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管理製度

第一條 依據

本公司銷售業務的事務處理須依照本規定進行。

第二條 目的

本規定的目的在於明確銷售活動中事務處理的基準及手續,使其經營得以合理進行。

第三條 管轄

銷售業務屬於銷售經理的經管領域。

第四條 事務範圍

銷售業務的事務範圍如下:

1.處理銷售方麵的事項;

2.從估價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與銷售有關的實務;

3.因銷售而發生的會計記賬事務;

4.代理店與特約店的管理;

5.廣告、宣傳業務;

6.開發。

第五條 銷售計劃的立案

銷售計劃在策立之前,應先將一般經濟行情的預測和過去銷售實績的分析、市場調查資料等,與工廠的設備及生產狀況做一對照。

第六條 估價

估價時除對工廠的成本進行調查外,還須參考其他同業公司及市場行情,力求確實、可行。

第七條 受理訂貨的契約

受理訂貨的契約,原則上以文書方式,雙方互相交換,如此才能使與顧客訂立的契約內容確實。

第八條 嚴格遵守交貨日期

務必嚴格遵守交貨的日期。為達此目的,要不斷與顧客及技術部門保持密切聯係,這樣才能使設計迅速確定。

第九條 貨款的回收

務必設法使產品銷售後的貨款順利回收。因此,除了需盡快采取請款手續外,在貨款收回之前,必須經常留心其發展。

第十條 統一整理方式

賬簿的記載、傳票資料的發出及整理,須以互相牽製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須求其統一與合理化。

第十一條 代理店與特約店的設置

代理店及特約店通常設置在較偏遠的地方,以銷售標準規格品為主,取代固定的契約所。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

廣告、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公司信譽及產品的知名度,以此喚起需求,幫助銷售計劃的推行與完成。在實施廣告或宣傳時,必須依據統一的計劃,重點實施,使經費能夠最有效地運用。

第十三條 產品開發

開發新產品時需使顧客認識新產品,並喚起他們的需求,才能擴大銷售路線。另外,對於改良意見須加以統一,對於未來的品項也須進行研究,如此才能鞏固銷售的根基。

第十四條 銷售科及業務科的定義

在本規定中,銷售科是指分行、出差所及負責銷售實務的各科;業務科如無特別規定,通常是指分行、出差處負責業務的各科。

第十五條 銷售計劃的立案

銷售經理需依據第五條規定,與相關部門進行聯絡、協議製訂銷售計劃。

第十六條 定期計劃表

銷售計劃案中需定期立案者包括:半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計劃表,各月份銷售額計劃表、半年度的進款計劃表及各月份的進款計劃表。

1.半年度訂貨受理計劃及銷售額計劃表須於每年的×月及×月,依月份及品項種類記載下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及銷售額的預估。

2.月份長期銷售額計劃表內容依照出貨月份、產品種類,記載每6個月期間的銷售預定額。

3.半年度收款計劃表須於每年的×月及×月,依照月份、客戶記人下年度的進款預定額編製。

4.各月份進款計劃表須於每月初將各銷售科及各戶別的當月進款預估額記人表中。

第十七條 資料的提出

店長、出差所科長及銷售科長應將上述各項計劃的資料及計劃表提供給銷售主管。

第十八條 資料的調查分析

銷售部為製定第十六條中的各項計劃,應收集過去的銷售實績、市場動向及其他資料,進行調查與分析。

第十九條 舉行會議

銷售部經理應定期召集相關的負責人員,舉行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月份銷售會議及每月收款會議,討論和策立銷售計劃。

1.半年度訂貨受理會議於每年的×月及×月上旬召開,會議目的在於審議下年度的訂貨受理計劃的方案。

2.月份銷售會議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審議銷售計劃的妥當性。

3.每月送款會議於每月上旬舉行,目的在於策立每月的收款計劃並進行審議。

第二十條 預估生產的處理

依據銷售計劃,如有必要進行預估生產的準備時,銷售經理室須發出生產準備委托書,經由銷售經理的裁決後,送交技術經理。

第二十一條 情報的獲得、報告

銷售科長必須依照規定的要領,不斷地掌握市場動向、其他同業公司的估價狀況及自己的訂單接獲情況,適時地通過直接的上司向銷售經理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用調查

