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墨子看來,為使民眾實行兼愛,不僅要有宗教的規範,還要有政治的規範。《墨子》書中有《尚同》篇,分上中下三章,其中闡述了墨子關於國家起源的理論。墨子認為,國家的權威有兩個來源:其一來自民眾,另一來自天誌。國君的任務應當是監察民眾,對實行兼愛的予以獎賞,不實行的則予以懲罰。為有效實行這種監察,國君要有絕對的權威。說到這裏,人們會問:人民大眾為什麽自願選擇這樣一個絕對威權來君臨統治大眾呢?
墨子的回答是:人民大眾接受這個權威,不是出於自願,而是出於無奈,因為除此以外,別無選擇。照他看來,在國家興起之前,社會大眾生活在湯馬斯·霍布斯描繪的“自然狀態”之中。《墨子·尚同》上篇中說:在初民社會中,“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天下之亂,至若禽獸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政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據墨子的看法,國君最初是順應民眾的意願而產生,以免民眾陷於無政府狀態。
在《尚同》中篇裏,墨子又說:“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貧眾寡、安危治亂也。”照這裏所說,則國家和君主乃是按照神的意誌而設立的。
無論國君的權力是從哪裏產生的,按墨子的看法,君主一旦建立起來,就向民眾發出號令:“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由此引出墨子的名言:“上同而不下比”(同上),意思是:對最高領導,要事事同意,而不要跟隨下麵的人。
按照墨子的理論,國家的性質必然是極權主義的,國君的權力必定是絕對化的。這是從他的國家起源理論所導致的必然結論。因為國家之所以產生就是為了製止人們由各行其是而產生的混亂。因此,依墨子的說法,國家的職責就是“一同國之義”(同上)。在一國之內,隻能有一個是非標準(“義”),這個“義”隻能由國家製定。一國之內,不能容忍多重標準,那將導致混亂,使民眾又回到“自然狀態”中去,結果除混亂外,一無所成。從這種政治理論中可以看到,墨子把“俠”的職業道德發展到政治理論,強調集體紀律和集體的順服。它也反映了墨子時代的政治混亂局麵,使許多人傾向中央集權,認為即便專製,也比混亂要好。
這樣,墨子主張,必須劃一是非的標準(一義)。照墨子的主張,“是”就是“交相兼”,“非”就是“交相別”。墨子指望通過這樣的政治規範,再加上宗教的規範,可以使天下之人都實行兼愛。
這便是墨子學說的梗概。從當時各種文獻記載看來,墨子自己便是奉行這些原則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