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圖對“百家”進行分類的第二位曆史家是劉歆(約公元前四六年至公元二三年)。他是當時最著名的學者之一。他和他的父親劉向一起,對宮廷所藏圖書進行整理,分類編目。這個附有說明的分類編目名為《七略》。後來,另一位漢代曆史家班固(公元三二至九二年)便用《七略》作為《漢書·藝文誌》的基礎。從《藝文誌》中可以看出,劉歆把諸子百家分為十類,其中六家同於司馬談所列出的六家。另四家為:縱橫家,這是當時的外交家;以及雜家,這是當時不拘於一家之言的折中派;還有農家和小說家。劉歆在結論中說:“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意思是說,小說家不如其他九家重要。
在這個分類中,劉歆並沒有比司馬談深入多少,但他係統追溯了各家的起源,這在中國曆史上是第一次。
劉歆的理論經後來的學者,特別是章學誠(公元一七三八至一八○一年)、章炳麟(公元一八六九至一九三六年)予以發展。劉歆的理論主要是說,在周朝(公元前一一二二〔一○四六〕至前二五六年)禮崩樂壞(即社會動亂、政製解體)之前,即周朝前期,吏與師不分。換句話說,政府各個部門的官員便負責把有關這一部門的知識傳下去。這些官吏和貴族諸侯一樣,是世襲的。因此,當時隻有“官學”,沒有“私學”。這就是說,當時沒有任何私人教師,擔任教師的都是政府的官吏。
按照這個理論,當後來周朝皇室失去權力時,官吏們也失去了原來的優裕地位,而散落民間,他們便以私人身份招收學生,傳授他們的知識。這時,他們已經不是“官”,而成為“師”。就在教師與官吏分化的過程中,興起了諸子百家。
劉歆這段分析的原文是:
“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遊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於道最為高。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曆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長也。
“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製。……此其所長也。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此其所長也。
“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視天下,是以尚同:此其所長也。
“縱橫家者流,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他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又曰:‘使乎,使乎!’言其當權事製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所長也。
“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此其所長也。
“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漢書·藝文誌》)
以上是劉歆關於十家來源的陳述。他對於各家意義的闡述並不允分,對有些流派所由來的官職,也有任意牽強之處,例如:關於道家,他隻說到老子的思想,對莊子竟全未涉及。尤其是說到名家時,沒有注意到它的主張與禮官職司並無相近之處,隻不過他們都注意各種名分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