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價格管理製度
1.定價策略
(1)企業和物流中心的定價權限
①對實行國家指導價的商品和收費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製定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
②製定實行市場調節的商品價格的收費標準。
③對經濟部門鑒定確認,物價部門批準實行優質加價的商品,在規定的加價幅度內製定商品價格,按照規定權限確定殘、損、廢、次商品的處理價格。
④在國家規定期限內製定新產品的試銷價格。
在定價過程中,要考慮下列因素:
A.國家的方針政策。
B.商品價值大小。
C.市場供求變化。
D.貨幣價值變化等。
(2)商品價格管理
根據國家規定,企業和物流中心在價格方麵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①遵照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
②如實上報實行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的商品和收費項目的有關定價資料。
③服從物價部門的價格管理,接受價格監督檢查,如實提供價格檢查所必需的成本、賬簿等有關資料。
④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申報、備案製度。
⑤零售商業、飲食行業、服務行業等,必須按照規定明碼標價。
(3)物價管理的基本製度
①明碼標價製度。
實行明碼標價製度,便於顧客挑選商品。明碼標價,要做到有貨有價,有價有簽,標簽美觀,字跡清楚,一目了然。標簽的內容要完整,標簽的顏色要醒目有別。實行一物一簽製,貨簽對位。對標簽要加強管理,標簽的填寫、更換、銷毀都應由專職或兼職物價員負責,標簽上沒有物價員名章無效。對於失落、錯放、看不清的標簽要及時糾正、更換。
②價格通知製度。
價格通知製度就是將主管部門批準的價格用通知單的形式,通知各個執行價格的單位,包括新經營商品的價格通知、價格調整通知和錯價更正通知。價格通知單是傳達各種商品價格信息的工具,直接關係到價格的準確性,也關係到價格的機密性。
③物價工作聯係製度。
物價工作聯係製度就是製定和調整商品價格時,同有關單位和地區互通情況、交流經驗、加強協作、及時交換價格資料的製度。
④價格登記製度。
價格登記就是把物流中心經營的全部商品的價格進行係統的記錄,建立價格登記簿和物價卡片。價格登記,是檢查物價的依據,所以要及時、準確、完整,便於長期保存。在登記簿和卡片上應寫明下列內容:商品編號、商品名稱、產地、規格、牌號、計價單位、進貨價格、批發價格、批零差率、地區差率、定價和調價日期、批準單位等。
⑤物價監督和檢查製度。
物價監督包括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和單位監督三種基本形式。
國家監督就是通過各級物價機構、銀行、財政、工商行政和稅務部門從各個側麵對物價進行監督。社會監督就是群眾團體、人民代表、消費者以社會輿論對物價進行監督。單位內部監督就是企業和物流中心內部在價格聯係中互相監督。
物價檢查,一般是指物價檢查部門或物價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價和調價工作。
2.物價管理權限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物價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學習培訓、加強物價紀律教育,不斷提高企業員工的政策觀念、業務水平和依法經商的自覺性。
(2)正確執行商品價格,按照物價管理權限,製定審批商品或服務收費的價格,檢查、監督基層物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發現價格差錯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予以經濟處罰。
(3)認真做好物價統計工作,搞好重點商品價格信息的積累,建立商品價格信息資料,分析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為企業經營服務。
(4)對重點商品和招商商品的價格實行宏觀控製,限定綜合差率,審批價格。
(5)凡新上崗的物價員,審批價格由中心經營部負責。半年後視工作情況,下放審批價格權。
