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枝
碧玉簪冠金縷衣,雪如肌。
從今休去說西施,怎如伊。
杏臉桃腮不傅粉,貌相宜。
好對眉兒共眼兒,覷人遲。
相傳這首《楊柳枝》是南宋詞人張孝祥所作,而張氏之所以寫下這首曖昧的小詞,意在撩妹子。這類“八卦”傳聞有點出乎我們的意料,因為我們都知道張孝祥是南宋豪放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詞作大氣磅礴,《楊柳枝》的小情調完全不合張詞的風格嘛。所以也有人認為,這首《楊柳枝》是托名的偽作。
不過,我們這裏不打算考據此詞的真偽,隻來說說詞作後麵的生動故事。據成書於明代的《情史》記述:“陳妙常,宋女貞觀尼姑也。年二十餘,姿色出群,能詩,尤善琴。張於湖授臨江令,途宿女貞觀,見妙常,驚訝。以詞挑之,妙常拒之甚峻。”張於湖即張孝祥,“以詞挑之”的詞,便是這首《楊柳枝》。
這個故事曾被元朝的戲劇家關漢卿寫成劇本《萱草堂玉簪記》,明代的**小說《國色天香·張於湖傳》《萬錦情林·張於湖宿女真觀記》、雜劇《張於湖誤宿女貞觀》、傳奇《玉簪記》,也都收錄了張孝祥撩“佛係”妹子的風流韻事,其中以《玉簪記》最負盛名,被改編成了各種劇目。據說曹雪芹《紅樓夢》中的女尼妙玉,亦是以陳妙常為原型塑造的。
《國色天香·張於湖傳》對張孝祥與陳妙常初次見麵的描述極有鏡頭感:張於湖“改升金陵建康府尹”(與《情史》所記“授臨江令”有異),赴任路上投宿道觀,與觀主閑敘,“正說之間,簾櫳響處,隻見一人俄然而入,頭戴七星冠,身披紫霞服,皂絲絛,紅紵履,約有二十餘歲,顏色如三十三天天上玉女臨凡世,精神似八十一洞洞中仙女下瑤池。生得豐姿伶俐,冠乎天成。於湖一見,**卻三魂,散了七魄”。這名女道士(跟《情史》所記“女貞觀尼姑”亦有異)正是陳妙常。
張於湖對陳妙常一見鍾情,便尋了個機會,跟她搭訕,並寫下一首《楊柳枝》送給她,表白心跡。誰知陳妙常看不上張孝祥,回了一首同題的小詞,委婉拒絕了張大人的好意:“清淨堂前不卷簾,景幽然。湖花野草漫連天,莫胡言。獨坐黃昏誰是伴?一爐煙。閑來窗下理琴弦,小神仙。”意思是說,小女子是佛係少女,心靜如止水,張先生休得胡言。
張於湖看畢,已知妙常的意思,於是到船中叫王安取絹一匹,送至觀中,謝了觀主,進城上任理事。
但故事至此尚未結束。在這個故事中,張孝祥注定是男二號,男一號還未登場呢。
話說陳妙常自張於湖別後,懊恨不及,從此惹起凡心,常有思念之意。恰好道觀的觀主潘法成有個侄兒,叫作潘必正,和州涇陽縣人氏,是一位年輕的書生。因赴臨安趕考落榜,便順道前來拜見觀主,在觀中小住——嗯,男一號上場了。
劇情的發展比較俗套:潘必正在觀中遇見陳妙常,驚為天人,也寫了一首小詞送給她。妙常看畢,驚曰:“此人言詞典雅,字若龍蛇,況兼人物厚重,比那何家(指張孝祥)大不同。”兩人便攀談起來。妙常問:“多承佳句。請問官人青春有幾?”潘必正說:“二十有五。”妙常又問:“哪月壽旦?”潘必正曰:“八月十三。”不用說,陳妙常對潘必正也是有意。
但這兩個年輕人雖是兩情相悅,以身相許,卻還有一大障礙:陳妙常乃是出家人。出家人怎麽可以談婚論嫁?從程序上講,陳妙常需要先還俗。而僧道還俗,又須經官府批準。所以,潘必正隻好帶著陳妙常,還有姑母——即道觀住持潘法成前往建康府投狀,申請還俗。
到了府衙,陳妙常這才知道府尹張孝祥原來就是上次向她表白的那個人,頓時嚇得魂不附體。但張孝祥何等人也,揮筆寫下批詞,批準陳妙常還俗,成全了她與潘必正的姻緣。
故事的結局皆大歡喜:潘必正與陳妙常成親後,生有一男一女,夫妻衣錦榮歸,盡天年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