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借西漢前期六十多年的積蓄,漢武帝即位後的國家財政本來非常富裕。但由於漢武帝對外戰爭的耗費巨大,兼之大興功業和救災以及朝廷上下的奢靡,僅僅過了二十年,國家財政就開始頻頻出現虧空,國家財政麵臨著崩潰的危機。

在財政困難麵前,漢武帝采取了一些應急措施。元朔六年(前123年)六月,漢武帝頒布詔書,準許百姓出錢買爵位和贖回被監禁的人,也可以交錢免除罪行。又特設“賞官”,稱為“武功爵”,共十七級,共值三千餘萬金。

一級稱為造士,二級稱為閑輿衛,三級稱為良士,四級稱為元戎士,五級稱為官首,六級稱為秉鐸,七級稱為千夫,八級稱為樂卿,九級稱為執戎,十級稱為政戾庶長,十一級稱為軍衛。以下各級爵位名稱失佚。

第一級定價銅錢17 萬錢,往上每級增加2 萬錢。至十七級合成三十餘萬錢。隻要購買武功爵至第七級“千夫”的人,可以優先出任下級官吏,免除本人徭役,有罪可減刑二等。

漢武帝賣官職,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斂財。但買爵後能夠免役,那麽,就使國家失去了相當數量的徭役權。賣爵的收入沒有用來營業,大部分用在軍費、官俸和皇帝自身消費上。那些買得起官爵的人多是豪富之人,這些人入官府,造成官員素質降低,官場風氣腐敗,實在是弊大於利的辦法。

漢武帝還專門樹立了一個獻財典型,那就是卜式。他原本是河南郡人,是孔子的門生。自幼家境貧寒,上不起學,以種田和畜牧為生。

父母去世之後,家中隻有個幼小的弟弟。等到弟弟成人後,卜式便把田地房屋財產都給了弟弟,自己隻帶走了一百多隻羊,上山放牧。

在他上山放牧的十多年間,他的羊達到一千多隻,自己買了田地房屋。而他弟弟由於隻是玩樂而坐吃山空,家產耗盡,於是卜式又把自己積攢的家產分給弟弟。他的舉動受到鄰裏的一致稱讚。

當時漢朝正在和匈奴作戰,國庫很緊張。於是,卜式上書表示願意把財產的一半拿出來支援邊境戰事。漢武帝聽說後,立刻派使者詢問他:“你這樣做,是不是想做官呢?”

他則答道:“我從小就放羊,沒學過做官的學問,不習慣過官吏的生活,我不願意做官。”

使者接著問:“那家中是不是有冤屈打算上告?”

他又回答:“小人生下來就從不和人爭執什麽,對我的家鄉人,生活困難的我就借他們錢糧,對行為不端正的人,我就開導教誨他。我住的那裏,人們都依賴我,對我都很友好,我能有什麽冤屈呢?”

使者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便問:“既然是這樣,那你拿一半財產出來是想做什麽?”

卜式老實地回答道:“天子討伐匈奴,我認為有能力的人應該到前線拚死作戰,有錢財的人就應該捐獻出來,資助軍隊。這樣我們大漢就能把匈奴消滅了。”

當使者把卜式的話匯報給漢武帝後,皇上便把這些話說給丞相公孫弘聽。公孫弘說道:“這可不符合人的本性。對那些圖謀不軌的人,不能為了利益而破壞法紀。請陛下不要答應。”於是皇帝一直沒回複卜式。

又過了一年多,漢軍屢次出戰,匈奴的渾邪王等投降,朝廷花費很大,倉儲府庫也空了。到了第二年,大量貧困民眾流離遷徙,都靠朝廷供給其吃住,朝廷不能全部供養。

這時,卜式便拿出二十萬錢給河南的郡守,分給遷徙來的百姓。河南郡守上報了當地富人資助貧民的名冊,漢武帝看見卜式的名字,記起了他,說:“這就是從前想捐出家財一半助邊的那人麽?”於是,漢武帝賞賜卜式,把四百戍邊人的十二萬給養錢歸他,卜式把這些錢通通還給朝廷。

此時,富豪都爭著藏匿錢財,隻有卜式拿出錢來助邊。漢武帝便以卜式為長者,特別尊重他,以他做榜樣教化百姓。還征召他,拜為中郎,賜爵左庶長,又賜予他良田10 頃。

漢武帝想用這樣的方式號召百姓,帶動其他人向國家捐獻錢財。

這些方法確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仍是杯水車薪,而且造成了吏治敗壞等弊端。

漢武帝日夜思索,反複和大臣商議,想找條出路,以擺脫財政上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終於想出了辦法,製定出一係列增加財政收入的政策。