(6)按照權限審批處理價格凡處理殘損商品,損失金額不超過500元的(一種商品),由各專業部門主管經理審批,交市場經營部備案。
凡處理殘損商品,損失金額在500元~3000元之間的(一種商品),由中心經營部主管部長審批。
凡處理殘損商品,損失金額超過3000元的(一種商品),由物流中心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處理超利商品。對超過保本期、保利期確屬需要削價處理的商品每月月底,由物價員會同有關人員提出處理價格,處理價格不低於商品進價的,由物流中心主管業務經理負責審批,交公司經營部備案;處理價格低於商品進價的,上報公司經宮部,由公司經營部主管部長視全公司經營情況酌情審批;對一種商品損失金額超過5000元的必須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物價管理的基本要求
(1)物流中心所經營的商品(包括代銷、展銷商品)都要使用商品編號,按物流中心計算機管理要求,根據商品種類進行統一編號,並逐步實施商品條形碼。物流中心所有業務環節凡涉及商品編號的(商品購進、定價、調價、削價處理、標價簽、出入庫、盤點等)所用票據,均使用統一編號。
(2)凡商品定價要按有關規定執行。商品定價原則:根據市場行情、價格信息、企業經營情況,堅持勤進快銷的原則,合理製定商品價格。
凡特殊商品定價(化妝品、家用電器、食品、黃金、皮鞋等)需要待有質量檢測證件的,物價員必須驗證定價,證件不全不予定價。
(3)製作物價台賬。物價台賬是企業審查價格,實行經濟核算的重要依據,其範圍包括:經營、兼營、批發、展銷、試銷、加工。必須做到有貨有賬,以賬審價。
根據專業公司新價通知單,自采商品定價單,進貨票和進貨合同,物價台賬登載內容:包括產地、編號、品名、規格、等級、單位、進價、單價稅額。物流中心專職物價員要全麵、完整、連貫、準確登記,同時存入計算機對應管理。
(4)商品的價格調整,必須以上級供貨單位下達的調價通知單為依據。嚴格按照規定的編號、品名、規格、等級、價格和調整時間執行。商品需要調整價格時,由各專業物流中心物價員會同有關業務人員根據市場行情、調價依據、庫存情況、資金周轉率等,提出調價意見,填製《商品價格調整計劃表》,由市場經營部審批。調整價格前,專職物價員按調價內容更改物價台賬,須在執行前一天,通知營業部兼職物價員,填製新價簽,並蓋章。調價商品在執行前一天業務終了後盤點,填製《商品變價報告單》,報物價員審核蓋章,部門做進銷存日報表轉財會做賬。調價通知單建立存檔製度,由物價員統一保管。
(5)凡櫃台出售的商品和服務收費標準都必須實行明碼標價製度,並使用統一商品標價簽。在商品同部位設置商品標價簽,要做到“一貨一簽”、“貨簽對位”。商品標價簽應注明商品編號、品名、規格、單位、產地、等級、零售價,標價簽由物價員審核蓋章後方能使用。屬於試銷商品和處理商品應注明“試銷”或“處理”字樣。填寫商品標價簽應做到整齊、美觀、準確、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國家頒布的簡化漢字,零售價格要蓋阿拉伯數字戳。
(6)價格檢查:商品的零售價格,以及服務收費標準(包括生產配件、加工費率、毛利率、產品質量等)是否正確。有無違反有關規定越權定價、調價和處理商品現象。是否正確執行明碼標價和使用統一商品標價簽。商品質價是否相符,有無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摻雜使假、改頭換麵、變相漲價的問題。
(7)價格信息:為使價格觸角更加靈敏,為企業經營決策服務,必須加強價格信息工作,價格信息來源於各方經營信息和國家有關行業信息反饋,其基礎工作是采價。
物流中心經營部每周要組織各部門專職物價員進行一次半日采價,主要對某類商品或一段時間內價格波動大的商品、季節性商品、銷售暢旺的商品等,進行類比分析,並做較詳細的記錄。記錄內容包括:采價商品的名稱、零售價、所到單位名稱。采價後物價員需對價格動態進行分析,計算出與本中心的價格差,提出參考變價意見,報各部門經理室和中心經營部(專職物價員留存一份),建立價格信息數據庫。
(8)物價紀律:
①企業員工必須遵守物價紀律,不準泄露物價機密,不準越權擅自定價、調價,不準早調、遲調、漏調商品價格。由物價員按照分工管理權限定價,其他人員無權定價。
②切實執行明碼標價製度,杜絕以次頂好、摻雜使假、少斤短尺等變相漲價的做法。
③削價處理商品,一律公開出售,不準私留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