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步入拍賣會或畫廊選購書畫時,展現在你麵前的有幹淨整潔、賞心悅目的精美之作,也有汙損糟朽、給人留下諸多惋惜和遺憾的破舊之品。一些書畫界人士將書畫的這種完美程度稱作“品相”。確定書畫的收藏價值和經濟價值,除了要著眼於作者名頭、藝術水平、創作年代和尺寸大小之外,還應注意它的品相。

筆者在天津1995秋季藝術珍品拍賣會上見到兩件溥儒的紙本設色山水鏡心。一件長100厘米,寬32厘米,上有人物、樹木、小橋、茅舍。另一件長100厘米,寬32厘米,畫麵上有類似的景致。但前者紙白如新,底價3萬元至3.5萬元,後者泛黃受潮,底價1.2萬元至1.4萬元。作品品相不同,價格如此懸殊,藏家對此不能不察。

據對書畫市場的觀察分析,我以為決定書畫品相優劣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是否汙染受潮。趙汝珍《古玩指南》曾說:“汗汙受潮,損傷殘缺,精神完整,幹淨漂亮,皆為決定價值之標準。”同一時代的作品,有的因養護得好而煥然如新,故常被行家稱為“賣相好”,無論何時都被人青睞;有的卻被潮氣、油漬、灰塵所汙染,或長期日曬煙熏,使其發脆變黃,即使名人之作,價格也大打折扣,甚至無人問津。曾見康有為書法屏條,乃康於丙寅八月遊頤和園贍仁壽殿之作,書風瀟灑飄逸,頗有韻致,惟作品大麵積受潮,且沾有汙點,起價2.5萬元,但始終未成交。

其二,是否損傷殘缺。一種是屬於作品原件的缺陷,如無款或無鈴印、印章蓋倒後挖下再粘。另一種是外界對作品的損害,如腐蝕蟲蛀、卷曲舒展失當而將作品折斷或撕破、裝裱時將原作切小而破壞了作品的完整等。凡此種種,都會降低收藏價值。筆者在一次拍賣會上見到一幅長171厘米、寬83厘米的周少白《鬆石畫軸》,雖尺幅不小,然畫麵上有兩個大裂痕,還有油汙,故標價僅5000元。又見李可染《笑和尚圖軸》,標價4萬元,但畫麵上的“可染”白文印被切去1/5,此畫因此溜標。

其三,是否揭裱補綴。古舊書畫除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揭裱。凡揭裱書畫,無論裱工技藝多高,原作或多或少會受影響。況且揭裱後常使作品失掉時代本色,還容易使人對作品的真偽產生懷疑。對此,宋人趙希鵠《論臨模鑒藏》早有所言:“畫不脫落,不宜數裝褙,一裝褙則一換精神,此決然無疑者。”補綴主要是指後人對原作進行修補或添描。我見到一幅清代高其佩的指畫,紙已呈黃褐色,又經揭裱,非但清晰度差,而且新裱與舊畫顯得極不協調。又見清人張照的畫,因揭裱造成畫麵模糊受損,今人在某些部分作了添補描畫,補綴的地方與原作相比,大顯遜色。

另外,還有截取作品的局部以充完整的,或將殘缺的字畫剪裁、隔裂進而組合成對聯、冊頁或鬥方的,也有對聯僅有上聯而無下聯、屏條和冊頁不足數的失群之作,等等。對於這些,買者更要有所防備,免得受騙。

以上所言,都是確定書畫價值必須考慮因素。至於品相對作品價值的影響程度還要依具體情況而定。明代鑒賞家高濂《燕閑清賞箋》說:“收蓄畫片,須看絹素紙地完整不破,清白如新,照無貼襯,此為上品。麵看完整,貼襯條多,畫神不失,此為中品。若破碎零落,片片湊成,雜綴新絹,以色旋補,雖為名畫,亦不入格,此下品也。”此“三品”之論與現在大體符合,今人仍可參鑒。不過,依筆者之見,品相差的作品,除特殊需要必須購買者外,若為投資保值所計,最好是將眼睛盯在那些藝術品位高、品相又好的作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