銷售科必須不斷努力掌握顧客的信用狀況,尤其是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應特別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事項應請示銷售經理裁決而後行事。

第二十三條 收集、齊備各項資料

銷售經理室必須不斷收集產品價格表、庫存品一覽表及其他估價、受理訂貨時的必要資料,設法使其完備,幫助銷售科的銷售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第二十四 條估價

估價分為標準產品的估價與特定產品的估價兩種:

1.標準產品的估價是指產品價格表中列出本公司的標準規格的商品的估價。

2.特定商品的估價是指產品價格中未列出價格或標準規格品以外的商品的估價。

第二十五條 標準品估價的裁決基準

標準產品的估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每件百萬元以上的估價由董事長裁決。

2.每件十萬元以上的估價由銷售部經理或代理者裁決。

3.每件未滿十萬元的估價則由銷售科長裁決。但第二項以下,不論其金額多寡,凡價格與產品價格表所示有顯著異常或交易條件特殊者,都應請示上級裁決後才能行事。

第二十六條 特定產品估價的裁決基準

特定產品的估價以下列規定為裁決基準:

1.每件百萬元以上的估價由董事長裁決。

2.每件十萬元以上的估價由銷售經理或其代理者裁決。

3.每件未滿十萬元的估價由銷售科長裁決。但第二項以下,如價格與銷售價格的計算基準有顯著差異或交易條件特殊、對日後銷售有重大影響者,應請示上級裁決後行事。

第二十七條 特定產品估價的事務手續

特定產品的估價應依據下列規定的事務手續來進行:

1.銷售科從客戶處接獲估價要求的通知時,應附上設計規格書及所需的種類等資料、填寫工廠成本調查委托書,並依據一定的步驟,送交總務部。

2.銷售科在接到工廠成本估價書之後,依據規定的管理費基準及比照第六條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偏遠地區的估價裁決手續

關於偏遠地區的分店、出差所的估價裁決手續,應比照前三條規定,由銷售經理製定。

第二十九條 估價書的記人要項

填寫估價書時,須依照下列規定記入內容:

1.銷售科先準備好估價書,在製作估價書時,須依照記載的順序,編上估價的序號。

2.如果客戶沒有特別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估價書來進行估價。

3.估價書通常以一個月為有效期。

第三十條 估價報告書的製作

銷售科將估價書提交給顧客之後,對於每件十萬元以上者或影響重大者,不管訂貨是否受理成功,都應於決定後的一星期之內,製作估價報告書,並依照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提交給決裁者。

第三十一條 規格設計

設計說明圖必須以估價時所設計為基準,並促請盡快決定。設計說明圖原則上須附有承認圖(包括暫定承認圖),並向技術部門提出設計說明的時期,通常另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 契約文書的處理

在受理訂貨時,須依照下列規定來處理契約文書:

1.在銷售號碼上冠以A字母的則該對象產品及每件為萬元以上的交易,原則上需依照買賣契約來進行。如果是依照訂購書的話,原則上須填寫訂購申請書來代替契約。

2.前項文書的交換發生困難時,也務必設法取得足以證明契約的文書。

3.契約文書若由顧客一方作成,則須注意對其記載的內容是否與本公司所提的估價內容相符,並做好詳細的檢核工作。若契約文書由本公司負責製作,則須依照另外所規定的文書格式為標準。

4.契約文書一概由銷售科負責保管。因此,銷售科必須備有契約保管簿,將規定的內容記人其中。

第三十三條 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

銷售編號的使用區分,另行規定。

第三十四條 受理訂貨的事務手續

受理客戶的訂貨或為內部指示的訂貨時,須依照下列三項規定完成事務手續:

1.銷售科須迅速發出訂貨的出貨傳票,並依照規定的順序送交各關係部門。訂貨的出貨傳票,在必要時須附上訂貨明細表、設計說明書等。

2.內部指示的訂貨,如果訂貨金額還未決定,則應先在出貨傳票的金額欄中,填入預估金額後才可發出。

3.出貨傳票的記載事項如有變更,或第二項中的訂貨金額已接獲通知,應重新發出訂正後的出貨傳票。

第三十五條 出貨計劃的控製、管理

銷售部門出貨計劃的控製、管理工作,應由銷售經理室來負貢。

第三十六條 出貨的事務處理

產品出貨的相關事務處理應依據下列四項規定來進行:

1.銷售科在每月月底經由銷售經理室發出,由技術部收執下個月的出貨預定表,根據此表,銷售科才可開始著手準備出貨、對貨物進行檢查及貨款回收等相關事宜。

2.如對貨物進行檢查時,銷售科應填寫工事委托單,委托工事負責部門進行。

3.出貨完畢後,技術部應立即以電話或電報通知,接著傳送物品送交說明書影本、出貨傳票及分批交貨的通知單過來。如有數量不足或事後補交的情況,應在物品送交說明書中注明其品名、數量及處理等等。

4.物品受領證、工事證明書及其他顧客受領物品的證明資料,應迅速交回銷售科。

第三十七條 不良品的退換

關於不良品的退換及免收費的交貨品等,遵照另行規定來進行。

第三十八條 契約金額的變更、解除

有關契約金額的變更及契約解除的處理,依照另行規定進行。

第三十九條 應收款項的發生時期

當訂貨的物品已完全自工廠出貨時即視為應收賬款的事實開始。

第四十條貨 款回收的事務要領

銷售款額的回收事務須依照以下規定進行:

1.當交貨完畢時,銷售科須連同物品受領書及其他必要資料,寄出請款單,交由業務科依原規定蓋章後,提交給客戶。

2.業務科在收到前項的請款單時,應將內容與訂貨單做成查核檔案後,登錄請款登記簿中,然後送交銷售部經理、分店長、出差所科長的認可蓋章後,回複給銷售科。

3.如顧客沒有特別指定時,請款單則以本公司所規定的格式為準。銷售科應準備好請款單的登記簿,在每次填寫請款單時,依照記載的順序,編上登記的序號。

4.當顧客匯款進來時,銷售科應填寫傳票,將款項登錄進款通知簿後,交給業務科。

5.業務科為證明已確實收受進款時,應在進款通知簿的收款欄中蓋上負責人員的印章,然後送交銷售科。

6.業務科在銷款賬中記入進款的金額後,應在應收賬款傳票上附上統計表,連同收受的款額送交總務部。

第四十一條 收據的處理要領

如果顧客沒有特別指定,貨款的收據則以本公司規定的格式為準,在處理時應依據以下規定進行:

1.收據表格一律由銷售部業務科負責製表。

2.收據的填寫及整理應由進款業務負責科及出差所負責。

3.收據證明(副本)一律由銷售部業務科負責保管整理。收據一式三份,A為收據證明正本,B為顧客付款證明,e為備查副本。

4.銷售科員如果為了收款而需帶著收據前往客戶處時,須先在c聯上蓋章,並從業務科領取A、B兩聯,以此證明本人持有收據證明前往。

5.在收受客戶的付款時,應將B聯交給客戶蓋章以證明付款,再將此聯送交業務科。

6.若因特別情況需要,在收款時必須先交付客戶臨時的收據時,事後須迅速以正式收據換回臨時收據。

第四十二條 貸款的催討

如果貨款的回收發生延遲時,銷售科應根據公司另外規定的方式處理,並經由業務科發出催促單,催請客戶繳付貨款。如果貨款的回收拖延過久,在不得已情況下有時須采取法律途徑來催款,但這種情況,銷售科應事先依照另外的規定,取得債務的確認書。

第四十三條 倒債的處理

客戶若因破產或其他因素以至貨款回收無望時,此部分的未收款項應視為損失來處理。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應事前提出並請求裁決。損失處理的相關事務由銷售部業務科、分店的總務科負責辦理。

