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積極性,規範銷售管理,為順利完成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特製定如下公司銷售考核辦法。

第一條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分兩類:銷售業績考核和市場拓展業績考核。

第二條 公司對銷售部門人員實行收入與業績考核掛鉤的考核製度。

第三條 銷售業績考核指銷售毛利考核,市場拓展業績指銷售人員按所負責的行業進行市場培育、日常用戶拜訪和信息收集等用戶拓展業績。此項考核由銷售主管製定銷售人員日常用戶拜訪活動與書麵匯報要求。

第四條 項目銷售費用的控製。項目銷售人員控製的費用額度為項目金額的0.5%(按項目進銷差價為20%進行折算直接按差價5%計算),公司銷售負責人控製的費用額度為項目金額的0.5%。在以上費用範圍內,相應人員可自行安排費用的發生,超出費用額度,先請示後發生。

第五條 銷售人員收入實行年薪製。年薪中50%按月發放,50%實行與業績考核掛鉤。考核內容中銷售業績考核占80%,市場拓展業績考核占20%。市場拓展業績考核由銷售部門主管和公司銷售負責人共同考核。市場拓展業績考核部分按12個月平均考核,銷售業績考核部分分季號和年考,季考占年薪考核部分的50%,按季度考核平均發放,年考占年薪考核部分的50%,年底考核後發放。

第六條 公司銷售人員可根據自己行業的開拓情況,向公司銷售負責人提出自己的年薪檔次和理由,由銷售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第七條 銷售人員年薪檔次也實行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未完成相應利潤目標的,年薪及費用檔次相應下降,某季度累計完成相應利潤目標的,可同時補發年薪和相應手機費和交通費用。利潤目標超過年初確定數的,年底按超額毛利部分的10%獎勵銷售人員,不再增補費用。

手機費和交通費實行按月憑票報銷,節約50%歸己,超支從當月工資扣除。

第八條 公司允許銷售人員配合打單,利潤分配自行商定(書麵交上級主管公司備案)。

第九條 銷售主管年薪考核部分包括個人業績、部門業績、市場拓展業績三部分,比例為7:2:1。部門業績按部門銷售考核總額進行比例考核,季度完成部門銷售考核總額80%以上的,可全額拿到考核部分,超出部分按超額比例計提,未完成部分按缺額比例倒扣。

第十條 本辦法從即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