這些政策主要是通過加強封建國家的專製主義的經濟力量,以富有的大商人為對象,將他們過去所得的利益轉歸漢朝政府。一場整理財政、增加國家收入的鬥爭,在漢武帝和大商人之間展開了。

鹽和鐵是古代社會維持和發展生產力的重要原料。鹽是生活必需品,每天不消耗一定分量的鹽,人就沒有氣力進行生產。鐵在中國封建時代,除了用來製作兵器外,主要用作製造農具,對農業生產的發展有重大作用。

漢代是鐵製農具大發展、大推廣、大普及的時代,鐵的生產和買賣對國計民生有極大意義。掌握了鹽和鐵,就在很大程度上控製了社會生產的發展和財政經濟的收入。因此,誰掌握了鹽鐵的生產和流通,誰就可獲大利、致大富。

元狩三年(前120 年),大農令鄭當時向漢武帝推薦鹽商東郭鹹陽和孔僅二人。東郭鹹陽是齊國人,他是資產累千金的大鹽商。孔僅是梁國睢陽人,他是大冶鐵商人。

漢武帝采納鄭當時的建議,下令實施鹽鐵官營政策,將原屬少府管轄的鹽鐵劃歸大農令,由國家壟斷鹽鐵的生產,並任命大鹽商東郭鹹陽、大冶鐵商孔僅為大農丞專門負責此事。

桑弘羊由於善於計算經濟問題,參與鹽鐵官營規劃,負責“計算”

和“言利”之事。桑弘羊出身於洛陽一個商人家庭,據說在百日抓周的時候,就抓的是官印而非金銀。但商業給了他十分深遠的影響,童年時代的桑弘羊整天遊戲於喧鬧的市場和店鋪,周圍人談的都是生意經。

那時商人計算數字用籌碼,七八歲的桑弘羊已把6 寸長的籌碼擺弄得非常熟練了。13 歲的時候,他已有超人的計算水平,且不用籌碼,隻用“心計”就行了。

桑弘羊的父兄非常開明、有遠見,他們一改商人不讓子弟做官,隻讓經商的傳統習慣。桑弘羊13 歲的時候,便以心算的特長被召選到宮廷任侍中。漢武帝有了這三個人——一個理財家,兩個精通業務的專家——就委托他們全權辦理鹽、鐵專賣。

專賣政策規定:煮鹽、冶鐵及其販賣全部收歸官府,不許私人經營。

鹽民不準自置煮鹽鍋,煮鹽鍋由國家發給。私自煮鹽的,不僅被沒收生產用的器物,還要被處以斬去左腳趾的刑罰。鹽民產鹽自負盈虧,國家按官價收購。收購到的鹽基本上是就地出售,或由官家、商賈運銷各地。

鹽價由國家規定,如要變動,須經皇帝批準。

鐵的專賣,包括礦山開掘、鋼鐵冶煉和鐵器鑄作三個環節。凡是礦山所在郡縣,都設鐵官,統管三個環節。沒有礦山的地方,設小鐵官,隻掌管鐵器的鑄作和銷售。

冶鐵和鐵器製作由卒徒和工匠擔任。鐵官對鐵的質量、規格、產量、產值,定出一定的標準。鐵官使用大批官徒,從事艱苦繁重的冶鐵、鑄鐵勞動。全國設置鹽官的有27 個郡,36 縣,另加一個東平國;設置鐵官的有39 個郡,48 個縣。

鹽官和鐵官都歸大農管,直屬中央政府。鹽鐵專賣政策完備詳盡,漢武帝對孔僅和東郭鹹陽製定的專賣計劃和細則非常滿意。為了拉攏鹽鐵商人,並防止他們搗亂、破壞,漢武帝下令任用鹽鐵商人中的大戶,充當各地鹽鐵官府屬吏。這樣,既能用其所長,又能以法律約束。如果他們知法犯法,那就是自討苦吃。這一策略有效地保證了鹽鐵專賣政策的執行。

孔僅推行鹽鐵專賣政策,並在鑄造農具方麵做出了成績,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漢武帝很是高興,於是在元鼎二年(前115 年)拜他為大農,列於九卿之位。桑弘羊也因管理財政有功,被拜為大農丞,管理全國的會計事務。