第四十四條 賬簿的登記

賬簿的登記一律以傳票為依據。

第四十五條 傳票的種類

傳票種類可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的銷貨傳票。

2.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3.應收賬款傳票。

第四十六條 訂貨的銷貨傳票

訂貨的銷貨傳票,除了應將訂貨的內容通知技術部門和委托技術部門著手進行作業及出貨外,也可作為與各相關部門聯絡、交易記錄及各項統計的資料。

第四十七條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

訂貨的銷貨修正傳票是出貨傳票的記載內容發生變更時的修正及訂貨預估金額確定時的通知傳票。

第四十八條 應收賬款傳票

銷售科在收受貨款時,根據應收賬款傳票將收款明細記錄下來。銷售部門也根據本單將收款手續及收款額記入相關賬簿中。

第四十九條 賬簿的種類

賬簿可分為下列三種:

1.訂貨賬本及訂貨補助簿。

2.應收款賬本及賒欠補助簿。

3.收款賬本及收款補助簿(收款通知簿)。賬本、補助簿分別由業務科及銷售各科負責記賬、保管。

第五十條 訂貨賬本

訂貨賬本及補助簿是依照銷售編號順序,記載從受理訂貨到貨款回收為止的一切交易經過。其中的銷售編號是依據訂貨的受理順序來決定的。

第五十一條 應收款賬本

應收款賬本及補助簿是為了確定客戶間目前的賒欠款所填而定,從銷貨開始到收款為止的過程都須記人賬本中。

第五十二條 收款賬本

收款賬本及補助簿則是依照銷售編號,記載銷售額的收賬明細,銷售科與業務科之間同時利用它來通知、回複收款的情況。

第五十三條各種賬本

各種賬本應於每月月底做好對照查核之工作,並由業務科長負責審核。

第五十四條 統計及各項調查報告

業務科應製作下列三項統計及調查報告,並作為銷售業務的經營資料。其中,必須定期製作收款日報、銷售月報及銷售年報。

1.收款日報必須每天製作,並依照銷售科別及收款種類(現金、支票等)記載前一天的收款實績。

2.銷售月報應於每月上旬製作,內容記載包括訂貨、出貨及上個月的收款實績、本月份預定收款及訂貨、賒欠、訂金的各項應收賬款額明細等。

3.銷售年報於每年×月製作,其內容記載包括各銷售科、各代理店及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訂貨受理、出貨及收款實績等。

第五十五條 代理契約

本公司產品銷售的代理契約(本公司為甲方、對方為乙方)分為結算價格製契約及銷售手續費用製契約,但以前者結算價格製契約為主。

1.所謂結算價格製契約乃指乙方從甲方買進產品,然後以乙方各銷售渠道販賣給顧客的契約。

2.所謂銷售手續費製契約乃指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銷貨給顧客的契約。

第五十六條 代理店的職務

代理店負責產品的裝配工作、檢定及工作的保證。

第五十七條 代理店的報酬

以結算價格製契約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按結算價格加上第五十六條的實際費用與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為基準;以手續費用製契約為基礎的代理店報酬,則依據代理契約書中所規定的手續費為基準。

第五十八條 契約保證金

以代理店契約為基礎的代理店,應征收契約保證金,必須設立連帶保證人。契約保證金必須以現金為主,原則上最低保證額為××萬元。

第五十九條 契約的締結

代理店契約的締結、廢止一概須經由董事長的裁決。

第六十條 選定代理店

在選定代理店時,須就其代理店的經營、營業狀況,店主的經曆、性格、信用程度、資產及從業人員的狀況等做徹底的調查。對於以第一次締結代理店的契約為對象時,通常須以經曆一年以上的特約店始具締結代理店契約的資格。

第六十一條 特約店

新締結代理店契約者,原則上仍列為特約店。

第六十二條 特約店契約

關於特約店的契約可依照代理店的相關規定進行,但可免除征收保證金一項。

第六十三條 代理店的管理

代理店及特約店的管理,其目的除希望提高各店的銷售意願外,為了達成下列四項目的,還須不斷加以指導、培養及監督等工作。其規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銷售計劃,利用標準售價來達成銷售額。

