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會不會好奇:古人是不是也能享受“黃金周”(七天長假)?
許多朋友可能以為,休假製度是到了現代社會才出現的,其實不對。中國早在漢代,便有了完整的休假製度:每年的夏至、冬至,朝廷都要給官員放假若幹天;此外,官員每上五天班,可以輪休一天,叫作“休沐”。因為漢代官員上班,食宿都在政府機關大院內,大概當時也沒有什麽公共浴堂,所以每隔五天,便要放他們回家洗澡、省親。
到了唐朝,休假製度已經非常完善:每年的傳統節日、節令,如春節、元宵、清明、夏至、臘日等,都要給官員放假。其中春節與冬至各休假七天,所以我們不妨說,唐朝人可以享受兩個“黃金周”。每個月的上旬、中旬、下旬,也各休假一日,這叫作“旬休”,相當於今天的周末。另外,唐朝官員還享有田假、授衣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休假福利。一年算下來,唐朝官員的節假日,至少在一百天以上。
節假日天數可以跟唐朝媲美的,是宋朝——
休假一百一十三天
宋朝每年有多少天的節假日呢?
宋人筆記《文昌雜錄》裏有對北宋中前期官員休假製度的詳細介紹:“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天慶節、上元節(元宵節)同;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日各三日;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社(春社)、清明、上巳、天祺節,立夏、端午、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社(秋社)、秋分、授衣、重陽、立冬,各一日;上中下旬各一日……百司休務焉。”
這裏的“祠部”,相當於“國務院節假日辦公室”。可以看出,宋朝的法定節假日挺多的,主要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元日(春節)、寒食、端午、重陽、臘日等傳統大節,以及冬至、立春、立夏等節令;一是“天慶節”“天聖節”“先天節”“降聖節”“天貺節”這幾個官方設立的政治性節慶日。
在這些普天同慶的節日,宋朝的“節假日辦公室”都要給官員放假,其中元日、元宵節、寒食節、天慶節、冬至五個大節各休假七天,合計三十五天;天聖節、夏至、先天節、中元節、下元節、降聖節、臘日七個節日各休三天,合計二十一天;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春社、清明、上巳節、天祺節、立夏、端午節、天貺節、初伏、中伏、立秋、七夕、末伏、秋社、秋分、授衣節、重陽節、立冬二十一個節日各休假一天,合計二十一天。總計七十七天(《文昌雜錄》的統計是七十六天,似有誤)。
跟唐朝一樣,宋朝官員每個月還有三天的旬休,一年合計三十六天。再加上七十七天節日假,可以算出來,一年有一百一十三天的休假,與我們現在的節假日天數差不多。但宋朝官員享用的休假天數應該比今人更多一些,因為還有探親假(父母住在三千裏外,每三年即有三十日的探親假)、婚假、喪假等未計在內。
也許你要說了,這隻是官員才能享受到的假日,尋常市民也有休假的權利嗎?也有。在宋朝的官營手工業坊場中,工人也是有節假日的。一年大概可以休假六十天,包括每月三日的旬假,以及元旦、寒食、冬至、聖節、請衣、請糧、請大禮等節假日。這些工匠每日的工作時間約為十小時,每年炎夏時節,即從五月初一到八月初一,這三個月裏,每日的工作量還會減半。如果換算成時間,即相當於工作半日。
至於私營行業的傭工在節假日是否休假,官府似乎並沒有做出規定,大概這屬於民間社會自行調節的事務吧。
五個“黃金周”
從宋朝祠部的休假清單,我們可以發現,宋朝的七天長假有五個,分別是元日(春節)、元宵節、寒食節、天慶節、冬至。換言之,宋朝人可以過五個“黃金周”。
“黃金周”的說法,據說最早由日本傳入,意指國家通過給國民放長假的方式,刺激旅遊、餐飲、購物、娛樂等節日消費,從而達到拉動經濟增長的目標。如果以這個含義相衡量,宋朝的七天長假符合“黃金周”的定義嗎?
