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是曆代王朝用以鞏固和加強其統治政權的必要手段。“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統治者在標榜鼓吹文德治國平天下的同時,軍隊的建設、軍兵種多樣化更大程度上是在不斷加強。
封建專製主義的發展,同時為國家機器中的重要組成軍隊的發展提供了不斷延伸的空間。“鞭撲不可馳於家,罰不可廢於國,征伐不可堰於天下。”
當封建專製主義的對內對外矛盾日益尖銳時,當中央集權的深化需要強力保障時,軍隊的改革、兵製的變化就不可避免地擺上了議事日程。對軍隊問題處理的後果,將直接作用於其他國家職能的行使。從某種意義上講,軍隊就是一麵鏡子,它總是客觀地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政治態勢及其發展趨向。
秦統一天下後,便出現了全國規模的征兵製。征兵以郡縣為單位,郡守有征發一郡壯丁作戰的權力。當時農民既是主要生產力,也是兵員的主要來源。秦朝兵役和勞役極為繁重:當時全國大約有兩千多萬人口,而經常被征發服兵役、勞役的就有二三百萬人。
漢代的軍製是在繼承秦朝軍製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而且,漢代已經有了很完備的募兵製度和兵役製度。明文規定,23 歲就必須擔負國家徭役兵役。但是,西漢主要采取的征兵製度是自願報名,這樣招募的士兵,家屬受到優待,吸引力非常強,一旦當事人招募成為士兵,他的全家就可以長期免除地方上各式各樣的徭役和賦稅。
其活動一般多在農閑時進行,所有被征發者必須無條件到指定地方集結,裝備大多是由國家供給。地方常駐軍隊數量很少,更番入衛長安的士卒則多由這些地方軍隊中選拔,統歸衛尉或中尉來掌握。
漢武帝時期,以“內朝”馭“外朝”,削弱王國諸侯,加強對軍權的控製。在頻繁用兵的過程中,軍隊結構、兵員征集等不斷變化,騎兵上升為重要兵種。募兵製逐漸施行。
漢初以來仍然繼續履行秦代“征兵”的製度,具體劃分士卒為3 類:材官、車騎、樓船,大體相當於步兵、騎兵與車兵、水軍。所征士兵一般依照地域劃分,由郡尉等官吏進行召集、訓練。
軍隊的體製分為地方軍和中央軍兩種。地方軍分散在各個郡、國,由郡的都尉或王國的中尉統領。各郡、國的地方軍,根據所在地的具體情況,組建不同的兵種,由都尉或中尉組織進行軍事訓練。
每年的秋天,郡太守、各封國之王或丞相舉行“都試”,檢閱“正卒”。
各郡、國的地方軍,不得擅自調動。皇帝調發郡國兵時,用銅虎符為驗,無符合的就不得發兵。發生戰爭,集中調兵,由皇帝臨時委派將帥,率軍出征作戰。戰事畢,將回朝,兵歸各郡、國。
漢代軍隊,在漢武帝時期數量得到擴大、軍種也較為完備,尤其是改革了保衛京師的軍隊建製,使中央所控製的軍力大大加強。漢代沿襲秦代為南、北二軍。
南軍由衛尉率領守衛京師。屬下有公車司馬令、衛士令、旅賁三令丞,又諸屯衛侯司馬二十二官之屬焉。公車司馬掌宮殿中司馬門的警衛和接待工作;衛士令掌征調入宮的衛卒;旅賁令掌膂力之士。
南軍的主要職責是守衛皇宮,西漢一代,未央宮基本上保持著皇宮的地位,是保護的重點區域。未央宮處長安城南部,守軍因此得名。
除未央宮外,南軍也承擔保衛其他宮殿安全的任務。當皇帝外出時,南軍充當扈從。因此,嚴格地講,南軍主要是指宮殿區衛戍軍,這與其得名已有一定差距,畢竟長安城中宮殿區的麵積越來越大了。
漢初以來,宮廷禁衛軍,除了守衛宮城的南軍外,還有一批皇帝的貼身侍衛,稱為“郎”。郎官宿衛宮闈、給事近署,多是由官僚和貴族子弟充任。
漢初郎官無員額限製,郎官之長為郎中令,其屬官主要是郎中將、署長、郎中,中郎將、署長、中郎,外郎將、署長、外郎。漢武帝在增加郎官數量的同時,又在建元三年(前138 年)設立了期門軍。
期門軍“掌執兵送從”,即執兵器迎送、隨行皇帝。期門軍無定員,有時多至千人,大都是選自天水、隴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六郡的“良家子”。