2.設法使貨款回收順利,並依照規定的付款條件來執行。

3.調查市場狀況,在設定委托地區時須設法避免疏漏,同時須不斷地提供情報給本公司。

4.維持各店的健全經營。

第六十四條 會議的召開

每年舉行一次代理店、特約店會議,使各店管理得以順利進行。

第六十五條 代理店契約的更新

契約到期,須重新更換代理店的契約時,應就第六十條、六十三條的內容及其他情況加以檢查,並以此作為更新契約的資料參考。有時可依上述情況更改代理店契約內容或解約。

第六十六條 契約書的保管

代理店、契約店的契約書(正本)由銷售經理室負責保管。

第六十七條 各種賬簿的管理

關於各種賬簿及傳票資料的保存、廢棄,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文書規定進行。

第六十八條 估價、契約、交貨

對客戶的估價、契約、交貨、貨款申請單及收據等資料,原則上以銷售部及銷售經理的名義存檔,但分店、出差所等,隻要是在事前經銷售經理的認可範圍內,可以分店、出差所(長)的名義存檔。公司銷售管理製度(例2)

公司銷售管理製度

1.訂貨整理

(1)當接受的訂貨已確定,必須將客戶的訂單及公司內的生產委托做成四份,一份當做副本備用,其他三份分別交給工務科、常一務董事、財會部。內容包括品名、數量、單價、所需日程、交貨日期、交貨地點、包裝及運送方法等等。

(2)營業部已確定所有的訂貨後,應將接受訂貨的要項記人訂貨單裏。記錄項目包括生產委托、進行、檢查、交貨及其他經過等等。

(3)營業部將生產委托單交給工廠部門時,應要求工廠也做好生產工程的工作準備表,並提交一份給營業部。

(4)采購科應針對生產委托單及庫存表進行檢查,並與采購的廠商進行交涉,做好材料進廠的預定表,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

(5)采購科應隨時調查原料及材料的進廠情況,並依照材料分類,製作各種材料的采購、進廠的標準需要目數表後,交給工務科及銷售部門參考。

2.通知書信

(1)對於交易上的通知,應在一日內迅速發文回複。

(2)交易上的回複書信等,原則上應以印刷或謄寫為主,內記各種要項,寄送給交易客戶。

(3)已決定接受訂貨的交易資料,應依照客戶分類記人編號,整理為已交貨及未交貨之類。

3.交貨、檢查、配送

(1)對於已接受訂單的工程,工務科應做好相關的生產日報,使工程的進行程序得以明確,並應在適當的機會通知給發出訂單的客戶。

(2)當生產接近完成時,應與工務科協議,選擇指定交貨日前的適當時日,通知交貨對象。如交貨有遲延之慮時,也應事先通知對方,求得其諒解。

(3)在進行產品的檢查時,應將結果做成測試成績表等相關資料。

(4)產品的發送是依據出貨傳票來進行的。每次發送貨品時,應將其要項記入發送登記簿中。

4.銷售額的計算及收款

(1)在交付預先產品時,應將交貨單的副本交給會計科,會計科再將這些資料記人銷售賬中。

(2)如已經從客戶處收取訂金或預付金時,應將此內容也記人銷售賬內。

(3)財會部門於每月依據銷售賬的資料算出每位客戶的未付款項明細表(包括前月餘額、本月銷售額、應收賬款),送交營業經理。

(4)營業經理可命令各負責人員在應付款項明細表的收款欄中記入預付金,經過調整後,再決定營業部的收款預定額,然後呈報常務董事簽核。

(5)常務董事應先查閱營業部所呈的收款預定表,如有必要征求財會經理的意見,則由營業經理做說明後,裁定收款的預定計劃。

(6)收款業務原則上是由營業部門負責,但有時也可委托財會部門的人員進行。

(7)有關款項的催收是由銷售科負責督促,銷售科必須把相關資料記人收款預定表中。

5.客戶管理

(1)對於客戶管理,則應依其分類,決定例行月份的拜訪及預定訂數。在開拓新客戶方麵,應設定每月的開拓預計數,進行有計劃的業務拓展活動。

(2)在接獲訂單時,要特別留意這些方麵的首要、次要等工作,盡快設法交涉聯係,使業務能迅速運作。

(3)對於舊客戶及新客戶的訂貨及估價,須迅速、秘密地探聽清楚,盡早做好交涉工作。同時需持之以恒地做好調查與事前的準備工作。

(4)對於同業者的預估內容及出貨實績須經常調查,借此總結自己在接受訂貨方麵的難易。另外,也可依此發覺自己在預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產技術及營業方麵的缺陷。

