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時間問話了,兵子把她帶回分局,我和印歸湖去下一個現場。”司陣說道。

“好。”兵子點了點頭,應道。

兵子抓住孔玲兒的手臂,朝著來時的方向,準備離開,突然他又想起了什麽,問司陣道:“我把車開走了,你們自己去下一個現場嗎?”

“對。”司陣應道。他看過下一個現場的地址,離這裏很近,步行隻要十分鍾不到。

這也是非常奇怪的一點,孔玲兒現在所在的公園位置,就在第三個案發現場的隔壁。

孔玲兒是故意在這裏等他們?還是隻是巧合?

“孔玲兒,你剛才在這裏等人嗎?”司陣問孔玲兒道。

孔玲兒抬頭看了一眼司陣,然後又垂下了眸,她緊閉著雙唇,不願再與他們溝通。

看來,現在想從孔玲兒的嘴裏套出點什麽,是不可能的了。

印歸湖和司陣覺得情況跟預想的不一樣,孔玲兒也一樣。除了一開始沒搞清楚狀況下說的兩句話,她不會再開口說別的了。

現在這種情況下,隻要是個正常的嫌犯都知道說多錯多。

印歸湖跟在司陣和兵子後麵,突然開口說道:“隊長,我能申請不去下一個現場嗎?”

“原因?”司陣問道。

“有太多東西還沒有查清楚,”印歸湖頓了一下,道,“總覺得我們現在被人牽著鼻子走,如果我們分頭行動,可能會有新的發現。”

密集的作案現場,推著人往前走的線索。他們抓住了嫌犯,卻似乎沒抓住重點。

“白狐”到底想引他們到哪裏?

食人案中未被證實的催眠,唐成案中再次出現的手術刀,孔玲兒案背後隱藏的真實動機。

這些未被查明的真相,如迷霧,如拚圖缺失了最重要的連接點。

印歸湖希望能找到這些謎題的答案,希望能透過迷霧看到“白狐”的真容。

因為,隻有解決“白狐”本人,才能終止這一個又一個凶殺案,終止這針對印歸湖的一切。

“你打算從哪裏入手?”司陣問道。

“還記得那個在江岩市指認我的受害人嗎?你說她因為肢體疼痛找過谘詢師,”印歸湖抬眼望向司陣,道,“我想去找那個谘詢師聊一聊。”

司陣看著印歸湖認真的神情,思考了幾秒,道:“批準了。”

印歸湖從司陣的眼神裏看到了信任,就算他帶著腳環,就算他應該在司陣的監控下。

但是,隻要他提出申請,司隊長都會批準,會放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印歸湖忍不住彎起了唇角,笑道:“那謝謝司隊長了。”

“找時間休息一下,手機別關機,有緊急情況我會找你。”司陣又補充道。

看來司隊長還惦記著印歸湖通了一個宵。

如果是以前的印歸湖聽到司陣說這樣的話,隻會覺得自己被無良老板壓榨了,休息時間都要待命。

但是現在,印歸湖聽到後的第一個反應是:這次能好好睡個覺,不用擔心錯過消息了。

他竟然覺得司隊長是想他好好休息,所以把責任攬在了自己身上。

這種微妙的改變,大概是在他知道司陣的心意之後發生的吧?

不對,好像是更早。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特案部的工作已經不再是印歸湖的負擔,他不會再想著抱怨辦案的苦和累,不會再想著怎樣去偷懶。

不會再覺得司隊長給的任務是壓力,他甚至會期待聽到司隊長的聲音,期待見到司隊長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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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陣去到第三個案發現場的時候,痕檢的工作已經結束了,現場隻剩下一名執勤警員還守在門口。

“是司隊嗎?”警員看到穿著特案部製服的司陣,迎上前來問道。

“嗯。”司陣點頭應道。

“哦哦,”年輕的警員慌忙把手中的文件夾交給司陣,道,“司隊您好,屍體剛剛被運走了,這是痕檢拍的照片。兵子哥跟我說了,讓我全力配合您調查,您有什麽需要的跟我說就行。”