鹽鐵專賣有效地解決了當時嚴重的財政經濟困難,為漢武帝“外事四夷,內事興作”提供了可靠的經濟保證。這對漢代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多民族統一國家的形成是有貢獻的,但不免帶有封建官營事業共有的弊病。如不少鐵器質量低劣,規格不合要求,價格昂貴,還有強迫人民購買及強征人民作役的弊病。

對於漢武帝來說,這是他整理財政的成功措施之一。他善於用人,善於采納合理的建議,並加以實行,這就保證了他的成功。

統一鑄錢成為漢武帝整理財政、統一幣製的重要標誌。貨幣是商品流通的中介物,貨幣混亂會嚴重影響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國家的穩定統一。自由鑄錢,不僅使國家經濟遭受到了嚴重的破壞,並且助長了封國、豪強割據勢力的發展。

漢武帝即位之後,關於錢幣不一、通貨膨脹等令人頭疼的問題奏呈上來時,漢武帝馬上意識到嚴重性,為此茶飯不思,非常憂愁。於是漢武帝決定采取幣製改革。

元狩三年(前120 年)末,漢武帝在未央宮前殿召集有關大臣商討此事。改革的目的十分明確,“更錢造幣以瞻用,而摧浮**並兼之徒”。

一是靠發行新幣來解決當前的財政困難,二是從富豪手中要錢。事實上,這兩者是一回事。此時,深受漢武帝重用而參與決策的是禦史大夫張湯,張湯拿出了一個方案:

第一種是白金幣,由銀、錫鑄成。白金幣用銀錫合金鑄成,分為三品:上品重8 兩,圓形,龍紋,麵值3000 萬錢;中品重6 兩,方形,馬紋,麵值500 萬錢;下品重4 兩,橢圓形,龜紋,麵值300 萬錢。

第二種是銅幣,取消半兩錢,改鑄為三銖錢。

第三種是皮幣,用禦苑中的白鹿皮製成。每個皮幣長寬1 尺,緣上繡五彩花紋,麵值四十萬錢。

元狩四年(前119 年)初,皮幣、白金幣和三銖錢正式同時發行。白金幣和三銖錢在市場上流通,這使得朝廷大發“橫財”。但“盜鑄”不久也隨之出現了。盡管在發行三幣的時候,漢武帝曾經下過禁止私人仿造的命令,但是皮幣、白金幣的麵值超過實際價值不知多少倍,巨額利潤誘使一些人鋌而走險。

白金幣的原材料是銀和錫,少府有大量的銀和錫,民間也很多。於是,盜鑄白金幣的難以計數,其中不乏達官貴人,甚至王侯。漢武帝下令殺了一批人,也沒能製止。

皮幣的原材料是白鹿皮,白鹿隻有皇上的禁苑中才有,民間無法盜作,但大農令顏異又對皮幣的等值問題提出異議。他說:“今王侯朝賀以蒼璧,直數千,而其皮幣僅40 萬,本末不相稱。”

他這話雖然迂腐至極,但漢武帝造皮幣的目的就是強取王侯們的金錢以解決眼下的財政危機,哪裏管什麽“本末相稱”與否。當元狩四年令初下時,有人告訴顏異發行皮幣有許多不妥之處,“異不應,微反唇”。造皮幣是張湯提議的,而張湯又與顏異素來有隙。

於是,張湯奏劾顏異身為九卿,見令不便,不明言而腹非,論死,此後始有腹非之法。這個事件恐怕事出有因。王侯們深受皮幣之“害”,有苦難言。顏異的態度和言論,無論其主觀動機如何,在客觀上都是為諸侯王們張目的。顏異被殺後,再也沒人敢對皮幣提出異議了。

而三銖錢太輕,周邊是平的,沒有廓,盜鑄者經常從三銖錢的背麵磨下銅屑,再用來鑄錢。三銖錢隻發行了一年的時間,到元狩五年(前118 年)就無法再維持了。

元鼎二年(前115 年),在一些大臣的建議下,漢武帝又頒下詔令鑄造“赤仄錢”。赤仄錢又名“赤側錢”,其廓是用赤銅鑄的。一枚赤仄錢當五銖錢五枚。凡是交納算賦、口賦,必須得用赤仄錢。漢武帝希望靠鑄造難度大的赤仄錢來杜絕偽錢。同時,這無疑又是斂錢的方法之一。

