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成效地提高管理者階層的工作能力,對工作能力強的人不斷增加負荷,對工作能力弱的人相應減輕負荷,是領導者必須考慮的而且一定要做好的一件事。這樣才能把人放到一個合適的崗位上,使每個人的工作都具有挑戰性。
比如,A經理基本能勝任公司所要求的工作,而且有餘力,此時就要考慮多給他布置一些新課題、新任務,加重他的負荷;B經理不能充分完成現任工作,盡管他不辭辛苦,然而結果不能令人滿意,這時就要酌情減免他的一部分工作,使他的工作負荷相對地減輕,讓這項工作對他具有挑戰性。
經過這樣調整之後,如果他圓滿地達到了所要求的理想狀態,可進而擴大他的業務範圍;如果沒有達到理想狀態,可再酌情減輕他的工作量。
如果是屬於企業計劃組織部門的人員應該依據以往的實際成績,在具備一定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擴大工作範圍,使其成為勝任複雜企業計劃的負責人。
對那些資曆雖深,但實際業績並不理想的人,隻能安排他們負責較為容易簡單的計劃或項目,待其成功之後,再安排他們負責較為重大的企業計劃。如果他們連小的計劃都不能出色完成,那就隻能再進而安排他們做更小的企業計劃了。
能夠自如駕馭工作、且尚有潛力可挖的人如果放置不用,就會陷入滋生自我滿足的深坑。所以,充分挖掘這些人的潛能,讓他們承擔更多的工作,不僅有利於提高生產效率,而且有利於促其成長。這樣一來,才真正為有能力的人提供發揮能力的機會。
一位目前尚未把自己的工作做到理想狀態的人,正說明負荷過重,所分配給他工作的量超過了他的能力,所以必須減輕他的工作負荷,然後以新的減輕了的工作量去要求他。這樣,如果一旦完成,他便會產生成就感和自信心。如果減輕後仍不能勝任,就應該進一步縮小他的工作範圍。
這種負荷調整純粹是根據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程度來進行的,而不是根據工作資曆和年限,正因為這樣做,有能力的人才會嶄露頭角、脫穎而出。
在變化莫測的時代裏,傳統的組織觀念過於僵化,使人深感不適應時代的激變,經營方麵的首要問題是提高人才培養速度,然而也必須明確,組織和分工是人才培養的手段。日本企業的業務分管章程,雖較之歐美更具有概括性,但關於負荷製的培養這部分,依然很難貫徹實施。
不過,經理在自己的權限範圍內,擁有很多做好這類工作的先例。過去,在企業、政府部門和軍隊中,都有讓年輕人挑重擔的實例。他們最初雖然曆盡辛苦,但在短時間內成長了起來。然而在今天,在機構重疊的組織體係中,很多人隻能獲得低於自己能力的工作,因而失去了成長機會。
要解決這一類問題,惟一的方法是讓有能力的人擔重擔,不斷增加負荷,在實踐中錘煉他們的才能。這項工作能否做得盡善盡美,取決於經理級幹部的領導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