“好。”司陣說著跨進了案發現場。

這次的案發地是一棟居民樓的四樓,這棟居民樓一共九層,樓梯房,案發單位是一室一廳,麵積在三十平左右。

案發場地的空間很小,連廚房都沒有單獨的分區,隻是在客廳的左邊裝了一排櫥櫃和灶具。房子的中間是餐桌,右邊是洗手間,豎廳的盡頭是臥室。

饒是屍體已經被搬走,現場還是充斥著一種暴力的感覺。

物品雜亂,地板上、牆麵上的陳年汙漬上蓋著新鮮的血汙,濃厚的血液鐵鏽味充斥著整個空間。

司陣打開警員剛才遞過來的文件夾,就看到了裏麵案發現場的照片----照片中有兩名死者,一名男性,一名女性,看起來年齡都在50歲左右。

他們倒地的位置很近,都在餐桌旁邊,男人在裏麵,靠近臥室一點,女人在外麵,靠近門口。

他們身上的衣服都被劃開了很多道口子,都沾滿了血液。

不知道是由於時間匆忙,還是凶手沒有作案經驗。

凶手僅僅處理了自己的足跡,草草擦去了自己踩過的血液,連擦血的抹布都隻是丟在了一旁,其他地方噴濺的血液沒作任何處理。

“屍體是鄰居發現的,死者是一對夫妻,兩人都身中數刀,死於重要器官破裂。”警員挑出現場照片中的一張,照片的內容是女人後腦勺的特寫,她的頭皮處有一道挫裂創,警員指著照片,道,“妻子還被人擊傷了頭部。”

“死亡時間?”司陣問道。

“根據法醫的初步判斷,丈夫在淩晨兩點左右死亡,妻子在淩晨四點左右死亡。”警員繼續說道。

兩人的死亡時間居然不一樣,司陣輕輕皺起了眉,問道:“凶器有找到嗎?”

“有,”警員說著又從照片中找出一張,道,“就是這把水果刀,作為關鍵物證被痕檢帶回檢驗科了。”

照片中的水果刀因為多次的衝擊已經卷刃,表麵卻沒有任何血跡,幹淨得仿佛不屬於這個案發現場。

“這把刀的形狀和屍體的創麵吻合,它被清洗過。但是,我們用發光氨還是能從上麵鑒別到大量血跡。”警員說道。

“擊傷頭部的凶器呢?”司陣問警員道。

警員搖了搖頭,遺憾道:“這個沒找到。”

說罷,警員又挑出現場的一張照片,裏麵是一些細小的玻璃碎片,他說道:“凶手應該是拿啤酒瓶擊傷了死者,啤酒瓶碎了,他就把大片的碎片收拾走了。”

“嗯。”司陣看著照片,點了點頭。

警員的推測都很合理,仔細觀察照片就能看到,死者頭皮裂創處還有玻璃渣。

但是,這個現場卻哪裏都不合理!

假設夫妻二人一直在屋內,為什麽丈夫先被殺死,妻子後被殺死?期間還間隔了兩個小時?

從現場的血跡看,妻子是踩著丈夫的血液去到他身邊的。

假設一開始隻有丈夫在屋內,妻子不在屋內,妻子是淩晨四點才回的家,然後撞見了凶手,被殺死。

但是,這間屋子的門外是一條直直的走廊,一眼就能望到頭,除非凶手躲進鄰居家裏,否則,妻子不可能看不見凶手。

如果,凶手一直在屋內沒有離開,按照這屋子的格局,凶手躲藏的地方隻有洗手間和臥室,他開門的聲音肯定會驚動妻子,他也就不可能從後麵襲擊妻子。

如果,凶手沒有躲藏,她從進門開始就看到了凶手。

那麽,為什麽她還會繼續往前走呢?為什麽她的第一反應竟然不是逃跑,而是去到丈夫的屍體旁邊呢?

如果,凶手已經離開了,妻子又為什麽會被殺掉呢?

難道這個案子有兩個不同的凶手嗎?

如果不是,那麽,隻有一種可能。

她覺得凶手不可能是凶手,就算那人滿身血汙地站在她麵前,她也不認為那人是凶手。

或者是,不認為那人會殺她。