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來說任何風險都可以投保。但太過瑣碎的,我們一般不理會。如電視機突然壞了,買一台新的要幾千元,我們可以在買電視機的同時買下保險,如果突然壞了就可以收回一筆資金去買台新電視機。這在國內是可行的,因為電視機可以說是一般家庭中的一大件家用電器,如遇雷電襲擊、電壓不穩或任何非人為的損害,都可以申請賠償。不過,有時這顯得太過瑣碎,能獲得的賠償又不是太多,對一個普通上班族來說,這點損失一般也承擔得起。
但凡太過瑣碎的小事,一般人不會去投保。通常為大多數人所關注的,在理財學上占重要性的保險,包括財產保險、汽車保險、意外傷亡保險、人壽保險,意外導致喪失工作能力的保險等。
至於哪一項應該投保,哪些不需要買保險,這就因人而異,看個人的保險需求了。
按照潛在的損失形態,個人或家庭麵對的風險大致可分三類:
(1)財產風險: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例如,房屋遭受火災、地震;汽車碰撞;財產被盜竊等。
(2)人身風險:由於人的死亡、傷殘、疾病、衰老、喪失或降低勞動能力所造成的風險。
(3)責任風險:由於個人的侵權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依法負有賠償責任所形成的風險。如因自身疏忽造成汽車碰撞致使他人人身傷亡等。
對於所有風險若能通過投保轉嫁給保險公司,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但很少有投保人經濟能力很強,從而對所有風險都予投保、麵麵俱到的,因此每個人正確分析自己所麵臨的風險後就應當對其進行科學地評價,同時結合自己的投資偏好,確定保險需求,合理地分散風險。
合理處理風險的方法有很多種,避免、自防、控製、轉嫁都是很好的途徑。但在實際生活中,究競選擇哪一種方式最為合理,要根據風險的不同特征,並結合自身所處的環境和條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