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團營銷計劃報審製度

為加強營銷計劃工作,提高營銷質量,特製定本製度。

一、營銷計劃內容

營銷計劃分年度營銷計劃和月度營銷計劃。

年度計劃應包括營銷環境分析、主要活動主題及活動範圍、重點商品等。

月度計劃應包括背景分析、活動主題、活動時間、活動範圍、活動內容(包括公關活動和業務活動)、媒體宣傳計劃、費用預算。重大促銷活動方案應上報集團審批後實施。重點活動包括:地區集團的區域聯動活動,各店的店慶活動、換季活動、黃金周及其他重要活動。

二、上報時間

年度計劃:於每年11月20日以前上報第二年的年度計劃。

月度計劃及重大促銷活動方案提前一個月上報。(如實際活動與上報計劃不符,應在活動開始前補充上報)

三、上報方式

送至營銷本部。

四、上報程序:營銷計劃上報時要附上《某集團營銷計劃審批表》營銷本部將評審意見填上後一周內將審批表返還各店。各店要設專人負責計劃上報工作,按時或提前上報。

五、集團對各店執行計劃製度情況予以考核,並將此項工作列為年度營銷工作總結評比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