不太嚴格地說,符合。宋朝的五個七日長假,至少有三個就是旅遊旺季與購物旺季:春節、元宵節和寒食節。
今人過春節,逐漸興起出遊的時尚。其實宋人也有元日(春節)出遊的風尚。南宋時,每逢元日,“街坊以食物、動使(小物件)、冠梳、領抹、緞匹、花朵、玩具等物沿門歌叫‘關撲’(類似於有獎銷售)。不論貧富,遊玩琳宮梵宇,竟日不絕。家家飲宴,笑語喧嘩”。這則記載透露出兩條信息:一、宋人過元日會盡情購物;二、元日期間,宋人不論貧富,都喜歡出門遊玩。
元宵節更是宋朝人購物、娛樂與出遊的狂歡節。節日未至,宋朝市民已早早開始準備。開封街頭,各種娛樂節目早已開演:“奇術異能,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裏,擊丸蹴踘,踏索上竿”“萬姓皆在露台下觀看,樂人時引萬姓山呼”“萬街千巷,盡皆繁盛浩鬧”。
購物也是宋朝元宵節的熱潮,最暢銷的商品要數各種精美的花燈,“天街茶肆,漸已羅列燈球等求售,謂之‘燈市’,自此以後,每夕皆然”。時人形容“燈品至多”“精妙絕倫”。有一種“無骨燈”,是“混然玻璃球也”;走馬燈則是“馬騎人物,旋轉如飛”;還有一種名為“大屏”的巨型燈,“灌水轉機,百物活動”,是用水力驅動旋轉的。
從正月十四夜起,宋人就開始放燈,連放五天,至正月十八日收燈。收燈之後,元宵節的熱鬧氣氛還未結束,市民們又紛紛出城旅遊。北宋時,開封“收燈畢,都人爭先出城探春”;南宋也一樣,“都城自過收燈,貴遊巨室,皆爭先出郊,謂之‘探春’”。開封城外的園林山水,杭州的西湖,都是宋人“探春”的好去處,“舉目則秋千巧笑,觸處則蹴踘踈狂”。
《西湖清趣圖》中的南宋晚期人文景物
為鼓勵市民出遊,宋朝政府還“立賞格,競渡爭標”,在郊外舉辦龍舟錦標賽。比賽之時,“都人士女,兩堤駢集,幾於無置足地。水麵畫楫,櫛比如魚鱗,亦無行舟之路,歌歡簫鼓之聲,振動遠近,其盛可以想見”。
這股始於元宵節的“探春”旅遊熱,通常要持續到二三月份的寒食節。而寒食節與清明節相連,又是宋朝的另一個“黃金周”。我們若以為寒食節和清明節是傷感的日子,那就想錯了。這兩個節日其實是宋朝最大的旅遊旺季,借著出門掃墓的機會,宋人盡情遊玩於山水間,“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填塞都門。宴於郊者,則就名園芳圃,奇花異木之處;宴於湖者,則彩舟畫舫,款款撐駕,隨處行樂。此日又有龍舟可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
宋朝的節日旅遊業十分發達,而旅遊又帶動了交通、食宿、購物、娛樂等消費熱。也因此,宋朝人的社會生活呈現出繁華、閑適、富有生機的氣息。
而從元朝開始,法定節假日銳減。元朝的節假日隻有五十二天:“若遇天壽(皇帝生日)、冬至,各給假二日;元正(春節)、寒食,各三日;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立春、重午(端午)、立秋、重九、每旬,各給假一日。”明朝的法定休假日更少:“國朝正旦節放假五日,冬至三日,元宵十日。”隻在元旦、元宵、冬至三個節日休假,共放假十八天,每月三天的旬休也取消了。大概是明朝皇帝認為,閑適並不是一種值得追求的生活方式。清朝的休假製度則跟明朝的差不多,到1880年左右,清政府才在個別新式學堂試行西方式的星期日休息製度。
民國時,曾有人大發感慨,批判中國人缺乏西方的“星期文明”:“西人星期日不做事,盡興遊息,然及做事則聚精會神,不或稍苟。吾國人最大弊端,即做事與不做事,往往分不清楚。要做不做,不做之做,萎靡苟且,不見精神,至於星期日亦然。”他可能不知道,中國早在唐宋時期,就已產生了跟西方“星期文明”類似的旬休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