(5)營業部門應就下列各方麵的情況,進行廣泛的調查,使各項銷售活動的資料完備,並將資料交給相關人員閱覽。如:

①經濟雜誌及其調查;

②經濟日報的剪貼整理;

③工程新聞的記錄等。

(6)對於舊客戶及預定客戶方麵的資料,則應建立客戶資料卡,記錄下列事項,並隨時注意修正其內容:

①資產、負債及損益;

②產品的種類項目、人員、設備、能力;

③銷售情況、需求者的情況;

④付款實績、信用狀況;

⑤過去的客戶與交易情況;

⑥電話、往來銀行、代表者、負責人員;

⑦公司內部下單手續的過程;

⑧付款的手續過程;

⑨行業的景氣狀況;

⑩組織、薪資、人員。

(7)經常與舊客戶保持密切的聯係,探尋訂貨情況及其公司的需求,並設法延攬交易。關於以上各項,可於必要時召開研究會或聯誼會,以促其成。

(8)在與對方進行交易磋商時,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菜點、香煙時,應適時提供,外出餐廳的用餐預算,應取得常務董事的認可。

(9)在拓展重要工種交易時,應與相關人員協商對策,製定方針計劃,同時需邀請相關人員檢查其過程以確立對策。

(10)在拓展交易時可經由舊客戶之手來進行,即委托舊客戶從中斡旋及根據過去彼此之間的交易,設法開拓目前尚未成立的新交易。

(11)在進行估價時,應盡快調查情況與事前交涉,有信心且周密地研究出估價方法,以便進行雙向磋商。

6.廣告、宣傳

(1)在做廣告時可利用下列各種方法:

①營業介紹;

②目錄;

③報紙與雜誌的廣告;

④產品照片;

⑤廣告卡;

⑥問候卡(包括賀年卡);

⑦在報紙、雜誌上刊登的要聞。

(2)在實施前項所列廣告時,應於各年終前,製訂明年的計劃來執行。但營業介紹、目錄及產品照片則應隨時視情況而製作。

(3)營業介紹的內容包括公司的機構、設備、能力、技術、信用、生產額、營業產品的種類等等。

(4)較精密的目錄寄發給大公司、批發商、代理店,較簡單的目錄則寄發給交易較多的客戶或潛在的客戶。如果有交易意願者希望能夠得到目錄時,除了目錄之外,應另附公司的計劃介紹寄送給對方。

(5)利用新聞、雜誌媒體可將廣告刊登於各大報或相關業界的雜誌。

(6)廣告信函或問候卡要事先以標準文體印刷好,隨時或有計劃性地送寄給潛在客戶或以往的客戶。

(7)對於有必要對外廣泛宣傳的特殊產品或工程,應與經濟新聞、業界雜誌等的記者聯絡,將之刊登。

7.書信的製作及資料整理

(1)營業書信資料通常包括下列六項:

①書信、電報(發文、訂單);

②估價單、訂購單、請購單、規格明細單;

③交貨單;

④請款單;

⑤收據;

⑥備忘記錄。

(2)交易上的發文資料,原則上都須複印並製成副本保存,發文資料上應蓋契印或負責人的印章。

(3)所有的書信資料都應編列收受號碼,並記入受信簿中,蓋上收受日期印章。

(4)處理中的文件,應依照下列方式加以分類、歸檔。

①估價文件資料:將交易客戶與自己公司方麵的估價資料,依照發生的順序歸類或存檔。

②訂購資料:依照順序將契約書、請購單歸檔。

(5)參考方麵的資料,可按下列分類方式加以整理:

①市場資料;

②成本計算;

③同業目錄;

④交易資料。

8.報告及會議

(1)營業部必須將每日的活動及業務處理狀況記人日報表,經由科長、經理,向總經理提交。

(2)銷售科應根據每月及上個月的訂單量、轉撥餘額、本月接受訂貨的總額、本月的交貨額、生產額、未收款項餘額、各項接受訂貨的產品內容等製作成月報表,並經由經理審核後轉呈報告給總經理。

(3)每月或每月月初,營業部與工廠方麵應召集經理、廠長、科長及其他負責人員舉行生產、銷售聯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