赤仄錢發行後,逐漸取代了白金幣,人們非常喜歡儲存赤仄錢。為了維護白金幣的信譽,官府曾經采取一些強硬措施,可是收效甚微。第二年,漢武帝不得不宣布廢止白金幣。

不僅如此,如果赤仄錢大量發行,必然貶值。按規定一枚赤仄錢當5 枚五銖錢,但發行不久就兌換不了5 枚,有時兌換4 枚,有時僅能兌換3 枚。而且各地區、各時期的兌換比值也不完全一樣。赤仄錢的發行造成了幣製的更大混亂。這樣就迫使漢武帝不得不采取新的行動,以遏製混亂。否則,幣製改革不但不能解決財政危機,還將使眼下的危機進一步加深。

於是,漢武帝總結百餘年貨幣改製的經驗教訓,終於認識到,如果要真正禁止盜鑄貨幣,保證貨幣的質量,確保貨幣的正常流通,就必須完全由中央壟斷貨幣的鑄造和發行。元鼎四年(前113 年),漢武帝采用大農丞桑弘羊的建議,下令:

第一,取消郡國鑄幣的權力,由中央政府指定上林苑水衡都尉所轄的鍾官、技巧、辨銅三官分別掌管鼓鑄、刻範和原料,統一鑄造貨幣。

第二,新鑄造的貨幣重五銖,文曰五銖,“重如其文”;因為五銖錢是由上林三官所鑄,故而稱為“上林錢”或“三官錢”;三官錢是全國唯一合法流通的貨幣,非三官錢不得流通。

第三,郡國所有的舊幣一律作廢銷毀,將鑄錢的銅輸入三官。

此次幣製的改革,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將鑄幣權完全集中到中央。這樣做的結果,一是政府把全國各地的銅材收歸中央,堵塞了盜鑄的材料來源;二是三官錢的名義重量與實際重量完全一致,盜鑄無厚利可圖;三是錢幣製作技術高,質量好,私人沒有能力盜鑄。從此以後,盜鑄的風氣大為減少,朝廷基本上能夠控製貨幣的鑄造與發行。

最終,這次幣製改革獲得了成功,取得了對富商大賈、豪強等私鑄錢幣鬥爭的勝利。貨幣的統一、貨幣的穩定,加強了國家的經濟力量,加強了中央集權。漢武帝所鑄的五銖錢,一直流通到隋王朝,七百年不廢。

據史書記載,從漢武帝統一幣製起到西漢末年,西漢政府總共鑄造了280 億枚五銖錢。五銖錢製大體上是用於穩定和鞏固貨幣市場的,這種方孔圓廓的五銖錢在七百年時間內,成為中國大地上的主要流通貨幣,也為帝王提出了許多看得見、摸得著的經驗和教訓。

漢武帝所進行的統一貨幣、鹽鐵專賣等經濟改革措施都已經初見成效,有的措施正在深化完善,財政形勢大有好轉。漢武帝頗感欣慰。

元封元年(前110 年),已經升為禦史大夫的卜式聽到種種反映:官府賣出的鹽不是鹹的,而是苦的;官府統售的鐵工具脆弱不牢,一下地就斷裂,而價錢卻很貴。老百姓不歡迎這種產品,官吏卻強迫老百姓非買不可。還有,征收商人的船稅太多了,以致經商的人減少,日用貨物也少了,物價上漲。

這些問題關係到了國計民生。於是,卜式找大司農孔僅商量,孔僅也感到是個問題。經過反複磋商,他們決定向漢武帝反映鹽鐵專賣中的這些問題。

漢武帝聽後,十分不高興,一怒之下便把卜式貶為太子太傅,並且撤了孔僅的職位,繼而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統管大農官的事。

事實上,桑弘羊也早已看到鹽鐵專賣中存在的問題。他還知道,主管鹽、鐵的官吏為了賣出質量差價格高的鹽、鐵,往往互相爭市,影響了鹽、鐵的價格穩定。但是,桑弘羊沒有采取提意見的方式,而是經過深入調查、反複思考,認為對郡國送京貢物的運輸和京師市場的供銷應該進行改革。

漢初,各郡國都向中央政府貢獻輸送當地的土特產品,假若產於其他郡中的,還得派人到遠方采購,然後雇人轉運到京師。這樣做其實給商人提供了很好的從中漁利的機會,他們乘機抬高物價,大發其財。貢獻的物品幾經周折,長途運輸,肯定會損耗和破壞,有時貢獻的價值還抵不上運輸費用。勞民傷財,既增加了人民的負擔,又使政府蒙受損失。

