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並不僅僅是通常意義的“儒生”。在《論語》中,我們所見的孔子的確隻是一位教師。他希望經他教導的學生成為國家和社會的棟梁之材,即所謂“成人”,因此,他以經書包含的各種知識教誨學生。作為教師,他認為自己的首要任務是向青年學生解釋古代的文化遺產。因此,在《論語》中,孔子說他自己“述而不作”。但是,這隻是孔子的一個方麵;他還有另一方麵,在解釋古代的典製、思想時,孔子是以自己對道德的理解去詮釋古代的經書。例如古禮規定,父母死,兒子要為父母服“三年之喪”,孔子解釋這一點時說:“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論語·陽貨》)這是說,孩子出生後,前三年離不開父母的懷抱;因此,兒子為父母守喪,也應有三年,以感父母之恩。再如講授《詩經》的時候,他強調其中的倫理價值,說:“《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這些實例都說明,孔子在講授經書時,注入了新的東西。
孔子的弟子也仿效老師,在傳授經書時注入了自己的思想見解。這樣,在曆代傳授經書的過程中,形成了無數注解和詮釋,後來形成的《十三經注疏》,其中大部分便是對六經的注疏。
這是孔子和與他同時的其他儒生不同的地方,使他成為一個學派的創始人。由於這派學者都是諳習六經的專家,因此他們被稱為“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