓。在實施調查以前,必須根據調查目的和調查內容,組織對調查員的教育與培訓。
第二十四條調查結果分析。在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避免作出主觀的判斷,必須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
2.必須反複驗證判斷的正確性。
3.必須注意有無例外情況,對可能存在的主要例外事件作出分析,避免判斷失誤。
4.檢查調查結果與事先設想是否一致。
5.調查結果,包括調查資料,是否能對現實作出合理解釋,與事實是否相符。
6.不得以偏概全,隨意推斷,各結論都必須有可靠的事實支持。
第二十五條 市場調查計劃。市場調查計劃的內容有:
1.諷查問題的準備。
2.調查用表的種類與形式確定。
3.調查項目的確定。
4.調查方法的選擇,包括麵談、訪問或郵寄調查。
5.調查對象與調查樣本確定。
第二十六條 市場調查實施程序。市場調查實施程序包括:
1.市場調查由廣告宣傳部主管負責,由市場調查室實施。
2.年度調查方針,由市場調查室起草,董事會討論,總裁決策。
3.如果經營部和製定部需要對市場進行調查,必須向廣告宣傳部提出方案,方案一式兩份。
(1)調查方案正本經市場調查室主任,轉交廣告宣傳部主管;副本直接提交調查室主任。
(2)調查方案每六個月為一期,即每年的2月和8月末,向市場調查科提交。在特殊情況下,可根據情況,臨時向市場調查科提交。
(3)調查方案副本,待市場調查室的調查計劃草案被批準後,返回經營部,以備聯係、協調之用。
4.市場調查以年度調查方針為基礎,把各項調查工作,包括經營部的調查方案進行整理,分清輕重緩急,製定公司半年市場調查計劃草案,上報廣告宣傳部主管。
5.市場調查對象如下:
(1)一般消費者。
(2)批發商與批發機構。
(3)零售店與特約門市部。
6.廣告宣傳部主管,根據年度經營方針,對半年市場調查計劃草案進行檢查或修正,如有必要可以召開有關會議進行討論,完善調查計劃草案,再上報董事會。一旦總裁批準計劃草案,由市場調查室全權負責市場調查工作。
7.市場調查室主任可根據具體實施程序和計劃方案,決定具體的調查計劃和調查方法,推進市場調查。
8.市場調查室可按以下程序,對市場調查結果進行分析與整理:
(1)對調查資料、調查結果或調查用表進行整理和初步分析,然後匯總或編輯成冊。
(2)對所收集的調查資料進行分類、分項目分析研究,並結合原始記錄或曆史等數據資料,進行對比研究。
(3)對所收集的調查結果或調查資料的真偽、可靠性和誤差進行計算和分析。
9.市場調查室在征得廣告宣傳部認可的前提下,撰寫調查報告書。調查報告一式多份,分送各部門,包括製造、銷售、總務以及廣告宣傳部主管指定分送的部門負責人。
10.在必要的情況下,召開調查報告發布會。發布會出席人員為總裁、總裁協理、廣告宣傳部主管、研究開發部主管、經營銷售部各級負責人、製造部各級負責人、總務部主管。發布會由廣告宣傳部主管主持並作報告,傾聽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