鑒於這種情況,桑弘羊認為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進行控製和管理,收權於中央,收財於中央。他奏請漢武帝行“均輸”“平準”之法。

其具體做法如下:

第一,在各郡國設置均輸官,主持運輸各郡國的貢納物品;在長安設平準官,掌握運到京師的貨物和物價。各地的均輸機關與京師的平準機關互通信息、互相配合。

第二,各郡國向中央貢納的物品,全部按當地市價,購買成當地出產的物品,交納國家後,由均輸官負責將它運輸到缺乏這類物品的地區出售。然後就地購買當地出產的物品,輸送到其他缺乏這類物品的地區出售。這樣輾轉運輸、銷售,國家利用地區存在的差價,從中獲取巨大經濟利益。最後根據平準官提供的信息,在最適宜的地區購買京師所需要的貨物,運到京師。

第三,在京師的平準官,將各地運到長安的貨物在京師市場上賣掉,利潤上繳國家。並且要遵從“貴則賣之,賤則買之”的標準,平抑市場物價。這樣既確保了對京師人民的供應,又打擊了投機倒把的商人。

桑弘羊的方案果然得到了漢武帝的讚許。“均輸”“平準”的實行,使物價相對地穩定下來,政府不僅支出大大減少,還可以獲得很大的經濟利益。這項政策又能再次抑製大商人,完全符合漢武帝重農抑商的方針政策。

統一貨幣、鹽鐵專營、均輸平準等,是桑弘羊改革經濟、理財興利最得力的措施。他能在不太多地增加農民賦稅負擔的情況下,滿足國家浩繁的財政需求,確實立下了很大的功勞。所以,他一直受到漢武帝的信任和器重。

為了打擊積貨逐利的商賈,他頒布算緡、告緡令。元狩四年(前119 年),山東發生了水災,七十餘萬饑民無以為生,到處流亡,階級矛盾大有一觸即發的勢態。

一些富商大賈擁有大量資財,過著奢侈無度的豪華生活。他們不但“不佐國家之急”,還趁火打劫,大發國難財,嚴重地破壞了地主經濟的基礎。這就使漢朝地主政權麵臨著危機四伏的局麵。

漢武帝看到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為了解決財政危機,鞏固封建統治,他開始重用“興利之臣”,並決定首先向商人開刀。這就是元狩四年,漢武帝根據禦史大夫張湯和侍中桑弘羊的建議,頒布了打擊富商大賈的算緡令和告緡令。

據《史記·平準書》的記載,這兩項法令包括了4 個方麵的內容:第一,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都要據實向政府呈報自己的財產數字,並規定凡二緡抽取一算,即120 文。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緡抽取一算。這叫作“算緡”。

第二,除官吏、三老和北邊騎士外,凡有軺車的,一乘抽取一算;販運商的軺車,一乘抽取二算;船五丈以上的抽取一算。

第三,隱瞞不報,或呈報不實的人,罰戍邊一年,並沒收他們的財產。有敢於告發的人,政府賞給他沒收財產的一半,這叫作“告緡”。

第四,禁止有市籍的商人及其家屬占有土地和奴婢,敢於違抗法令的,即沒收其全部財產。

由以上規定可以看出,算緡主要是針對商賈的。元鼎三年(前114年),漢武帝下令規定,百姓告緡,可以得到被告發者的一半資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於是楊可立了頭功。

一個商人,隻要被人告發並經查實,立刻被拘入獄。商賈中家以上幾乎都被告發。漢武帝派遣禦史和廷尉正、監等分批前往郡國清理處置告緡所沒收的資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地大縣達數百頃,小縣也有百餘頃。

商賈中家以上都因此破產,漢武帝將沒收的緡錢分配給各個部門。水衡、少府、太仆、大農等機構設置農官,分別經營沒收的郡縣土地;沒收的奴婢則主要用於飼養狗馬禽獸和在官府擔任雜役。告緡延續近十年,使西漢政府的財政狀況有了明顯的好轉,這才停止了告緡。

告緡以及鹽鐵官營等政策,為漢武帝的內外功業提供了物質上的保證,起到了加強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的作用。但商人勢力在經受嚴重打擊後並沒有銷聲匿跡,西漢後期,商人與官僚、地主逐漸合流,加劇了土地兼並的發展,直接導致了當時嚴重的社會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