所謂的“良家子”,就是非醫、巫、商賈、百工之家的子弟。六郡地處邊境,人多勇猛善戰,所以主要從這裏選拔禁衛軍。由於這支禁衛軍在漢武帝出獵、出巡時,總是先期待於諸殿門,因此以“期門”為名。期門軍之長為期門仆射。
太初元年(前104 年),漢武帝又選六郡“良家子”組建羽林軍。羽林軍原稱建章營騎,由宿衛建章宮而得名,後更名“羽林騎”,取“如羽之疾,如林之多”的寓意。羽林軍大約有七百人,由羽林令統領。漢武帝選取戰爭中戰死者的子孫養於羽林營裏麵,教他們騎射,被稱作“羽林孤兒”。羽林孤兒無員額限製。
漢武帝創建的“期門軍”和“羽林軍”主要是為了加強南軍的力量。
與此相對的北軍是由中尉所掌,衛士駐長樂。北軍主要用以保衛城防,負責把守各城門及城內外的防務。皇帝車駕出行,北軍先導清道,布列儀仗。因為其營壘在未央宮之北,所以稱為北軍。屬下有兩丞、侯、司馬、千人等。
為了防範中尉權重專斷,出現危害中央的反叛,漢武帝於元鼎四年(前113 年),在京師周圍的內史所轄地區設京輔都尉、左輔都尉、右輔都尉三都尉,分管京師地區的保衛。又設城門校尉,掌京城的城門警衛。
太初元年(前104 年),漢武帝將內史所轄區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三個轄區,稱為“三輔”,級別相當於郡。京兆尹境內的軍事保衛由駐紮在華陰縣的京輔都尉負責;右扶風境內的軍事保衛由駐紮在縣的右輔都尉負責;左馮翊境內的軍事保衛由駐紮在高陵縣的左輔都尉負責。
與此同時,漢武帝將中尉改稱為執金吾。雖然執金吾仍然是三輔地區的最高軍事長官,但其職權被分割了。三都尉與城門校尉之間也互相牽製。
長從軍的八校尉與北軍中的番上的衛士既互相輔助又互相牽製。
這樣既充分發揮了北軍保衛京師的作用,又防止了可能發生的反叛。
中央軍隊的穩定,有力地控製了地方。
北軍駐紮範圍應較南軍更廣,人數更多。與南軍戰士相同,北車士兵也是每年輪流調充的,年初來,年終歸,稱為“番上”。
不同之處在於,北軍士兵多由三輔地區現役戰士充任。三輔地區鄰近京師,鄉土、宗族、親族的觀念使其民與京師聯係緊密、休戚相關,守土抗敵之情甚濃。以子弟兵組成首都衛戍軍來保衛京城,其中防微杜漸之意亦深。
北軍兵力強盛,裝備精良,有很強的戰鬥力。呂後死後,陳平、周勃就是依靠北軍之力製服諸呂的。
此外,北、南二軍互不統屬,軍權直屬皇帝,雖太尉也不得涉足。北、南二軍的兵力超過任何郡國,皇帝足可居重馭輕;北、南二軍內外相輔相製,足以保證皇帝的安全;北、南二軍不單保衛京師和宮城,有時還被皇帝派遣出征作戰,是皇帝用來製禦四方的兩把利劍。
漢武帝長期用兵四夷,經常調用北、南軍將士遠征。為了防止“內無重兵,或致生變”,必須建立一支可以由中央隨時調遣的“長從”軍,而不是一年一更換的“番”軍。
為了加強保衛京師的軍事力量,元鼎六年(前111 年),漢武帝在中壘校尉的基礎上又創建了由7 個校尉而分領的7 支軍隊,即屯騎校尉,掌騎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門所屯步兵;越騎校尉,掌由越人組成的騎兵;長水校尉,掌長水、宣曲胡人組成的騎兵;胡騎校尉,掌池陽胡人組成的騎兵;射聲校尉,掌待詔射聲士,就是優秀射手部隊;虎賁校尉,掌輕車部隊。
每個校尉統領的軍隊約為數百人至千餘人。七校尉都歸中壘校尉總領。各校尉軍的來源很多,有漢人,還有匈奴、越等少數民族,有的是經過特別選拔的,如射聲士等。八校尉軍在建製上歸北軍統轄,但與北軍的番上衛士不同,是以兵為職的長從軍,長期屯駐於京師各城門內外。
漢武帝加強軍事力量的另一個舉措就是擴大兵源。由於長期對外戰爭,舊的征兵製已滿足不了頻繁戰爭的需要,征發刑徒兵、蠻族兵、奴隸兵和募兵應運而生。
經過漢武帝的改革和實施,漢代的軍製在發展中鞏固了。這個發展的最主要一點是使皇權與軍權合一,使漢代軍製的皇權性質專製化了。漢武帝是全國各軍最高的、僅有的統帥。他緊握宮廷禁衛軍,牢牢控製天下之兵,所以得運籌於帷幄之中,決策於千裏之外,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手,顯威揚靈,以鞏固強化他的專製統治,建立文治武功,建立大一統的漢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